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楔形文字法的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
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系,不仅标志着古代东方法由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专法阶段属,而且代表着人类成文法律的开端。
楔形文字法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性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其法律特征之鲜明,条文规定之缜密,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
楔形文字法中所创立的一些法律原则,如盗窃他人财产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财产所有权取得和转移的方法和原则、法律体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和伪证反坐、法官枉法重处的原则均对后世立法有重大影响。
楔形文字法代表了古老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而且通过米诺斯文明、波斯帝国的法律、希伯来法,对西方文明发生影响。
⑵ 汉莫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总体说来,《汉谟拉比法典》维护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确定了私有制,此外还保留了同态复仇原则和神明裁判的习惯。
作为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为完整的一部法典,是世界上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较为系统的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重要文献。
⑶ 楔形文字法产生时古代两河流域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楔形文字法产生时古代两河流域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⑷ 楔形文字法律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是怎样的
楔形文字法抄的特点:1、楔形文字法各法典结构比较完整;2、法典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广,特别重视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3、楔形文字各法典大多数是司法判例的堆积;4、楔形文字法出成文法之外,存在着习惯法体系;5、楔形文字法是世俗法。
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首先将习惯法成文化,开始了人类成文法的最初尝试,推动了人类法律的发展与进步。楔形文字法诸法典,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内容丰富,形式完备,条文缜密,立法技术发达,表明其已达到奴隶制法发展的最高峰,对后世奴隶制立法产生重要影响。以《汉穆拉比法典》为典型代表的楔形文字法,体现了古代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两河流域得到长久的应用,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而且还通过波斯帝国的法律和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沉声了一定的影响。
⑸ 《汉摩拉比法典》是维护哪个阶级的统治工具
奴隶主阶级
⑹ 历史题,求解决
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中国
古代埃及:尼罗河、约公元前3500年、金字塔
古巴比伦:两河、约公元前19世纪、《汉莫拉比法典》和空中花园
古印度:印度河、约公元前2500年、种姓制度
汉莫拉比;它是世界上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善的成文法典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⑺ 楔形文字产生的历史条件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公元前3000年至前2500年间,两河流域地区出现最初的为法律。
约公元前21世纪末,乌尔第三王朝颁布的《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第六代王汉穆拉比制定了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古巴比伦王国灭亡以后,楔形文字法逐渐走向衰落。
对这些法律的研究,是在19世纪中叶,特别是在20世纪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河流域考古发掘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这一地区发现的约50万件刻有楔形文字铭文的泥板、石柱等文物中,有四分之三涉及法律,主要有:公元前2365年左右拉加什统治者乌鲁卡吉那进行改革时的立法,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约公元前2060~前1955)的《乌尔纳姆法典》,伊新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利皮特-伊斯塔法典》,拉尔萨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苏美尔法典》,埃什努纳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俾拉拉马法典》,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赫梯法典》(约编纂于前15世纪),《亚述法典》(约编纂于前14~前13世纪)等。其中只有《汉穆拉比法典》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下来,其余都不完整,有的只保存了一些片断。
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和兴起的时间不同,社会经济状况各不相同,因此,上述各法典之间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规定上也有所不同。例如,《汉穆拉比法典》把自由人服债务奴役的最高期限定为3年,而在此以前的法典则没有这种限制。在《汉穆拉比法典》中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条文较多,而在《赫梯法典》中则保护牲畜所有权的条文较多。但是这些法律都是建立在早期奴隶制基础上的,又具有许多共同点。各国法典相同之点,从形式和结构来看:①都只是具体案件的解决办法,类似司法判例汇编,而不是规定抽象的规范。②公法与私法、诉讼法与实体法不分。③具有同样的表述风格,一般都分为序言、本文和结语。从内容来看:①都以某种神的意志作为立法的根据,反映了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②都肯定奴隶制,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奴隶是物不是人,但事实上奴隶是主人的财产,可以买卖。杀死别人的奴隶,只引起损害赔偿的责任。③都肯定自由人内部各等级的不平等。阿维鲁,即享有全权的自由人和穆什根努,即不是享有全权的自由人的社会地位有明显差别,刑罚由于犯罪者和被害者的社会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④都肯定了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制,个人一般必须以公社社员或军人、官吏的身份,在为国王政府履行义务的条件下,才能使用土地。但完全私有的土地也已不同程度地出现,对土地、奴隶和其他动产的所有权,特别是国王和神庙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受到严格保护。⑤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古代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职能,规定了各种物品的价格、劳务的报酬和借贷的利息。⑥把买卖婚姻制度和家长制的家庭关系固定下来,家长有惩罚子女和用子女抵债的权力。⑦一般均认可神明裁判(如将人投入河水进行考验,浮上水面者无罪,沉入水中者有罪)和以誓言作为一种主要证据的诉讼制度。⑧以不同形式局部地保留了血亲复仇以及同态复仇原则。
⑻ 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
楔形文字法 cuneiform law
古代亚洲西南部美索不达米亚一带自公元前3000年左右先后兴起的各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因以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是迄今已发现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
一、 楔形文字法的概念
楔形文字法是指从公元前3000年起至公元前6世纪新巴比伦王国灭亡时止。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
二、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公元前3000年至前2500年间,两河流域地区出现最初的为法律。
约公元前21世纪末,乌尔第三王朝颁布的《乌尔纳姆法典》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第六代王汉穆拉比制定了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古巴比伦王国灭亡以后,楔形文字法逐渐走向衰落。
对这些法律的研究,是在19世纪中叶,特别是在20世纪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河流域考古发掘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这一地区发现的约50万件刻有楔形文字铭文的泥板、石柱等文物中,有四分之三涉及法律,主要有:公元前2365年左右拉加什统治者乌鲁卡吉那进行改革时的立法,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约公元前2060~前1955)的《乌尔纳姆法典》,伊新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利皮特-伊斯塔法典》,拉尔萨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苏美尔法典》,埃什努纳城邦(约前20~前18世纪)的《俾拉拉马法典》,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赫梯法典》(约编纂于前15世纪),《亚述法典》(约编纂于前14~前13世纪)等。其中只有《汉穆拉比法典》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下来,其余都不完整,有的只保存了一些片断。
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和兴起的时间不同,社会经济状况各不相同,因此,上述各法典之间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规定上也有所不同。例如,《汉穆拉比法典》把自由人服债务奴役的最高期限定为3年,而在此以前的法典则没有这种限制。在《汉穆拉比法典》中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条文较多,而在《赫梯法典》中则保护牲畜所有权的条文较多。但是这些法律都是建立在早期奴隶制基础上的,又具有许多共同点。各国法典相同之点,从形式和结构来看:①都只是具体案件的解决办法,类似司法判例汇编,而不是规定抽象的规范。②公法与私法、诉讼法与实体法不分。③具有同样的表述风格,一般都分为序言、本文和结语。从内容来看:①都以某种神的意志作为立法的根据,反映了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②都肯定奴隶制,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奴隶是物不是人,但事实上奴隶是主人的财产,可以买卖。杀死别人的奴隶,只引起损害赔偿的责任。③都肯定自由人内部各等级的不平等。阿维鲁,即享有全权的自由人和穆什根努,即不是享有全权的自由人的社会地位有明显差别,刑罚由于犯罪者和被害者的社会地位不同而有所不同。④都肯定了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制,个人一般必须以公社社员或军人、官吏的身份,在为国王政府履行义务的条件下,才能使用土地。但完全私有的土地也已不同程度地出现,对土地、奴隶和其他动产的所有权,特别是国王和神庙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受到严格保护。⑤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古代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职能,规定了各种物品的价格、劳务的报酬和借贷的利息。⑥把买卖婚姻制度和家长制的家庭关系固定下来,家长有惩罚子女和用子女抵债的权力。⑦一般均认可神明裁判(如将人投入河水进行考验,浮上水面者无罪,沉入水中者有罪)和以誓言作为一种主要证据的诉讼制度。⑧以不同形式局部地保留了血亲复仇以及同态复仇原则。
⑼ 楔形文字法的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公元前3000至公元前2500年间,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相继建立了一些城市国家,这些早期国家已经有自己的首脑、长老议事会和诉讼机构,已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传统的部落习惯法逐渐向法律过渡。
据历史记载,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经有了用楔形文字记载的零星的法律规范,如禁止欺骗、偷盗等。
约公元前22世纪末,乌尔纳姆创建了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公元前2006年),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 实行中央集权统治, 国王集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于一身。为了统治需要,颁布了《乌尔纳姆法典》,用楔形文字写成,内容已涉及损害与赔偿、婚姻、家庭和继承以及刑罚等方面,它反映出当时私有制的一定发展水平以及法典对奴隶主利益和私有制的坚决拥护。《乌尔纳姆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它标志着古代东方法已进入成文化阶段。对以后两河流域的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两河流域南部又处于分裂状态,当时的一些城邦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成文法典。主要有《苏美尔法典》和《苏美尔亲属法》、《李必特伊丝达法典》,《俾拉拉马法典》等,它们仍旧基本上继承了《乌尔纳姆法典》的风格,但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
到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的第六代王汉穆拉比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并制定了《汉穆拉比法典》(又称石柱法),它的制定是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发展到较完备的程度。
直至公元前1世纪,楔形文字法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⑽ 简述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有:
(1)法典结内构比较完整,容一般采用序言、正文、结语三段式体例。
(2)法典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涵盖了法的基本领域,如对国家统治形式,对民事、刑事、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均已论及。
(3)法典缺乏抽象原则。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汇编,法律条文一般都是对具体法律问题的个别规定。
(4)楔形文字法一般都将法描述成神意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