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的基本信息
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
一、竞赛委员会组成。
根据不同的竞赛规模,成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大会竞赛工作的若干人员组成。
二、竞赛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竞赛规程,负责参赛队报名和审核,编排大会秩序册,落实场地器材,准备裁判用品,设计制作奖品。
(二)成立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和裁判员,并负责业务学习及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裁判人员、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
(三)组织竞赛秩序册编排和抽签工作,负责每日成绩公告,编印总成绩册,安排实施发奖仪式。
第二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委员1名或3名。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仲裁、裁判工作实行监督,但不干预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二)主要处理与竞赛业务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赛风赛纪问题。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委员1名或3名。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受理参赛队本队对裁判人员履行竞赛规程、规则有异议的申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听证、审议和做出裁决,裁决的时限不得影响正常比赛以及名次的评定和发奖。
(二)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半数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并报大会组委会备案。裁决评判是正确的,参赛队必须坚决服从。裁决评判是错误的,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职权范围内的处置,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但不能改变评判结果。
第四条 裁判人员
一、裁判人员组成。
(一)总裁判长1名,副总裁判长1-2名。
(二)裁判长1名,A组裁判员3名,B组裁判员3名。
(三)编排记录长1名。
(四)检录长1名。
二、裁判人员职责。
(一)总裁判长组织大会的全部裁判工作,检查落实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有权解释竞赛规则,但不能修改竞赛规则;在比赛中有权调动裁判人员工作和纠正裁判人员的错误;审核并宣布比赛成绩,负责大会的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总裁判长职责。
(三)裁判长负责裁判人员的业务学习,具体组织裁判工作;比赛中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功法重做的扣分;演示的整套动作时长同背景音乐时长不吻合的扣分;集体项目参赛队员多人或缺人的扣分;着装不符合指定式样的扣分;对裁判人员的错误,可向总裁判长提出处理建议。
(四)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工作;严格执行竞赛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A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动作规格评分;B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演示水平评分。
(五)编排记录长负责审查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编排竞赛秩序册,准备竞赛表格,审核竞赛成绩及竞赛名次排列,编排竞赛成绩册等。
(六)检录长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检查上场参赛队员服装,核对号码;引导参赛队员入场,向裁判长报送参赛队员检录表。
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
一、辅助工作人员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名。
(二)检录员2名。
(三)计分员2名。
(四)计时员1名。
(五)宣告员1名。
(六)放音员1名。
(七)摄像员2名。
二、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一)编排记录员完成编排纪录长分配的工作。
(二)检录员完成检录长分配的工作。
(三)计分员负责记录评分结果并计算比赛成绩。
(四)计时员负责卡计竞赛演示时长。
(五)宣告员负责比赛现场的解说工作,介绍项目知识和竞赛的有关情况,宣告比赛成绩。
(六)放音员负责背景音乐的准备及比赛现场音乐的播放。
(七)摄像员负责比赛实况的摄像,为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供和播放相关录像,向竞赛委员会提缴全部比赛录像带。 第六条 竞赛类别
一、个人赛。
二、集体赛。
三、团体赛。
第七条 竞赛项目
一、国家体育总局编创的健身气功。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四种健身气功每套功法为一个比赛项目。
第八条 背景音乐
以不带口令词的原配乐曲为演示四种健身气功相应的背景音乐。
第九条 参赛服装
裁判人员、参赛队员应着大会指定的服装,并佩戴相应的标志。
第十条 比赛顺序
在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组织下,由编排记录组实施抽签,决定参赛队(队员)的比赛顺序。
第十一条 赛前检录
参赛队员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未能按时参加检录或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第十二条 参赛礼仪
参赛队员听到上场点名和完成比赛项目后,应向裁判长施礼。
第十三条 示分办法
个人赛和集体赛的比赛成绩施行公开示分。
第十四条 名次确定
一、个人单项或集体单项名次。
(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二)比赛成绩得分相等时演示水平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分平均值计算前的最高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
(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二)团体总分相等时以集体项目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赛名次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第十五条 申诉规定
一、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
二、申述的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
三、在参加一个项目的本队(队员)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申诉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如申诉被裁决正确,退回申诉费;如申诉被裁决不正确,将申诉费奖励优秀裁判员。
2. 体育运动:健身气功比赛规则
这个只能帮顶了
3. 作为一名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如何正确对待气功
首先要自己明白复,气功是制科学,不是子虚乌有的迷信,气是客观存在的,不然就不是气功而是体操了。再一个就是要学习理论,海纳百家,建立正确的气功观,最重要的就是学有所成,你不管教的啥气功,首先你要有心得,不然不会有热情去教练功法。不管你练的啥,建议你去看庞老师的(智能气功精义)这本书。当你专心看完后,你对气功的认识会有一个大幅度的升华。
4. 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应知应会哪些内容
第四条 能够演练1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掌握裁判法和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并能承担县级以上健身气功竞赛裁判工作者,可申报三级健身气功裁判员,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能够演练2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熟悉和比较准确运用裁判法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任三级健身气功裁判员满2年,担任地市级以上健身气功竞赛裁判工作3次以上者,可申报二级健身气功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 能够演练3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裁判法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任二级健身气功裁判员满3年,担任省级以上健身气功竞赛裁判工作或地市级健身气功竞赛副裁判长2次以上,并具有组织竞赛裁判工作能力者,可申报一级健身气功裁判员,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能够演练4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精通和熟练运用裁判法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任一级健身气功裁判员满3年,担任全国(国际)健身气功竞赛裁判工作或省级健身气功竞赛副裁判长2次以上,并具有较高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执裁经验及组织竞赛裁判工作能力者,可申报国家级健身气功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评审,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第八条 健身气功项目设荣誉裁判员。从事健身气功裁判工作20年(杰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执裁全国及国际健身气功比赛10次以上并无明显错判,且年龄在50岁以上的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或有特殊贡献的一级裁判员,可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荣誉裁判员称号。
第九条 健身气功裁判员晋级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由各级审批单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的内容可分为基本理论(裁判法、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及健身气功专业知识)、功法技术和裁判现场模拟。
5. 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的内容
第十六条 评分方法
一、每个比赛项目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5分,演示水平分值为5分。
二、采取裁判长、A组裁判员扣分制和B组裁判员给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
第十七条 评分标准
一、动作规格扣分累计不超过4分(含4分),A组裁判员根据下列错误类型每出现一次扣0.1分;同一错误在同一动作中出现多次,同一动作出现多种错误或多人次在同一动作中出现错误,累计扣分最高为0.4分。
(一)动作类:动作不符合功法规格标准,不规范的口型和
发音。
(二)平衡类:不属规范动作内的肢体移动、晃动。
(三)呼吸类:明显的气喘或憋气。
(四)神态类:意念不集中的分神、走神。
(五)其他类:遗忘动作,动作与背景音乐不合拍。
二、演示水平分值为3个档次,每个档次分为3级,共分9个分数段。给分的方法是先确定给分的档次再确定给分的级别,尔后在对应的分数段中以0.05为单位的倍数给分(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或者是0或者是5)。 档 次 级 别 分 数 优秀 1级 5.00至4.80 2级 4.75至4.50 3级 4.45至4.10 良好 1级 4.00至3.80 2级 3.75至3.50 3级 3.45至3.10 一般 1级 3.00至2.80 2级 2.75至2.50 3级 2.45至2.10 (二)评判标准。
凡动作规范、呼吸顺畅、意念集中、演示神韵与项目规格标准及特点融合、动作和队形整齐、动作与背景音乐和谐一致者,视为优秀。
凡动作较规范、呼吸较顺畅、意念较集中、演示神韵与项目规格标准及特点较融合、动作和队形较整齐、动作与背景音乐配合较一致者,视为良好。
凡动作不规范、呼吸不顺畅、意念不集中、演示神韵与项目规格标准及特点不融合、动作和队形不整齐、动作与背景音乐配合不一致者,视为一般。
三、裁判长扣分。
(一)比赛中因参赛队员个人因素造成的重做扣1分。
(二)参赛队员演示结束时间每提前或滞后3秒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0.3分。
(三)集体赛每多或缺1名参赛队员扣0.5分。
(四)着装不符合指定的式样扣0.1—0.3分。
第十八条 得分计算
一、动作规格的平均分和演示水平的平均分以及参赛队(队员)的最后得分分别计算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做4舍5入。
二、A组3名裁判员评分的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动作规格得分。
三、B组3名裁判员评分的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演示水平得分。
四、参赛队(队员)动作规格得分与演示水平得分之和减去裁判长扣分为其最后得分。
6. 请帮我列举一下01年到06年相关的体育法律,谢谢~~
现行有效的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5件)
一、规章(108件)
综合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举办国际国内 国家体委 1987.11.12
大型体育活动的规定
2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1.8.10
3 牵引升空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11.26
4 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11.26
5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7.7.8
6 国家体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 国家体委 1997.11.24
暂行规定
7 体育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5.25
8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 2000.11.10
暂行办法 民政部
群众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2.9.23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2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国家体委 1993.12.4
3 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试行) 国家体委 1996.7.2
4 ★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体委 1997.11.21
5 ★全国田径业余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 1998.3.26
6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9.1
竞技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仲裁委员会条例 国家体委 1982.7.29
2 ★国际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考核办法(草案)国家体委 1984.5.21
3 ★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国家体委 1984.12.31
4 ★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 国家体委 1986.2.20
5 ★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工作条例 国家体委 1986.3.1
6 ★国家体委优秀运动队工作条例(试行) 国家体委 1986.11.1
7 ★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 国家体委 1987.4.1
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
8 国家体委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做出 国家体委 1989.3.30
突出贡献单位的奖励试行办法
9 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 国家体委 1989.5.30
10 ★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制度(试行) 国家体委 1989.6.11
11 体育运动学校办校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 1991.7.8
12 关于悬挂滑翔员和伞翼滑翔员 国家体委 1992.6.28
运动证书的暂行规定
13 ★国家田径队教练员、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93.12.20
确定和公布试行办法
14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 国家体委 1995.12.10
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15 ★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6.7
16 全国城市运动会申办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8.5.21
17 ★全国运动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1998.10.22
18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教育部 1999.2.4
19 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 国家体育总局 1999.3.18
赛区评选实施办法
20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9.28
21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1.22
22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2000.3.16
体育经济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部、国家体委 1985.7.11
2 ★关于聘请裁判员酬金的规定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85.7.17
3 ★关于进口体育器材设备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8.7.11
4 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专项资金 国家体委 1989.5.11
追踪反馈责任制度
5 ★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89.6.5
运动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
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6 ★关于国家体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单项 国家体委 1989.6.12
体育协会通过体育广告、社会赞助
所得的资金、物品管理暂行规定
7 ★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办法 国家体委 1989.6.28
8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国家体委 1991.10.10
试行办法
9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1.12.6
10 ★《关于国家体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单项 国家体委 1992.3.12
体育协会通过体育广告、社会赞助所得的
资金、物品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11 体育训练基地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2.6.11
12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2.9.15
13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国家体委 1992.9.16
包干责任制办法
14 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96.3.6
15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预算定额补助办法 财政部、国家体委 1996.3.25
16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96.7.5
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17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部、国家体委 1997.6.11
18 ★关于专项体育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98.3.1
19 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体育总局、财政部 1998.9.1
中国人民银行
20 ★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9.8
21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固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
资产管理办法
22 体育彩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1.15
23 全国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专项经费 财政部、体育总局 1999.11.24
管理办法
24 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体育总局 1999.11.24
25 射击运动枪支配置办法 公安部、体育总局 2000.1.3
26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3.1
劳动人事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教练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88.2.29
2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 国家体委 1989.5.31
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
3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工作荣誉奖章”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9.22
4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事业贡献奖”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10.4
5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工作贡献章”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90.4.10
6 ★国家体委关于公派援外教练人员 国家体委 1990.11.6
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7 ★国家体委关于援外教练人员的配偶 国家体委 1990.11.16
出国探亲的暂行规定
8 ★国家体委关于公派出国(境) 国家体委 1992.3.12
体育技术人员的管理暂行办法
9 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人事部 1996.6.2
10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人事部 1996.7.3
11 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 1997.4.10
12 ★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它规定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97.4.30
13 国内外有奖比赛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7.11.20
14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7.15
15 国家体育总局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6.27
体育科技、教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体育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管理条例(暂行) 国家体委 1987.2.25
2 ★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条例(暂行) 国家体委 1987.2.25
3 ★国家体委体育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国家体委 1987.12.11
4 全国性体育竞赛检查禁用药物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9.5.19
5 全国体育学院竞赛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91.1.19
6 国家体委系统成人统考工作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1.2.23
7 ★运动员使用运动营养补品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3.5.10
8 国家体委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项目 国家体委 1997.4.10
管理办法
9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8.9.10
10 ★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 国家体育总局 1998.12.31
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
体育宣传、外事、监察、审计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出国体育团队组队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83.7.22
2 ★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自筹经费 国家体委 1983.8.15
进行对外体育活动问题的规定(试行)
3 ★关于统一发布重要体育新闻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4.5.7
4 ★关于加强对外国和港澳地区电视采访 国家体委 1985.7.12
管理的暂行规定
5 ★体育团队出访纪律补充规定 国家体委 1986.6.19
6 监察部驻国家体委监察局受理国家体委 国家体委 1990.6.15
系统行政监察案件立案试行办法
7 ★体育外事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国家体委 1995.3.1
8 ★国家体委系统审计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96.6.21
9 ★大型运动会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96.11.11
10 关于加强体育外事出访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4.23
11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0.5.18
其它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国家体委安全工作奖惩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0.6.24
2 国家体委关于治安防范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6.8.4
3 ★国家体委防火责任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7.4.25
4 ★全国体育系统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办法 国家体委 1988.7.22
5 国家体委关于催办查办工作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2.28
6 ★体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 国家体委 1990.5.26
具体范围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
7 ★近现代体育文物征集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5.6.13
8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6.23
9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4
10 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4
二、规范性文件(77件)
综合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体育理论建设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7.2.24
2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 国家体委 1993.5.24
3 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97.1.22
4 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强 国家体育总局 1999.6.28
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
5 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7.12
6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国家体育总局 2000.12.15
7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9.24
8 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2
9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9
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关于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1.18
群众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5.2.25
2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 1997.4.2
民政部、建设部、文化部
3 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28
4 关于加强各类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 公安部、教育部 2000.7.27
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5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教育部 2000.7.28
6 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教育部 2000.8.29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体育总局
文明办、全总、团中央、全国妇联、中残联
7 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0.9.18
8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和操作 信息产业部 2001.2.1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9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 体育总局、全总、国家 2001.2.12
计委、教育部、科技部、
民委、民政部、财政部、
农业部、卫生部、统计局
10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 国家体育总局 2001.8.14
(2001-2010年)规划
11 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体育总局、农业部 2002.4.12
12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教育部、体育总局 2002.7.4
实施办法
13 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27
监督管理的意见
竞技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 国家体委 1986.2.20
2 ★国家体委关于争取赛风根本好转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6.4.15
3 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 国家体委 1986.5.8
4 ★国家体委关于加速发展田径运动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8.7.10
5 ★关于我国运动员创造的世界纪录、 国家体委 1989.5.30
亚洲纪录和全国纪录管理办法
6 《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第二条中 国家体委 1989.10.9
有关设立全国纪录问题的实施细则
7 ★关于开展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国家体委 1996.3.15
评估工作的通知
8 关于加强管理社会力量办各类体校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4.27
9 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2.17
10 救生项目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2000.8.15
11 关于设立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2.26
12 关于严厉查处博彩性赛马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监察部 2002.2.26
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
13 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1.19
体育经济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文化部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80 .4.25
关于充分发挥体育场地使用效率的通知 国家劳动总局、文化部
2 ★国家体委关于编报进口体育器材 国家体委 1985.1.26
申请免税报表规定的通知
3 ★国家体委关于全国性业余体校各项 国家体委 1985.7.1
比赛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的通知
4 ★城乡建设部、国家体委关于发布《城市公共 城乡建设部 1986.11.29
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体委
5 ★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4.5.9
6 体育产业发展纲要 国家体委 1995.6.16
7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 国家体委 1996.7.1
管理的通知
8 ★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6.11.19
9 ★关于重申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 体育总局 1998.6.19
活动管理的通知 办公厅
10 大宗物资、装备公开采购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3.20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9
12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3
管理暂行办法
13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投资所办全资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 2002.8.5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细则(暂行)
劳动人事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事业单位优秀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78.12.18
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通知
2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体委关于 民政部、劳动总局 1980.4.15
招收和分配优秀运动员等问题的联合通知 国家体委
3 ★国家体委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85.7.17
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批原则
4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关于著名优秀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87.1.3
上大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教委
5 关于加速培养跨世纪优秀中青年教练员的意见 国家体委 1997.4.30
6 关于加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国家体委 1997.4.30
的意见
7 关于加强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2.10
8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0.6.22
9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 国家体育总局 2001.3.1
动态包干管理暂行办法
10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2.4.15
11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 体育总局、中编办 2002.9.29
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12 关于加强国际体育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2.27
体育科技、教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 国家体委 1993.10.30
深化改革的意见
2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 国家体委 1995.2.22
职业教育的意见
3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十五”教练员 国家体育总局 2000.7.12
培训工作的意见
4 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2.6
管理暂行办法
5 2001-201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2.25
体育宣传、外事、监察、审计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国家体委关于《体育系统人员出访的两项 国家体委 1985.3.21
补充规定》的通知
2 关于重申出国体育团队不得绕道旅游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85.9.26
3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直属体育学院外事管理 国家体委 1987.12.22
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做好境外新闻机构采访我国内体育竞赛 国家体委 1994.6.10
活动的通知
5 关于加强中国体育记者出境采访管理 中宣部、外交部 1996.12.5
的通知 国家体委
6 关于加强赴港澳体育交流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1.1
7 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2.5.15
8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22
工作暂行办法
其它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下发《外国登山或登山 国家体委 1981.1.14
旅游团体来华登山的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 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2.6.26
3 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 公安部、建设部 2002.11.22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化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
标注★的为由于部分内容失效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发展需要,需要修订的体育规章和法规性文件。
7. 国家体育总局的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2010-02-02
《全民健身条例》 2009-09-07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008-05-07
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施行办法 2008-05-07
反兴奋剂条例 2008-05-04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2007-11-14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2004-08-20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3-09-17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2008-05-08
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公关部关于加强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8-05-08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 2008-05-08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2008-05-0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2003-09-17 关于印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2012-01-11
国家体育总局第15号令《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
国家体育总局第14号令《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2012-01-11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04-01
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 2010-05-27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2010-02-05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0-02-04
关于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意见 2010-02-04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02-04
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 2010-02-04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2010-02-03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2010-02-03
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 2010-02-03
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强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 2010-02-03
国家体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暂行规定 2010-02-03
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 2010-02-03
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实施办法 2008-05-09
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 2008-05-09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2008-05-09
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8-05-08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2008-05-08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2008-05-08
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实施办法 2008-05-08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2008-05-08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2008-05-08
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 2007-12-03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7-11-29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2007-11-14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2007-11-14
关于下发总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2007-04-23
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05-10-25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2005-06-03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奥运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2005-06-02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2005-06-02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2004-09-03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2003-09-18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003-09-18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3-09-18
体育彩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3-09-18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03-09-18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3-09-17
8. 健身气功比赛时,开始练功之前如何向观众和裁判行礼
拱手抱拳, (目光正视,可以留下好印象)
9. 健身气功比赛扣分规则
动作规格错误扣分,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
健身气功功法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
动作规格与演示水平各占5分。
动作规格的评分,引用北京体育大学刘玉萍教授的精炼概括,即对与错的评判与扣分,采用实扣制。与2012年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相比,其扣分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包含了动作的点、线、面。消除了一些认识上的曲解,认为没有列在规则中的动作错误不予扣分。这一次强调了凡与教材中功法动作不相符,都予以扣分。
二
动作规格错误与动作质量,
其属性、界线划分清晰,
统一了裁判思想
规格错误扣分,是对与错的问题;
动作质量是演示的好与差的比较,
属于演练水平的评判。
功法演示的动作质量,内容包括动作姿势、幅度、路线、起止点和器械方法等等。这对于统一裁判评判思想,甚至参赛练功者,都起到了非常重要引导的作用。这在过去的健身气功规则里,所没有进行深入区分和界定的内容,而在实际执裁中,参赛者功法动作质量的判定,很容易将动作质量与动作规格错误扣分混淆、重叠,甚至可能出现重复扣分情况的发生。
三
修订了2012年版规则的动作规格
与演练水平中重复出现呼吸、
神态的评判,进行了合理再划分
2012年版规则中动作规格的扣分内容,包括了呼吸、神态,而在演示水平中,又是以动作规范、呼吸、意念、神韵等内容,进行评判。这样导致了动作规格与演示水平的评判,有交叉重叠部分。容易使裁判员在思想认识上出现混乱,在评判上可能有重复扣分现象发生。
2017年新修订试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将呼吸、神态等不再重复出现在规格错误的扣分中,而是归于演示水平中的演练质量部分。新修订试行规则的演练水平评判,其内容包括动作质量、演练质量和功法风格特征三个方面的综合评判,在演练质量中,涉及到劲力、协调、虚实、呼吸、意念、眼神等等。从整体上把握呼吸、意念、神态,符合健身气功功法的运动特征。
四
裁判长扣分内容增加
裁判长行使的扣分职能范围,不仅有参赛运动员重做、功法完成时间、或音乐结束后未完成动作、着装不符合规定,集体项目中或超出或缺少人数的扣分。还增添了裁判长对于参赛队员在竞赛功法中出现改变动作性质的扣分,以及对于新增集体项目——自编气舞套路内容不符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