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在下班后在公司内打球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在下班后在公司内打球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下班后打球是自行版组织的体育锻炼,虽权然在公司内,但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也不是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2. 下班后参加公司包场的体育运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应当算工伤,只要是参加单位安排的体育训练和比赛等活动而受伤。专
【依据】:属
国务院法制办在给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的《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中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3. 在下班时间踢球或者体育运动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你买的是社保就当然不算啦!因为社保保的是上班时间,一下班打了卡后出事内故都不列工伤范围,假容如买了商业保险就不一样咯,商业保险保的是24小时,就算你坐橙子摔倒去医院看门诊都可以报销!这就是跟社保的区别,所以多买点商业保险,社保局现在亏了2万多个亿,买了社保的人要注意咯!自己可以上网查数据的哦!
4. 最新规定 自愿参加工会体育活动中受伤 是否算作工伤
工会组织的活动导致劳动者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认定工伤的范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 我单位员工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自愿参加工会的足球比赛受伤,这种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吗
我想,是不属于的,回家的路上可能还是算工伤的,业余时间,应该不算的
6. 工人下班后集体活动结束后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人参加集体活动后受伤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工人下班后,参加集体活动后,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回家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铁路运输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符合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7. 请问下班以后外出玩耍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外出玩耍受伤不算工伤。
职工下班后外出玩耍受伤,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与工作原因无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8. 参加公司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算工伤吗
一次,在参加公司组织的与联谊企业的篮球对抗赛中,小张在投篮时被对方球员撞倒在地。经送到意愿检查治疗后,小张被初步诊断为轻度脑震荡,需住院治疗。小张认为自己的情形属于工伤,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处理。而公司则认为是因为对方球员的冲撞才造成的,与公司无关,无法认定为工伤。双方对此意见相左,产生了争执。 河北诺亚劳动法专家点评: 此种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 (2)、国务院法制办在给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的《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中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从上述法规及文件看,小张参加篮球赛虽然是因对方冲撞所致,但篮球赛确实是公司组织的,应属于国务院法制办的复函中所提及的体育活动性质。小张参与篮球赛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其在特定工作时间和特定工作场所在完成特定的工作,因此应被认定为工伤。
9. 下班时间单位组织活动员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此情况属于工伤。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