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特殊教育(残疾人体育教育与管理)专业 如何
特殊教育这抄个专业以袭后的就业前景会不错的,随着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人们对教育越来越重试,也包括残疾人教育。特殊教育(残疾人体育教育与管理)这个专业具体是学习怎样与残疾人的沟通与交流,以及学习他们的语言,哑语,以便更好地为这些特殊人群提供帮助,这各专业对学习者本身也没什么大的要求,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要热爱这份特殊的职业,并且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② 现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1、特殊教育学科是一门年轻的学科,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至今特殊教育学科自身建设尚不太完善,在理论探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革新、师资培训、行政管理等许多方面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初级阶段加强特殊教育学科的自身建设刻不容缓;另一方面,特殊教育学科是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语言学、哲学、听力学、电子学、技术学的交叉学科,所以其发展又需要从众多交叉学科中不断地吸取营养,需要各相关学科的共同参与。因此特殊教育学科要发展,就必须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与相关交叉学科的横向联系、博采众学科之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殊教育必须从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和探索出一条既适合国情又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道路。
③ 弱智学校的面临的问题
作为从事特教教育的基层教师,我们深深体会到从事特教的艰辛(特别是弱智教育),要承受着“寂寞和孤独”,要面对和解决来自于各方的矛与盾的冲突。在旧的教育框架下,我们遵循着国家统一制定的大纲,使用国家统一编制的全日制培智教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特殊教育教学的深入改革,我们的教育对象已悄然改变,不再是原先的单一的轻度弱智儿童,而是大都由中、重度弱智儿童组成,甚至相当一部分中、重度弱智儿童兼具多重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的发病类型是五花八门,真可谓绝对的“杂牌军”。这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增设了难题,如:在一堂数学课里,几乎是一个学生一个程度,教师无法拿捏在这一堂课里究竟要以谁为重点,往往顾得了东而摸不着西,更别说南与北了。几分钟前刚教的数字过会儿就忘了。教师的激情在一次次的失败中被抹煞,教师的麻木就一天天的扩大,我们的教学也就茫无头绪。这就是弱智学校的教育教学现状。
④ 浅谈如何进行特殊儿童的体育课教学
提高特殊教育体育教学课堂质量的技巧:
(一)加强重视力度,营造教育环境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文献,是保障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青少年受教育权依据,各级政府和基层的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章程和规定,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要充分认识体育教育对特殊儿童与少年的重要性,通过动员、协调各级机关和部门,从政策和经济两大支柱上对特殊教育的体育事业给予支持,改善教学环境与条件,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同时利用各级传媒机构加大对关爱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体育、关系残疾人教育的宣传力度。拓展特殊教育的交流层面,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与普通生活相接触的平等通道,积极开展残疾人运动会,以及与正常孩子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还有积极举行互帮互助的的志愿活动等。以此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有利于残疾学生体育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和残疾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二)加强特殊体育教学队伍建设培养
体育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对于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不仅要求掌握普通的身体锻炼方法,还要懂得不同残疾类型所要求的恢复性训练,同时要懂得特殊体育理论,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所以体育师资队伍要求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双重标准。可以对教师进行缺项型的培训,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完善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补充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体育教师多参与残疾人士的运动比赛,多接触、熟悉残疾人心理和生理问题,才能累计更多的教学经验,为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培养身心全面发展的残疾青少年才打下基础。
(三)改善体育教学场所,完善设施器材
特殊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受大众的关注度不高,政府机关难以重视,因此学校经费不足,使得体育场地条件不足,设施器材缺乏,一些专有的设备难以供应,直接影响了体育教学质量和残疾学生体育学锻炼效果与学习热情。政府机关和基层教育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筹集经费多种渠道,改善特殊教育的教学条件,补充必要的设备、器材。同时要建立维护体育设施正常使用和利于长期使用的机制,提倡勤俭节约的精神,保证教学中体育用具的基本需要,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四)改革教学方法,增加课堂的质量
在特殊教育的体育教学中要注重素质教育,强调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和心理承受能力,挫折教育的锻炼。可以采取多样的教学方式,既要有基础理论的介绍,做到低起点,打好基础,而后增加实践课程,教师带领下进行层层递进式学习,加深运动难度,从而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自立自强的精神。
所以要提高特殊教育体育教学水平,需要从全方位的角度出发考虑,动员全体,从领导层到普通民众。
⑤ 面试特殊教育的体育老师面试什么
和普小的差不多,但要用一些手势语,我们这考特殊学校都的面试都是正常面试,等到了入职才开始学习教学的,你不用太担心了,网上搜搜手势语和特殊教育面试问题之类的就可以了,希望你能成功!
⑥ 承担特殊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有哪些成功做法或困惑的问题
(一)制订和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分层次成体系的。第一个层次是整个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它是从全局出发所制订的关于教学工作的总计划;第二个层次是处于学校总计划之下的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第三个层次是各学科的具体教学工作计划。以上三个层次的教学工作计划的有机结合,构成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体系。学校领导通过建立这个教学计划体系,来实现对教学工作的计划管理。第一,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应由校长亲自主持,教导主任协助制订,或者在校长领导下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制订。第二,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学分析、要达成的目标和具体措施等。第三,制订计划的过程要层层落实。上一个层次的教学工作计划应成为下一个层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的依据和内容。教研室工作计划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研室具体情况制订,是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在教研室的具体化。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师在整个学期内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与要求,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和教研室工作计划提出的要求,认真制订。第四,计划的执行也要各级层层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和完成任务后,要进行检查,检查后要有反馈,好的经验要强化和介绍,发现问题要纠偏。最后还要总结、奖惩。
(二)加强教学行政管理,稳定教学秩序
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是稳定秩序,正常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即教务常规管理,主要由教务处负责,其具体内容包括招生与编班、制表和教学档案管理等。它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职能是通过对各项教学活动的合理组织、指挥、调度和监督,建立稳定协调、有活力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编班
所谓编班,就是把年龄和知识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学生,按照定额合理地分配,组成平行班,以便实施教育和教学。《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2章第10条规定,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学和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另根据1994年国家教委的规定,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盲班、聋班的学额为12 --14人,弱智班学额为12人。
2.制表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运行管理主要是通过实施“四表”来控制和实现的。“四表”即学校活动日程表(校历)、作息时间表、日课表(课程表)和各科教学进度表。四表的制订要认真、严谨、科学、合理,既符合一定的教育教学规律,又能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同时应注意及时发现漏洞,弥补不足和纠偏。
3.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主要有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和学校教学档案。《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对教师“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考核档案”,对学生也要建立完整的学生档案。
此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行政管理还包括征订教材、开发校本教材、组织期中或期末考试、评估考试质量等事项,也包括承担文印、资料统计等教务行政活动。总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行政管理的工作是琐碎、繁忙而又重要的,应在加强常规化管理的同时,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以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最终有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
(三)教师教学常规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是分配任务之后,依据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及发展目标,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计划、进度、备课、教案、上课、听课、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个别辅导、单元教学把关、期中检测、期末考试、教研活动、教学协作等诸环节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并通过认真的组织与落实、检查与反馈、评价与激励等手段,进而提升教师教学质量的行为。因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主要有备课、上课、布置作业、个别辅导、复习与成绩考查,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管理也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1.备课
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做到四备,即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和备作业。教师通过备课,达到熟悉教学大纲,能够从整体上把握住教材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熟知特殊儿童的认知规律和学习特点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全过程,写出教案或教学笔记。教师的教案或备课笔记,应反映四个方面的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能准确把握住教材的重点、难点;有练习与作业的设计,并能体现出对不同学生的不同要求;教学方法的设计应从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出发,同时准备好教具、学具。总之,好的教案或教学笔记不仅能体现出教师在教学上的特点和风格,也能从中看出教师处理教材的能力。
2.上课
上课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对各类特殊儿童的课堂教学要根据其特点,有针对陛地进行。要遵循教学规律,重视直观教学,加强个别教学和个别指导。课堂教学是特殊儿童接受教育康复的主要途径,应将思想品德教育与“双基”培养有机融于一体。学校领导和教师_都要明确一堂好课的标准。领导干部按照这个标准来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师按照这个标准来训练自己的基本功。
3.布置作业
布置适量的作业,可以使学生加深对课堂所学知识的理解,促使学生进一步将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但是,在老师布置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作业的内容要有助于学生巩固知识、培养能力。第二,作业量要适当_切不可过多过难。第三,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发作业时要有讲评,教师要着重指出共同性的问题;有些作业,最好能面批面改,使学生从批改中真正获益。第四,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教师应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答;做完作业后要认真检查;书写要工整,要爱护作业本;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等等。经过教师的指导和提醒,久而久之,帮助学生建立起良好的作业习惯。
4.个别辅导
个别辅导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形式之一,是课堂教学中因材施教的补充和延续。教师对学习成绩优异和学习上存在困难的特殊儿童应加强个别辅导,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例如,教师在课后对学习上存在困难的学生进行补救教学,指导学生自学,解答学生疑难问题,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教材,从而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
5.复习与成绩考查
要根据特殊儿童的特点重视复习课课堂教学的结构设计与复习方法的选择。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儿童学习的检查、测验和考试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3章第31条对此作了详细规定。首先,应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过程性评价,严禁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其次,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最后,对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以及智力残疾学生的考查、考试科目、办法等分别做出了说明。
除了对以上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提出明确的规格要求,并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以外,特殊教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管理还应注意到以下情况。
1.新老教师应适当地区别对待
对新教师要加强管理,在教学业务上提出具体要求,在正式上岗前组织听课、互相学习,并指定有经验责任感强的老教师进行指导,使他们尽快适应学生、学校的情况,尽快提高各种技能。对于比较成熟有经验的老教师,学校则不适合管得太死或太过具体,应在保证质量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激励其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领导应注意为他们的进一步专业发展铺平道路,为他们解决切实的困难或问题,使其成为学校教学中的骨干中坚力量。
2.在教学实践中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特殊教育理念,切实提高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
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备必要的教育技能、技巧,教学管理中也需要对教师这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估,但是,更重要的方面不是教师的具体技能如何,而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否正确,教师能否在先进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对日复一日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很好的反思,能否深与到各种教学研讨或实验教学之中,能否以研究者的视角置身于教育教学情境之中,等等。
因此,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管理的导向应有助于教师树立起正确的特殊儿童观和先进的特殊教育观,应有助于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应有助于教师以研究者的目光审视、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从而切实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3.关注教师集体的进步,构建和谐的团队文化
“即使从每位教师都独自面对自己的特有责任和职业义务这个意义上看,教师职业基本上是个孤立的活动,但是为了改进教育质量并使其更好地适应各个班级或各类学生的具体特点,集体工作仍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中级阶段。”①特殊教育教学对象的复杂性和教学任务的艰巨性要求教师在付出个人努力的同时,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因此,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应促成教师间的积极合作,应使教师不仅习惯于一个人工作,也习惯于与他人的合作,在合作中获得更大进步和更好发展。
(四)学生学习常规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在进行学科教学与康复训练等各项活动中,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以过程性管理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
1.坚持教育的养成性,抓好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不仅对教师教的过程有明确的要求,同时对学生学的过程也要提出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应坚持教育的养成性,从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出发,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以各科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学生在学习、康复训练等各种活动中的常规管理。教师应对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并贯穿于日常教学之中,从而形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学生的学习主要由课前预习、上课、复习、作业、小结等环节组成,应对以上环节提出质量要求,并进行学习目的、态度和方法的指导。同时,教师也要对学生在课前准备、上课过程、下课及课间活动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进行指导,以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环境并形成良好的习惯。
2.缺陷补偿与潜能开发并重,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应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核心。在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后,应建立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的学科质量管理体系,转变教学观念,研讨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确定各科教学及康复活动的“最近发展区”,研讨学科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途径、方法、手段,实施课程改革,开放校本教材,改革和完善学科评价体系,使素质教育的精神贯穿于学校教学、康复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缺陷补偿是特殊教育学校担负的重要职责,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共同要完成的任务,是渗透于课程和活动内容之中自然进行的,应抓住每一个场合和机会予以强化。在关注缺陷补偿的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要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从情感态度到价值取向,从认知水平到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五)领导自身的工作
建设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组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是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校长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扮演何种角色、对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是否关注、其自身业务素质如何,等等,就成为影响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懂教学的校长是名不副实的校长,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不仅应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还应掌握现代教学理论及相应的管理才能,另-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深入教学一线,做好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
第一,校长应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课堂听课,指导和检查各科教学,了解本校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各科教学的进展情况。为了掌握教学的真实情况,校长除了听课以外,还可以适当地兼一些课。
第二,要有目的、有重点地检查课堂教学、备课笔记、各种作业,抽测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观摩、召开家长会等,从多方面了解教学情况,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改进对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三,校长应带领教导主任下到教研室参加集体备课和专题研究,具体指导和检查教研室工作,以掌握学校教改动态。
第四,校长应掌握科学的方法,对学生的成绩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最后,校长应不断总结教学管理的得与失,通过总结吸取教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便为日后正确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
⑦ 特殊教育的面临问题
转变国人观念与认识: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在受教育的机遇上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
加强普法执法与管理:从《宪法》到《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而当前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说明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提高我国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切实解决当前现实中最紧迫也是最棘手的难题。
加大师资培养力度、理顺特师生就业体制:截至到2013年9月3日,大陆仅有4所高等师范院校设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每年毕业生总数不到50人)、两所大专层次特教专业(每年培训30人左右)、34所中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每年毕业生不到400人),另一方面,由于特师生就业体制问题,许多特师毕业生到特教机构就业难,从而造成许多专业人员流失。为了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需要,国家诸多相关法令明文要求在普通师范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选修或必修课程,但只有北京师范大学和屈指可数的几个师范学校在实行。
特殊教育服务需面向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现今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是残疾儿童,还有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如包括阅读障碍、书写障碍、写作障碍、计算障碍等在内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情感障碍儿童、言语障碍儿童、多动症儿童、行为困扰儿童、品行问题儿童、纪律问题儿童、交往障碍儿童、身体病弱儿童、自闭症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儿童等也需要特殊的帮助。
提高现有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残疾儿童解决了入学问题不等于是受到了适合其身心特点与需要的教育,目前我国特殊教育领域不仅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存在较多问题,而且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也亟待改进。
全社会关注参与特殊教育工作是当今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因为特殊教育是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明程度枣它是该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保健、康复、社会保障、福利等水平的窗口,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得不正视他们、关注他们。 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是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为使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在“十五”期间有较大发展,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1.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普通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继续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网络;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努力成为当地残疾人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定点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为未能升学的残疾学生提供实用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服务作用。
--城镇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要与就业结合,向正规化、专业化和学历化方向发展;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坚持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加强残疾人定向培训;积极开展失业及转岗残疾职工培训,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
--农村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依托县、乡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对残疾人进行培训。
2.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
--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完善省级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使其中的50%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提供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残疾人中短期培训、师资培训,指导本地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办学形式。
--选择、编写特殊中等职业教育通用教材,开发教学软件;开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机构,选择、编写符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教材。
--依托高等教育师范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建立3至5个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基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拔教师,提高教师待遇。
3.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各类残疾考生;鼓励普通高校举办招收残疾学生的专业或班;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国际援助,合理布局,发展特殊高等职业教育。
--现有特殊教育高等院校、系(班)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研究教学教法,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残疾人自身特点,及时增减专业,调整课程内容,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扩大规模,提高办学层次。 --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和招生制度。招收残疾学生的中等、高等学校要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毕业生。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毕业生要提供切实的就业服务。随着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国家逐步实现特殊教育高等院校、系、班的统一招生考试。
4.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
各级残联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函授、广播电视、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各地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要创造条件,满足盲、聋考生的特殊需要;逐步推行在电视大学课程中使用字幕;有条件的各类残疾人学校可以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各级政府和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已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政府应根据国家对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逐步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经费。中央对重点扶持的项目实行补贴,地方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经费。
--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构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费。
--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可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补贴。
--鼓励依法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各地可视具体情况,设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
四、检查评估
--加强督导评估,制定、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建立以受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⑧ 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大纲有什么规定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1998年12月2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号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1998年12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步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第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应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年级的有关课程。经考查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在经得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
第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给予帮助或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一般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
第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防止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学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采用不同的授课制和多种教学组织形式。
第二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依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的,应经县经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实施德育工作,注重实效。
学校的德育工作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内容落实、基地落实、时间落实;要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结合。
第二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每个教学斑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全面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履行国家规定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同各科任课教师、学校其他人员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学业、身心康复等方面的情况,协调教育和康复工作。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绐学生布置巩固知识、发展技能和康复训练等方面的作业。
第二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重视体育美育工作。
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要上好艺术类课程,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方面审美要求。
第二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要对低、中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就业能力。
学校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应做到内容落实、师资落实、场地落实。
学校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好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生产、服务活动要努力与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以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原则。
第二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要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第二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
第三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做到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活动场地落实;要与普通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学生家庭联系,组织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
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
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1-6年级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确定成绩;7-9年级学生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劳动技术或职业技能三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评定成绩。学期末考试由学校命题,考试方法要多样,试题的难易程度和数量要适度。
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的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办法及命题权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智力残疾学生主要通过平时考查确定成绩,考查科目、力法由学校确定。
第三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三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学活动时间,不得超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接受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生,用于劳动实习的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毕业年级集中生产实习每天不超过6小时,并要严格控制劳动强度。
第四章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可按编制设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校长由学校举办者或举办者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副校长及教导(总务)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度任命或聘任。社会力量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校董会或学校举办者聘任。校长要加强教育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要熟悉特殊教育业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条件、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聘任、职务制度,对教师和其他人员实行科学管理。
第三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创造条件。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在职、自学、所教学科和所从事工作为主。
第四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考核档案,从德、能、勤、缋等方面全面、科学考核教师和其他人员工作,注意工作表现和实绩,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第五章机构与日常管理
第四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规模,内设分管教务、总务等工作的机构(或岗位)和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招收两类以上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可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其具体职责由学校确定。
第四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三条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地方)基层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学生、教育教学和其它档案。
第四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应与社区、家庭密切配合。
第四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安全的原则设置教学区和生活区。
第四十七条 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实行24小时监护制度。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的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并经常与班主任教师保持联系。
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
第四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第四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设备、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学校要做好预防传染病、常见病的工作。
第五十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校舍、设施、设备、教具、学具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内、外活动,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在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能力。
第五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教学、生活卫生监督工作。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注重保护学生的残存功能。
第五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饮食管理。食堂的场地、设备、用具、膳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注意学生饮食的营养合理搭配。要制定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措施,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第七章校园、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校园、校舍建设应执行国家颁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学校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专用检测设备、康复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要创造条件配置现代化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
第五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校园环境建设,搞好校园的绿化和美化,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及时对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坚固、实用、清洁、美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部门。
第五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仪器、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的管理,分别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
第五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特殊教育学校收费应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及办法执行。
各级政府应设立助学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第五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收入上缴学校部分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
第五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学校、社会与家庭
第六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同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及附近的普通学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联系,争取 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第六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指导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JL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培训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本地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第六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使家长了解学校工作,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第六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应特别加强与当地残疾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了解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需求,征求毕业生接收单位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
第六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应为当地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承担教育改革试点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报经省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调整本规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六十六条本规程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的非义务教育机构和实施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执行有关内容。
第六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⑨ 当前特殊教育教学存在哪些问题
1、特殊教育教材设计不规范,特殊教育的课程沿用了普通学校的教材内容,虽然稍微进行了改动,加入 了一些特殊教育的成分,但是并没有落到实处,残疾儿童并不能 真正的理解,他们本来在某个方面都存在了缺陷,这样不合理的 教材设计,会让他们学起来特别吃力。
2、特殊教育师资 力量比较弱,工资待遇低,工作累, 很吃力,导致我国在特 殊教育方面,师资力量一直都比较薄弱。
3、特殊教育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够。除比较发达的城市对特殊教育投入比较大外,大多数 的省份城市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