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参加公司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算工伤吗
一次,在参加公司组织的与联谊企业的篮球对抗赛中,小张在投篮时被对方球员撞倒在地。经送到意愿检查治疗后,小张被初步诊断为轻度脑震荡,需住院治疗。小张认为自己的情形属于工伤,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处理。而公司则认为是因为对方球员的冲撞才造成的,与公司无关,无法认定为工伤。双方对此意见相左,产生了争执。 河北诺亚劳动法专家点评: 此种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 (2)、国务院法制办在给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的《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中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从上述法规及文件看,小张参加篮球赛虽然是因对方冲撞所致,但篮球赛确实是公司组织的,应属于国务院法制办的复函中所提及的体育活动性质。小张参与篮球赛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其在特定工作时间和特定工作场所在完成特定的工作,因此应被认定为工伤。
『贰』 职工体育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1)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开展职工体育回活动是发展生产力、加答速现代化建设的体力投资。体育锻炼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通过体育锻炼,可以增强职工体质,提高职工承受高强度、精技术生产劳动的能力,因此,这种体力投资可以促进现代化建设而且深受职工群众的欢迎;
(2)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活动可以培养职工勇敢顽强、机智果断、坚韧不拔、团结协作、勇于进取优良品质,可潜移默化地陶冶职工的思想情操和精神境界,提高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培养职工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使广大职工在业余时间能够按照各自的需要,经常从事各种体育锻炼,以消除疲劳,增强体质,陶冶性情,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并能够增强自觉抵制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的侵蚀;
(4)有利于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企业之间的体育交往,可以促进生产上协作与经营管理经验的交流。
『叁』 最新规定 自愿参加工会体育活动中受伤 是否算作工伤
工会组织的活动导致劳动者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认定工伤的范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肆』 加强职工体育,娱乐活动的意义及几点建议
组织大型文体、娱乐活动是人力资源部通常要做的大事之一,也最能体现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各部门的影响力。
如何做好,确实不容易,因为要涉及到公司全体员工,大的公司几千几万人,小的公司也有几百人,这么多人一起活动,要组织有序,不出意外事故,大家又玩得开心,确实不容易!所以有很多部门其实不愿意组织这种活动,因为太费心费力,而且最后效果往往不一定好。
自从我们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部后,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就落在了我们的肩上。几年下来,我们每次大型活动的组织都非常成功,赢得了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普通员工的一致称赞,也大大提升了我们部门的影响力。在这过程中,我们有几点重要的心得体会。
第一点也是最关键是计划要详细。具体到每一分钟的安排都要事前确定,每一个细节都要想到,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这个周末的休闲娱乐活动我们就是这样要求的。具体如何做到详细无遗呢?有一个好的方法就是思维演练。就是计划制定人员在脑子里要像放电影一样,对于每一个步骤,每一个活动,每一个环节,都事前在脑子里过一遍。只要这样一做,事先的计划很多细节的漏洞便可以发现。
第二点,如果不熟悉的地方事前一点要现场考察。这次西涌活动,我们提出事前要去现场考察,合作的导游们听了都很惊讶。因为一般别的公司搞这种活动事前都不会考察,他们甚至认为这样没有必要,因为他们自己很熟地方。但是我们不这样认为,任何详细周密完善的计划都是建立在详细认真的调研基础上的,想得再怎么完善,也不能替代现场的了解。就像打仗一样,没有认真的战前侦查,作战计划必然是难以周密完善的。实际上,这次事前的现场考察,就发现了这种海边活动的最大风险是游泳时有意外,另外,有人走散了,导致大家都在招人等人,浪费时间。那么针对这种风险,我们就提出了预防措施。前面关在房间里想的计划对这点不是非常明确和突出。
第三点是要发挥部门全体成员的力量贡献智慧。虽然我们组织活动的人员经验很多了,但是一个人的大脑能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个细节都能考虑到,这就需要发挥部门和团队的力量。这次活动也是这样,虽然主要负责同事先做出了一个详细的方案,但是部门全体讨论时,还是发现了很多问题,后来做了大量修订和补充。方案报到我这里的时候,我又仔细看了一遍,也发现了几个问题并提出了修订建议。试想,如果没有部门全体的参与,这个方案必然是有很多漏洞的。
第四是人力资源部门平时要和各部门搞好关系。我们每次活动请别的部门同事参与,担任一些工作,我们都非常积极,很少不愿意干的。为什么?主要就是因为平时我们和各部门关系处理得好,尽量多为大家提供好的服务,态度友善,平时多和他们沟通交流。而且,相对一部分人是我们招进来的,招聘时我们的服务态度很好,进来后,又积极帮助他们,他们当然对我们工作就比较配合了。
『伍』 求问在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孙某在A单位组织的足球友谊对抗赛中腿部胫骨骨折,住院治疗了很长时间,该员工家属认为是工伤,但是单位给出的答复是孙某不是因工作原因而受伤,而是在娱乐活动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还停发了职工在养伤期间内的工资。孙某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案例解答孙某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不能做狭义理解,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指的工作原因并非仅指自己的专职工作,工作时间并非仅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只是固定意义上的办公地点。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职工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另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 2005] 311号)中明确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单位组织体育活动是为了职工更好地工作,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因工外出,并且王某的行为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职工在用人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受伤,按工伤处理。本案中,孙某参加A单位组织的足球赛,是单位安排的一项工作,因此,孙某在足球赛中受伤,应是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特定的工作原因而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孙某所在的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孙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工作、生活模式日益多样化。由此发生的工伤事故也呈现出形式复杂化、渠道多样化等特点。用人单位在处理这些纠纷案件时,应当尊重事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保小常识职工参加本单位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第1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参加体育比赛发生的伤害事故是无法认定工伤的。例如在周末比赛中受伤的,如果单位可以出具加班证明,则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受到伤害,但是如果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活动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就无法予以认定。
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
『陆』 职工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活动方式有哪些
(1)普遍开展广播体操、生产操活动。广播体操简单易行,不需要专门的场地设备,一年四季都可以开展,对不同年龄的职工都适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所以应当普遍开展,使之成为绝大多数职工都喜欢参加的基本体育项目。根据不同的生产班次,广播操可以安排在班前、班后或工间休息时进行。生产操对防治某些工种因长期从事局部肢体劳动而形成的职业劳损还有其独特的作用,有利于身体健康。要根据行业和工种劳动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科学地编排相应的生产操;
(2)积极发展各种运动队、锻炼小组。发展各种项目的运动队、锻炼小组,是组织职工有计划地进行体育锻炼的基本形式。可以把具有不同爱好和特长的职工组织起来,有计划地进行经常锻炼;可以逐步培养和建立起一支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骨干队伍,使体育工作的普及与提高同时进行,相辅相成。各种运动队、锻炼小组可以按车间、班组进行组织,也可以把成绩优秀者集中起来,成立各个项目的代表队,以促进提高、推动普及。每个运动队、锻炼小组的人数不宜过多,要有一个领导核心,有一定的活动制度和锻炼计划,以便于加强领导,开展活动。应尽可能组织不同年龄的职工按全国总工会制定的七项锻炼标准进行锻炼,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青年职工按国家体委规定的锻炼标准进行锻炼;
(3)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医疗体育活动。开展各种医疗体育活动,对于防治各种慢性病、职业病,深受职工群众欢迎。开展医疗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到:
①要取得医务部门的协助,请医务部门进行指导;
②要培养好活动骨干,让骨干起带动作用;
③要有人作技术指导,特别是各种功法的发功;
④要搞好调查研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到有的放矢;
⑤要做好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4)开展灵活多样的体育比赛。体育活动往往带有竞技性,因此比赛是体育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通过比赛可以激发人们对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活跃职工的业余生活。比赛的形式要以车间、班组间的小型为主,适当可参加基层单位间和市、区、产业系统的比赛。比赛内容除球类、田径、游泳等正规项目外,跳绳、踢毽、爬山、广播体操、体育游戏等活动也可以举行比赛。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各种体育比赛,并注意做好比赛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体育比赛要与组织群众进行经常锻炼以及开展体育活动结合起来;
(5)组织体育工作的检查评比。根据所在基层单位体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就全面工作(包括体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或某一具体方面(如具体体育项目,体育积极分子等)的体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要与抓典型、树标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密切结合起来,并逐步形成制度,定期进行。此外,组织检查评比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倾向,不能给下级工会组织增加负担;
(6)组织职工参观体育比赛。组织职工参观体育比赛活动,不仅可以够吸引职工参加体育锻炼,而且,在比赛、表演中的拼搏精神和高超技术可以激励职工奋发向上。
『柒』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
对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答复:
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二00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