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领事裁判权的制度内容
①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民刑案件,依被告主义,均由被告所属国的法院或领事法庭依所属国法律审理。
②同一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案件,由所属国的领事法庭审理。
③享有领事裁判权的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案件,根据有关国家间的协议和法律解决。一般适用被告主义,即由被告所属国的领事法庭审理。
④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和不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国民之间的案件,如前者为被告,由其所属国领事法庭审理;如后者为被告,由中国法院管辖。外国在华享有的这种域外的管辖权,不仅由在中国的领事组成的法庭行使,而且还由专门设立的法院行使。例如,美国根据1906年国会通过的立法成立驻华法院,在美国司法系统中其地位与联邦区法院相等。英国根据1925年枢密院令,在上海设立最高法院,并在上海以外的每个领事辖区设一省级法庭,由主管领事担任首席法官。 与领事裁判权有关的,是所谓会审公廨(见会审公堂)制度。前面提到不平等条约中规定有观审和会审的办法,实际上,由于帝国主义得寸进尺,原来是相互的观审变成了只许外国领事到中国官署观看外国人为原告的案件的审理,而不许中国官员到领事法庭观看中国人为原告的案件的审理。会审也大大超出了原来条约的规定。外国领事不但干预中外交涉的诉讼案件,而且还篡夺了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由于租界的存在,中国政府曾经在上海、汉口、厦门设有“会审公廨”,审理租界内以中国人为被告的案件。
1868年《上海洋泾浜会审公廨章程》明确规定,无论是华民或洋商控告华民,概由会审公廨审理。外国人为原告时,领事可以观审。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中国委员自行讯断,各国领事官毋庸干预”。但帝国主义国家不断扩展其特权,对于纯属中国人相互间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外国领事也来观审,并实际上操纵案件的处理,成为会审。会审公廨变成中国与外国领事共管的机关。1926年上海会审公廨改为临时法庭,取消了中国人之间民事案件由外国领事会审。这种制度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才告结束。
『贰』 法官违法裁判责任追究制度
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看,对于法官责任的追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2)、贪污受贿;3)、徇私枉法;4)、刑讯逼供;5)、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6)、泄露国家秘密或审判工作秘密;7)、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8)、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9)、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10)、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11)、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12)、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13)、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法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向上述机关申请刑事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1)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于上述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在刑法中,单纯以司法工作人员作为主体的犯罪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2)、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3)、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4)、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5)、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6)、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此外,法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犯罪。
『叁』 篮球裁判制度是什么
摘 要:本文根据现代篮球运动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从篮球裁判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着手,对篮球裁判员的临场能力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提高裁判员执裁的能力进行了简要的探讨,旨在为更好地培养篮球裁判员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篮球裁判员 基本素质 临场能力
中图分类号: G633.96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 前言
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执法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他的职责是为双方球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环境,促使双方严格地遵循比赛规则精神,保证比赛公平、有序、精彩、激烈地进行。随着我国篮球运动市场化、职业化发展,CBA、CBL、CUBA等赛事竞赛水平和比赛激烈程度的提高,对篮球裁判员正确判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篮球裁判员的基本素质直接决定篮球比赛时临场判罚水平的高低。因此,从篮球裁判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着手,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提高临场执裁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2 篮球裁判员的基本素质结构
2.1高尚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裁判员在执行临场任务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全心全意为管理技、战术的发展做贡献的裁判员必须把职业道德作为自己应具备的首要素质。只有具备了高尚的职业道德,在比赛中才能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规则为准绳,从而正确地划清合法与违法、是与非、轻与重的界线,做出客观、正确的判罚。职业道德也是篮球裁判员做好裁判工作、提高裁判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篮球裁判是赛场上的“执法者”,执法时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原则。这是职业道德的表现,是执法者必须具备的品德。
2.2良好的身体条件
几乎所有裁判员都是出于热爱才从事裁判工作的,但仅有热爱是不够的。当今世界篮球比赛向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飞速发展,球场上竞争更加激烈,对抗性更强,攻防节奏、速度转换奇快。而我们的比赛虽没有特别的“更高”,但其他特点却仍然存在于比赛中,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同运动员一样,要根据场上的情况,积极的奔跑,合理的选位,并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样才能适应快节奏的比赛要求。
2.3快速的反应能力
裁判员看见和捕捉到的违例、犯规或听到的身体之间冲撞或其它不正常的声音,这些信号通过中枢神经系统立刻处理,分清性质和相应罚则,与此同步作出的是裁判员口中的哨音和手势。这一过程从开始到结束一般不超过0.3秒钟。当今篮球比赛速度之快、对抗性之强,今人难以想象。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任何裁判员都不可能临时在规则中寻找有关的条款。所以要求裁判员要反复学习,使其形成条件反射,不断提高运动和执行的能力。
2.4广阔的视野范围
视野是人向前平视时所能感觉到或见到的空间。视野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临场裁判员的观察面和观察效果,也直接影响着临场裁判员推断的准确性。据有关资料表明,外部信息有百分之九十是经过眼传递给大脑的,裁判员主要以视觉传递信息,这就充分显示了裁判员宽广的视野范围和重要性。因此,一名优秀篮球裁判员应具有敏锐反应能力,要做到视觉敏锐,视野宽阔,就要学会充分利用眼的余光。视野范围广是通过眼球、头部转动来达到的。裁判员要掌握上下左右十字观察的技巧,包括水平面和垂直面的观察,要能始终将场上10名队员和另一裁判员纳入自己的视野范围以内。在篮下要看清篮上动作,必须学会后撤半蹲,扩大仰角的观察方法,从各种位置的观察、依靠身体的移动来实现目光的转移,随着球转,人球兼顾。宽阔的视野不仅能使裁判员全面了解场上的情况,而且有利于减少漏判或错判。
2.5扎实的专业基本功
专业基本功是指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比赛中专门运用的基本技术,它包括手势、眼、哨声、基本步法、默计秒数和抛球等。手势是裁判员的“语言”,是宣判的表达方式,是裁判员与记录台、球队、观众的联络信号。能否清楚、准确和富有节奏的使用手势,是检验裁判员基本功好差的标志之一。眼看要做到“点”与“面”兼顾,要做到“眼观六路”。哨要吹得准、快、响,才能表现出裁判员的果断性,必要时可配合语言同时应用,这是一种以特定内容来体现美的形式。熟练地掌握跑动的基本步法,即快走、慢跑、快速奔跑、侧身跑、滑步、撤步、交叉步、后退步等等。脚步动作是临场裁判员快速移动、选位、调整位置的基础,在不同的区域采用不同的移动方法,才能保证裁判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观察视野范围。
3 基本素质对提高篮球裁判员临场判罚能力的作用
篮球比赛激烈、瞬时等特点决定了篮球裁判员基本素质的重要性。高尚的职业道德是保证执裁公正准确的核心。公正是裁判的灵魂,准确是裁判的生命,裁判员要通过一贯公正准确来建立自己持久的权威。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基础。据统计,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临场裁判员要奔跑和移动五千米左右的距离。实践证明,体能不佳是导致裁判员注意力不集中,进而产生反应迟钝、判罚犹豫等现象,漏判、误判、错判时而出现,而影响整场比赛的正常进行。快速的反应能力,广阔的视野范围是执裁准确的先决条件。篮球比赛中攻防节奏转换快,队员之间身体接触频频发生,动作变化复杂、突然性强。裁判员在执法中,仔细洞察队员的每一个动作的合理性、合法性至关重要,努力“寻找两队员之间的空间”,并在瞬间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是篮球裁判员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和能力。扎实的专业基本功是临场裁判的基本能力和常识:由于篮球运动动作技、战术多变复杂,又特别是比赛中动作技、战术的运用,更加纷繁多变。这对于裁判员来说,头脑中必须具有清晰的篮球运动的各种技术动作概念,以及违例、犯规或其它违反规则的行为概念,透彻地理解和掌握“垂直原则”和“圆柱体原则”,以及“中枢脚”等概念,才能在比赛中,及时准确地判断运动员每个动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做出相应的符合规则的判罚。
4 提高篮球裁判员临场执裁能力的途径
4.1加强裁判员思想道德教育,狠抓基本素质
在裁判员的成长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进行职业道德的群体教育,经常以职业标准反思自己的言行,把坚持原则,公正准确作为裁判生命的座右铭。这样,在篮球运动日趋商业化的今天,才能抵御金钱、地位、亲情等的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公正的心。而基本素质是临场执裁能力的先决条件,在现有的情况下,可利用节假日有目的、有计划、定期经常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反复学习篮球规则及裁判法,创造机会,组织他们观看学习一些优秀裁判员在执行裁判工作中对场上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裁判员风采,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品质、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督促和指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之余加强身体训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赛场形势。并可结合各种比赛进一步提高实践能力,适应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为推动篮球运动的蓬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2提高执裁技艺,培养综合能力
执裁技艺是裁判员控制、管理和预见能力的体现,而这一能力最集中的反映就是裁判员的判罚尺度也就是裁判把握决定事物性质的质量界限能力。运动员在比赛中,接触和犯规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键是裁判员怎样把握其中的界限。准确地预见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的违犯事件,及时处理阻碍比赛顺利进行的各种苗头,并把它消除在萌芽状态。因为判罚只是裁判员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引导双方运动员淋漓尽致地发挥出各自应有的技、战术水平,充分体现篮球运动的魅力,这才是裁判员临场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具体表现。新的篮球裁判法的最大改变是强调比赛的流畅性和宽容性。有效地惩罚那些想从犯规中探取利益的球员,鼓励运动员正当对抗来增加比赛的精彩场面。哨声多、出哨快并不是衡量裁判员水平高低的标准,能否合理运用有利的攻防节奏,才是衡量篮球裁判员执法水平高低的标志。
4.3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训练以适应赛场氛围
健全的心理素质是篮球裁判员正常发挥水平的重要保证。通过调查和临场观摩发现,为数不少的篮球裁判员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接受过专业或半专业的篮球技、战术训练,并具备了反应快、体能好的优势,但是心理训练水平过低影响和阻碍着这些裁判员临场能力向更高的水平发展。篮球裁判员具备健全的心理素质,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临场裁判工作中去,做到情绪稳定,注意力集中,思维敏捷,意志坚强,不为外界干扰所影响,达到执法公正,判罚准确,处理有条不紊的最佳境界。篮球裁判员的心理训练主要包括注意品质、意志品质、自制力品质三方面内容。在针对性训练中,抓住与篮球裁判员密切相关的心理品质,经常模拟临场气氛,不断适应,改进和提高。这样,才能在主客场球赛制日趋普及的今天,面对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主场球迷,面对一个正确判罚都可能招致一片嘘声甚至辱骂的情形,保持一个篮球裁判员最适宜的心理状态
『肆』 中国古代是否形成神明裁判制度
没有,中国重来都是政权大于神权,神权处于附属的位,但是不可否认中国存在神权,一些巫师神棍为了敛财,以妖言惑众害人的事情是有的,比如给河神献祭,不给钱就将人家孩子扔河里淹死美其名曰献给河神,或者见色起意,硬说你媳妇是是妖怪,要抓走镇压。白蛇传就是这种事情演化而来的,
『伍』 网球裁判员积分制度是什么一次重大判罚失误要扣多少分
网球裁判员并未实行积分制度。
网球裁判员等级
(一)网球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1.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国家级裁判、一级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
2.国家级裁判员
(1)精通网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准确、熟练地运用;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组织网球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全国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并具有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水平。 (3)具有训练一级以下各级裁判员的业务能力。
(4)掌握一门通用外语,熟悉外文竞赛规则和裁判术语。
3一级裁判员
(1)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网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基本具有网球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
(3)具有训练二级以下裁判员的能力。
4.二级裁判员
(1)熟悉网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
(2)在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竞赛中担任正、副裁判长职务。
5.三级裁判员 懂得网球竞赛规则,并基本上能正确运用,或经过当地体育局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市、县级竞赛的裁判工作。
6.具备申请技术等级条件的裁判员 应由本人填写中请表,经所人中位和当地该项运动协会裁判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体育局审批。
国家级裁判员和一级裁判员除进行必要的考核外,还须经过考试。国家级裁判员的考试,由中国网球协会负责;—级裁判员的考试,由省、市、自治区的网球协会负责。
7.批准授予裁判等级称号的权限
国家级裁判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批准授予;一级裁判员出省、市、自治区体育局批准授予;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由地(市)、县体育局批难授予。必要时,各级体育局有权审批应由下级体育局审批的各级裁判员。
国家体育局直属体育院校、火车头体协等,可批准本单位、本系统一级以下各级裁判元;省(市)所属体育院校,可批准本学位二级、三级裁判员。体育院校批准的裁判员应报当地体育局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裁判员,除国家级裁判员须报国家体育局审批外,其他各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授予办法,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行制定。 8.被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裁判员 由批准单位发给证书、证章。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另发给胸微。
(二)国家级裁判员确定等级的办法
为了使我国网球竞赛体制尽快与国际接轨,加强网球裁判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网球裁判工作的水平,中国网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制定了本办法。
1.等级设立 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按其工作能力、熟练程度和经验积累分成三级: 国家A级 金牌 国家B级 银牌 画家C级 铜牌 2.国家A级(金牌)条件 国家A级网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过国际比赛临场执法的经历。
(2)至少招仔过60场全国比赛(或20场国际比赛)的主裁。
(3)至少担任3次全国比赛的裁判长或5次副裁判长工作。
(4)精通网球规则、竞赛规程和行为准则熟练掌握网球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5)熟练掌握临场英语及基本会话。
(6)考核期内裁判员评价成绩为中等(含良好)以上。
3.国家B级(银牌)条件 国家B级网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过国际比赛临场执法的经历。
(2)至少担任过50场全国比赛(或10场国际比赛)的主裁。
(3)至少担任1次全国比赛的裁判长或2次副裁判长工作。
(4) 精通网球规则、竞赛规程和行为准则熟练掌握网球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5)熟练掌握临场英语及基本会话。
(6)考核期内裁判员评价成绩为中等(含中等)以上。
4.国家C级(铜牌)条件 国家C级网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参加三次全国比赛,担任主裁场数不少于40场。
(2)基本精通网球规则、竞赛规程和行为准则掌握网球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 (3)临场英语熟练。
(4)考核期内裁判员评价成绩为合格(含合格)以上。
5.晋级程序 国家级网球裁判员定级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凡符合上述等级条件的国家裁判员,可向中国网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提出申报晋升相应等级的申请。中国网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晋级的考核评定工作。
『陆』 用人单位如何保证规章制度作为裁判依据
法律快车 > 郑州律师 > 赵梦鹤律师 > 成功案例 > 法学研究 > 正文 作者:赵梦鹤 时间:2011-03-25 查看(2) 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在本单位范围内有效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则。内容可以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如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而《劳动合同法》所规范的规章制度,主要是指与劳动者休戚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但只是列举了规章制度可以包含的重大事项,并没有明确其应当具备的全部内容。因此,规章制度的内容只能由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管理的现实需要自行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对民主程序及公示程序进行了更加严格、更加完善的规定。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的规章制度,并不一定能对劳动者生效,必须具备三大要件即: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是规章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做到内容合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法律法规列举的必备事项,其中有关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或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最低标准;(2)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是留给企业自主确立的行为规范,也必须体现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做到劳动利益与效益并重,奖惩结合;(3)在制定处罚条例时尤其要注意,必须与法律法规的惩罚性条款相符,不能任意加重处罚,否则将存在认定无效的风险;(4)在注重合法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内容的合理、公平和公正,否则显失公平也不能作为规范劳动者的有效依据。2、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上述民主程序虽然复杂,但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会存在前功尽弃的风险。3、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然要求劳动者遵照执行,就应当告知劳动者,否则规章制度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必须经公示程序,但并未规定以何种形式进行公示。在此提供几种常见的公示方法:(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规章制度已经确实收到并仔细阅读,且愿意遵守履行”;(2)交由员工阅读,阅读后有员工本人签字确认;(3)在企业公共区域进行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记录在案;(4)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然后签名确认。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如果用人单位主张适用某一规章制度作为裁判依据,必须同时举证证明该规章制度已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者确实知晓。否则,任何一方面举证不能,该规章制度都不能作为裁判之依据。
『柒』 宪法裁判制度是什么如何组成职权范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必须对宪法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 一、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 综观我国宪法发展的历史,中国的宪法监督和解释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捌』 裁判判罚制度有待改进吗
裁判员 每一场足球比赛必须有一名裁判员执法。
哨声一响,裁判员就要绷紧全身的每一根神经,用锐利的目光观察运动员的每一个、哪怕是微小隐蔽的动作和企图,对任何一个违反规则的现象都要及时而果断地处理。这就要求裁判员不仅要熟悉规则,对每章每款每条心领神会,而且需理解其精神实质。要严格区分合理与犯规的动作,勇猛与粗野的界线;还要根据有利无利、有意无意的原则准确判罚,尤其对有利无利原则的掌握更能看出裁判员的水平。
裁判员自进入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权力。所以,裁判员要注意抓好比赛的开始,每一个判罚都要力争准确无误。因为正是由于准确而没有争议的判罚,才会赢得球员的尊敬与信任。这正是裁判员树立威信与权威的时候。
裁判员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包括暂停和死球时,均有判罚权。其根据事实情况和比赛结果所作的判决为最后的判决。既然在球场上裁判员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么他的判断应该是严肃而认真、严格而准确的。当然,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即使是高级裁判员也难免有一时之错。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罚,运动员须绝对服从,不得有任何异议。
正因为裁判员责任重大,执掌“生杀大权”,所以,为使一场比赛顺利进行,裁判员一定要积极跑动。只有跑到最有利的位置,视野才能扩大,吹出最准确的哨声。积极跑动,合理选位,距离球近的原则,已成为裁判员的座右铭。
裁判员还要负起教育者的责任,对故意犯规的不道德行为决不能姑息,而对勇敢顽强的精确要予以鼓励。及时处罚粗野蛮横的行为,不使其发展和恶化,对于比赛正常而顺利地进行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增进友谊,为提高足球运动水平服务,是整个裁判工作的宗旨和归宿。
裁判员不要做有利于犯规队员的判罚。也就是说要掌握好有利或无利的原则,不能使有意犯规的队员得到利益。抵制不道德行为,维护犯规者对方的利益,有利于足球运动健康地发展。
例如,守方一队员在罚球区外故意用手触球犯规,如未影响攻方进攻,可不判罚。因为处罚,反给犯规队有回防布阵的机会,所以不判罚是对的。这样处理的结果如攻方队员传球失误或射门出界,已不是裁判员的责任,因而不再补判。
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免除处罚,如犯规队员符合警告或罚出场的条款,裁判员在死球时应给该队员警告或罚其出场。
每场比赛的时间是由裁判员掌握的,不能将记时的职权交给巡边员或场外人员。裁判员掌握时间要精确,因为上半场或下半场比赛的最后一刹那,也会有进球的可能。球场的形势是瞬息万变的,如不能准确地掌握时间,将给球赛带来不良的影响和后果。为避免出现不愉快的事情,要尽量把时间掌握得精确到以秒计算。所以,裁判员最好用秒表或足球记时专用表(45分钟)计时。这两种表可以随时暂停。如比赛中决定扣除时间时,把专用表按停;重新开始比赛时再按动。任何一块表坏了都可以另一块表顶替,必要时还可以利用死球的机会与巡边员核对时间。如用普通表记时,最好用秒计算。在开始比赛时可把分针拨在12数字上,这样容易计算,也不易忘掉。
比赛开始的时间,巡边员也应该协助裁判员记时,以便在比赛结束前1分钟或5分钟时提示裁判员。提示时,一般是在身体前下方挥旗或用一手放在持旗的上臂上作信号。但补足在比赛中因故扣除的时间,还是由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巡边员记时只能供裁判员参考。
场地如果没有大记时表,负责记时人员应与裁判员密切配合,随时核对时间,特别注意最后5分钟,应以裁判员所记时间为准。因为连续比赛所用的时间由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为了使规定的比赛时间得到充分的利用,裁判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除必要时,不要随便停止比赛。
2.比赛的间断时间要尽量缩短,如受伤、换人等应该迅速处理。
3.因故损失的时间应予补足。也就是说全场比赛的时间(90分钟)基本上应该都在比赛中,而不应该在这90分钟里有处理受伤运动员、争执、换人等因故暂停的时间。
裁判员临场应带下列用具:
表2块、哨子2个、笔2支、记事小本、记分卡、挑边硬币、红、黄牌和比赛用球。
正式比赛时,裁判员应该将每胜一球的时间、队员号码记录下来,并将被罚出场队员的情况(被罚的原因)或临场发生的其他事故简要地记录下来,以便向比赛主办机构汇报。
如果裁判员看错时间,提前结束休息时,在队员尚未离场前,应该补足时间继续比赛。如果在中间休息时,发现了上半场比赛时间不足,可以在下半场开始前,在原来的场区先行补足。然后不休息,立即交换场地,开始下半场比赛。不允许将上半场欠缺的时间在下半场补足。
在一般情况下,裁判员要保证足球比赛的顺利进行,不能延误比赛或停止比赛。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裁判员有权停止比赛:
1.开始比赛时,一队不足7人。
2.遇规则以外的任何事情发生,如观众中出现问题或其它原因(观众席上发生了严重骚乱,或观众冲入场地),裁判员虽有权停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对于种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规则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只要严重干扰和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裁判员可暂时终止比赛。
3.某队弃权或在比赛中一队不足7人时。比赛中不足7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场上队员受伤而无人替补,二是被罚下场的队员较多。
4.遇球门柱损坏时,如在30分钟以内不能将门柱修好,可终止比赛。
5.因场地条件或天气不适宜比赛时。遇到这样情况,必须与主办比赛单位协商解决。例如:①球场大部分都是水或雪,而且泥泞浸过踝关节;或平肩高的球落地不能反弹起来。②因为有雾或天黑,甲方看不见乙方球门时(如果有灯光设备,可继续比赛)。③遇有狂风暴雨无法进行比赛时,或大雪天因球上粘雪妨碍传递或使球失去弹性时。
在比赛以前应设法修整场地,如排水、填沙、扫雪、平整等。在比赛中途因场地或天气及其它事故暂停比赛,如在30分钟内具备恢复比赛条件时,应该继续比赛。
比赛因故停止不能赛完90分钟时,无论谁胜谁负,已赛的记录无效。裁判员应将已赛的情况向比赛主办机构汇报。如果改期重新比赛时,尽可能在原场地举行;并由原裁判员担任裁判;比赛以0比0开始,比赛时间应为90分钟。
在比赛之前,主办比赛机构可以在规程中明确制定停止比赛的规定。即先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估计在内,再根据意外情况的程度来制定一个标准,提供给裁判员掌握。
裁判员服装裁判员的服装,一般为带白领的黑色上衣、黑色短裤(西装裤)、带白边的黑色球袜及黑色足球鞋。如果在不影响跑动的情况下,如土地球场而且地面不滑时,也可穿着普通软底的胶鞋。
裁判员的服装必须与两队队员的有显著区别。巡边员的服装应该与裁判员相同,但也可考虑看台背景及多数观众服装的颜色,穿与裁判员相类似或不同的服装。但是,两个巡边员的服装应相同。
如果比赛队其中一方穿黑色服装时,裁判员要考虑改换穿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的服装。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在正式的比赛中是遇不到的。
场下裁判员在一场足球比赛中,我们一般只注意场上的裁判员明察秋毫,铁面无私,往往忽视另一位判官,一位无名英雄也在进行着裁判工作。他是谁呢?他就是场下裁判员。
他的具体任务是:
1.负责双方队员的替补。
2.负责比赛的记录。
3.阻止教练员和其他人员沿边线跑动进行场外指导或沿边线走动并大声叫喊。
4.场上裁判员、巡边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随时准备上场替换。
在比赛开始以前,场下裁判员要令双方填写上场队员登记表,并发给双方替补队员登记表。比赛进行中,如果某队要求换人,该队教练员须将填好的替补队员登记表交给记录台。然后场下裁判员高举将被换下队员的号码牌,并带领准备上场的队员到中线旗旁等候。裁判员在死球鸣哨后跑向中线,根据替补队员号码牌所示的号码,令被替补出场的队员先从中线离场,再令上场替补队员入场参赛。
替补队员号码牌一般是用三合板、纤维板、塑料或金属板做的,长45厘米,宽30厘米。号码牌一般需备25块,两面印有号码,号码从0排至24号,颜色要醒目,以便观众及运动员都能看清。现在许多比赛已采用电子显示牌。
巡边员在一场比赛中,除了场上的黑衣法官在场上执法外,在边线的外面还各有一人手持小旗,时而上举、时而下摆,凝神注目,来回跑动。他们便是巡边员。
每场比赛规定有2名巡边员。他们各负责一个半场,跑动的路线是端线至中线,位置应始终与半场所在队的最后一名队员处于同一平行于端线的直线,这样有利于观察对方越位。其职责主要是向裁判员示意球在何时成死球及应由何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并协助裁判员使比赛按照规则进行。
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干扰比赛时,裁判员可以停止其职务,指派他人代替,事后,裁判员还要根据情况之始末报告给主办机构。
在协助裁判员工作时,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至于判罚与否,则由裁判员定夺。尤其在裁判员自己观察清楚时,要根据自己的意见处理,这时巡边员就不要坚持自己的意见了。
巡边员也是场上执行裁判的成员,他必须严密注意场上一一切发生的情况及运动员的犯规行为,随时协助裁判员处理场上的一切问题。为了更好地完成一场比赛的裁判任务,裁判员、巡边员必须互相协助,密切配合。
巡边员的职权,主要是指示球出界,确定由某队掷界外球、踢角球或球门球。由于所处的角度,其重点是观察和判断越位以及临近一侧的队员犯规动作。
裁判员在判断球是否进门的问题上,如有疑问,可以征询巡边员的意见。因为巡边员的位置容易看清楚球的整体是否越过球门线。
当裁判员被球击伤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裁判任务时,正好一方队员射门,这时,应根据巡边员的意见判定球是否进门。
一场球赛由2名巡边员执行任务,我们在看电视或听电台广播时,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解说:“‘第一巡边员已举旗示意越位。”那么谁是第一巡边员?第一巡边员是靠近球场记录台一边的那位,球场另一边的巡边员为第二巡边员。
如果当裁判员受伤或意外情况不能继续执法时,第一巡边员应立即进场顶替主裁判执法,由第二巡边员担任第一巡边员,场外替补巡边员担任第二巡边员。因此,第一巡边员应带着哨子及红、黄牌等物,以备急需。
巡边员发现裁判员有错判或漏判的情况,应按旗示规定示意裁判员,不要呼喊或跑到裁判员面前提意见,要讲究“风度”,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要持重、严肃。巡边员应始终沿边线和端线外执行任务,非必要时不宜进入场内。
巡边员有事需与裁判联系时,如不直接关系到当时比赛情况,可待成死球时再作处理。
巡边员所用的旗子颜色应鲜明易见,要与看台背景的颜色和队员上衣的颜色有显著区别。过去一般用粉、白、黄、绿色,也有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的小方格旗。
现在国际比赛中多用鲜红和黄色的手旗,执红旗的为第一巡边员,执黄旗的为第二巡边员。旗子的大小可与角旗一样。
裁判的尺度 在比赛中,队员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裁判员如发现队员犯规是出于偶然的或是踢球的方式方法有伤害对方的危险时,如抬脚过高、危险性的冲撞等,要给予提示、劝告,提醒其注意,并判罚间接任意球。
在比赛开始以后,除了双方参加比赛的队员或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包括教练员和随队医生)不得进入场内,以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到处跑动进行临场指导,更不能沿边线走动大声喊叫(尽管不在场内,这样做也是不行的)。对这类影响比赛的现象,裁判员有权制止,并给予警告或驱逐出场。
在足球比赛场上,裁判员就像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法官,不仅对运动员、对巡边员、教练员、队医以及观众,都是具有绝对权威的人。
如果裁判员认为某队员受伤严重,不能再进行比赛时,无论球在任何地点,应立即停止比赛。及时用手势招呼场外工作人员(不得多于2名)进入场地,尽快将受伤队员抬出场外进行护理(非医务人员不可触动受伤队员的伤处,以免加重病伤),并及时恢复比赛。如果当时对方队员并无犯规行动,则用抛球方式恢复比赛。
倘若队员受了轻伤,不必停止比赛,可以等死球时进行处理,或自行出场护理,然后经裁判员允许仍可随时入场参加比赛。
如果发现队员有严重的犯规或恶劣的行为时,裁判员可以不经过警告,立即出示红牌罚犯规队员出场。对犯规的队员态度要坚决果断,丝毫姑息不得。为保护队员的身体健康,执行法则,维护足球比赛的严肃性,必须对严重犯规的队员采取这样的措施。否则,严重犯规及恶劣行为有可能继续发生,不断升级,甚至导致一场足球比赛的失败。这样也就失去了足球比赛的意义。
在禁区附近罚直接任意球,是进攻队直接得分的好机会。因球在禁区附近,现代的任意球“专家”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守队也必然层层设防,增哨加岗。这时,裁判员一定要迅速跑到罚球地点,指示守方队员的位置,以避免延误时间。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阻挡而不退出9.15米范围以外,又不听裁判员的劝告,属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给予警告。
如果主罚队认为对方并不影响进攻时,裁判员也可以不必等待对方退出合法距离后才令主罚队员执行。
裁判员对这样的情况要灵活掌握,如果机械地执行规则,对犯规队反而有利。如果主罚队将球踢出后,被故意站在非法距离内的守方队员阻挡时,可以判攻方队员重罚任意球。
在比赛以前选择用球时,裁判员可以征求双方队长的意见,如果双方队长对选用比赛用球的意见不统一时,由裁判员来决定。
在比赛中,如果双方对球都提出了意见,认为球己不合规格时,裁判员应当考虑更换。在什么时间和什么情况下更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裁判员决定。
如对越位、手球、点球等判罚发生争执,比赛双方均可在比赛后向裁判员提出意见。但是,还是要以裁判的判决为准,除裁判员外,任何人不能改变比赛结果。
鸣哨与手势 在比赛中,裁判员什么时候必须鸣哨,什么时候可以不鸣哨,以及哨声的长短轻重,都是有讲究的。
在比赛开始、停止比赛、胜一球及罚“点球”时,裁判员必须鸣哨。
但是,遇到其它一些情况裁判员也可以不鸣哨。如指示重新开球比赛时,裁判员则不一定要鸣哨。掷界外球、开球门球时,为了不延误比赛时间,或避免对犯规队有利,裁判员可以不鸣哨。
总之,鸣哨与否主要是考虑到尽可能少地干扰比赛。比如,经常对请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嫌疑犯规鸣哨判罚,往往会引起队员反感、失常,并影响观众情绪。所以,鸣哨要适可而止,既不能不吹,也不可过频,这就要看裁判的水平和掌握比赛的尺度了。
鸣哨一定要及时、果断、响亮。裁判员对于哨子的使用,就便掌握一种乐器一样,节奏要分明,高低要适度。使人通过哨声的长短,声音的轻重缓急和高低,能辨别出不同性质的犯规和违例等情况。
下面介绍一般的鸣哨方法:
1.比赛开始——长音比较响;
2.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
3.一般犯规——短促响亮;
4.进球——长音响亮;
5.有争执——短音响亮;
6.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裁判员鸣哨后,一般立即做出手势,人们看到手势,便知裁判员对犯规或违例的队员是怎样判罚的。是罚点球、任意球,还是角球或掷界外球等。手势应果断、清楚、明确。对明显的犯规动作或违例动作,队员和观众能清晰分辨时,就不要做模仿动作了,因为这样做只能引起混乱、疑问以及延误比赛。裁判员的手势是指明下一个进程,而不是指当时发生的情况,没有必要向队员或观众解释他的判决。其目的还是避免干扰比赛进行,使比赛能够尽快地进行下去。
下面介绍几种手势:
1.直接任意球——前臂前平举(或侧平举),并指向罚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包括越位)——单臂上举伸掌,球踢出并被另一队员踢或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角球——臂斜下举,指向角球区。
4.球门球——臂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5.进球——臂前平举指中圈。
6.巡边员举旗,裁判员认为不应判罚时,可示意旗放下——单臂斜下举左右摇动。
7.队员犯规在考虑对方有利而不判时,可示意队员继续比赛——两臂侧平举向前挥动(不鸣哨)。
8.警告队员时——面向队员出示黄牌,然后转向记录台;罚令队员出场时——面向队员出示红牌,然后转向记录台。
9.判罚点球——单臂明确地指向罚球点标记,也可以不跑向该处。
10.比赛时间终了——单臂上举握拳。
黄牌警告 警告比劝告“升”了一级,被警告的对象主要是故意犯规的队员。
警告是对犯规队员的一种处罚。比赛中,凡发生以下情况时,裁判员均可亮出黄牌向其提出警告:
1.比赛开始后,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离场或进场者。
2.经裁判员提请注意或教育后,也就是经过劝告后,仍故意违犯规则者。
3.用语言、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异议、不满者。
4.采取粗野动作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者。如故意踢人、绊人、拉人、手球等。
裁判员在处罚时,主要根据有利无利的原则进行处罚。换言之,那就是要看当时哪方控制球。如犯规者对方控制球时,则无须停止比赛,可以等死球时给予犯规者警告处分。如犯规者本方控制球时,应立即暂停比赛,给予警告,然后由对方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罚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如犯规队员同时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应按严重犯规的有关规定判罚。
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或球出界成死球时,场上队员应自觉停止比赛。如有的队员充耳不闻仍去踢球或大脚将球开出去,都是不正当行为。按照规则规定,不正当行为均属被警告之列。
还有队员屡次违反规则和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也要被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内犯规,可在发生犯规时球所在球门区的半边内任何地点执行。
当一个队员在一场比赛中受第二次黄牌警告时,即被罚出场。
红牌罚下场 所谓红牌罚下场是被取消比赛资格。
哪些犯规行为要被驱逐出场呢?有下列几条:
1.故事犯规,其行为恶劣或严重犯规者。
2.用恶劣的语言对裁判员或对方队员进行辱骂、殴打者。
3.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或裁判员将要警告某一队员而未执行前,该队员再犯有其它应被警告的行为时)。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罚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性语言或粗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恶劣行为,或用侮辱性语言,污言秽语辱骂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应按其犯规性质予以处罚。
被罚出场的队员,不但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而且不准替补队员上场替补,并自然停止参加下一轮(场)比赛资格。按规定:裁判员在赛后48小时内,应如实将罚出场队员的姓名和犯规情节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一经投邮即为合法手续。主办机构根据犯规的严重程度,可追加处罚。如停止参加下2轮(场)比赛资格或停止更多场次、更长时间的比赛资格等。
红、黄牌的来历 在足球上使用红、黄牌,首先是从美洲一些国家中传开来的。1970年,在举行第9届世界足球锦标赛之前,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正式确定了这一制度,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这个制度执行以来,尤其是在国际比赛时,充分显示了它的权威性和优越性,受到运动员和球迷们的欢迎。因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都是由第三国的裁判员来担任,各国的语言不同,裁判员不可能都能听懂;同样,裁判员的语言,运动员也不可能都听懂。这就要找一个共同能接受的标志,以对裁判的判决统一认识和尺度,使双方运动员都能明白,不致产生误会和怀疑。红、黄牌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它应运而生了。
旗示 只摇旗、不呐喊的巡边员举旗的动作不同,各是什么意思呢?为了更好地看比赛,有必要了解一下巡边员旗示的“奥秘”。
在此之前,先说说“旗示”的风度。旗示者,用旗示意也,是巡边员给裁判员的信号。要求举旗动作利落、准确,落旗要稳健,指出的方向要明确,不可以懒洋洋地举旗。
旗示的动作和含义:
1.界外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随着侧平举或转体前平举,指出发球方向。
2.越位——持旗上举,表示越位,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越位地点:①臂斜上举表示在远端队员越位;②臂前平举表示在中间队员越位;③臂斜下举表示在近端队员越位。
3.犯规——持旗上举,左右摇摆,表示队员犯规。如裁判员同意,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罚球方向。如果裁判员示意不予判罚,应立即将旗放下。
4.球门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臂平举指向球门区,表示踢球门球。
5.角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指向近端的角球区,表示由攻方踢角球。
6.进球——臂平举直接将旗指向中圈,示意球进门。中圈开球。
自然有改进地步。
『玖』 藤球国际裁判有哪些制度
根据世界壁球联合会(WSF)所制定的国际裁判体系,一共有四种级别的裁判员应该符合WSF相关的标准和业务水平的要求,其下至上是:国家级裁判,地区级裁判,国际级裁判和世界级裁判。
1.国家级裁判:是每个会员国按照各自的裁判发展计划和制度培养起来的国内最高级别的裁判员。WSF有关文件指出国家级裁判应达到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并建议国家级裁判在临场活动量和临场评估方面的考核标准。每个会员国独立制定自己国内的裁判体系,包括其发展计划、考核方法和等级制度。但是,国家级裁判原则上应该符合WSF相关的标准,尤其是在申请WSF国际级裁判认证时,会员国要申明自己的国家级裁判符合WSF有关国家级裁判的标准和要求。
WSF把全球分为5个大地区: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和大洋洲。每个大地区设有地区性壁球联合会,比如亚洲壁球联合会(ASF)是亚洲的WSF会员国而组成的地区性联合会。
2.地区级裁判:是大地区下属会员国,按照大地区壁联的裁判制度,并符合WSF相关标准,而培养、考核的裁判员。WSF指定全球同一的考核标准,然而大地区壁联建立培训、评估和管理地区级裁判制度。地区级裁判员的考生必须是会员国推荐的国家级裁判。
目前在全球地区级裁判的发展仍未平衡,有的地区已有较为成熟的地区级裁判体系(欧洲壁联最为发达),有的地区甚至根本没有开始执行地区级裁判制度(亚洲在内)。
3.国际级裁判和世界级裁判:是WSF指定的国际性裁判最高两个级别,也是WSF直接负责培养、考核、管理的全球顶级裁判员。无论是理论知识、临场经验、整体业务水平的标准都非常高。各个会员国可以向WSF推荐其最佳国家级裁判考核国际级认证(不需要先成为地区级裁判)。要通过考核首先需要在三年的时间满足极为苛刻的临场活动量和临场评估的要求。成功通过了考核要求之后,考生所在会员国可以为他正式申请WSF国际级裁判证书。这时世界壁联专门的裁判审核委员会通过投票作最后决定(审核委员会大约有25位委员,包括全部WSF评估员)。
考核的标准很高,即使是顶级水平的国家级裁判也一般需要的时间大大超过3年才能满足考核过程的各项要求。业内人士一般认为,平均需要5到10年的国家级裁判经验才能成功完成WSF国际级裁判考核,而且淘汰率相当高。
世界级裁判是WSF指定、考核、管理的全球最顶级的壁球裁判级别。只有国际级裁判才能申请考核世界级裁判认证。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比国际级裁判还要高,一般认为只有少数特别优秀的国际级裁判,累计了作为国际裁判多年的成功经验之后才有可能成为世界级裁判。
目前世界级和国际级裁判员的人数是最能说明上述极为苛刻要求的问题:全球国家级裁判员大约有几百位,然而国际级裁判一共只有13位(其中亚洲6位),世界级裁判8位(其中亚洲1位)。
中国近年建立的裁判发展计划中的等级制和考核标准对其国家级裁判的要求完全符合WSF相关标准。目前中国5位国家级裁判刚刚开始按照WSF有关国际级裁判考核制度进行国际职业比赛临场执裁和国际评估,有望经过几年的努力学习和累计经验在不久的将来申请WSF国际级裁判证书。
『拾』 韩国宪法裁判制度是怎么组成的
现行《大韩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了大韩民国的国体、权力来源,也就是总的政治原则。原文:
第一条
①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②大韩民国的主权在于国民,一切权力来自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