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振农资本是干嘛的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北京振农”是“振农”还是在变相集资诈骗?
市场周刊讯(记者古金华 见习记者 朱顺坤)2018年5月初,有投资人向记者曝料,称: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农公司)在全国设立数以千计的服务站,以“合伙人入股,企业家种植,振农服务”的方式进行合作,向不特定人群宣传种植速生柳可获取高额回报其实是在进行变相集资。
记者通过深入的调查,揭开了振农公司利用服务站和经纪人,把投资人的钱以“接力棒”式的方法化为乌有的内幕。
振农公司唱主角“接力棒”传递给经纪人
5月9日,记者应振农经纪人黄女士的邀请来到了上海市浙商大酒店参加由振农公司举办的“北京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大会”,会场大约有50多人,参加这次活动的基本上都是没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老年人。振农公司的乔孝英讲师对速生柳三方合作模式向投资人进行了讲解:合伙人(投资者)投入资金,企业家(种植户)提供土地,振农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企业家占股60%,振农和合伙人共占股40%,合伙人投资两年期的占股24.82%,投资三年期的占股26.65%。
振农公司高总向投资人介绍了投资奖励方案:一星期内投资5-10万奖励山老大农副产品,投资15万的奖励300元红包,投资20万的奖励500元红包,投资3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2000元红包。一个月内投资40万的奖励800元红包,投资50万的奖励1000元红包,投资80万的奖励2000红包,投资100万的奖励3000元红包。以上合伙人除了红包奖励外还有各种山老大的产品给予奖励。给振农经纪人的奖励是:一个月内持续推荐3个合伙人奖励500元红包,推荐5个合伙人奖励1000元红包。
6月10日,记者来到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富升碳业有限公司,振农公司的讲师在“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会议”上向投资者介绍:振农将育苗基地的账户给合伙人(投资者)去买苗,合伙人将资金打入振农专门的育苗基地--“育苗合作社”,签订第一份合同《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合伙人买了苗后由振农安排企业家来种植,三方并签订《能源林联合种植合同》。如果合伙人身边有1000亩以上林地的老板可以介绍到振农公司合作,振农一次性奖励介绍人5万元人民币。
为了获得合伙人和企业家的信任,会议结束后振农公司又带领大家参观了木炭制作工艺,并告诉大家这些木炭就是速生柳制作的。
7月8日,上海市振农川沙服务站的经纪人杜先生、包女士、黄女士接待了记者。
经纪人杜先生告诉记者:合伙人投资1万元生物质能源林,占股24.82%,预期两年收益7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2%结算至合伙人账户;合伙人投资2万元速生柳纸浆板材林,占股26.65%,预期3年收益2万8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4%结算至合伙人账户。
经纪人包女士拿出一份已签好的合同给记者看,该合同由《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联合育林合同》和《关于<联合育林合同>的补充协议》组成,合同注明“合伙人占项目收益的26.65%”。经纪人黄女士告诉记者,投资者通过银行转账把钱打给振农公司指定的买苗收款账户,打完款后拍照发给她,然后签订合同。
经纪人黄女士还表示,如果要成为振农的经纪人,需要缴纳一万元的押金(给振农公司),建立服务站还要缴纳20万元的保证金给振农公司,这是不退的,振农公司要求(服务站)每个月要有50万元的业绩,开一次“路演大会”必须要有50万元的业绩,不然下次就不让你举办了。
振农服务站一位老年投资者告诉记者:“我投资了10万元,放了3年期的,他(振农经纪人)告诉我3年可以获利46%。”服务站内另一位女性投资者对振农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质疑:“合作社的人我不认识,至于他们怎么去安排,怎么去做,到时候万一拿不到钱我找谁去,我的钱一会儿打到山东,一会儿打到山西,一会儿打到太原,但是钱投资进去之后我没有和种植户发生任何关系。”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牵线搭桥而从中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振农公司路演和振农服务站均出现经纪人,按照振农公司介绍,振农公司只是“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振农公司本身就是从事“牵线搭桥”工作的,经纪人应当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从经纪人定义上看,振农经纪人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振农公司举办的路演大会和振农服务站目的,都是希望投资人掏钱,投资人的钱是经过经纪人介绍打到第三方帐户上,如果经纪人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振农公司应当对投资人负责;如果经纪人不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经纪人对投资人负责。振农公司将“接力棒”传递给经纪人意欲何为?
经纪人指定收款人“接力棒”转手成骗局
记者发现经纪人包女士拿出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签订方是“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而实际收款人是“战阴亮”,经纪人黄女士给的收款账户是“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而实际收款账户却是“毛国菊、王凤琴、帅艳”的个人账户。如果投资人与供苗方发生纠纷,那么承担民事责任的到底是收款人还是供苗方呢?打款账户是由振农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振农公司给的,看来这些问题只有振农公司才能解释的清楚了。
为核实资金的去向,记者联系了这份合同供苗收款方“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蒋先生。蒋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了解供苗、收款的事宜,公司也没有“战阴亮”这个人。记者又联系了“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毛国菊、王凤琴、帅艳不是我们合作社的,(振农使用的)合作社(印章)不止用我们一家,当时我们不懂,他让我们办合作社,然后把章交给他,我们以为他在骗取国家补贴什么的,在2016年的时候偶然一次机会看见一个合同,关于我合作社的(收款、卖苗),我就挺惊呀的,后来我们报警了,这个章也挂失了。我一直想找一下投资人,找一下振农,找一下相关部门制止他(振农)这种行为,让他们(投资者)别损失了。今年上海的一个大姐给我打了电话,我说你赶紧报警,我全力配合你。(收款、卖苗)确实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们合作社操作的,这是振农一直在操作这个事”。
记者为了进一步核实企业家是否在种植合伙人所购买的速生柳,振农公司是否按期付款。记者查询了经纪人包女士所拿出的合同企业家“夏津爱农世家种植专业合作社”,却发现该合作社于今年5月4日注销解散。记者又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振农公司和种植户发生多起经济纠纷,振农公司并未尽到履行收苗、付款的义务。2013年5月31日,振农与关女士签订了70亩《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合同约定振农公司提供种苗,负责回收并承担回收种苗的全部运费,关女士承担土地租金和种植管理人员工资,关女士按合同约定租赁土地将树苗种成后,振农公司在2014年3月份只回收了21亩,剩余的49亩至今没有回收,已经回收的种苗款176235元苗款也至今不给。2017年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支付关女士竹柳种苗款126789元并支付违约金77191元。
7月23日,记者在宿州市与多名振农竹柳种植户见面,他们告诉记者,“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爱农家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前都属于“中国三农集团”,振农公司现在法人李春华也是中国三农股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裁。他们与“爱农家加”和“振农公司”签订的《竹柳联合育苗》合同,到目前为止也不去回收,现在还有很多竹柳种植在林地里。2015年进京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公安部门已对“爱农家加”和“三农集团”立案调查,后期也与振农公司进行多次交涉未果,他们表示会继续向相关部门反应,坚持将维权道路走下去。
7月25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来到了天津市旷世国际大厦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前台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7月27日,记者收到振农公司委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杨明敏律师的一封未加盖公章的回复函,杨律师告诉记者:振农公司委托他全权处理振农公司所有的对外接受采访事宜,并以采访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振农公司借用育林的名义进行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再通过经纪人指定投资人将“购苗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这些个人帐户是否与卖苗方存在关联,投资人“购苗资金”流向哪里?本刊将持续关注。
『贰』 振农资本是传销吗
现在判断一家公司是否是传销,有一下两点:
第一,它的经营模式是否是市场倍增,
第二,它的资质是否获得了国家商务部的直销牌照。
如果还不明白的话,问我。
『叁』 山西太原阳曲县状告河南安阳伏道张某军案件现在结案了吗
如果结案了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可以进行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肆』 河南农妇太原非正常死亡案最后判决结果
2014年以后的生效抄判决可以在最高袭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判决需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伍』 振农资本是传销吗
振农资本这一组织是否涉嫌传销,尚无定论,需要司法机关通过介入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以后,才能有一定的定论。
但是,传销指的是以发展人员为目的,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就是传销。
若大家发现或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打击传销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陆』 现在社会上听说北京振农资本公司在各地进行招集社会投资,回报率相当诱人。(有百分之五左右的回报每年)
如果真是5%的话,可能是骗子,骗了你的钱去投资,赚了钱进自己的腰包,给你5%做甜头。
『柒』 丰立祥判了几年
丰立祥被判了20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2006年至2014年冯立祥曾任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多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60.33万元,2011年至2012年丰立祥为谋取职务晋升,向两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87.9万元,另有3467.35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5年7月,经山西省纪委、省委研究、呈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丰立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10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反腐展板:
拓展资料:
丰立祥,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山西山阴人,
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大同市委书记。
2015年8月7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捌』 山西煤企高管被控受贿多少千万元
山西焦煤集团前高管刘生瑞落马细节获官方披露。
澎湃新闻近日注意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刘生瑞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起诉书(临检刑二刑诉〔2016〕6号)。
起诉书显示,刘生瑞在担任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约1953.8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刘生瑞曾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多次行贿,涉及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生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刘生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有关刘生瑞的具体获刑情况尚未公开披露。一份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裁定书显示,2017年12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刘生瑞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事罚金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执行。
被控受贿190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刘生瑞,男,1964年出生,山西阳泉盂县人,曾任霍州煤电集团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等职。
2015年3月24日,刘生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年5月,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一次“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列举了两个落马官员的反面案例。
谈到其中一位,王儒林曾这样说,“一个是我们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的一位领导,今年3月下旬被‘两规’,他在‘十八大’特别是去年9月以后,仍然去私人会所吃喝享受。从2012年借下属单位的越野车自己使用,一直到‘两规’的当天,这个车也没交还。他权色交易,有多名情妇。就在被‘两规’的前一夜,还约其中的一个情妇到宾馆寻欢作乐。”
王儒林当时还披露:“据这一段时间的调查,他收受索要他人的贿赂现在已经是1500多万,还有美元、欧元、黄金和汽车等等。他在向组织申报房产的时候报了两套。但据现在初步掌握,他在太原和三亚还有7套房产、4个车位、1套商铺。2015年春节他还收受礼金。”
尽管王儒林未在讲话中直接点出上述官员姓名,但澎湃新闻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这段讲话所指对象就是刘生瑞。
2016年8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就刘生瑞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刘生瑞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17人在煤炭生意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527.3万元、3万美元、黄金(2千克)、佛像一尊、象牙四根,折合人民币共计1625余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刘生瑞明知他人在工程项目上有请托事项,为5名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共计63万元;为6名请托人在设备采购上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人民币109万元;为21名请托人在提拔任用、复转安置、安排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111.2万元、5.3万美元、1万欧元、三件套家具、玉石手把件一个,折合人民币156余万元。
上述受贿事项,涉及财物共计人民币约1953.88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刘生瑞的受贿对象,有商人、也有政府官员;有直接收受、也有主动索贿;受贿金额少则两、三万元,多则数百万元。
比如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3年,刘生瑞多次收受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文朝人民币242万元、3万美元;
2008年上半年,刘生瑞曾收受时任吕梁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永明人民币30万元;
2011年,刘生瑞与情妇赵亚茹共同收受太原公交集团杨肖红人民币99.3万元;
2013年6、7月至12月底,刘生瑞向北京卓方远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重发索要人民币50万元。
被控多次向白培中行贿
长期受贿的刘生瑞也通过向上级行贿的方式为自己谋取升迁。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4月至2009年春节,刘生瑞为感谢时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对自己职务提拔给予的帮助,分6次在白培中家中、办公室、太原金洋会馆等地,送给白培中人民币52万元和价值7.606万元的金条1根。
起诉书还显示,2010年春节期间,刘生瑞为感谢白培中对自己提拔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投资公司董事长给予的帮助,送给白培中人民币10万元。2011年3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为感谢白培中对自己提拔担任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给予的帮助,他又借白培中儿子结婚,妻子住院等时机,先后送给对方人民币5万元、7万美元和5万元购物卡。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刘生瑞不断“讨好”的顶头上司,曾是当年“小偷反腐案”的主角。
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11月,时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家中遭遇抢劫。案发后,其妻谎称被抢财物价值300万元,但有消息传出被劫财物价值近5000万元。
外界聚焦下,白培中于2011年12月22日被免去相关职务。一年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培中家中被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的抢劫财物金额为1078万元人民币,两名被告人罗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白培中也因贪腐面临法律惩处。
2016年12月2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受贿、行贿案,白培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1年,白培中利用担任霍州煤电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供应、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杨振兴、胡建伟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3513余万元。
法院同时披露,2011年11月13日,白培中家被抢劫,为避免因家庭财产与收入不符而暴露经济问题,白培中请托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戴来伟提供帮助,谋求降低被劫财物数额,通过胡建伟等人给予戴来伟人民币20万元。
就在白培中被宣判同一天,包括戴来伟在内的太原市公安局多名人员被判刑,原因是在白培中家被抢劫一案中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
其中,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张维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永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命案中队原副中队长续文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另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2018年1月8日,山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苏浩因受贿、滥用职权、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在法院查明的相关问题中,就包括白培中家中被抢劫后,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曾违规指使下属戴来伟在抓捕现场对赃物不清点,减少被抢财物数额,严重影响抢劫犯罪案件的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行贿人和情妇已分别获刑
有关刘生瑞的获刑情况,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前尚未公开披露。
一份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执行裁定书显示,2017年12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刘生瑞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事罚金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因故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执行。
此外,澎湃新闻还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两份与刘生瑞受贿直接相关的刑事判决书。
一份涉及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孟明星等人向刘生瑞行贿的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明星、副总经理张波为谋取利益,将海南三亚某房产(价值800万元)50%的股份送给刘生瑞,并替刘生瑞支付太原“新界”(楼盘名称)房款人民币161余万元。
判决书中,孟明星、刘生瑞等人供述,三亚房产50%的干股,是登记在刘生瑞儿子刘宇名下的。为了应对反腐,太原“新界”的房产名义上过户到孟明星名下,实际上也是由刘宇在管理。
判决书还显示,2010年至2013年,孟明星按刘生瑞的要求,送给其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汾酒,并送给刘生瑞情妇赵亚茹人民币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孟明星、张波作为该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二被告人在单位行贿过程中共同参与并具体实施,系共同犯罪。
法院同时指出,孟明星、张波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单位行贿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2017年5月,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山西鑫晋工贸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孟明星和张波犯单位行贿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另一份判决书涉及刘生瑞的情妇赵亚茹受贿。
法院审理查明,赵亚茹出生于1990年,与刘生瑞系情人关系。2011年,请托人杨肖红让赵亚茹利用其身份,找刘生瑞帮忙签订煤炭买卖合同。赵亚茹答应并给予帮助,此后杨肖红分7次送给赵亚茹99.3万元好处费。
判决书还透露,2012年,赵亚茹利用自己与刘生瑞的情人关系,通过刘生瑞帮忙,给朋友彭某承揽了山西焦煤吕梁山公司下属庞庞塔煤矿的锅炉项目。事后,彭某拿给赵亚茹5万元好处费。
另据判决书披露,赵亚茹主动揭发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刘生瑞涉嫌受贿的其他犯罪事实,对侦破刘生瑞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系立功,可从轻处罚。赵亚茹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6年12月,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亚茹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唉。可惜了。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