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仲裁决定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
(一)形式不同。从《仲裁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们只能理解为仲裁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从《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这四个条文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理解为仲裁决定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
(二)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仲裁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决定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除《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四个条文外,还有其它的程序性事项的处理可以适用。
(1)仲裁和裁判的区别扩展阅读:
仲裁决定书简称“裁决书”。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为解决当事人对实质问题争议而作出的法律文书。应当写明: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
(2)申请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4)裁决的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的起诉期限。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送达当事人。国内仲裁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级仲裁机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原裁决,指令重新裁决;涉外仲裁栽决书作出后,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
㈡ 仲裁和法院的区别
一、意义不同
1、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2、法院: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二、处理方式不同
1、仲裁: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
2、法院: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
三、审案水平不同
1、仲裁:虽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但法律水准上一般略逊于法官,其审案有时过于关注细枝末节,未必是案情的真正焦点。
2、法院:经过严格考试、训练,深谙法律,审案时直接针对焦点问题,断案麻利。当然,不同人的差别是巨大的,不能一概而论。
四、举证的严格程度,要求不同
1、仲裁:一般接受当庭举证、甚至庭后补交证据。
2、法院: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否则,除非是新证据(符合法律上“新证据”的要求),不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五、事实认定上,侧重点不同
1、仲裁:以尽量调查真相,贴近客观事实为基础(所以举证即使过期,只要是事实,均会接受)。
2、法院:效率与公正的结合,注重证据,以证据反映的“法律事实”为基础。
六、受理不同
1、仲裁:必须要经过的程序,劳动纠纷还是先申请劳动仲裁比较好,应为仲裁的。
2、法院:不受理你的劳动纠纷的官司的。只有仲裁不受理或者不服仲裁决定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㈢ 篮球仲裁员和裁判委员会分别是执行什么任务的有什么区别
篮球裁判员委员会,是以篮球协会为依托的一支篮球裁判队伍。成员以篮球协会委员会推荐为主,经委员会考核通关后建立的一支有高度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精湛业务水平的篮球裁判员队伍。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则、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仲裁员是仲裁委员会的成员。
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竞赛规则和国际章程有特殊规定的例外)。
㈣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判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什么区别
对于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向执行的中级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㈤ 仲裁和审判的区别
仲裁与审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理案件机构的性质不同。一个是仲裁委员会,一个是人民法院。
二、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三、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四、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五、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㈥ 裁判,裁决,判决 仲裁都什么区别
从法律上讲: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回结之时,依据事实答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
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比如权力 主体不同,权力来源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不同,最后的效力不同等等。
至于裁判,似乎并不是一个文件的称谓。
如裁判文书,包括了判决、裁定和决定。
㈦ 裁定和裁判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㈧ 仲裁和裁判长哪个级别高
正规的篮球比赛设有仲裁委员会,它的职责是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回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竞赛规则答、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竞赛规则和国际章程有特殊规定的例外)。
除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设有裁判委员会外,一般比赛只设裁判组,主要任务是安排、协调裁判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