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足球所有裁判规则.裁判需掌握的规则
简单明了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本人持国家二级专业足球裁判证
如果需要最新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的裁判规则
请追加提问
一、主裁判应吹哨的情况:
1、比赛开始(长音嘹响);
2、令比赛停止(比如场上换人等情况)
3、进球(长音响亮,略带拖拉);
4、判点球(短速洪亮);
5、比赛结束(一短一长)。
二、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
1、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2、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
3、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
4、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
7、拉扯对方球员;
8、推对方球员;
9、手球。
三、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
1、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
2、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
3、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
4、冲撞守门员;
5、守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
四、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
1、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
2、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
3、判罚脚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
4、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
5、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
6、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
五、边裁的旗势: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
2. 跆拳道裁判规则
跆拳道主要规则如下:
1、比赛采用三回合制,每个回合3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属于有直接身体碰撞的激烈对抗性项目,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戴护头、护身、护裆、护臂和护腿。
2、以拳的正面、踝关节以下部位进攻对手髋骨以上、锁骨以下被护具保护的躯干部位,以及以两耳为基准的头部和颈部的前面部分。以得分判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按体重分级别进行比赛。
3、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
(2)主裁判规则扩展阅读:
跆拳道主要技术特点:
1、腿法为主,拳脚并用:由于竞赛的需要、规则上的限制和跆拳道在进攻方法方面的特点,使得跆拳道技法主要是以腿法攻击为主、拳法攻击为辅。
2、强调呼吸,发声扬威:在跆拳道的练习当中要求在气势上给人以威严的感觉,练习者常以洪亮并带有威慑力的声音来显示自己的威力。
3、动作追求速度,力量和效果,以击破为测试功力的手段;礼始礼终,内外兼修:在任何场合下,跆拳道练习者始终以礼相待。练习活动都要以礼开始,以礼结束,以养成谦虚、友好、忍让的作风,在道德修养方面不断的提高自己。
3. 篮球比赛最新裁判规则
篮球临场裁判员是在篮球竞屈过程中,依据篮球竞屈规程和竞屈规则,评定球员行为的合理性及球队的成绩、胜负和名次的人员。篮球裁判员特别是临场裁判员是现代篮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篮球运动向着公平、健康和可赏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践证明,及时、准确、公正的临场判罚不但能制止运动员的不健康的小动作,还能大大提高比赛的欣赏性,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一场篮球比赛中的规则及前导与追踪裁判的分工单干如下: 一、赛前准备1 赛前20分钟两位裁判员在赛前20分钟进入场地,与记载台人员见面,检查竞屈设备,选择竞屈用球,监视队员的赛前练习。2赛前10分钟裁判员检查记载员已经填好的记载表,确保各种信息无误后督促双方教练员在表上签字,而后指出本队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3赛前6分钟向观众介绍队员、教练员、裁判员。4赛前3分钟主裁判鸣哨并以首势表示比赛还有3分钟。5赛前1∶30秒主裁判令所以的队员停止练习,准狈
4. 篮球裁判员要懂得哪些规则
一个好的裁判员要懂得的规则是很多的,而做为一个篮球裁判员来说,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懂得比赛时间;
其次是要懂得比赛中的一些基本规则,如球员背号的手势、进球得分手势、球员犯规后的对应手势、场上暂停后的手势、技术犯规以及恶意犯规等手势动作,这些手势都是一个裁判员必须懂得的;
另外,做为场上的裁判员,还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有球员或者教练挑衅自己的权威,应该给出回应;
最后做为场上的裁判员,要对场上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判罚,例如:场上太激烈,势头不对,应该相应的吹罚严厉,场上分差太大,应该对落后方吹罚宽松一些。
总体来讲,一个好的裁判员在合理的利用篮球规则下,吹罚出一场精彩的比赛!
5. 裁判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外。受伤的队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能重返比赛场地;(2002年修定,)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佩戴某种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有关规定参照本规则中的相关条款。(2004年修定)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允许补充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予补足:
•替换队员(秒);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补足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2004年修定后删除)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6. 篮球比赛裁判规则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
4.1 裁判员应是一名主裁判员和一名副裁判员。他们应得到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如到场)的协助。
此外,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或国家联合会有权运用3人裁判制,即一名主裁判员,两名副裁判员。
4.2 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计时员。
4.3 可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他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
在比赛中他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4.4 必须充分强调:担任一场比赛的裁判员不得与比赛双方的组织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4.5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要按照这些规则来指导比赛并无权同意改变这些规则。
4.6 裁判员的服装应由灰色上衣、黑色长裤、黑色袜子和黑色篮球鞋组成。
4.7 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记录台人员应着装一致。
主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5.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5.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本人。
5.3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
5.4 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每一节和决胜期的比赛。
5.5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5.6 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以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有权判定该球队弃权。
5.7 在第2节、第4节以及任一决胜期的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以认可比分。
5.8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作出最终的决定。
5.9 有权对这些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6.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6.2 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球场,此时他们的权力应生效,当裁判员批准比赛结束时他们的权力结束。在比赛时间结束时,经主裁判员的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以及他们和比赛的联系。
6.3 如果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运动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技术代表或主裁判员必须向竞赛的组织者提交详细的报告。
6.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技术代表或主裁判员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者报告该事件。
6.5 如果在第4节或决胜期的比赛时间结束的大约同时或正好之前发生了犯规,作为执行罚球的结果需要有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应被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并相应地予以处罚。
6.6 任一裁判员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7. 篮球裁判是不是分为主裁判和副裁判
这是因为篮球的裁判规则:篮球裁判员是一名主篮球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篮球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 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钟计时员。 一名技术代表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比赛中他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篮球裁判员和副篮球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主裁判员应:
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篮球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篮球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篮球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篮球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11、 每当有必要或篮球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8. 羽毛球比赛裁判规则
首先宣布开场比赛,主裁判站在羽毛球网一边较高位置,边裁负责看各条边界!得分或不得分由主裁判说了算!边裁不可以随便说话,在主裁判没看十分清楚是否出界时,主裁判看边裁手势,双手张开是界外,单手向前伸是界内!单人赛是选取两边的内界和两端的外界,双人赛是选取两边的外界和两端的外界作为边界!
9. 足球裁判规则是什么
老天!太多了 能看完不?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外。受伤的队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后才能重返比赛场地;(2002年修定,)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佩戴某种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有关规定参照本规则中的相关条款。(2004年修定)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允许补充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予补足:
•替换队员(秒);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补足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2004年修定后删除)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10. 足球规则裁判怎么站位
主裁判:在场地上,根据球和运动员的位置来选择自己的位置。
第一助理裁判:跑动位置,主队替补席前,底线到中线之间的边线上来回跑动。
第二助理裁判:跑动位置,另一半场,另一边线的底线到中线上来回跑动。
第四官员:在中线向主席台延长线上的裁判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