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学生在体育课上摔伤教师有责任吗
是的,有一定的责任。
学生在体育课时,老师有看护好学生,不让学生受到伤害的义务。如果学生因为体育运动受伤了,老师和学校都有一定的责任,至于责任的划分与大小,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不能一概而论。
Ⅱ 上体育课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一、首先体育课也属于课堂,这种情况下发生学生伤害事件,学校一般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只是分不同情况学校↑担负的责任大小不同而已。二、要是学生在自己玩耍嬉闹时候发生碰撞,则学校承担的责任相对要少些,肇事学生自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三、要是碰撞发生在体育项目练习或示范期间,若没有特殊情况,则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Ⅲ 什么法律第几条规定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摔伤学校应负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Ⅳ 体育课上学生受伤,是谁的责任
这种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跳的一方的受伤如果不是因为弯腰的一方的故意造成的话,那么学校就没有尽到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义务,学校要为受伤的一方承担补充责任,受伤的学生自己要承担部分责任。
Ⅳ 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了谁负责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版法确定。 学生在学权校受到伤害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学校有过错。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在体育课上受伤,就受伤的原因是什么:学校的体育设施有没有问题,教师的讲解和保护有没有到位。学校如有过错,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学校完全正常授课操作,发生意外的原因是学生自己不注意或意外,学校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Ⅵ 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期间意外受伤,学校要负什么责任
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终究明确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指导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由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有上述十二项情形之一,就基本可以认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依法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寿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Ⅶ 上体育课时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你好,你孩子负有主要责任,但学校会负有一定的责任,学校签的那个协定属于单方规避自己责任的协定是无效的,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
Ⅷ 小学生在体育课上意外摔伤 是谁的责任
如果前一个没有突然停,那后一个责任是全部,相反则是前一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