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足球比赛中,球碰到边裁或助理裁判身上弹回场内,裁判员应该怎怎么办
足球竞赛规则规复定:球的整体无论制是从空中或地面完全越过边线或球门线,才算出界。
如果没有完全越过边线,碰到助理裁判弹回场内,继续比赛,不算出界。
如果完全越过边线,碰到助理裁判弹回场内,出界,由对方发界外球恢复比赛。
执法技巧:把裁判员、助理裁判员视为球门柱,你就知道遇到球打在裁判员身上如何处理了!
B. 当守门员发球门球时,助理裁判员该如何做
助理裁判员移动到跟防守方最后一名后卫平行的位置
C. 足球比赛规则的助理裁判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D. 足球助理裁判员的职责
·可以判罚处抄于越位袭位置的队员;
·在助理裁判员附近罚任意球时,可以进场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完成裁判员交给的其他任务,如发生在裁判员视野范围以外的不正当行为,隐蔽性犯规或其他暴力事件等;
·踢点球时负责看守门员是否提前向前移动,看清楚球的整体是否越过球门线。
·帮助第四官员换人,或出现伤员后的管理工作。
·当裁判员因故不能工作时,由第一助理裁判员代替执行裁判工作。
E. 足球的助理裁判员起到什么作用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1.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4.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5.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6.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7.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F. 球员进球后裁判要做什么手势
一、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quot;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采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G. 助理裁判员的职责
职责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配合
一、越位的配合
(一)判罚越位是助理裁判员协助裁判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裁判员应经常保持与处在同一半场的助理裁判员的联系,这是避免"漏旗"的首要条件。
(二)由于判罚越位的首要条件是同队队员踢(触)球的一瞬间,他是否处在越位位置,因此,比赛进行中,队员向前踢球时,裁判员认为攻方某队员可能越位,即应注视助理裁判员有无越位旗示。有时还会考虑助理裁判员因故举旗较慢,而在适当的时刻第二次看旗。
(三)为了协助裁判员掌握好对越位的判罚,助理裁判员始终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并随时注视攻方队员的集团,重要的是扩大视野和观察的范围,以利于判断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是否越位。如发现队员越位,应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则应及时鸣哨判罚越位犯规。
(四)尽管裁判员判罚越位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但裁判员始终不应放弃自己的主观观察和判断,做到心中有数。
(五)裁判员看见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后,认为不需要或不应判罚时,应回以简明的信号,助理裁判员则应及时收回旗示(这种情况在场上应尽量避免)。
(六)如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是正确的而裁判员又漏看了旗示,其发展可能有两种情况:
1、球被对方截获或踢出成死球,越位给守方造成的威胁已不复存在,助理裁判员应及时收回旗示。
2、越位队员对守方的威胁仍然存在,继续进攻有可能进球或已射球入门,此时助理裁判员应坚持其上举的旗示,以供裁判员发现后改正,这只是一种补救的方法,裁判员应尽量避免漏看旗示。
(七)在罚球区附近攻方踢任意球时,如果裁判员负责观察越位,则助理裁判员一定要跑到球门线看球是否进门。两人形成一个对角线。在球场上绝对不能形成两个人站在一条直线上。当攻方队员踢球后不存在越位和球进门时,助理裁判员应及时回到原来的位置观察越位。
二、定位球的配合
(一)开球。裁判员应站在开球半场内中圈附近,球的左侧后方,一面观察球是否合法开出,一面保持与守方半场助理裁判员面向联系,两个助理裁判员则分别与两队倒数第二名队员齐平观察可能出现的越位等情况。
(二)球门球。裁判员应站在中圈附近,观察球踢出后双方争夺及攻守发展情况。
(三)踢角球。无论在哪一角球区踢角球,裁判员应根据双方队员的位置,在罚球区的左侧区域选择自己便于观察的位置。踢角球所在半场的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的配合要求,站在球门线延长线的角旗后面,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互相配合,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角球区内;守方队员在球踢出前距球是否够9.15米;球踢出后运行中是否在空中越出球门线;以及球踢出并进入比赛状态后,可能发生的犯规及球进门的情况。另一名助理裁判员在中线附近,注意守方踢出的球和可能的长传反击。
(四)罚球点球。裁判员应站在罚球区内与罚球点平行的延长线上,以便于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罚球点上、守方守门员及攻守方其他队员在球未踢出前是否站在合法位置上、球是否合法地踢出等。该半场助理裁判员应站在近端的罚球区线与球门线交接处场外。
(五)任意球。若在中场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便于观察犯规情况并能与助理裁判员保持联系的位置上。 若在接近守方罚球区处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的位置上,观察球踢出时的越位、犯规和球是否进门。
三、掷界外球的配合
在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注意掷球队员的手部动作,助理裁判员应注意掷球队员的脚部动作。
四、球出界的配合
(一)球出边线
规则赋予助理裁判员的职责之一,就是举旗示意球的整体越出边线,并示意由哪一方掷界外球。当助理裁判员明显看清最后触球者时应及时举旗示意由对方掷界外球;若球出界时助理裁判员距球较远或其他原因看不清最后触球为哪一方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裁判员应迅速出示手势批示由某队掷界外球,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手势作出相应的旗示。
(二)球出球门线
规则赋予助理裁判员的又一职责,就是举旗示意球的整体越出边线,并示意由哪一方掷界外球。当助理裁判员明显看清最后触球者时应及时举旗示意由对方掷界外球;若球出界时助理裁判员距球较远或其他原因看不清最后触球为哪一方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裁判员应迅速出示手势指示球门球或角球,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手势作出相应的旗示。
五、球进门的配合
球进门判某队胜一球,是足球比赛裁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必须借助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对球的整体是否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作出准确的判定,裁判员必须有自已的主观判断。
因此裁判员应随时观察,当球有可能入门时,必须全力接近罚球区,在不影响队员活动的情况下,深入到球门区附近,以便观察准确。助理裁判员也必须跑到球门线,以协助裁判员观察球进门。其配合如下:
(一)若是清楚、无事故的球进门,助理裁判员从靠近球门线的位置上沿边线向中线快速移动向裁判员示意球已进门,裁判员见到助理裁判员的行动信号,结合自己的判断,再鸣哨判定球进门。
(二)双方在球门前争夺,一瞬间发生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裁判员由于位置不利等原因未看清楚,如助理裁判员所处的位置已经看清楚球已进门时,助理裁判员应将旗直接指向中圈,示意球已进门,裁判员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判胜一球。
(三)如果在混乱中,守方队员故意用手和臂部阻止球入门,而裁判员对此没有看到这个犯规,助理裁判员却已清楚地看到这个手球犯规,应及时举旗摇动,裁判员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旗示,立即停止比赛,作出相应的判罚。
(四)双方在球门前争夺中,裁判员对某一球是否进入球门有怀疑时,必须密切注意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如助理裁判员清楚地看到球并未入门,应站在原位置不动,按比赛前准备会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示球未进门。
六、比赛时间的配合
上下半时即将结束时,根据准备会的分工,在最后3分钟内助理裁判员应给裁判员一个明显的信号提示,裁判员再根据场上的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多少时间,并在最后1分钟内用明显信号通知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根据裁判员的决定,将延长时间用换人牌向观众显示。在延长时间内,因故损失的时间裁判员仍可补足,最终由裁判员决定比赛结束。
七、决胜期罚球点球的配合
第一助理裁判员站在球门线上,负责观察守门员是否站在球门线上、球的整体是否越过球门线;而裁判员则观察守门员是否站在球门线上,球未向前移动时,守门员是否向前离开球门线和攻守双方的其他犯规情况;第二助理裁判员则在中圈附近负责管理双方准备罚球的队员。
八、场上运动员发生突发事件的配合
(一)在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 在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就是指裁判员未看见的突发事件。一般较多发生在裁判员身后,有时也可能发生在裁判员身前,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裁判员视线被挡而未看见。当比赛中出现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时,凡就近看清的助理裁判员应予协助,具体可视情节轻重,举旗示意裁判员停止比赛,或在比赛成死球时举旗。如果裁判员背向举旗的助理裁判员,不能及时看见旗示,则另一名助理裁判员应迅速呼应,举旗提示裁判员。此后,裁判员可根据助理裁判员提供的情况和建议,对有关运动员作出教育和处罚。
(二)围攻裁判员的突发事件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比赛成死球时。具体可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由裁判员独自处理,就近助理裁判员观察情况,默记主要肇事者号码,或者就近助理裁判员(必要时另一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迅速进场协助裁判员处理,并保护裁判员和默记主要肇事者号码。一旦在事件平息后,当裁判员需要时,助理裁判员能够提供情况,从而有利于裁判员作出准确的处罚。
(三)转攻助理裁判员的突发事件 一般多见于在比赛成死球时。当裁判员发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上前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准确的处罚。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裁判员身后,被围攻助理裁判员可举旗示意,另一侧助理裁判员亦举旗示意。此后,裁判员应迅速到达围攻地点予以制止,并根据助理裁判员提供的情况和建议对有关运动员作出准确的处罚。
H. 足球场上进球以后,助理裁判有旗语吗
其实这个在比赛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进球后边裁无旗示~~但会沿着边线向中圈方向跑~~这是必须的~~因为主裁判有时候并不能肯定球进没有进~~有一种说法是进球后边裁会指向中圈~~其实是不对的~~因为这很容易给主裁判一些误会(比如越位,在基层比赛中裁判有时候也不专业)~~虽然现在的大型比赛中主裁边裁都可以用耳麦交流~~但在很多基层的比赛中~~边裁向中圈方向跑是进球唯一也是最直接的表示~~
I. 足球比赛中助理裁判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内(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容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