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中国现阶段医疗保险改革的看法和建议
肯定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并不是完全否定前一阶段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当看到,前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在覆盖面上有较大局限性,但当时提出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方向基本正确。例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实行全行业管理等,这些在今天看来一点也不过时。许多具体政策和措施的实践还为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当然,回顾前一阶段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有不少具体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例如最近看到王东进会长在《回顾与前瞻——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书中指出:“后来在实践中发现,个人账户的增强个人自我保障和节约意识这一功能体现得并不强,且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有待调整改进。”我完全赞同这一实事求是的分析,我也曾多次写文章表达同样的看法。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又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较之其他国家,更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框架基本构筑,关键在于落实。我相信,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我们一定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
㈡ 什么是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现行医疗卫生体制进行调整、改革、创新的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举措。《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指明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原则和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医药卫生事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也曾经历若干比较大的改革过程,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比如,针对卫生资源严重短缺导致的"看病难、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鼓励多渠道筹资、多种形式办医,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办医的新格局。医疗机构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明显调动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我国医疗服务规模、条件、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大幅度增加,有效缓解了由于卫生资源短缺造成的"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再比如,针对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包揽的弊端,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逐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形成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但是,医药卫生体制深层次的一些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并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快速上涨,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范围小,保障水平较低,居民个人负担过重,出现了新形势下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目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模式也跨上了新的台阶,健康需求快速增加,"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防止伤病残",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群众的疾病负担,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二是应对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环境变化等,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三是解决医药卫生领域长期以来形成和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在深刻总结以往卫生改革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好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就是要明确目标,创新制度,解决深层次的、制约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完成"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病有所医"的重大历史任务。
㈢ 当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内容有哪些急求!
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内容: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还包括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分别从制度上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国家、雇主、集体、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合理分担的多渠道筹资,实现社会互助共济和费用分担,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城乡医疗救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网底,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为无力进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以及进入后个人无力承担共付费用的城乡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国家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除此之外,国家通过提供社会福利和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扩大医疗保障资金来源,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
㈣ 对中国医疗改革的看法
对中国医疗改革的看法
针对前段时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言论,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前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蔡仁华在论坛上指出,医疗卫生改革的成与败应该全面地看待:全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成效显著。从卫生投入的总量看,占GDP的百分比是逐年增加的,然而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却失衡得严重。在1980年,卫生总费用143亿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51.9%,社会卫生支出占61.0%,个人卫生支出仅为21.2%;而到了2003年,政府预算占到17.2%,社会卫生27.3%,个人支出上升到了55.5%。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凸现。
医改应做到“四降一升”
在政策补贴严重缺失的现状下,医院为了运营和发展,不得不通过药品和医疗器械甚至大型耗材来“创收”。以一项关节置换手术的医疗费为例,其中劳务费占总费用的8.09%,药费占11.98%,而材料费则高达70.82%!
针对这些现象,蔡仁华指出,医疗机构经济政策应遵循“四降一升”的原则:降低药品价格,改革药品收入或加成机制;降低大型设备诊疗项目价格;降低费用高值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的目的。
单元医疗费“打包封顶”
政策大思路虽好,但给现行医疗体制这个“重病号”开刀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可行呢?蔡仁华开出两个“处方”:
一是政府加大一定程度的医疗投入。蔡教授举了一个例子,假如一个医院的收入结构中政府补贴、诊疗服务费和药品销售比例为1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药品销售的纯利为500万元×20%=100万元,那么如果将政府补贴增加到150万元,医院就可以至少少卖250万元的药品,降低百姓的医疗费用。这项改革措施日前已经在上海的两个区试行,长宁区的医院收入有一半已经为政府补贴,这有效降低了人们的看病费用。至于如何约束医院在接受政府增加的补贴之余真正少卖药,蔡仁华认为要建立相应的行政手段并立法约束。
第二个是病种单元服务。把医疗服务项目整合“打包”(如人次、住院日、病种等),由专家核算出单元服务费用的平均行价,再乘以不同医院级别的系数,即“一口价”。比如分娩,三甲医院顺产费用封顶4000元,剖腹产封顶7000元,多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这样可以使不规范的服务项目受到制约,而由于“单元”服务合理节支,相应增加了医院的纯收入。蔡仁华透露,目前北京的专家正在讨论30多个主要病种先试行这种打包收费的模式,这些病种覆盖到目前2/3的常见疾病,预计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法界观点
大医院转移侵权诉讼费,小医院推脱危重病人
医疗立法应防止医院推脱举证倒置责任
对于医疗界的立法问题,也成为本次论坛上的热点之一。因为医疗行业从事的业务活动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强调,医疗立法尤其需要缜密深思。他以“医疗事故的鉴定和举证责任”为切入点,谈论了医疗立法的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以前是要患者拿出证据证明医院在医疗中有了过错,而且这个过错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但现在法律则规定由医院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医院就必须承担责任。朱苏力认为,这样一个立意良好的司法解释,却可能导致一连串的医疗及社会问题。
首先是风险的转移。由于现行的政策使医院发展必须自筹大部分资金,因此医院如果遇到大量的医疗事故赔偿,必然通过医疗服务转移给其他患者,如果一个医院每年有10个这样的侵权诉讼,每个侵权诉讼大概要赔偿10万元以上的话,医院就从每年10万个患者中每人多收10块钱把这个风险转移了。这个医疗费用增加是由于举证倒置带来的。小医院更是担心举证倒置带来的风险,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急病和危重病人,比如让患者赶紧送到省里面的医院去,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费用,而且使一些需要急救的病人失去了抢救时间。
其次,就是医院为了规避风险随之而来增加的大量检查。医院会把更多精力放在防止风险上而不是真正放在关心患者上,这也是为什么得一次感冒医生会让你把验尿、验血、心电图等所有检查都做了的缘故。
另外,整个医疗相关行业人才的流失和变相的流失。如有许多医生去学法律或读MBA,为自己另寻出路。
㈤ 《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全文
http://mms.tjmu.e.cn/ygxz/ygyxszq/xuexi/yiliaogaige3.htm
㈥ 中国如何进行医疗体制改革
提高收费项目,让医生的工资拿在明处,不要总是盯着回扣,如果工资提高了,回扣问题解决不了,那是法制不严的问题,再改也是白扯.改来改去都改些表面,老百姓没得到实惠,哪些人得了实惠?不用问谁都知道.很多问题都是法的问题,50%的剖腹产率,全世界第一,美国人有说他们的医学被滥用的,中国比起美国来说严重一百倍,在中国化疗随便,一个月下来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病人榨干为止,这不是草菅人命么?医生却没任何责任.古代有个笑话,有个医生专治罗锅,一个病人来了,直接用脚把罗锅踩平,罗锅是好了,人也踩死了,这样的事情,中国每天都在发生.
中医要走精品化,从教育到医院不能走大众路线,应该允许纯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等多种形式存在.大众化是失败的,老百姓不需要这么多低级中医生和医院.中医是实践性很强的东西,只靠学校学是不成的.普通低级医生不允许乱开方,主治以上才可以开方.中医的晋升也体现不出水平,西医按年头问题不大,中医专家名不符实问题很大.现在不让中医用西药,学美国有点胡闹,美国西药厂有钱在政治上立法打击其它药品,现在在中国也能影响政策,感到不可思议.中药很多都是外来的,唐朝就有海药本草,如果不能在药品上吸收进步,很大程度上会制约中医的发展.而且现在很多中药的提取药,不让中医用反而让西医用,更是可笑.那按这种道理,把西药稀释之后就算是中药了吗? 废中医存药更是可笑,居然也有人提出来,按中医药理配制的成方你觉得有效,却说中医该废掉,那你按现代药理配出的方子能达到中医古成方的疗效吗?你能用现代理论解释清古方的配伍组成,废了中医又如何?现在只不过是西方大药厂在背后支持打击竞争对手,诋毁中医的手段罢了.中医药出口对中国有什么不好?这些人说这样的话算不算是卖国求荣?
㈦ 未来五年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一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
2.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葛延风:《中国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反思》,载《中国卫生产业》2005年第9期)。
3.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
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葛延风:《反思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6月6日)。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4.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二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说,在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坚持了公平,就会影响效率;讲究效率,就会有失公平。但两者不是绝对矛盾的,也有相统一的一面。如果经济活动的规则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是能够同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绩效十分显著。因此,在我国未来的卫生体制改革中,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三是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既不能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也不能照搬计划经济时期完全依靠政府的做法,而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卫生事业的特点,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医疗卫生事业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在这一领域,
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制定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供财政支持、配置医疗资源、向全体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管等责任。其次,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基础还很薄弱,政府承担医疗卫生责任的能力有限,这就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民间资本,
将部分医疗机构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弥补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投资不足。第二,在非基本医疗服务领域,政府可以退出让渡给市场,或者原有的政府投入的医疗机构实行完全市场化运作,取得回报,以减轻政府的负担。第三,通过引入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增强医疗机构的活力,使医疗机构之间、医院内部形成竞争,以提高效率。
四是针对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的保障和组织方式。对于包括计划免疫、
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向全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应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对于非基本医疗需求,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提供服务,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主要通过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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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过显著成就,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绩非常突出
计划经济时期,在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百分之三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绩十分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与服务目标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里,通过政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大力投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形成了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层次布局上注重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城市地区,形成了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门诊部(所)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及卫生防疫体系;在农村地区,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幅度提高。
计划经济时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定位明确,即提高公众健康水平,不以营利为目的。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社会公益目标优先的定位,是由当时特定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决定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骨干部分是政府部门直接创办的国有机构,末端为隶属于城乡集体经济的集体所有制机构。政府通过计划手段进行管理,同时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与机构和从业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之间没有联系。
●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二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预重点选择合理
其一,突出“预防为主”,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在整个医疗卫生投入中,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一直处于优先地位。逐步建立了包括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控制、国境卫生检验检疫机构在内的、基本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此外,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结果是:各种烈性传染病被完全消灭或基本消灭,法定报告的发病率迅速下降;多种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大幅度降低。
其二,基于医疗服务机构的公益目标定位,医疗领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上;技术路线选择上注重适宜技术,强调中西医结合。政府对医疗服务标准的规范及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使医患双方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合理选择,不仅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的低投入、高产出;而且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形成了更加公平的医疗卫生资源分配。
●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三是形成了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
一方面是医疗保障体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城镇地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劳动者;按照当时的有关制度设计,多数职工家属在发生疾病时,也能够报销部分费用。在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普及,鼎盛时期覆盖了90%左右的农村人口。通过以上三项保障制度,全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发生疾病风险时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费用保障。
另一方面,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也具备很强的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功能。由于各种医疗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基础设施以及医疗设备投入主要来自政府和各经济集体,药品价格也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医疗服务体系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也具有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未参加任何形式医疗保障的居民,看病时就已经获得了政府公共投入的补贴。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这种转移支付功能,是各种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由上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转移支付功能带来的费用保障机制,确保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体能够看起病,从而大大提高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
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城镇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存在着对患者约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存在互济功能不足的问题,如此等等。
但总的来看,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国际上是得到公认的。
● 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在干预重点选择方面以及在费用保障机制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决定性因素。医疗卫生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医疗卫生资源在不同卫生领域以及不同群体间的分配由政府统一规划,具体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也由政府按照严格的计划实施。从而保证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够得到最低限度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了中国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中国当时的选择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方面,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公立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在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分工协作走向全面竞争;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转变为全面追求经济目标,不仅非公有制的医疗机构如此,公立医疗服务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也是如此。
在医疗保障体制方面,随着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由于该制度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试图恢复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见明显成效。城镇地区,随着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传统的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难,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确定了统一模式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障(保险)体制。
除此之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药品生产与流通体制等等也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及资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不断弱化,各种责任越来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担。药品生产与流通走向全面市场化。
● 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
在供给层面,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提供模式。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观组织和管理方面,普遍转向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各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则逐步走向全面竞争;医疗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
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障(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改革开放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坚持自愿原则。城镇医疗保障(保险)制度虽然名义上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过分追求小范围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确保缴费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对于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医疗服务上的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力量。在公共卫生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 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主要成效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带来的成效主要表现为: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 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
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富裕社会成员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多数社会成员(包括相当多农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贫困阶层则连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都享受不到。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
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尽管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42%,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公平性和宏观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 问题的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问题之一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同时,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否则就一定要出问题。SARS所暴露的公共卫生危机以及其他诸多问题的出现已经充分显示出问题的严重性。
问题之二是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的普遍服务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能够及时满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必须是多层次的、布局合理的。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不仅无法自发地实现这一目标,而且必然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从而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广大农村地区则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问题之三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目标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从全社会角度来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合理目标应当是以尽可能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实现尽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结果。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只有选择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医疗卫生干预重点及适宜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在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制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出于对营利目标和自身经济效益的追求,其行为必然与上述目标发生矛盾。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选择上,只要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现轻预防、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病,轻适宜技术、重高新技术的倾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于牟利动机提供大量的过度服务,甚至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全社会卫生总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其源盖出于此。
问题之四是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不同社会成员可能遇到的疾病风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服务需求是不同的,个人及家庭之间的经济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将医疗服务需求视为私人消费品,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来抵御疾病风险,则必然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满足,他们的基本健康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不仅有失社会公平,也会带来其他一系列经济与社会后果。因此,在医疗保障体制的设计上,必须在广覆盖的前提下,建立风险分担和社会共济机制。中国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实际结果,就是将医疗服务需求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其消极后果已经显现。
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是一个早已被理论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了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问题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道路。这种倾向必须纠正。
● 导致医疗卫生体制变革中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原因之一在于改革和发展模式选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由于体制基础的变动,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受到了严重冲击,实际的保障范围迅速下降。面对这种现实,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原因之二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在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方面,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了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集中计划体制解体以后,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强化自身经济核算是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医院与社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原因之三是其他方面的体制变动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是财政体制的变动因素。80年代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以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特别是政府的投入责任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上存在很大差距,使得不少落后地区缺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能力,以至不得不采取一些错误的改革和发展方式。90年代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力有了很大增强,但依然没有形成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另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也导致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上的不协调、不统一问题。
原因之四是既得利益群体的影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总体上陷入既不公平也缺乏效率境地的同时,自然会产生既得利益群体。在前一阶段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中,既得利益群体主要是部分医疗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部分享受较高医疗保障待遇的社会成员。由于信息不对称、谈判能力的差别,以及其他体制缺陷因素的存在,既得利益群体对改革方向的影响不容忽视。它是导致合理的改革措施难以推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偏离合理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当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不少仍与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规律和发展要求存在矛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 目前的不少改革思路与做法都值得商榷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
● 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非典”过后,强化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的政策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二是强调应急体制建设。这种思路存在明显的问题。
政府投入不足的确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割裂问题、公共卫生组织体系之间的条块分割问题、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与管理上的体制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等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不了以上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问题上,也需要以体制完善为基础,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机制。否则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无法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应急体制建设固然是必要的,但应急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由各级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组成的应急医疗系统。“非典”暴露的决不仅仅是应急医疗系统问题,而是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常规医疗卫生体制的失效问题。离开了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只靠应急医疗系统,不仅解决不了传染性疾病的早期发现问题,也解决不了大量传染病患者的救治问题。此外,公共卫生不仅包括传染病防治,还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以及环境卫生控制等等。除传染病防治外,中国目前在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而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有效的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回避常规体制的失效问题,只因特定问题的出现而强化应急系统的思路和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商业化、市场化倾向依然十分严重;“抓大放小”难以保证“可及性”
尽管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已经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但至今国内学术界对此不愿意进行认真的反思,商业化、市场化的舆论和呼声依旧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进一步商业化、市场化。除鼓励竞争、放开价格,以及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外,不少地方还套用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化。如果这种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上述倾向来源于一个简单化的、有诱惑力的思路:通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竞争,可以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政府转而采取补贴需方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财务负担可以因此而大大减轻。这种思路貌似有理,其实是行不通的。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以上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最后必然因医疗卫生的总体服务水平下降而招致公众激烈的批评。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虽然没有主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全面商业化、市场化,但是强调分类改革。其政策要点是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放开,定位为营利性机构,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另一类为非营利机构,主要追求公益目标,政府继续给予经济上的支持。鉴于中国国情(国家投入能力)并考虑到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提供主体是合理的选择。但在抓什么、放什么的问题上,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想充分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需要优先发展和政府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目前对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中,非营利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备受推崇。但中国并没有发展非营利机构的传统和经验,相关法律、法规也几乎全部是空白。另外,非营利机构本身也有其固有弱点。由非营利机构来担当某一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责任,在国际上并非是普遍的做法。
●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尚没有新的改革计划。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问题在于,目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问题之一: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从国际经验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况且,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功能与中国制度设计中的功能也相去甚远。新加坡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国,却要求个人账户支付平时的门诊费用,实质上是要求个人自己来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这种“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
问题之二: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
问题之三: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资金平衡就成为医疗保险自身的难题。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长此以往,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的“富人俱乐部”。在无法控制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患者,通过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个人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继续推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
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2003年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很难发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作用。
问题之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问题之二: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问题之三: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
㈨ 两会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议
中国医疗制度改革方案
(建议稿)
总 则
医疗制度改革的总的目的,是以国力为基础,强调在医疗制度、医疗资源面前,凡我国民人人平等之原则,使之为社会的安定、***、繁荣服务。
细 则
一 ,国民与医改
凡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合法公民,在医疗制度改革面前,不论职位、学历、民族,无分工、农、商、学、兵、公(务员) 等,不存在任何特权与歧视,人人平等! 在医改政策中,公民可按就业状况,暂划归为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二大类。
此处的就业人员,系指有相对固定职业的一切公民,包括国家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之一切员工,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一切员工,一切离退休人员等。
实行全国就业人员医药费按同一地区同一比例标准报销的原则。这是缩小差别,安定民心,体现社会公平,使医改方案能得到最大多数国民认同和支持的核心所在,是医改成败的础石!
国民的医药费报销比例,实行以年度为单位的浮动制。国家财政允许,可适度提高;反之,可酌情下浮。报销比例与国力挂钩,避免了国力不支之虞,可以保障医改方案得以长久延续!
凡国家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一切员工,一切离退休人员医药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凡一切私企员工,由国家财政先行支付并同时向相关私企直接划拨。依法严惩一切拒付员工医药费用的行为!
未就业人员,包括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无固定单位可报销医药费的所有人员。这是社会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亦应享受医改方案的关怀,其医药费报销比例由国家根据财政情况逐年公布,并由财政统一支付。
下列人员医改方案将以予倾斜关顾:
复、退军人中因战斗、军训、因工因公负伤人员;
计划生育范畴内的孕、产妇;
新生儿及各年龄段的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博士生;
各种因公、因工伤残人员;各种职业病患者;残疾人士;为公益事业伤残者;见义勇为伤残者;
经相关部门证明,确实无支付能力的贫寒人士;
其他需照顾的特殊群体。
二,医 院
国民的医疗服务,主要应该由公立医院提供,而以私营医院为辅。
各省、市、县,有条件的乡镇,都应该有足量的公立医院,以满足国民的医疗需求。
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由政府任命,并定期轮换。
公立医院的财务支出,一律由政府财政提供;公立医院的各项收入,属国家收入,一律由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应该明确公立医院是服务性单位,决非营利性单位。而这一点,对从根本上缓和日趋激化的医患关系,挽回国民对医院乃至整个医疗制度的信任,至关重要!
政府从制度上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指导。
人大、政协派员实施对医院的监管指导。
县以上的公立医院,所有上规模的私营医院,均须成立院务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政府代表,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代表等组成,共同参与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将及时向相应部门反馈医院运作情况,并及时向公众、媒体公布,使医院工作公开,透明。
政府、人大、政协代表采取定期轮换制。
三,医 务 工 作 者
医务工作者,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直接实施者。
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
医务工作者的工资、奖金、一切福利待遇,均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以保障其收入,免其后顾之忧。
医务工作者的一切收入,与医院的诊费、服务费、药品收入等脱钩。
重奖在医学研究、医疗实践中有突出成就者,严惩有违医德医风的行为。
四,制药企业与药品
制药企业是事关全体国民健康的特殊企业。
国家加强对国有制药企业的投入,这是国民药物需求的重要来源。
政府、人大、政协参照对医院的督导方式,加强对国有和私营制药企业的监督指导。
实施同一种药品全国执行同一价格制度。这是药品价格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严防药品改头换面,以药谋取暴利的重要手段。
同一种药品,系指化学成份相同或基本雷同的药品。
允许同一种药品有不同的商品名,但必须在商品名下面以显著地位标明其化学成份,并标明全国统一价。
对主要成份相同或雷同,仅辅助药物不同的复方类制剂,须严控其价格,不得使其成为提高药价的一种手段。
所有药品的价格,都必须遵守“生产成本十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合法利润 ”组成的原则,并实行药品价格结构公示制。
重奖对药物研发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人员;严惩以任何手段擅提药价的行为。凡制造劣质药品乃至假药的行为,一律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必予以从重从快惩处!
本建议稿未尽事宜,当以正式文件为准。
本件上传:中央相关部门并领导
2010年两会提案组
衢州。徐裕人
2010. 年2月23日于浙江衢州
附: 建 议 者 说
2009年初,国内多家重要媒体纷纷发布消息,预测医疗改革全国性方案即将出台。老百姓且忧且喜,翘首以待。现在2009年已逝,相关方案仍处酝酿之中。医改方案受多方利益之牵制,出台之难,自不言而喻!
也就在2009年下半年,中央的一则与医改有关的决定,即医疗服务费要上去,药品价格要下来,再度重复出台。药品价格是由市场经济操控的,升降浮沉由不得谁说了算;但医疗服务价格闻声飚涨,却是实实在在的。果如是,就不啻是事与愿违了!至于之后陆续出台的一些专项医改措施,以及一些省、市的地方性医改方案,不少内容大可商榷,基本上仍处在尝试探索的层面!
通情达理的医改方案屡难问世,症结究竟何在?
长期来,我频频深入各阶层,接触各类人等,在畅开心扉无拘无束之中,细细品味不同身份的同胞及方方面面对医改的真实企求,渐渐地对通盘医改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布衣论政,似嫌冒昧;但只要能为医疗改革尽些许之力,只要浅见尚有点滴可取之处,纵然贻笑大方,仍不胜欣慰之至!
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