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市场经济下,财政有哪些职能
财政的职能
一、基本概述
财政职能由财政本质所决定的财政所固有的功能和职责,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和社会主义财政本质密切联系,并受它们制约。财政通过分配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并获得一定的效果。社会主义财政职能具体运用的效果,就表现为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
二、财政四职能
现在我们就以财政四职能之说来看一下财政的具体职能。财政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三、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
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
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
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
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三)经济稳定职能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应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四)经济发展职能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企业家阶层尚未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
三、财政职能的协调配合
财政政策包含不同的目标,在实践中它们互相重叠,要同时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发展职能是存在实际困难的。这样,要制定有效的政策,就要协调好不同职能目标的关系。一个职能目标的实现往往会牺牲另一个职能目标,它们彼此之间都存在着客观执行结果的冲突。一般说来,政府对自愿配置要比对收入分配具有更大的兴趣,但在通货膨胀严重时,政府的注意力会转向经济稳定,而减少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重视。如果各种宏观经济问题反复出现,表明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存在缺陷。如何权衡利弊,协调运用、充分实施财政职能,统筹考虑各职能目标的相互作用,使之同时满足配置、分配和稳定发展目标,是财政政策实施的重要问题,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财政的职能之间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协调得好可以相辅相成,协调失当则会相悖相克。财政职能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起作用,互为条件,相互促进。资源配置职能是各职能的前提。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职能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继续。而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发展既是前两种职能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构成实现前两种职能的前提条件。但这些职能在实现中又会经常处于矛盾状态。财政宏观调控以财政职能作为目标,有时会处于顾此失彼的境地,削弱政策效果。
综合观察财政各职能的矛盾与协调,最终归结为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与权衡。公平与效率有内在统一性,只有依靠效率不断提高,才能提供出个性发展的物质条件,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不仅有利于劳动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每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因此,还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但是,效率与公平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片面强调效率就可能产生不公平,同样,片面强调公平就可能损害效率。因此,政府应在基于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关系的基础上,恪守市场效率规则,改善收入分配状态,在不损害经济效率的前提下,提高社会总体的交换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我国财政职能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财政职能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传统的财政职能范围与新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必然产生矛盾。财政职能过宽通常容易产生以下问题:
(1)不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成。国家依据生产资料所有权承担国有企业财务职能,一方面造成所有者职能与财政职能相互混淆,致使政企不分,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并进而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2)加大国家财政负担,使得国家财政难以摆脱困境。近年来在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很快,但政府的财政职能并没有相应调整,不仅没有放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资金的责任,而且仍然通过拨款。以税还贷。弥补亏损等渠道向企业供应资金,致使支出居高不下。其结果必然是政府债台高筑,赤字庞大,财政难以走出困境。
(3)导致了现存许多财政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财政职能被肢解或弱化,财政职能范围“越位”,对不该涉足的事涉足甚至涉足过多,同时也就必然造成财政职能范围的“缺位”,使得财政本应有所作为的方面反而做得不好或者干脆不做了。目前我国财政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保障不足的问题,如有些县连工资也不能按期发放,农业科技教育。公共设施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也存在保障过度问题。如对事业单位全包的范围过大,财政补贴的负担过重,公费医疗吃大锅饭等等。当前的主要矛盾方面是后一方面,即仍沿袭供给型财政的财政体制,大包大揽。在这方面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向符合市场经济的财政体制转变的步伐。由此观之,调整现存的财政职能范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改革的必要举措。
五、如何发挥财政职能
胡锦涛同志10月15日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作报告时强调,要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此,党的十七大代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谢旭人代表说,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财政部门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为实现报告中提出的改革与发展目标,财政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造良好的改革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支出、税收、国债、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相协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积极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加大对重点节能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大江大湖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三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大研发项目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基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开展区域科技创新试点。大力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试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措施。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并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改革资源税制度,实行从价计征,促进资源节约。适时开征燃油税。同时通过支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支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效机制。
在谈到财政如何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承担重要职能和作用时,谢旭人说,首先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并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次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第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出燃油税,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政府参与收入分配体系。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第四是积极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五是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逐步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严格控制机关的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行政性经费支出。第六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增强财政工作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要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在回答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财政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方面有哪些举措时,谢旭人说,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教育方面,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研究实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时,发展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方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进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医疗卫生方面,大力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在住房方面,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支持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支农惠农方面,在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措施。切实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同时,综合运用贴息、农业保险、投资参股、信贷担保等各种财税杠杆,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贰』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公共投资的作用是什么
市场经济抄体制下政府公共投袭资的具体作用表现在:
(1)政府进行公共投资是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途径。
(2)通过政府进行公共投资,有利于强化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领域的地位。
(3)政府公共投资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叁』 10.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有哪些经济职能
一是现行体 制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市场化 的要求,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理 层次过多,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 在,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效率。二 是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不少政 府部门还习惯于干预企业的经济活 动,行政管制过多,审批制还在经济 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管理是 必要的,但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 存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 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由政府 包办,而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却 没有真正管起来。三是政府行为不 规范,一方面表现为一些政府行政 方式仍然没有摆脱靠“红头文件”、 靠内部运转这样的运作模式;另一 方面是行政垄断色彩仍然存在,主 要是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规 章、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决定等 来维护垄断利益,使公平竞争难以 实现。显然,这些都是不符合市场 规则要求的,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 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 职能的定位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五” 计划纲要强调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 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 式。如何转变 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
1.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中无 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贸易发展的事 实证明,政府从未放弃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并且,当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没有国家调控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国作为有自己特殊国情的国家, 更需要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其一,中国 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追求的政治、经济目标与市 场客观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 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背景 下的市场经济,中国政府加强对本 国经济的管理,是维护国家经济主 权,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繁荣的 重要措施。其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 的发展中国家,WTO对发展中国家 实施的包括可以对某些产业、部门 实施适当保护措施等优惠安排,需 要政府在引导、协调本国经济发展 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国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 的经济发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场自 发作用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 的老路,特别是在我国外部环境被 发达国家资本垄断,内部市场发育 和竞争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果单 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国民经济, 必然受制于国际资本垄断下的国际 分配格局,延缓国内经济结构调整 进程。其四,还必须看到,在经济全 球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渗透、 贸易战、关税战、附有条件的经济援 助等,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 冲击。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国民 经济的发展方向,选择有效的经济 发展战略,才能达到充分利用世界 资源,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 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当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宏观调 控决非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事无 巨细、无所不管的计划控制,而是依 靠合乎市场规律的更高层次、更有 力的调控体系来实现。
2.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主 张公平贸易和竞争,要求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 必须一致、公平、透明、稳定。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 除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外,没有任何组织任何办法 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于: 它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 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社 会贾源的配置,将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导向作 用采实现。但由于垄断现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种外部 效应的存在,市场价格机制又可能出现不能正确反 应成本和收益,市场信号不准或失真,市场调节也可 能出现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因市 场失灵产生的错误导向导致经营、投资失误:市场供 给者或需求者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契约关 系和市场规则,引起市场失灵。对这些市场失灵,必 须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干预和管理才得到纠正。因此,政府必须通过自己行政权威的发挥和经济职能 的履行,制定各种法规和市场规则,规制一切市场主 体与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契约关系和市场秩序,努力 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3.组织生产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 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会对公共产品,如, 道路、机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事业、公益 事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于公共产 品投资成本大,建设时间长,收益回报周期长,有些 甚至没有直接收益,普通企业及社会投资者一般不 愿参与,依靠市场调节很难达到供给与箝求的平衡, 需要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府等政府行为和公 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补贴公共项目建设,尤其是对以 全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项目,政府应责无旁贷全 面参与或直接经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项目,政 府应在定价、市场准人等方面适当予以干预和监督, 保证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4.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要求在统一的市场基础上实施对外经贸政 策,倡导进人市场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交易,公平 竞争。要创造统一、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政 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美国学者奥肯说过,“市 场的运行事实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赖于政治制度 的各种强制性权力。国家运用这些权力,建立并保 障市场上的权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础的服务,并间接 地创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环境,这对企业 日常生活是生命攸关的。”(阿瑟·奥肯:《平等与效 率—重大的选择),华夏出版社,第29页)政府要通 过加强市场的建设和制度管理,把对内开放和对外 开放结合起来,打破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狭小、分割 和封闭的障碍,使市场主体获得法律上和经济负担 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机会均等地在市场上取得生产 要素,并努力推动一切经济活动都进入全国乃至全 世界的大市场中去,促使国内市场在统一的基础上 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
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途径
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对政府经济职能转 变提出了具有强制性的明确要求,但并不仅仅停留 在组织内部简单的职能分解和权力收放上,更重要 的是要具体整合、调整政府的行政权力,依据社会发 展的需要,探讨职能的转移和输出,收缩或增加,从 整体上建立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需要的职能体系。
1、强化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预和 宏观调控,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是以亚 当·斯密的自由放任论为基础,后经米塞斯·哈耶 克加以发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加以充实的 市场自由主义论;第二种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 论。两种观点都是针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并都在一定 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实际情 况,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作为一个正处于市场化 进程初期的体制转型国家,要经受住市场经济和融 人国际经济的考验,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帮 助。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 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 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16页)因此,中国政府应该是强势政府,必须具有 较强的宏观管理能力。具体讲要发挥好如下三种职 能:一是战略引导职能,即政府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 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以中长 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引导国民经济 的发展方向,依靠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 向和调整产业目标,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 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平衡协调职能,即一方面 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保障社会总需 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货 膨胀和高失业率;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地域辽阔、人 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诸如转移支 付等政策,支持帮助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区 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 配,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三是保护职能, 即通过合理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 实现本国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最大化;按 国际惯例加大对生产者、消费者的保护,对农业产业 给予扶持,保护知识产权,查处假冒伪劣,维护市场 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等。
2、弱化政府微观经济职能。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 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决定了政府是无所不 包、无所不干的全能型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 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要求政府微观管理从经济生活 中退出。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 动,目前这种退出并未完全到位。对此,若不加紧解 决,将可能成为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巨大阻碍,因此,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已是当务之 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从根本上 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 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 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使政府经济 权力从无限变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对微观 的经济的干预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 苎的失灵的领域,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转变政府 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 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 市场主体,自主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调整。
3、分化部分政府经济职能。要以充分调动和 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指导思想,在维护中央 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兼顾中 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点,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关系规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权与中央政府集 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
4、转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和社会的分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显著趋 势,从社会学角度观察,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 是,中国政府与社会个体(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和企 业)之间缺少一个宽厚的中间层,或者说缺少一个社 会自我管理层。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构筑了这个中 间层,而且越来越完善。其个体如果在社会活动中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找社会自我解决,而不是直接 找政府部门。这样一种成熟完善的社会自治组织系 统是实现“小政府”的客观社会基础。中国目前的现 实状况是,政府对社会事务什么都管,社会个体的什 么事情都来找政府办,政府成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 实上,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无 论政府的主观愿望多么好,都会受到自由治理能力 的限制,不可能把社会所有的事都管好。邓小平同志 曾深刻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 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 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 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
『肆』 分析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从市场失灵方面答)
市场经济体制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经济运行体制。而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二、 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 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伍』 国家财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作用有哪些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手段有哪些为什么会出现政府干预失效
国家财政在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可以有效调节资内源的配置
(2)容 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3) 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4) 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5) 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
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有限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及缺陷,特别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和就业制度,使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并未建立,而且地区性就业市场的隔离主要由于地方政府的限制措施,因此政府必须干预本国的劳务输出,通过制定相应的就业促进和保障法律,以及运用财政、税收、货币政策对其加以宏观调控。
所谓政府失效,主要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效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合理发挥,另一方面是政府干预不足,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不能满足弥补市场失效和维护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合理需要,这样也会导致市场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及其作用
吴奕新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广东深圳 518031)
[摘 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我国政府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挑战。从地方政府看,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二是存在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仍未能理顺;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失衡,产业结构面临重大调整。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涉及的问题很多,也比较复杂,当前其应着力转变的重点:一是从传统管理思维向现代管理思维转变;二是从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转变,三是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转变;四是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型的行政体制转变;五是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型向现代的公共服务型转变。
[关键词] 市场经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 D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GDB-1130(2005)02-0007-0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必须严格按照 WTO通行规则办事,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我国政府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挑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改革和调整政府职能,从而在市场化进程中趋利避害,这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课题,也是我国各省市地方政府面临的课题。因此,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到逐步实行政府的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地方政府职能也正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绩,以间接手段为主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方法有了较大的转变,决策民主化有了很大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不断加加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思想观念束缚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明显滞后,政府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从地方政府面临的现实情况看,当前政府在经济管理中普遍存在着许多弊端。归结起来,比较突出地反映在:一是政府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 的现象;二是存在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仍未能理顺;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失衡,产业结构面临重大调整。特别是"三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现在有不少事情,名义上由政府管着,实际上根本没有管住;有的管住了守法的,却没有管住胆大的;有的该管的没能管,不该管的却花费了不少力气,政府的整个经济管理看上去架式不小,事实上又显得软弱无力。很明显,政府尚未能通过合理的职能定位,使越位的回归原位,错位的纠正过来,缺位的加入进去,总之,政府未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职能。
从挑战方面看,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比较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深入发展。伴随着区域集团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日趋广泛活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国际资本大规模的快速流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投资经营,使世界各国的经贸开放程度普遍提高,经济贸易联系更加紧密,这就对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职能和管理的方法必须要与之相适应。二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与网络化、信息化的普及发展。当今时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们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加上交通运输业的普遍发展、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国与国之间的距离正在变小,传统的生产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费模式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使政府传统的管理与服务,在方式方法上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网络化和信息化发展的社会现实对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三是市场取向改革与市场化的全面、迅速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市场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一方面与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需要政府在建立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市场体系的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又要求政府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新形势下政府面临的新的挑战。四是我国加入WTO面临更大的对外开放。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型经济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就要求我国的各级政府,必须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起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认真研究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和国有经济布局,及时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微观活动中有序退出;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内资和外资企业、为不同所有制的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把行政性审批降到最低限度;认真研究如何为社会提供应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转效率;认真研究如何在全球化趋势下加强和改善政府的宏观调控,规避经济风险,维护自身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成为当务之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的职能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超越市场、引导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的条件下,政府一般无须干预,政府的职能有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无事可做了。一般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还是相当重要的。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纠正市场的固有缺陷。这是因为,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市场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一是市场难以控制总量失衡;二是市场难以完全做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三是市场配置资源难以做到完全到位;四是市场难以控制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容易造成经济秩序上的混乱;五是市场自发运行的结果必然带来垄断,使竞争不充分、不完善。为了弥补市场的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担负起纠正市场的经济职能。政府通过对市场的纠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对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场、引导市场。政府干预市场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市场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场和引导市场。超越市场就是要求政府能够站在市场之上,控制市场的总体运行,防止其自发发展造成的危害;引导市场就是要求政府在培养市场和发展市场的同时,协调有关方面,推动市场顺利健康发展。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市场缺陷的存在,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理由,但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应确定在什么样的规模和范围之内,就难以准确地做出回答。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应该适度。即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不要包揽一切,不要去做本来应当由市场去做,尤其是实践已经证明市场能够做好的事情。具体的说,一是政府干预的范围应是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是对市场机制的"拾遗补缺"。在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才需要政府干预,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二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目的应是促使市场机制恢复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场。一般来讲,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力度就不应该是固定不变的,而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在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市场调节力量还不够强、或者市场发生失衡时,应适当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而当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市场调节力量增强或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就应当缓和政府干预的力度,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三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必须要比干预前的情况有所改善和好转,否则,就不要干预。即政府在准备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干预之前,必须准确地看清"看得见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增加干预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在我国,由于有着几十年计划经济的传统历史,因而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起作用的领域多一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一是要坚决从那些不该管的领域退出,强化那些本该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职能;特别是要强化政府对宏观管理能力和培育和完善市场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考虑和统筹安排政府部门退出的这些领域,其相应的职能由谁来行使?假如某种职能是由某一行业协会来行使,那么如何去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使其朝着行为规范、公正、合理、的方向健康发展。三是要形成并确立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效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政府职能转变无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模式选择,它应是随着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变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一种长效的运作机制来适应这种转变。同时还特别需要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四是要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随着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精简和政府的职能转变,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架构,并逐步通过电子政务等手段,实现政务公开,政情公开,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这势必对政府部门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承诺的兑现,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尤其艰巨,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地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精简机构和转变职能,改革与发展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必须看到,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的职能仍然未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明显滞后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进程。
(二)市场取向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但市场取向的改革任务远未完成。虽然,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市场必然快速开放,这就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各地市场带来短期的巨大冲击,因而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顺利完成市场开放带来的结构性调整。
(三)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
政府职能问题即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虽然,我国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开放,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进展。但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至今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至今也未能真正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还没有很好理顺,中央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远远未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政府职能转变未能适应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特殊的国情要求我国的各级政府必须适应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及时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这种职能转变,既要求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发展要求,又要兼顾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既要发挥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又要力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取得参与国际分工的权益。
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
在现阶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职能,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的新时期,政府的作用与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区别。应当看到,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涉及的问题很多,也比较复杂,从培养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的角度来看,当前地方政府的职能,其应着力转变的重点,主要应放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从传统管理思维向现代管理思维转变
在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地方政府充当"全能政府",在这种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对经济和社会的超强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优越性,对保证集中社会资源办大事,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行政体制的改革,实行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但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确,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许多应该管的事,又没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是转变政府的管理思维,政府必须从"全能型"转向"有限型",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从管制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并从社会服务的控制者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以适应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从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转变
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但是过去那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点还非常明显。这种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的发展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都必须用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在政府行为规范的众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应当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上来,实施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着力推动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实施公正严明的立法和执法,规范社会各种角色活动的行为,惩治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因此,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彻底抛弃过去传统的人治思想,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真正从传统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现代法治管理思想转变。
(三)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转变
由于"十年文革",我国的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业绩,"以GDP为中心",注重经济规模和效益,忽视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导致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贯彻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地方政府必须树立协调理念,必须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转变,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经济、积累和消费、分配关系、微观经济行为等的协调,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岗失业、社会信用和社会秩序等问题。政府能否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关键看能否妥善解决失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信用和社会秩序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好,社会各个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地协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能得以实现,经济发展就有了可靠的社会环境;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增长就会有困难。因此,从增长型理念向协调型理念的转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四)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型的行政体制转变
我国2003年发生的SARS危机告诉人们,在一个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中,政府对公共事件的瞒报、谎报、误报,比任何行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都要大。从我国2003 年发生的SARS危机的教训可以表明,由于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对疫情信息的不公开,以及有的政府部门中的某些官员的不负责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积扩散传播,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政府必须接受这个惨痛的教训,彻底从传统的封闭型行政体制向现代的公开型行政体制转变,以人民的利益为首任,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信息公开,以适应现代社会开放型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型向现代的公共服务型转变
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已经从以农业为主转变为以制造业、服务业为主,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向"后现代化"转型的挑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应当去管的事情,坚定不移地交给市场主体和市场的中介组织去做,政府应当从传统的行政审批型向现代的公共服务型转变。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职责,应当放在加大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放在规范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上;放在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生活的公平与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上来。
『柒』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三大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为主体,为政府履行其职能服务的。财政所带有的集中性分配特性以政府权力为依托,又借此贯彻政府职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职能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对财政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规定了相应的财政职能。
根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政府职能的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首先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种维护体现在以下三个基本的财政职能中。
社会主义财政的第一个基本职能是:为公有制企业筹集资金,保证公有资本金的供给。公有制企业的资金筹措渠道可以有多种。但是,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却决定了它的资本金应该而且必须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提供。按照马克思的社会扣除原理②,这部分资本金实际上就是社会总产品价值c+V+M中的一部分M,用于扩大再生产。只有在其以国债形式筹集资金时才涉及C和V。
作为公有权主体在现实经济中的法定代理人,政府不仅是现有资本的所有者,也是任何新增资本的所有者。②它拥有收入索取权。由此引申出来的一个财政职能就是:进行资本积累,并为了进行积累而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获得一定的收入份额,以此加强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地位和控制力。
社会主义财政的第二个基本职能是:有效率地管理和配置国有资本。这里的配置,包括不同生产部门间的配置、区域间的配置和部门内不同技术水平的企业之间的配置。作为公有资本的代理人的政府,显然必须关心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这也是它必须承担的责任。相应的,财政就要在管理和配置资本的过程中体现政府的意志。
社会主义财政的第三个基本职能是:监督国民经济的活动状况,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的运动是由无数个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完成的。政府不能再通过对社会再生产过程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的直接掌握和了解,来发挥直接的监督作用。③而是政府在为市场服务的过程中,通过法律程序制定各种经济法规,财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去了解和掌握企业和经济的有关活动和信息,从而实现自己在国民经济中的信息反映和经济监督职能。特别是,在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通过国有资本可以有效地观测到国民经济的波动情况,从而能够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社会主义财政的以上三个基本职能,保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根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政府职能的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第二个职能是保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可以看出,与这一政府职能相对应的财政职能就是收入分配。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而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公平不一定能够带来社会公平,客观上需要财政通过税收调节和转移支付等措施调节收入分配,使居民收入差距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和可接受的范围内,并在经济发展中动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政府职能的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第三个职能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此相对应的财政职能是:根据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增加对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带有“半公共品”特征的产品不一定全部要由公共部门生产和提供②,但财政必须要在这些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上几个方面的财政职能实际上也已经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的要求。但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没有涉及,这就是财政的稳定宏观经济的职能。宏观经济的稳定需要实现充分就业、物价水平稳定和
国际收支平衡,这就需要通过财政来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通过一种着眼于宏观经济的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中性的收支活动来矫正无数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的收支活动所形成的不利结果,促进宏观经济稳定
协调的发展。
总结我们的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职能包括:
(1)为公有制企业筹集资金,保证公有资本金的供给。
(2)有效率的管理和配置国有资本。
(3)监督国民经济的活动状况,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4)收入分配。
(5)根据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增加对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稳定宏观经济,促进经济增长。
可以看出,我们所总结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职能是我国传统财政理论中的四大职能和西方财政理论中的三大职能的综合。①但我们并不是简单地把这两种理论下的财政职能放置在一起,而是根据新的逻辑体系做出的综合创新。我们推导的依据并不是现有研究中的“国家分配论”、“共同需要论”或是其他流派的观点②,即我们不是从财政本质出发,而是纯粹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含义所推导出的政府职能对财政的本质要求出发,在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中推导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职能。这是我们通过经济体制研究财政职能的一个有益尝试。
『捌』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的职能
财政职能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 资源配置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二是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三是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 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三) 经济稳定职能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机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四) 经济发展职能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企业家阶层尚未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
『玖』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
“人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最积极的应对就是,政府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利实现职能转变,特别是经济职能的转变。一、政府经济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不适应表现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们的政府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其基本架构是适应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虽然经过改革,情况有较大变化,但在很多方面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不适应“人世”后进一步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一是现行体制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要求,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理层次过多,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效率。二是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不少政府部门还习惯于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行政管制过多,审批制还在经济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管理是必要的,但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由政府包,而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却没有真正管起来。三是政府行为不规范,一方面表现为一些政府行政方式仍然没有摆脱靠“红头文件”、靠内部运转这样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是行政垄断色彩仍然存在,主要是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规章、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决定等来维护垄断利益,使公平竞争难以实现。显然,这些都是不符合市场规则要求的,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五”计划纲要强调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如何转变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1.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实证明,政府从未放弃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并且,当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没有国家调控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国作为有自己特殊国情的国家,更需要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追求的政治、经济目标与市场客观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的市场经济,中国政府加强对本国经济的管理,是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繁荣的重要措施。其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WTO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包括可以对某些产业、部门实施适当保护措施等优惠安排,需要政府在引导、协调本国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场自发作用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老路,特别是在我国外部环境被发达国家资本垄断,内部市场发育和竞争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国民经济,必然受制于国际资本垄断下的国际分配格局,延缓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其四,还必须看到,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渗透、贸易战、关税战、附有条件的经济援助等,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冲击。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选择有效的经济发展战略,才能达到充分利用世界资源,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当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宏观调控决非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事无巨细、无所不管的计划控制,而是依靠合乎市场规律的更高层次、更有力的调控体系来实现。2.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主张公平贸易和竞争,要求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必须一致、公平、透明、稳定。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外,没有任何组织任何法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社会贾源的配置,将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导向作用采实现。但由于垄断现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种外部效应的存在,市场价格机制又可能出现不能正确反应成本和收益,市场信号不准或失真,市场调节也可能出现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因市场失灵产生的错误导向导致经营、投资失误:市场供给者或需求者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契约关系和市场规则,引起市场失灵。对这些市场失灵,必须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干预和管理才得到纠正。因此,政府必须通过自己行政权威的发挥和经济职能的履行,制定各种法规和市场规则,规制一切市场主体与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契约关系和市场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3.组织生产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会对公共产品,如,道路、机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事业、公益事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于公共产品投资成本大,建设时间长,收益回报周期长,有些甚至没有直接收益,普通企业及社会投资者一般不愿参与,依靠市场调节很难达到供给与箝求的平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府等政府行为和公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补贴公共项目建设,尤其是对以全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项目,政府应责无旁贷全面参与或直接经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项目,政府应在定价、市场准人等方面适当予以干预和监督,保证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4.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要求在统一的市场基础上实施对外经贸政策,倡导进人市场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要创造统一、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美国学者奥肯说过,“市场的运行事实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赖于政治制度的各种强制性权力。国家运用这些权力,建立并保障市场上的权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础的服务,并间接地创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环境,这对企业日常生活是生命攸关的。”(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选择),华夏出版社,第29页)政府要通过加强市场的建设和制度管理,把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打破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狭小、分割和封闭的障碍,使市场主体获得法律上和经济负担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机会均等地在市场上取得生产要素,并努力推动一切经济活动都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市场中去,促使国内市场在统一的基础上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途径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对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了具有强制性的明确要求,但并不仅仅停留在组织内部简单的职能分解和权力收放上,更重要的是要具体整合、调整政府的行政权力,依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探讨职能的转移和输出,收缩或增加,从整体上建立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需要的职能体系。1、强化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是以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论为基础,后经米塞斯·哈耶克加以发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加以充实的市场自由主义论;第二种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论。两种观点都是针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并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作为一个正处于市场化进程初期的体制转型国家,要经受住市场经济和融人国际经济的考验,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帮助。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页)因此,中国政府应该是强势政府,必须具有较强的宏观管理能力。具体讲要发挥好如下三种职能:一是战略引导职能,即政府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依靠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向和调整产业目标,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平衡协调职能,即一方面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保障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诸如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帮助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三是保护职能,即通过合理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实现本国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最大化;按国际惯例加大对生产者、消费者的保护,对农业产业给予扶持,保护知识产权,查处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等。2、弱化政府微观经济职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决定了政府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干的全能型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要求政府微观管理从经济生活中退出。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动,目前这种退出并未完全到位。对此,若不加紧解决,将可能成为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巨大阻碍,因此,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使政府经济权力从无限变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对微观的经济的干预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苎的失灵的领域,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转变政府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调整。3、分化部分政府经济职能。要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指导思想,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点,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规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权与中央政府集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4、转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社会管理职能。国家和社会的分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显著趋势,从社会学角度观察,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是,中国政府与社会个体(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缺少一个宽厚的中间层,或者说缺少一个社会自我管理层。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构筑了这个中间层,而且越来越完善。其个体如果在社会活动中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找社会自我解决,而不是直接找政府部门。这样一种成熟完善的社会自治组织系统是实现“小政府”的客观社会基础。中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政府对社会事务什么都管,社会个体的什么事情都来找政府,政府成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实上,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无论政府的主观愿望多么好,都会受到自由治理能力的限制,不可能把社会所有的事都管好。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这就需要政府大胆向社会组织分权,将政府所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工作,诸如,会计事务、审计事务、法律事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行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从政府经济职能中分离出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