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 )专门规定,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 《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门规定,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㈡ 国内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情况
这些项目开发后,因为周边缺乏良好的交通环境,其经营效益难尽人意.因此,做好项目... 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大型文体设施是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随着经济的发展,...
㈢ 举办大型活动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
第三十八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处罚]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于1999年11月发布施行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规定了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对许可举办的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指导督促落实安全保卫措施。2004年6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对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许可。为了强化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督管理,本法规定了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组织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里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许可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二是已经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本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有关规定,是指有关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法规、规章等,具体表现为:①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②超过核准人数的,如某大型群众性活动核准为两万人,而实际参加的有2.5万人。③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如场地建筑不坚固,有发生倒塌坠毁的可能性;各种电线、线路老化,容易引发火灾。④消防设施不符合法定要求。如灭火器超过使用期限;没有按照规定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道和紧急通道被占用,一旦发生事故,消防车不能开进,人员无法逃离现场。⑤没有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根据公安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活动的具体内容、安全保卫措施承担全部责任,并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或者过失,有的大型活动主办者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而故意减少在安全保卫方面的投入,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仍不加整改。过失也可以构成本行为,大型活动不仅涉及公共秩序,还涉及公共安全,举办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㈣ 参加大型文体活动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参加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和社会公德,尊重人容民群众风俗习惯;(2)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疏导和管理;(3)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4)严禁将危险物品、各种软硬封口包装饮料、杂物及可能破坏秩序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有侮辱或谩骂性的旗帜、标语等带进场;(5)严禁向演出场地或赛场内投掷饮料瓶、杂物及可能干扰活动或伤及人身的任何物品;(6)禁止擅自或强行进入演出或比赛场地;(7)禁止围堵、攻击演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8)禁止观众之间相互攻击的暴力行为。
㈤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
第三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予以扶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国家鼓励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建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基金,并鼓励依法向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性机构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捐赠财产。捐赠人可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第三章 使用和服务
第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十九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三条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㈦ 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向政府报备吗
大型群体性活动不一定向政府报备,但一定要向公安部门报备。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7)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条例扩展阅读: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㈧ 文化体育活动的有关制度
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大有讲究。
有些同学忙一阵子数学,烦了再看语文,累了就看一会电视,一晚上下来,什么东西也没学到。也有些同学认为晚上学习效率高,熬夜到三更半夜,导致白天疲惫,精神不集中,脑子反应迟钝。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而如果学会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习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首先,要充分利用白天的学习时间,因为白天精神状态好,记忆力强,思维活跃,白天一小时的学习效率相当于夜晚的一个半小时。同学们每天上课前在头脑中做一个简单的学习计划,给自己订一个小目标,防止无目的的听课。课前把学习用品准备好,对所学知识作一下简单预习,上课有重点的听课。还有,不要只注重整段时间,不把零碎的时间放在眼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抓紧零碎的一两分钟,长期积累下来会有惊人的效果。灵活利用挤出来的时间,如课前、课后、乘车时间来记几个英语单词,背一些英语句子,完成一些学习上的小任务,可以把大块的时间留给课外的提高练习。
其次,要统筹安排课外学习时间,分清各项学习任务的轻重缓急,防止“捡了芝麻,丢了了西瓜。”可采用“ABC”时间分类法,将学习任务按轻重缓急分为A(重要)、B(次要)、C(一般)三类。重要的事情要先做,如当天的作业和课堂知识的复习与巩固;次要的事情,包括课外阅读或预习等,可随后处理;一般的事情,如超前自学新的课文,可以按照所剩时间的多少来灵活处理。如基础很差,就不必急于去加做什么课外补充练习了,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所学知识和弄懂课本内容上。但如果课下作业很轻松就完成了,就该多做一些提高能力、发散思维、拓展延伸的课外题。做作业时要调整自己的状态,尽量使大脑、体力、情绪处于最佳状态,这样才会有效率。要尽量避开情绪低落、无精打采的不利时间,在头脑最清醒、记忆力最好的时段,安排记单词、背课文或做一些有代表性的数学题;在情绪低落、记忆力减退和精神不集中的时段,就要安排难度不大且自己感兴趣的学习内容,如听听英文歌曲、看一些小故事等,或者干脆闭目养神,休息一下,等精力旺盛的时候,再坐下认真学习。
另外,在学习时间安排上,有一个著名的公式:8-1>8,意思是从8小时中拿出1个小时进行体育运动、娱乐或休息,表面上只学习了7个小时,但由于精力充沛,其效率远大于连续不断地学习8个小时。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学习要注意“劳逸结合”。在学习感到大脑乏力,精力不集中,有厌倦情绪时,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做一些文体活动,这样才能使自己头脑保持清醒,以充沛的精力做下一件事。
㈨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被废后是否有相应的新法律法规
举大型活动(包括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2012-08-14一、事项名称:区内举大型活动(包括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二、事项类型:许可三、法律依据:(1)《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9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发布)第三条、第八条。(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法》(1999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4号令)第三条。《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5年9月9日)四、条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五、所需材料:(1)主者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批示。举大型活动的申请。(3)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主单位资质证明。(5)有承者的提交主者与承者之间签定的安全协议书。6、场地租赁协议书,场地提供方出具场地安全措施。(7)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8、有临建设施的提交现场临时建筑设施搭建合同书、用电说明书。(9)对外售票的活动提交票证样本。(10)保安服务协议书。(11)活动现场平面图。(12)活动场地安全证明材料。(13)在文物保护单位举活动需持文物和消防管理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14)安全风险预测评估报告。(15)其他相关材料。六、程序:窗口受理→审批工作人员现场核查(5个工作日)→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主管副支队长审批(5个工作日)→报区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审批(5工作日)→窗口发证。这是关于新出来的举大型活动的主要流程,虽说2010年废止,但只是废止其中的负责环节,根本程序还是需要按法律法规去操作,因为这样既是保证举大型活动的安全性也是对当地群众反应的一种社会现象,对己对他人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