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制度
是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 第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专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属,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鼓励社会体面指导员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热心社会体育事业,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五条 申请授予技术等级称号或晋升上一等级称号者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
2. 部队的指导员的职责是什么
第四十四条政治指导员职责
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政治指导员对全连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副政治指导员职责
副政治指导员隶属于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工作。在政治指导员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政治指导员的指定代行政治指导员职责。
第三节 政治指导员
第六十三条 政治指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指导员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工作。
第六十四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感和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做党务工作、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实施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协调内外关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组织指挥战斗、训练和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身先士卒,爱护士兵,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政治指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
第六十五条 政治指导员应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二)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所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斗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六十六条 政治指导员与本单位军事主官在工作中的关系,参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3. 部队体能训练标准
军人体能训练方法有:5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双杠和集体武装五公里越野等。
1、5000米跑:常见的内容莫过于5000米跑了,新兵正式来到连队之后,一旦训练跑步,距离就不会短于5000米。常见的是轻装5000米跑,还有一种是集体武装五公里越野(背着战斗装具跑步叫武装)。
2、俯卧撑:俯卧撑大家都不会陌生了,大部分人都会,但是能做到军队的标准和要求的人就不堕落。下去时身体成一条直线,肩部要低于肘部,身体也不能贴地;上来时,手要伸直,屁股不能撅。提醒大家一点的是,俯卧撑训练的肌肉是胸肌,不是二头肌,这是很多人的一个认知误区。军队训练时一般是以100为一组。
3、仰卧起坐:仰卧起坐比较简单,手抱在头上,起时身体要超过90度,下去时两肩要着地。军队训练一般是两分钟60个一组训练。
4、单杠:单杠训练一般以引体向上为主,手正握单杠,向上拉时,下巴超过单杠,下来时手伸直。
5、双杠:双杠训练一般为臂屈伸,手握双杠顶头两边,下时肩低于肘,起时手伸直。
6、集体武装五公里越野:这是一项极为考验体力和耐力的运动,保守估计他们身上装具的重量是20斤,要求所有人在26分钟跑完五公里,人与人之间可以互相帮助。
特种部队日常训练项目:
1、举200次15KG的哑铃,拉100次4簧的拉力器,臂力棒100下。
2、30米长的铁丝网往返匍匐50次。
3、前倒后到各50次。
4、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100次。
5、瞄靶一个半小时,立姿、跪姿、卧姿个半小时,立姿和跪姿要枪口挂砖。
6、每周三次游泳训练,穿军装一口气3000M。
7、每五天军队铁人三项:负重40kg跑2000,负重20kg游2000,负重20kg骑车5000。
8、每月三次负重20KG跑15K。
4. 当前部队文体设施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当前基层文化建设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单位文化设施简陋,器材陈旧短缺,与迅速发展的社会文化有较大差距;有些单位文化活动不经常,形式单调枯燥,与广大官兵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有些单位面对大众传媒迅猛发展、社会文化产品良莠并存的局面,对官兵文化生活引导管理不力,封建迷信等腐朽思想文化侵蚀部队的现象时有位生。切实改变这种状况,大力加强军队基层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基层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主席的有关指示为指导,以《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有关要求为依据,以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为重点,以培养“四有”革命军人为目的,逐步达到场地器材配套、文化活动经常、骨干队伍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保障到位的目标。不断满足官兵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努力实现基层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之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相适应,与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相适应,与军队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相适应,更好地为实现“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服务,为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服务。
坚持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军营阵地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长期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占领阵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是基层文化建设始终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重在建设,把文化活动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官兵思想政治素质上。要正确认识文化活动娱乐功能与教育功能的关系,始终把大力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大力倡导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革命军人的时代风貌,作为基层文化工作的根本任务,寓教于乐,以乐促教,使广大官兵在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
加强管理,堵塞腐朽思想文化侵蚀军营的渠道。在充分运用社会文化积极因素的同时,对那些有政治错误和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淫秽、腐朽生活方式的精神垃圾,要采取坚决措施防止流入军营。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信息网络的管理,按照《内务条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清查清理各种不健康的文化制品,净化军营文化环境。严格执行总部关于现役军人不准进地方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有关规定。
注重引导,提高广大官兵的审美鉴赏能力。认真研究掌握青年官兵的文化心理和精神需求,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的文体活动。及时推荐好书、好歌和优秀的影视作品,组织官兵经常开展书评、影评,引导大家分清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正确进行文学艺术欣赏,提高辨别能力,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自觉性。
着力抓好文化设施和器材建设
文化设施器材是文化活动的物质基础。军队基层文化设施器材建设要以旅团和连队两级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设置、量力而行、逐步提高。
驻地集中的旅团要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活动中心。应有礼堂(多功能体育馆)、荣誉室、图书馆、演播室、游艺棋牌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室等主要活动场所。图书馆存书不少于5000册(不含复本、文艺类图书不少60%),并每年添置新书;杂志不少于30种、报纸不少于35种。闭路电视系统能收看12个频道以上的电视节目。影碟库存影视节目500个以上、卡拉OK歌曲2000首以上。建有视听设备较好的多功能厅。室外有灯光篮球场、排球场、军体器械场、田径场,有条件的可修建足球场、游泳池、旱冰场及其他运动场地等。
连队及相当单位要建立俱乐部。应有综合娱乐室、报刊阅览室(分散连队建立图书室)等。有彩色电视机、影碟机(录像机)、音响设备;乒乓球台、台球桌、小型健身器;锣鼓箱、乐器箱、文娱箱等器材。报刊阅览室不少于27种报刊,图书室不少于500册书(驻地集中的重点搞好旅团图书馆建设,连队可不设图书室)。连队会议室悬挂总政下发的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题词,俱乐部悬挂七位英模画像,并设立光荣历史、党团生活、科学文化、评论国地等专栏。驻地远离旅团机关的连队应有篮球场、排球(羽毛球)场、军体器械场等。
要认真贯彻总政治部制定的《军队文化器材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加强保养维修,使旅团文化活动中心和连队俱乐部文体器材的完好率经常保持在95%以上。
重视搞好营区文化环境建设。营区文化环境要有浓厚的政治氛围和鲜明的军营特色。按照有关规定升降国旗,奏唱国歌、军歌。营区内设立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军队建设的指示及体现团队精神的标语牌;办好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重大节日搞好营区环境布置;加强营区绿化、美化工作,营造有利于官兵
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 部队指导员的职责是什么
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二)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所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斗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指导员,政治指导员的简称。是指解放军连级单位以及武警部队中队的政工干部,是和连长、中队长平级的首长。解放军实行的是“党指挥枪”原则(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指导员一般担任连队的党支部书记,连长、中队长为党支部副书记。另外还有球队的指导员、交警中队指导员 、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 。
根据《内务条令》(1997)规定,连队政治指导员的职责是:
政治指导员必须根据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以及连队党支部的决议,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工作。政治指导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6. 国家体委各个部门的机构体系和职能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体育改革的要求,确定国家体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转变
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管体育”与“办体育”的职能分离,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弱化微观管理,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一)改革运动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单项运动协会管理运动项目的试点,将非重点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转移到相应的协会,并将国家队的具体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有关协会和训练基地。
(二)改革竞赛管理体制。在竞赛管理上除国内、国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家体委统筹安排外,一般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逐步交给有关地方、部门和相应的单项运动协会承办。同时,要促进体育竞赛与经济、经营活动相结合,使体育竞赛得益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三)按照政事职责分开的原则,将一些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转移给相应的事业单位承担。
(四)加强群众体育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到完善群众体育的政策法规,健全乡、镇、社区和各类基层体育组织网络,指导培训群众体育骨干,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等方面。坚持群众体育社会化方向,逐步建立以社会和个人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群众体育群众办的新机制。
(五)加强对竞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本着“稳住一头,放开一片”和突出奥运会项目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竞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搞好运动项目的合理布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经费投入上要保证重点,发展优势项目,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社会功能。
(六)加强对各类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各地区体育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国际间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做好体育涉外及涉港澳台工作的宏观管理。
(七)加强对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相应政策法规,培训和开发体育市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增强体育自我发展能力。
二、主要职责
国家体委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制订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研究制订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经验。
(三)指导和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体育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四)制定全国性的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国性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国性体育竞赛工作。
(五)统一规划全国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运动队工资和奖励的政策、标准,协同地方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贯彻中央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系统以及民间的体育外事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往活动。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出版、科学研究工作;在国家教委指导下负责高、中等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八)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
(九)研究制订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体育市场、领导和管理直属单位。
(十)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体委设12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委领导搞好各司工作的综合协调,办理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群众体育司
研究制订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制度,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的发展,负责业余训练和各类运动学校的宏观管理。
(三)训练竞赛一司
负责体操、艺术体操、技艺、举重、摔跤、柔道、击剑、现代五项、马术等9个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发展规划、训练工作方针和原则,组织交流经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训练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出国际活动计划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代表国家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队及在我国举办国际竞赛的组织工作,研究提出全国竞赛制度和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并指导全国性比赛,组织对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和考核,指导单项运动协会的工作。
(四)训练竞赛二司
负责蓝球、排球、羽毛球、手球、棒球、垒球、曲棍球等12个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管理内容同训练竞赛一司。
(五)训练竞赛三司
负责田径、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等5个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管理内容同训练竞赛一司。
(六)训练竞赛综合司
研究、综合有关全国优秀运动队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优秀运动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的条例、制度,综合平衡全国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分类管理,负责训练竞赛体制改革,综合平衡全国性竞赛计划,综合管理国内外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及运动成绩的统计发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体育人才交流法规。
(七)对外联络司
研究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体育状况,制订体育外事工作及涉港澳台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定和协调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活动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并综合平衡体育系统涉外工作。
(八)科教司
研究制订体育科技、教育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负责全国体育系统重大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组织全国性体育科技学术交流和培训体育科技人员,组织体育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指导直属院校的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教练员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
(九)宣传司
研究提出体育工作以及重要体育活动宣传报导的指导思想,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国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指导体育对外宣传和体育系统报刊、宣传、出版单位的业务,研究指导全国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协助文化艺术部门创作以体育为题材的文艺作品。
(十)计划财务司
负责综合编制全国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制订全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设施标准,编制直属单位和补助地方的基建计划,负责管理委机关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国家体委主办国内外大型体育比赛的财务和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国体育计划、统计、财务、场地、器材进行宏观管理,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多种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基金和各种集资。
(十一)人事司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惩及有关运动员招收分配、伤残评定等制度,承办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的业务审查和领导人员的配备、推荐事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及援外教练、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负责国家体委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制订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为委领导决策提出方案,拟定国家体委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掌握体育理论工作动态,组织指导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体育软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体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国家体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8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级领导职数40名(含国家体委专职委员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
纪检、监察、审计等派驻机构和后勤、老干部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7. 部队体能训练标准是什么
体能训练根据不同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3000米13分50秒合格专(新兵下连后属跑5公里,空跑24分钟,全副武装26分钟)。
2、俯卧撑1分钟35个合格.(新兵下连后1分钟50个)。
3、引体向上8个合格.(新兵下连后12个)。
4、仰卧起:2分钟35个合格.(新兵下连后3分钟50个)。
5、100米:14秒60合格.(下连后标准一样)。
6、单腿深蹲:6个合格(下连后标准一样)。
7、自动步枪射击:一练习(新兵只打精度射击)10发,3发上靶就合格。
8、手榴弹投掷:一般是立姿投.30米合格。
9、战术基础动作:三种姿势持枪(低姿,高姿,卧姿)前进30米.40秒合格。
【注】
队列:是抽考
8. 八一体工大队与八一军体大队有区别吗
有区别。八一军体大队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体育运动大队,是解放军的竞技体育训练基地之一。八一体工大队,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体育工作大队,是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管理的正师级单位。
八一军体大队下辖射击、军事五项、现代五项马术、击剑和铁人三项(含自行车项目)5个队。其职责是在奥运会、世界军人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和国际比赛中“夺冠军,创记录、升国旗、奏国歌”,为国家和军队争荣誉。
八一体工大队前身是贺龙元帅所率120师的“战斗篮球队”,成立于1951年。大队下辖篮球、排球、田径、乒乓球、举重、体操、沙滩排球、游泳等项目队。
9.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
第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鼓励社会体面指导员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热心社会体育事业,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五条 申请授予技术等级称号或晋升上一等级称号者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了解体育锻炼和比赛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方法,能够承担基本的锻炼指导工作;
(二)了解社会体育工作的一般知识,初步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方法,能够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基层组织的社会体育活动。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基本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体育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组织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较高水平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社会体育组织的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具有指导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能够进行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
(一)从事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下作五年以上;
(二)较系统地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在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中取得显著成效,或在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三)较系统地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行业、系统的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或在全国性社会体育工作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四)具有指导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在社会体育的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六条 评审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可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分别在技能传授、锻炼指导或组织管理方面的掌握上有所侧重。
第七条 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申请技术等级称号可不受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年限规定的限制_
第八条 申请授予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应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请书;
(二)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
第九条 受理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备后;应提交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评审结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
申请人接到批准的答复后,应凭批件及时到当地的体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批准授予权限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第十一条 被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者,由批准授予的体育行政部门发给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国家体委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按批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应确定主管机构,设立评审委员会,分级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依照下列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一)义务从事社会体育的指导工作。
(二)可以开展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组织管理以及体育表演、体育咨询等的有偿服务,并可按照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收取不同的报报酬。
(三)在取得当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
(四)可以应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跨地区迁移时,应按管理权限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在迁入的地区和工作单位,应承认其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并支持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社会体育工作。
第十五条 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行政部门应予以表彰、奖励或破格晋级。对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二十年(女子十五年),为社会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国家体委批准,授予荣誉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章。荣誉奖章由国家体委制作。
第十六条 凡连续两年不从事社会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得申请授予高一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社会体育指导员违反第四条、第十三条(一)、(二)、(三)项的规定,给社会体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有关的体育组织或体育行政部门邓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触犯刑法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应报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证章、荣誉奖章。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体和群众体育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10. 部队里有没有体育活动的啊
有啊,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