㈠ 参加单位组织的户外活动猝死属于工亡吗
参加单位组织的户外活动猝死属于工亡,首先是组织方要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以上第一条视为工伤的必须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因此,本案中即便是公司组织的活动,也不能算是工伤。
㈡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员工途中猝死由谁负责
有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公司会有适当的抚恤金,没有人希望发生意外,逝者安息
㈢ 参加单位组织体育活动后离开场地因心梗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因为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而引起的心梗死亡,单位肯定有责任。应该算工伤吧。
㈣ 工作期间突然猝死公司该赔偿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三十九条赔偿标准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企业员工参加体育活动猝死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的认定情形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工伤保险条例》
㈤ 公司组织员工出去旅游意外猝死,算不算工伤啊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第一条视为工伤的必须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因此,本案中即便是公司组织的活动,也不能算是工伤.
㈥ 参加体育竞技活动后猝死举办方承担责任吗
㈦ 剧烈活动意外猝死,应该把强身健体加入考核你支持吗
现在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变好了,但自身的身体素质,却是在不断的下降。尤其对于长期坐在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来讲,更是处于亚健康的状态。
对于这样的人群来讲,如果长时间没有参加体育锻炼;突然之间将自身的运动量加大,就非常容易出现猝死的情况。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变得发达,这类事情也逐渐多了起来。
二、身体健康能更好做事
对于学生来讲,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够精力充沛的读书、学习;对于企业员工来讲,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够更好地让员工为企业服务,并创造更多的价值。
当一个企业内的员工身体健康情况下,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还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不被疾病所打扰。
所以在现在的情况下,我觉得将强身健体,纳入考核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㈧ 参加单位活动员工猝死算不算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如果是单位组织的活动可以算工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算是工伤。
㈨ 企业职工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企业如何补偿!!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