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塞怎样添加那几个电脑敌人注意是几个新的!!!!!!!不是狮心王他们
要塞十字军的增强版吧。。。。你去贴吧找。。有的下的
B. 找一部电影,国外的,以前佳片有约播出过,拿着骑枪决斗的
与楼主描述的比较像的是1982年的《新劫后英雄传》 以前中央8好像还有部《艾凡赫》专的电视剧
影片改编自属英国作家沃尔特·司各特中世纪骑士文学代表作《艾凡赫》(1819),描述效忠约翰王子的诺曼人与效忠狮心王李察的萨克逊人互相对抗。萨克逊英雄艾凡豪卖力地筹集赎金,希望将被俘的李察从诺曼人手上赎回,因而跟恶棍盖利伯发生了连场恶斗。期间,艾凡豪也跟两个英丽女子路文娜及丽贝嘉发生了三角恋爱的冲突,构成了一部热闹动人的电影。
比赛形式和《王者之心》挺像,但剧情有出入,我再找找吧。
C. 查理九世盛大文学飞翔,我的奇想征文大赛
十字军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 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D. 关于罗宾汉的故事
在英国的传说中,罗宾汉的名字是极为响亮的。关于他的故事并非史实,不过英雄通常都是夸张或者虚构出来的。我了解罗宾汉的故事还是从小时候看的小人书里,印象已经很模糊。他的传奇有很多种说法,大致是说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他的心上人玛丽安。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以此为基地,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处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罗宾汉最突出的就是射箭术高超。据介绍,现在射箭比赛里就有“罗宾汉”这一术语,指射中另一支已中靶心的箭。
也有说是大约公元1190年,英国狮心王理查率领英国军队参加十字军东征,罗宾汉也随军前行。可是当战争结束,罗宾汉从战场返回家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庄园和财产已经被诺丁汉郡治安官以莫须有的罪名没收。此时,英国正在被借着狮心王东征而趁机弄权的约翰王子所统治,他的横征暴敛让人民苦不堪言。为此,罗宾汉聚集了一帮绿林好汉,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带领大家劫富济贫,对抗昏君的暴政。
罗宾汉这位传奇英雄不仅在英国,而且在西方很多国家都广为人知,是西方人家喻户晓的传奇英雄,他的故事也经常出现在电影和电视屏幕上。记得有一首英文歌曲就是加拿大歌手布莱恩·亚当斯演唱的《一切为了你》(EverythingIDo,IDoItForYou)。这首歌是著名影星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电影《侠盗罗宾汉》的主题曲。当时,电影拍摄得精彩,歌曲演唱得感人,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罗宾汉的故事就发生在英国诺丁汉市。诺丁汉是一座拥有着传奇色彩的古老城市。诺丁汉也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公元6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定居在此,9世纪又受到外族的入侵,11世纪为诺曼人所统治。大约700年前,在诺丁汉以北广阔的舍伍德森林中,有一伙以罗宾汉为首的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揭竿而起,反抗诺曼人的压迫。诺丁汉好像所有景点都是围绕着罗宾汉这个传奇人物开设的。这里是罗宾汉的山丘啦,那里是罗宾汉的泉水、洞穴啦,罗宾汉的箭曾射中这里啦,等等。最令人信服的说法是罗宾汉生于12世纪60年代,其活动主要集中在理查德一世(1189~1199年在位)至约翰王(1199~1216年在位)期间。当时,有多许触犯了严厉法律的逃犯匿藏在森林中。可以想象,在那里拉起一支勇敢忠义的队伍是不难的。据说罗宾汉死于1247年11月18日。就在弥留之际他还射出一支箭,人们便在箭所射中的地方埋葬了这位好汉。
说到罗宾汉,就必须说说充满传说的森林,舍伍德森林(SherwoodForest),这片森林过去一度占地很广,今天却被开辟出来,城镇和村庄分布其间。由诺丁汉市向北30公里,有一个埃德温斯托村,村边是舍伍德森林中心,在此可欣赏到中世纪森林的耗貌。中心内还设有展馆,专门解说罗宾汉的故事。中心附近有一棵巨大的橡树,传说中它也扮演了一个角色。据说,罗宾汉与他的伙伴们便是在此树下邂逅的。是真是假,树旁的解说牌上自有答案。原来,此橡树的寿命超过800年,重达32吨。由中心到这棵像树大约2公里,是由一条步行道连接的。不过,无风不起浪。走在林中,心中会不时涌出过去的那些浪漫故事。除了森林,还有历史、传说与艺术的世界,诺丁汉城堡(NottinghamCastle),1068年,威廉王下令在此地修筑城堡。据说在挖掘护志河时遇到了砂岩岩层,工程十分艰巨。到了13世纪初叶,约翰王拟定了重建城堡的计划。工程的总指挥便是诺丁汉郡长菲利普·马克。据说他是一个残酷的统治者,因而成为罗宾汉的仇敌。当时,这座城堡也就成了政治、财政、军队的中心。17世纪后,卡斯尔伯爵买下了城堡,并在岩石山上建起了公馆。1875年,这里再次得以修缮,并作为当地最大的博物馆对外开放,直至今日。由满目青翠的花园登上城堡,便来到卡斯尔博物馆。这里展品丰富多样,非常有趣。此外,城堡大门建于1255年,本世纪又加以修葺,内部成为罗宾汉展室。
罗宾汉的故事就像中国的水浒故事一样,广为流传。
E. 台湾作品中经常出现的“罗宾汉”是什么人物是不是大陆所说的“鲁滨逊”
罗宾汉是英国民间传说中著名的英雄形象。
相传罗宾汉生活在14到15世纪的英国诺丁汉地区,因为救护自己的恋人——贵族小姐玛丽安而射杀了一名权贵,被宣布为生命、财产不受法律保障的“法外人”。罗宾汉被迫逃到诺丁汉的夏伍德皇家森林,在那里,罗宾汉认识了农奴出身的法外人小的约翰和小约翰的伙伴,他们联合起来,在森林里开辟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从此,法外人反抗郡守的压迫,惩治从森林中路过的贵族和修道士,帮助其他被权贵欺压的人,声名远扬。
诺丁汉的郡守和当时英国国王理查德的弟弟约翰亲王多次合谋追捕罗宾汉和法外人。郡守和约翰亲王曾在诺丁汉举行盛大的射箭比赛,试图诱使罗宾汉来参加比赛,但是罗宾汉乔装打扮,夺取了射箭比赛的冠军。
后来,诺丁汉的郡守和约翰亲王利用内奸,查明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的位置,偷袭了营地,杀害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的位置,偷袭了营地,杀害了大部分法外人,并且宣布要对被抓获的法外人公开实施绞刑。罗宾汉和秘密回到英国的“狮心王”理查德一起,粉碎了约翰亲王企图夺取王位的阴谋,救回了自己的朋友。从此,罗宾汉和玛丽安以及幸存下来的法外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F. 王者荣耀的亚瑟在kpl的比赛中有人用过吗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说出是第几期的本人非常喜欢亚瑟。
那在下就抄给你,多推荐一些花木兰、袭鲁班七号、露娜、孙悟空、牛魔、项羽、艾琳、武则天、小乔、大乔、吕布(特别是吕布吕布打血很多)、貂蝉、达摩、曹操、李元芳、狄仁杰、韩信(韩信也特别厉害)、亚瑟推荐皮肤:亚瑟经典、死亡骑士、狮心王(S7赛季)“特”、不知火舞、娜可露露、橘右京、阿轲、嬴政(加+10)、诸葛亮、虞姬、芈月、庄周、后羿(阿尔法小队)“特”、鲁班七号(电玩小子)“特”、赵云、(三国)刘备、张飞、关羽、“特”兄弟、高渐离、白起、李白、王昭君、老夫子、墨子、张良、干将莫邪、程咬金、钟无艳、马可波罗、蔡文姬、甄姬、雅典娜、杨戬、安其拉、哪吒、太乙真人、百里玄策、百里守约(兄弟)、宫本武藏、凯、成吉思汗、刘禅、刘邦、廉颇、周瑜、扁鹊、妲己、兰陵王、孙冰、王者荣耀,钟馗、夏侯波、典韦、孙尚香,推荐完毕,求给采纳。
G. 天珠变人物出场表龙套也要 主要是名字
周维清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六珠上位天尊;高级凝形师 本命珠:右手:力量之冰翡翠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属性:风,雷电,黑暗,空间,邪恶,时间,神圣,精神)(神圣精神为隐藏属性,是与天儿结合后彼此的圣属性在对方上也有,所以周维清与天儿后来可能成为十三珠天变) 爱人:上官冰儿,天儿,上官菲儿,巫月寒,上官雪儿 传奇套装:恨地无环套装(十件) 天弓帝国大元帅之子,天弓帝国皇帝的干儿子,天弓帝国子爵,天弓帝国公主之未婚夫。因先天经脉闭塞,而不能修炼天力,成为天弓帝国的笑柄。不小心看到未婚妻帝芙雅在小湖里洗澡,被其用火球攻击导致濒死,帝芙雅趁机逃跑。正巧暗魔邪神虎的珠子(就是从《斗罗》中的唐三手中逃出的那个)穿越过来,被主角吸收,主角才避免一死。后参军,成为第三营的一名弓箭手,识上官冰儿,不小心搞乌龙,摸到了上官冰儿某隐私部位,被上官冰儿报复。在从军后,决定一定要成为天珠师,修炼不死神功,害得上官冰儿打酱油失败,成为他修炼的祭品。然后到天弓营训练了两年,在呼延傲博的调教下成为了初级凝形师,现以晋级到高级凝形师,跟上官冰儿在翡丽军事学院学习军事知识中。为了在平民班的同学中提高声望而计划并成功斗殴贵族学生,在此因得罪众贵族而被采彩派去参加天珠大赛,在天珠大赛上大放异彩,赢得了第一名。后得知天弓帝国被灭,父亲周水牛用黑暗绝命封印将皇宫隔绝,时间停止,能维持十年。回到翡丽帝国后与帝国高层决裂,带领众人来到中天帝国北疆,几经周转,现为无双营(原痞子营)营长,并与上官菲儿(冰儿二姐)互通了心意,众人一起全力改造无双营,拜龙释涯为师,被狮心王子(情敌)打败,被打了半死,狮心王子留下了一封信,上面写了天儿要和周维清分开,可是这有可能吗?周维清决定提前激发固化龙灵,在火灵山里面提前激发固化龙灵,结果血脉融合,龙虎交泰,邪魔变成了龙虎变(能力超强啊,各种方面),在雪神山与狮心王子比拼,赢得比赛。带走了天儿。现在淮备开始复国。现已收复弦月城。准备第二次参加天珠大赛,面对上官三姐妹的浩渺宫最强阵容。 上官冰儿 性别:女 修为:天珠师三珠上位天师 本命珠:右手:敏捷之龙石翡翠 左手:风属性之红碧玺 天弓帝国第一美女,子爵爵位,天才少女,第三营营长。在军队招收新兵时,因周维清冒失营帐隔着门帘摸到某重要部位,怀恨在心,又在厕所看到周维清的光秃秃的屁股,羞恨交加之下,罚了周维清一鞭子,再进行了负重走。但却在晚上周维清修炼不死神功失去神智,需要祭品时闯入,成为了周维清的祭品。幸好周维清意志还坚定没有杀了她,避免了必死的命运。因周维清得罪众贵族的关系,被采彩派去参加天珠大赛。大赛刚开始时,被其父上官天月(浩渺宫二宫主)接走。回到天珠岛后,由三位神师合力,帮助冰儿完成了体珠重塑,准备重新凝形套装。在天珠岛闭关,现已出关,准备与上官菲儿和上官雪儿参加天珠大赛。 上官菲儿 性别:女 修为:天珠师七珠下位天宗 本命珠:右手:变异双体珠,上排柔韧之糯翡翠,下排协调之红翡翠 左手:风属性之红碧玺 传奇套装:空霸辉煌套装(十件) 浩渺宫二宫主上官天月次女,绰号浩渺小魔女,因周维清认错人而被其夺走初吻,所以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周维清,在周维清离开天珠岛后跟随在他身边,逐渐被周维清吸引,并帮助周维清建立无双营,现已确认对周维清的心意,在周维清离开无双营期间,作为总教官管理无双营。现在回家去,由上官雪儿顶她的位子。现准备参加天珠大赛。 上官雪儿 姓别:女 修为:天珠师七珠下位天宗 本命珠:右手:不知道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属性:水 ,火,土,风) 传奇套装:浩渺无极套装(十一件) 浩渺宫二宫主上官天月长女(上官冰儿大姐)冰山一块,浩渺宫下一任继承人,第一次出场就被周维清夺走初吻(认成了上官冰儿)看在冰儿把怒火压了下去,菲儿离开天珠岛后跟踪在她身边,想和菲儿一样指挥军队(姐妹都是好战份子啊)接过妹妹的职位,周维清带天儿,生气了,准备好好教训周维清一顿,让他必顺放弃天儿,结果又被认错,差一点失身,利用雪儿的善良打赢了雪儿,又因毒誓要嫁给周维清,被周维清骗了,冰山融化了!!现在在和周维清一起复国。准备参加天珠大赛 天儿 性别:女 修为:天珠师七珠下位天宗 本命珠:右手:力量之冰翡翠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已知属性:神圣,精神,水,邪恶,时间)(时间邪恶见周维清) 传奇套装:神降天灵套装(十件) 本体为神圣天灵虎,是五大圣地雪神山的公主。因不满父亲为其婚配而逃婚,躲避追捕期间偶遇施展邪魔变的周维清,认为留在其身边对其修炼有利,便化为白虎留在其身边。与周维清共患难,在其危险时刻屡次出手,渐渐开始对其产生情愫。在天珠岛七彩空间应为救龙事件而彻底爱上了周维清,把自己终身托付了给他。因害怕连累周维清而暂时离开,回到雪神山。决定在婚礼后自杀,周维清在婚礼前二天赢得比赛。带走了她,现在和维清一起复国。目前怀孕了~(小胖的)。准备和小胖参加天珠大赛。 巫月寒 性别:女 修为:天珠师六珠上位天尊 本命珠:右手:协调之红翡翠 左手:变石(邪恶,黑暗,生命) 为天邪教圣女,在天儿升位的时候前来捣乱,打伤了林天熬五人。使周维青几人对其没有任何好感,帮助周维青在天珠大赛上获得第一名。后因周维青在万兽帝国提前激活固化龙灵,需要祭品的时候,被六绝帝君抓来作为周维青的祭品,后六绝帝君答应小巫女去天邪教提亲。 林天熬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七珠中位天尊 本命珠:右手:坚硬之黄翡翠 左手:土属性之金钻石 组合套装:七件凝形组合盾(初级,中级,高级,大师级,大师级,宗师级,宗师级,) 原本和周维青打赌,输掉自由身,成为周维青的终身追随者,得周维青应允,获得三个月时间去办未完成的事情,后周维青去参加天珠大赛才得知林天熬为队长,经过数月的相处,周维青和林天熬感情越来越深,和林天熬成为兄弟,周维青称林天熬为大哥。后来与周维青同去无双营。 周水牛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九珠上位天宗 本命珠:右手:力量之冰翡翠 左手:暗属性之黑欧泊 周维清的父亲,后天弓帝国被灭,用黑暗绝命封印将皇宫隔绝,时间停止,能维持十年。为周维清争取十年时间。 龙释涯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天帝巅峰,十一珠 本命珠:右手:力量之冰翡翠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水,火,土,风,光,暗) 传奇套装:恨天无把套装 (九件) 周维清的老师,六绝帝君 上官天阳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天帝巅峰,十一珠 本命珠:右手:???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 浩渺宫宫主,为上官三姐妹的大叔,非常喜欢周维青。 上官天月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天帝初阶,十一珠 本命珠:右手:???? 左手:多重之变石猫眼 浩渺宫二宫主,为上官三姐妹的父亲,在天珠大赛的时候把冰儿接走,表面上对周维青非常排斥,其实内心非常喜欢周维青。 雪傲天 性别:男 修为:天珠师天神巅峰,十二珠 本命珠:未知 浩渺大陆第一高手,突破天神级的人物。天儿的父亲,雪神山之主。 菲莉亚 性别:女 修为:天珠师天神巅峰,十二珠 本命珠:未知 雪傲天的妻子,和雪傲天一样也是天神级高手,本体幽冥魔虎。天儿的母亲。
H. 罗宾汉与玛丽安
罗宾汉是英国民间传说中著名的英雄形象。
相传罗宾汉生活在14到15世纪的英国诺丁汉地区,因为救护自己的恋人——贵族小姐玛丽安而射杀了一名权贵,被宣布为生命、财产不受法律保障的“法外人”。罗宾汉被迫逃到诺丁汉的夏伍德皇家森林,在那里,罗宾汉认识了农奴出身的法外人小的约翰和小约翰的伙伴,他们联合起来,在森林里开辟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从此,法外人反抗郡守的压迫,惩治从森林中路过的贵族和修道士,帮助其他被权贵欺压的人,声名远扬。
诺丁汉的郡守和当时英国国王理查德的弟弟约翰亲王多次合谋追捕罗宾汉和法外人。郡守和约翰亲王曾在诺丁汉举行盛大的射箭比赛,试图诱使罗宾汉来参加比赛,但是罗宾汉乔装打扮,夺取了射箭比赛的冠军。
后来,诺丁汉的郡守和约翰亲王利用内奸,查明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的位置,偷袭了营地,杀害了法外人的秘密营地的位置,偷袭了营地,杀害了大部分法外人,并且宣布要对被抓获的法外人公开实施绞刑。罗宾汉和秘密回到英国的“狮心王”理查德一起,粉碎了约翰亲王企图夺取王位的阴谋,救回了自己的朋友。从此,罗宾汉和玛丽安以及幸存下来的法外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小说写到后来他被奸人放血致死;佐罗,是墨西哥民族的英雄,但是现实的佐罗并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帮助人民的都可以称他们为佐罗!
都不是真实的人物,就想中国的传说中的英雄们一样,也许那些人都是真实的,但是小说总是杜撰。
还有,罗宾汉是英国历史上的传奇英雄,1943以这位英雄名字命名的服装品牌在英国诞生,服装充满简约注意风貌,粗犷而富有肌理的风格受到人们的追捧与欢迎,起步不久便成为世界上知名的休闲品牌。1999年宾汉国际集团公司首先取得“罗宾汉(ROBINHOOD)”在大中华地区的代理权,并于同年8月在北京西单开设第一家旗舰店,近10万的开业记录让我们看到了“罗宾汉(ROBINHOOD)”为中国市场带来的新奇、赞赏,热情与狂喜,从而奏响了“罗宾汉(ROBINHOOD)”全面进入中国的乐章。凭借鲜明的品牌特色与成熟的市场管理经验,在短短三年内,“罗宾汉(ROBINHOOD)”专卖店已遍及中国二十多个省市,数量增至一百五十余家,销售业绩已超过3.5亿元!截至2004年,“罗宾汉(ROBINHOOD)”专卖店的数量已近三百家,遍布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大部分地区。
宾汉国际集团公司的创建团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率先以代理国际知名皮草品牌而进入中国零售市场舞台,并且迅速发展,在累积雄厚资本的同时获得大量宝贵的市场零售经验。通过艰苦的创业和不断地摸索,成功合作打造了中国最早的休闲服饰品牌之一“意丹奴”。三年时间里,意丹奴不仅创下3.8亿元的年销售业绩,更为国内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品牌服饰职业经理人。
1997年,宾汉国际集团公司在香港正式成立,并以“诚信、共赢”作为经营理念,以“多品牌经营集团化运作”为发展战略,以资源的有效组合为途径,开始打造“服饰王国”的伟大工程。
I. 侠盗罗宾汉怎么过不能打人的那关
罗宾汉以夏伍德为大本营,联合小约翰、温里奥等人,劫富济贫,整治暴戾的路德曼贵族、官吏,并把得来的钱财用于救助贫苦百姓,体现了中世纪英国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精神。 在英国的传说中,罗宾汉的名字是极为响亮的。关于他的故事并非史实,不过英雄通常都是夸张或者虚构出来的。他的传奇有很多种说法,大致是说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他的心上人玛丽安。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以此为基地,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处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罗宾汉最突出的就是射箭术高超。直到现在,射箭比赛中仍有一个术语叫做“RobinHood”,意为“射中另一支已射中靶心的箭,并且将箭身一分为二”,这正是对罗宾汉精湛箭术的写照。
也有说是大约公元1190年,英国狮心王理查率领英国军队参加十字军东征,罗宾汉也随军前行。可是当战争结束,罗宾汉从战场返回家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庄园和财产已经被诺丁汉郡治安官以莫须有的罪名没收。此时,英国正在被借着狮心王东征而趁机弄权的约翰王子所统治,他的横征暴敛让人民苦不堪言。为此,罗宾汉聚集了一帮绿林好汉,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带领大家劫富济贫,对抗昏君的暴政
J. 喵~~~~谁能告诉我骑士的历史啊~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quot;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