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裁判文书,简述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来。裁定解决的源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② 谁知道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可以公开吗
原则上不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公开。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审判都都不公开,证据材料也不公开。但不涉及宣判。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都一律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判决书的内容,严格按程序要求,任何公民都是有机会旁听宣判的,也就是一律公开的。早在几年前,很多地方法院就开始试点公民可以按照规定到法院档案部门阅卷。法院案件卷宗的正卷部分一般可以供公民查阅(副卷一律保密),只有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分文件不能查阅,比如加密的证据材料。但判决书都可以查阅得到。现在针对法院的审判腐败问题,很多人提出法院判决书应该全部“上网”供查阅,但是全国法院还没有全面
施行,但有有些比较发达地方的法院把判决书都是全部公开挂上网了的。还有比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都是集中上网了的。
所以,判决书的内容本来就是公开的,不构成侵权。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比如:
某强奸幼女案中,按照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判决书中应当使用被害人的化名而禁止使用其真名,但由于法院的疏忽,使用了被害人真名,导致当事人隐私泄露,这个是法院的过错造成隐私侵权。明知这种情况,侵权人还故意把判决书的内容到处公开宣扬的人,具有明显恶意,构成侵权。
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结果,怎么查询
中国裁来判文书网是最权威的信自息来源。http://wenshu.court.gov.cn/
在网页右下角有快速链接:
或者也可以直接进入检索框,通过“高级检索”指定法院,可以查看该法院的审判文书。
另外,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http://ipr.court.gov.cn/)也可资参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并没有全部的裁判文书上网。也就是有可能查不到某个已经审结的案件的裁判文书。
④ 法院的所有判决都会公布到裁判文书网吗
第一个问题,买卖不破租赁,纠纷不影响您租赁房屋;
第二个问题,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公开。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审判都都不公开,证据材料也不公开。但不涉及宣判。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都一律公开进行。也就是说,判决书的内容,严格按程序要求,任何公民都是有机会旁听宣判的,也就是一律公开的。早在几年前,很多地方法院就开始试点公民可以按照规定到法院档案部门阅卷。法院案件卷宗的正卷部分一般可以供公民查阅(副卷一律保密),只有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分文件不能查阅,比如加密的证据材料。但判决书都可以查阅得到。现在针对法院的审判腐败问题,很多人提出法院判决书应该全部“上网”供查阅,但是全国法院还没有全面施行,但有有些比较发达地方的法院把判决书都是全部公开挂上网了的。还有比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都是集中上网了的。
所以,判决书的内容本来就是公开的,不构成侵权。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比如:
某强奸幼女案中,按照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判决书中应当使用被害人的化名而禁止使用其真名,但由于法院的疏忽,使用了被害人真名,导致当事人隐私泄露,这个是法院的过错造成隐私侵权。明知这种情况,侵权人还故意把判决书的内容到处公开宣扬的人,具有明显恶意,构成侵权。
⑤ 知识产权同一个起诉 怎么有三个判决书
[资政知识产权]:法院打印民事判决书的份数是根据当事人、第三人人数来确定的,一内般给容当事人一份,第三人一份,代理人一份,法院自己留一份。
如果你的案件中有第三人或者原告、被告有多人,3个判决书就很正常了。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知识产权属于民事)、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⑥ 律师可以把知识产权诉讼裁判文书公开挂网上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内决书内容包括:(容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⑦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怎么不能用
我就是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的,除了直接从法院拷原始文书,只有一个法,在浏览器里选:文件--另存为--在保存类型里选“文本文件”就行了。保存下来之后自己重新调整格式,只有这一个法。
⑧ 然而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上显示并没有认定驰名商标 大家可以参考我提供的网址看看 http://ipr.chinac
估计是有人伪造了判决书认定驰名
伪造判决书很正常
网络上报道了过很多啊
不是特例啊
⑨ 如何查询著作权侵权判决书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后获得判决,判决书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回”查询。若查询特定答案件的判决书,可在检索栏输入当事人名称;若查询著作权侵权类案件,可在检索栏输入著作权侵权或者知识产权侵权。
如果是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获得的相关文书,需到该行政机关查询。若相关当事人为公司或者企业,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该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⑩ 知识产权案件中有瑕疵的公证书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实务中,由于权利人利益诱导、公证从业人员行业自律性不强、工作疏忽等诸多原因,公证书时常存在瑕疵甚至虚假内容。对此类公证书的采信要结合公证书的性质、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的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要求、权利人取证的正当性、公证行业的规范状态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 为保证公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从程序上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公证机构的上述告知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公证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一般情形下,公证机关的告知义务对保证公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非常必要。然而,在严格程序的前提下,为保护合法权益、减轻权利人的举证困难、制止侵权行为,有时需要进行适当的变通。 知识产权保护中,受权利客体的无形性、侵权手段的高科技化、高隐蔽性、侵权人的高警惕性、获取证据的高难度、高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若一律要求公证取证履行告知义务,势必无法获取侵权证据,有时甚至会置权利人及公证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于危险境地。为解决权利人维权的现实困难,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率先作出了适当调整。该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这是法源层面上公证告知义务的例外。这一例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颁奖会上的讲话中得到了进一步延伸,该讲话明确提出,其他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参照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执行。 然而,公证告知义务的免除,非但不会降低对公证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相反,法院在审查时,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施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正如上文分析,告知义务系公证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程序保障,这一义务的免除,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保障就少了一个屏障,容易成为漏洞,滋生不端甚至违法犯罪行为,这就必然要求对此类公证书严格审查。另外,知识产权维权日益职业化,有的甚至出现了商业化维权,权利人、委托代理人不时有滥用告知义务免除规则、玩弄诉讼技巧的不诚信行为。再者,公证行业目前管理尚不健全,公证员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尚难保证,而且公证制度的社会化改革在社会转型时期更是加重了公证不端甚至违法行为出现的几率。在公证尚存诸多弊端、社会公信力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理应对此类公证书采用更高的审查标准。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