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宗教裁判所的历史
宗教裁判所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 中世纪宗教裁判所。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隶属于西班牙王室,成立于1478年。 罗马宗教裁判所,即今日圣座信理部(Congregatio pro Doctrina Fidei)前身,成立于1542年。 在宗教裁判所成立之前,教会反对异端的任务通常由主教调查,并交由世俗法庭予以制裁。第三届拉特朗大公会议(1179年)开始对此进行立法,成为后来十字军对阿尔比派(Albigenses)镇压的法律依据。1224年皇帝腓特烈二世对异端执行了火刑,后格里高利九世对此萧规曹随。
最初,宗教裁判所建立在地方主教区,由主教掌握。由于主教有时不在自己的教区抑或公务缠身无暇顾及,导致当时的宗教裁判所效率低下。于是教宗格里高利九世在13世纪30年代发布通谕,建立直属教宗管辖宗教裁判所。1231年教皇格里高利九世发表《绝罚通论》(Excommunicamus)来谴责异端,并想到新的措施来对付异端,在德国、法国北部、郎格多克以及意大利都设立了异端裁判所。而受派去异端裁判所的审判员大多都是多明我会的修士。在昔日欧洲,异端裁判所是声名狼籍的,是不光彩的,但当时的异端裁判所并不是一个机构,充其量只是一系列的宗教审判员,1252年,教宗依诺增爵四世进一步批准宗教裁判所可以在审讯用刑。可用刑罚包括没收全部财产、鞭笞、监禁、终身监禁,不撤销自己异端思想的下场是火刑。由于有权搜捕嫌疑犯及同伙,这使得人人自危。
宗教裁判所存在的几个世纪中,以宗教为名进行了许多不当的审判。宗教裁判所限制了中世纪的西欧思想文化的发展,却巩固了教会的权威。另一方面,宗教裁判所与十字军一样,为天主教历史留下污名。 佩德罗·贝鲁格特所绘《在宗教裁判大会中的多明我会会士》(Saint Dominic Presiding over an Auto-da-fé)的场景:高台上头顶有光环之主持者为圣多米尼克
于1478年由西班牙伊莎贝拉女王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许成立,用以维护天主教的正统性,以残酷手段惩罚异端,教宗思道四世虽曾指责,但教廷始终没有禁止此种行为。 教宗保罗三世于1542年成立罗马异端裁判所,对整个天主教世界的宗教审判所保有监督权。罗马异端裁判所由教宗直接管理,有别于1478年建立的西班牙异端裁判所。保罗三世委任六名红衣主教构成一个中央法庭,称为神圣罗马公教异端裁判部,这个机构要求认罪的被告进行公开悔过的苦行,包括自我鞭打,到圣地朝圣,罚款还有穿着表示被判刑者身分的服装。此外严重者还会被没收财产以及监禁,如伽利略即被判决受软禁。
1904年,罗马的宗教裁判所改为至圣圣部(Supreme Sacred Congregation of the Holy Office),并于1965年改名为神圣信仰教理部 (Sacred 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1985年起,取消神圣一词,成为今天的信理部,继续面对及捍卫世界价值对天主教的教义的挑战与冲击。如今天同性恋问题,神父恋童癖等等。
Ⅱ 宗教裁判所的功能
震撼。历史很难客观,也很难有一定之论。惟其如此,我们才应该抱着更加宽容和开放的态度去探究过去,从而更好地理解现在和将来。
右图为西班牙画家戈雅所画的《宗教裁判所》。
在指斥天主教会的罪恶时(人们经常这么做),人们总是把宗教裁判所作为一个突出的例子。那些对欧洲历史没什么兴趣的人们清楚地知道,宗教裁判所是一个由狂热而残忍的教士主导的机构,这些教士拷打、残害并杀死敢于挑战教会权威的人。在现代,“宗教裁判所”这个词既代表一个机构,也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如果自己主持的听证会被称为“宗教裁判所”,这对大多数议员来说绝不是一种恭维。
不过,近年来人们对宗教裁判所进行了更多的研究。在准备千禧年庆典的过程中,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要求学者们探明宗教裁判所时期所发生的一切。1998年,梵蒂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宗教法庭(Holy Office,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继任者)的档案。现在,学者们最终写出了长达800页的报告,并在罗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之公诸于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结论是,宗教裁判所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恶劣。拷掠并不多见,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约1%被执行了死刑。正如当时的一条新闻标题所示,“梵蒂冈缩小了宗教裁判所。”
许多人用惊讶的喘息和嘲讽的冷笑来对待这份报告,这进一步证明了历史学家和普通大众之间的确存在着一条可悲的鸿沟。真实的情况是:尽管报告中运用了许多此前无法获得的材料,它反映的却只不过是无数学者早已从其他欧洲史料中了解到的事实。关于这个问题有不少精彩的新著,包括爱德华・彼得斯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1988)以及亨利・凯门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The Spanish Inquisition,1997)。简言之,历史学家早就已经知道,大众关于宗教裁判所的看法是虚妄的。但真相又是如何呢?
要理解宗教裁判所的性质,我们就必须懂得中世纪的确是一个落后的时代。我们不能指望,过去的人能够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世界以及他们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你不妨想像一下,要是你生活在黑死病时期,你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宗教不只是人们在教堂里实践的东西,它就是科学、哲学、政治、个人身份和拯救的希望。宗教不是一种个人爱好,而是一种永恒普遍的真理。这一来,异端邪说就成了插在此种真理心脏上的利刃,它不但会给异端分子带来灭顶之灾,还会危及周围的人,令社会结构四分五裂。
宗教裁判所并不是产生于铲除异己或是压迫人民的欲望,我们不如说它是一种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尝试。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异端学说是一种反国家的罪行,它在罗马法《查士丁尼法典》中被定为死罪。统治者们相信自己的威权来自上帝,他们无法容忍异端分子的存在。普通人也是如此,他们认为异端分子是危险的外来者,必将招致天谴。
在中世纪早期,被控为异端的人会被带到当地领主那里接受审判,跟那些偷猪或是损坏灌木丛(是的,这在英格兰是一种严重罪行)的人一样。跟那些犯罪不同的是,你很难认定被控告的人是不是真的异端分子。(要判断明白),首先得有人接受一些基本的神学训练——那正是大多数中世纪领主十分缺乏的东西。结果,欧洲各地有无数的人被世俗统治者处死了,没有公平的审判,也没有对指控有效性的适当评估。
天主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的对策就是宗教裁判所,它于1184年由教皇卢西乌斯三世(Pope Lucius III)始创。它的创设是基于这样一种需要,即让被指控的异端分子得到公平的审判,这样的审判由知识丰富的法官主持,并按照证据法的原则行事。
在世俗统治者眼中,异端分子背叛了上帝和国王,因此死不足惜;而在教会看来,异端分子只是离群的迷途羔羊。作为上帝的牧羊人,教皇和主教们有责任按照耶稣基督的教导来把他们带入正途。这样,中世纪的世俗领袖们汲汲于捍卫自己的王国,而教会则在努力拯救灵魂。宗教裁判所为异端分子提供了一种逃脱死刑并重返社群的方法。
正如这份新报告所确认的那样,大多数被宗教裁判所控为异端的人都得到了缓刑或是无罪开释的结果,那些被认定犯有重罪的人也可以有忏悔、苦修并重返教会的机会。宗教裁判所背后有这样一个假定,那就是异端分子只不过是走错了路的迷途羔羊。但是,一旦审判官确定某只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宗教裁判所就别无选择了。不知悔改和顽固不化的异端分子将被逐出教会并交由世俗统治者处理。
与人们通常的想像不同,宗教裁判所不会烧死异端分子。把异端邪说定为死罪的是世俗统治者,不是教会。事实上,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拯救了无数无辜(甚至是不那么无辜)的人,而那些人本来可能会成为世俗领主或是暴民统治的牺牲品。
在13世纪当中,宗教裁判所在方法和实践上都变得系统得多了。训练有素的多明我会修道士衔教皇之命主持着宗教裁判所,他们组织的审判代表着当时欧洲最好的法律实践。
14世纪以降,王权日益增长,宗教裁判所的主宰从教皇变成了国王。以前只有一个裁判所,现在却有许多个。尽管存在滥施刑罚的危险,但西班牙和法国等地的君主还是尽力保证其治下的裁判所既有效率又不失仁慈。
16世纪,女巫大恐慌席卷欧洲,这股歇斯底里的狂热正是在那些拥有完善的宗教裁判所的地区得到了遏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受过训练的审判官对女巫集会和烧烤婴儿之类的指控进行了调查,并认定它们毫无根据。而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德国,世俗和宗教法庭烧死了数以千计的女巫。
与中世纪其他世俗法庭相比,宗教裁判所无疑要开明得多。那么,宗教裁判所并没有烧死数百万人的事实为什么会让大众尤其是新闻界如此惊讶呢?首先,当今天的人们想到宗教裁判所的时候,他们脑海里浮现的实际上是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不,这样说也不对。他们脑海里浮现的实际上是关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神话。有趣的是,在1530年之前,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直受到普遍的赞扬,被认为是欧洲最好、最人道的法庭。事实上,当时还有这样的记录:西班牙的罪犯故意做出亵渎的行为,以便被移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监狱。不过,在1530年之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开始把注意力转向新起的异端路德教,关于它的错误认识可能正是来自于新教革命以及由此而来的(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敌对状态。
到16世纪中叶,西班牙成了欧洲最富有也最强大的国家。包括荷兰、德国北部和英格兰在内的欧洲新教区域也许无法在军事上与之匹敌,但他们却拥有一件威力巨大的新武器:印刷机。西班牙人在战场上击败了新教徒,但却输掉了宣传战。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人们制造出了关于西班牙的著名的“黑色传奇”(Black Legend,从16世纪开始,反对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一些作家和历史学家写了大量著作来反映西班牙的残忍和不宽容,由此制造出了一个邪恶的西班牙形象,是为“黑色传奇”——译者注)。数不清的书籍和小册子从北方的印刷机里涌出来,控诉着西班牙帝国在新世界的人性沦丧和可怕暴行。富饶的西班牙被描绘成了一个黑暗愚昧的邪恶之地。
新教针对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宣传从“黑色传奇”中所获甚丰,但它也有其他的来源。从宗教改革开始的时候起,新教徒就遇到了一个很大的困难:他们难以解释为何新教创立的时间会和基督创教的时间差了15个世纪。天主教徒自然会在这一点上做文章,他们指责新教徒是在基督的教会之外别立旁门。新教徒则辩称他们的教会才是基督的教会,只不过是被天主教压制在了地下,而罗马天主教会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它像当年的罗马帝国一样在整个中世纪期间迫害基督教徒。
不巧的是,中世纪还没有新教徒,但新教作家们仍然从中世纪异端分子的各种表象下认出了他们。这一来,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就完全成了一个试图摧毁隐藏的真正教会的凶手。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仍然十分活跃,正在以极高的效率把新教徒驱逐出西班牙,它对新教作家来说不过是这一场大迫害的最新版本。有了这一素材,再随便加点“黑色传奇”的作料,你就可以一本接一本地炮制关于残忍邪恶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小册子了——那些新教作家就是这么干的。
西班牙帝国及时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财富和权力转移到了北方,尤其是法国和英格兰。
到17世纪晚期,欧洲各地的咖啡馆和沙龙里已经溢满了宗教宽容的气氛。天主教和新教的宗教裁判所都萎缩了,只有西班牙人还抱着自己的宗教裁判所不放,并因此受到人们的奚落。
伏尔泰之类的法国思想家把西班牙看作是中世纪的样板:虚弱、野蛮、迷信。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本来就已经戴上了宗教迫害的嗜血工具的帽子,现在又被启蒙思想家们嘲笑为愚昧和不宽容的野蛮武器。一个新的、虚构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这样建立起来了,它是由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敌人设计出来的。
现在,关于宗教裁判所的一点点真实写照已经回到了人们的视线当中。问题是:有人会注意这些吗?
Ⅲ 宗教裁判所在哪,任务说要建,怎么都找不到
被称作‘神圣事务所’的异端审判所最初由英诺森三世(1198-1216)设立, 然后由格里戈里九世来最后完成的。另外, 英诺森四世于1252年颁布了叫做“关于博灭“ 的天主教教书,允许使用专为坦白的刑讯逼供。 一句话来概括,‘异端审判所’是教皇为肆意支配世界而弄出来的机构而已。 罗马天主教在‘上帝的代理人’之美名之下,禁止查看圣经,并将传讲圣经的人都定罪为‘异端’,并进行残忍地杀戮。
宗教裁判并不只是单纯的‘裁判’,而是进行包括对异端者的搜索、告发、逮捕、处罚在内的为铲除异端的一切的活动为其任务。在初期,由地方主教们来进行监督; 后来,格里戈里九世为了逮捕并审判异端者,设立了教皇直属的宗教裁判所, 并任命多米尼克修道会为异端审判官(宗教裁判官)。 异端审判官毫无顾忌地通过花样多又残忍的酷刑,强迫嫌疑人坦白,或者捏造证据,使其受到无期徒刑或火刑。教皇英诺森四世更是变本加厉,于1252年,为了在宗教裁判时,得到坦白而允许使用酷刑。他颁布了叫做“关于博灭“的教书, 允许使用为得到坦白的酷刑。
在人类历史上,称这一段时期为“黑暗时期“; 在欧洲中世纪,以宗教裁判与猎巫的名义之下,酷刑泛滥成灾。 在这期间,天主教使用过的残忍的酷刑刑具,骇人听闻。
在‘神的旨意’的美名之下,人对人施加的残忍的刑罚-“酷刑”
异端审问最初是以监禁在修道院或是破门等精神处罚为主。 但是其方式逐渐被强化, 转变为酷刑、火刑等肉体上的体罚。 酷刑最为普遍又惨烈的国家便是西班牙。西班牙曾拥有过残忍的酷刑刑具,据说是名副其实的“酷刑的鼻祖”。 当时普遍的酷刑是:拔掉手指甲或脚趾甲, 将人捆在钉有锥子的大轮盘上滚动;用酷刑器具将手关节或脚趾压碎, 或用滑轮把用绳索捆住的人掉在半空中,然后突然下坠使身体或关节受伤等方式。 甚至还将滚烫的铅,倒入耳朵或嘴里;或鞭打直至皮开肉绽, 再就是挖眼。 还有将已拷问过的人用铁链捆绑后,让害虫来咬啮致死。 即使是酷刑也招不来坦白的话,找来两个证人,如果反驳不了证词,便定罪为异端。 被定罪为异端的人,最终被转到世俗当局处于火刑。 宗教裁判所的酷刑是以神的名义,肆意犯下的残酷的罪行。
自从英诺森四世颁布叫做“关于博灭”的教书以后, 惨无人道的酷刑与杀戮泛滥整个欧洲。直到宗教裁判终止的公元1834年为止,约600年间,至少5千万到最多7千万的基督徒丧命, 还有不计其数的基督徒的生活由于入狱和财产没收而遭到破坏。 600年间,5千万的数字是平均每天害死230余名,才可能达到的数字。 到底有谁能够想到,如此不分青红皂白,肆无忌惮地进行杀戮的的团体竟然是天主教!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以往的过错也许会在人们的脑海中淡忘;然而在圣经中,上帝却言明,始终记住这所有罪恶。
Ⅳ 宗教裁判所的解释
宗教裁判所13~19世纪天主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其实现在一样有。
又译罗马宗教裁判所审判伽利略异端裁判所、宗教法庭。旨在镇压一切反教会、反封建的异端,以及有异端思想或同情异端的人。就是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宗教裁判所是从13世纪上半叶建立的。教皇英诺森三世为镇压法国南部阿尔比派异端,曾建立教会的侦察和审判机构,是为宗教裁判所的发端。霍诺里乌斯三世继任教皇后,于1220年通令西欧各国教会建立宗教裁判所。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又重申前令,强调设置机构的重要,并任命由其直接控制的托钵僧为裁判官,要求各主教予以协助。于是宗教裁判所在西欧天主教国家普遍成立。
僧侣裁判官主要由多明我派修士担任,也有少数方济各派僧团成员。最初裁判官巡回侦审,后来建立地区性的常设裁判所。裁判官掌握对本地区异端的搜查、审讯和判决大权。主教和世俗政权有协作、支持的责任,但无制约、干预的权力。
异端包括不同于罗马正统教派的言行和思想。巫士亦被视为异端。不少反封建斗士、进步思想家、科学家、民间魔师、术士皆为裁判所打击迫害的对象。异端罪的侦审秘密进行。控告人与见证人姓名保密。罪犯、恶棍乃至儿童,皆可作见证人。一经被控,绝难幸免。为被告作证、辩护,有被指控为异端的可能,因此无人敢为。被告如认罪并检举同伙,处理从宽。苦行、斋戒、离乡朝圣、在公开宗教仪式中受鞭打、胸前或身后缝缀黄色十字架受群众凌辱等,皆属轻罚。对不认罪、不悔过者,刑讯逼供,从严定罪,处以徒刑或死刑。死刑多为火刑,交由世俗当局执行。对被判死刑、徒刑者,财产没收归教会和世俗政权分享,或由政府全部占有。没收异端财产而获得利益,是世俗政权积极支持宗教裁判所的原因之一,从而造成滥肆搜捕、定罪,株连扩大的恶果。很多交不了什一税的,得罪了贵族、教士的,哪怕是有可能被人看上家产的都可以被人以异端罪。。。。。。
在天主教国家里,除英国和北欧国家外,先后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动。1220年,教皇洪诺留三世认为地方主教镇压异端不力,通令建立直属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设在修道院内,审讯秘密进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订的审讯条例:有两人作证,控告便能成立。证人如果撤回证词,就按异端同谋犯处理,被告如不认罪,可用刑。被告不仅自己认罪,还须检举同案犯和异端嫌疑犯。为异端辩护者应受罚绝。被告认罪之后,如果翻案,按异端处理。被判为异端者,没收其全部财产。
宗教裁判所前后共经历约500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历时较久,凶残恐怖较著,不仅用来镇压异端,并用来迫害阿拉伯人和犹太人。
15世纪以后,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仅1483年至1820年,判处的异端份子达38万多人,被火刑处死的达10万余人。而仅仅在1480-1488年间,被火刑处死的达8800人,受惩处者有96494人 ,1483~1820年间,受迫害者达30余万人,其中1/3被判处火刑。
16世纪中叶,教皇在罗马建立最高异端裁判所。
18、19世纪,西欧各国宗教裁判所先后被撤销。
1908年教皇庇护十世把罗马最高裁判所改为圣职部,主要职能是监视和处罚参加进步活动的教徒,查禁各种进步书刊,革除教徒的教籍和罢免神职人员等,
一直到现在,包括《达芬奇密码》出版,一样受到查禁。
Ⅳ 宗教裁判所的内容简介
罗桐柴尔德家训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这个古老家族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每任家主在去世前都可以说出一条感言留给后辈,现任家主的父亲就在弥留之际说出“我的子孙,骄傲,贪婪,好色,愤怒,贪食,妒嫉,懒惰,这七宗罪,若你犯了其中三四项,那就不要来天国见我,下地狱去吧。如果你全犯了,好吧,我承认你是我的子孙,我在天国庇佑你。”
而主角,就将在这样一个家族中成长。
他将成为这个剑与魔法、圣徒与异教徒、巨龙与兽族的世界中最大的异端,而这个本该被烧死的异端,却执掌异端裁决所。
这位头像被印上“黑皇帝”使徒扑克牌的大异端留给后代的遗言却显得有点扑朔迷离:最勇敢的男人,不是对皇帝王冠、教皇权杖以及头顶的深邃星空和内心的道德都无所畏惧,而是心存一点敬畏。
Ⅵ 《宗教裁判所》这部小说为什么不更新了
。。。
宗教裁判所 完本了~ 也可以说是太监了~
天神下凡 是宗教裁判所的续写~
但是,我看~宗教就是宗教,天神是天神~
亲王要叛国,他就不会让他的黑玫瑰骑士团凋零
“奥古斯丁几乎是同一时间给出答复,根本来不及震惊,不过很快笑道:“夫人,您见过罗桐柴尔德家族的肖像画,您自然见过我爷爷的爷爷,这样说来,您甚至都见过罗桐柴尔德的创始人。”
巫婆轻声笑道:“那如果我说你爷爷的爷爷曾经向我讨教过魔法,你怎么解释?”
奥古斯丁眨巴着眼睛,脑袋变得有点不太好使,这种感觉就像那位只知道写诗雕塑的公爵父亲突然对他说“我就是帝国首席大骑士”,根本不现实,奥古斯丁不是笨蛋,知道继承罗桐柴尔德家族的公爵父亲绝非表面上那般平庸,也清楚眼前这个巫婆不简单,但要说立即理解她活了可能一百多岁的“真相”,并不容易。”可以得出公爵的战力,
而拥有3个古老尊贵家族姓氏的女家主会让家族有污点?
就算2个家族叛国,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别忘了,这两个家族绝对是国家前10的豪门!暗地里的势力,绝对不亚于一个王国!他们已经是公爵和亲王,叛国,投靠敌国?还能获得比公爵,亲王还尊贵的爵位?推翻王朝?这还用想吗?不可能的事情,亲王和我们的公爵会去做?
宗教里面的小奥古斯丁根本不可能像天神里面的那样的锋芒毕露,总是小心谨慎~
所以天神和宗教2是两本书~
Ⅶ 《宗教裁判所》和《天神下凡》
必须连到一起看,否则看的稀里糊涂的。中间只有一个小断层。
一世枭雄烽火已经说不会更新了,只会出个别人物的外传。
Ⅷ 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裁判所到底咋回事
中世纪欧洲成立的宗教裁判所,又叫“异端”裁判所,存在了500多年回之久,意大利哲学家布鲁答若曾被判为“异端”活活烧死了,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曾被罗马教法廷判为终身监禁,后获释客死异乡。宗教裁判所严重阻碍了欧洲科学文化的发展。
详情参考http://www.360doc.cn/article/2369606_578783993.html
Ⅸ 关于宗教裁判所,这是什么事情
我只知道教法判令机构..
Ⅹ 求烽火戏诸侯的宗教裁判所精校版!
《宗教裁判所》是八部浮屠创作 的西方奇幻小说,首发于纵横中文网。主要讲述了罗桐柴尔德家训是件很有 趣的事情,这 个古老家族有条 不成文的规定,每任家主在去世前都可以说出一条感言 留给后辈
私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