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学三年级学生在上体育课遇到的意外事故由谁承担主要责任【高分悬赏】
校方负主要来责任,首先,你弟弟现自在还是小学三年级,在学校里的所有时间里,校方都是你弟弟的监护人,不管出了什么意外事故,校方都要负有责任,其次,意外事故是在学校的体育课上的,教课过程中出现问题,属于老师监管不力,校方负主要责任。希望能帮助到你。
『贰』 小学体育课出现安全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应该每种责任各占1半,因为学生摔倒,是老师麻痹大意或疏忽造成的后果,是教学事故,应该由校方承担一些责任。教学意外的是学生不小心摔倒了,而老师没有注意到,这应该是学生家属负责的。这纯属我直言,勿以为我是幸灾乐祸!
『叁』 小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受了伤学校是什么责任
如果是10周岁以下小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是过错推定责任。如果10周岁以上小内学生为限制行为能容力人学校是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肆』 小学生在体育课上意外摔伤 是谁的责任
如果前一个没有突然停,那后一个责任是全部,相反则是前一个的责任。
『伍』 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出了意外是谁的责任
校长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因为上课时摔伤了胳膊,属于意外伤害事故。应该在学校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内。学校有义务协助孩子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而不能要家长承担责任。家长也不必担心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孩子今台学习的想法。
『陆』 小学生体育课上意外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学校可能要负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此案中,体育老师让学生跑步过程中的管理职责是让学生如何安全的完成准备活动,没有交代准备活动不能争抢等,本身职责就不到位,所以应当承担责任。
『柒』 体育课上的意外事故如何处理
凡是学生进入学校的一切活动,学校都有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若出了事故,无论什内么事故,容学校都有责任,这是《教育法》规定的,不过,若学校做足了相关措施而发生的突发事件,则看事件的具体情况去界定学校的责任,最轻的责任是老师要从中吸取教训,制定更严密的预防措施,或加强教育,试问,若一点责任都没有,而要这样做吗?你说是吗?——我也是老师呀!同合相怜了!!!
『捌』 上体育课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
象你们这种情况属于明显的无过错责任,按规定应该由学校承担。我想对内方将你作为第容一被告,将学校作为第二被告是因为他们不想与学校搞的太僵,所以告你,让学校成为连带被告。你可以也请个律师应诉,只要对方不能证明你是主观故意,你就只承担道义上的赔偿责任。到时法院会采信你的观点的。如果没有其他症状,估计总的赔偿额应该在3万元左右。加上住院期间的治疗、营养费用,应该在5万与6万之间。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会赔偿2万左右,到时你大约只需赔偿1万元。对方的赔偿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特别是精神赔偿,法院不会支持,所以你不必担心的。
『玖』 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期间意外受伤,学校要负什么责任
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终究明确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指导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由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有上述十二项情形之一,就基本可以认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依法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寿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拾』 小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如何划分责任
我个人认为应当复按照过错原则制划分责任大小,过错应当由具体事实确定,看学校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法律根据是教育部于2002年6月25日颁布的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