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枉法裁判罪是否属于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内容
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职务犯罪。
B. 请问这构成渎职罪吗
按实际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构成渎职罪。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滥用职权类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玩忽职守类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徇私舞弊类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C.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什么是渎职罪
一、玩忽职守罪:
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渎职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特点:
特点:
1、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2、此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3)枉法裁判罪是渎职罪吗扩展阅读
刑法条文: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D. 求教:在刑法第九章渎职罪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罪中的情节严重的定界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容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网络一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的规定!
司考首先看法条,重点背司法解释,祝你成功!
E. 什么是渎职罪
渎职罪在《刑法》中单独被列为了一章,所以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事犯罪,而是其中分为了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等共计37项具体罪名。对于渎职罪类的犯罪的立案标准大致可作如下总结:(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渎职罪根据每一项具体罪名都有有针对性的立案标准,所以需要知道具体涉嫌什么罪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行一一甄别、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F.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刑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渎职罪包括三大类。你所说的滥用职权及徇私舞弊罪均属于渎职罪的范畴。
以下为具内体罪名:
一、容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G. 玩忽职守和渎职罪的区别
有四种区别如下:
1、主观上不同
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和玩忽职守罪虽然可以由故意和过失构成,但二者是不同的。玩忽职守罪主要由故意构成,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直接侵权客体不同
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完成国家机关交办的任务。未经许可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是对国家机关工作活动勤勉原则的侵犯,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因此,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勤政性。
3、性质和具体表现不同
(1)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渎职”。这种“忽视”行为主要表现在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放弃职责,擅自离岗;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在履行职责时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和义务马虎敷衍。
(2)渎职罪的本质属性是滥用职权。这种虐待主要表现在两种情况:
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限,非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项;二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职权范围内的法定程序,鲁莽行事,滥用职权,随意处理公务。
4、犯罪行为不同。
(1)不作为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不作为,如放弃职责、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等。但渎职罪能否由行为构成,则存在差异。笔者认为,渎职罪不同于弃职等不作为,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
(2)渎职罪只能由行为构成,而渎职罪可以由作为或不作为构成,主要表现为不作为。渎职罪主要表现为超越法定职权,决定和处理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者随意非法行使处理公务的职权,也就是说,渎职罪的行为表现为行为。弃职行为应当属于失职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应当列入失职罪。
(7)枉法裁判罪是渎职罪吗扩展阅读:
渎职罪:
1、非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度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的,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发放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的,造成森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环境监察渎职罪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第四百零九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 渎职罪一共有哪些罪名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8)枉法裁判罪是渎职罪吗扩展阅读:
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二、此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未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予以明确规定,基于我国现有刑法体系、立法价值的要求以及考虑到司法实践的需要,过失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应包括“故意加实含的复合罪过形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现行刑法未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予以明确规定,学界对于该问题的观点亦未达成共识。
刑法总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故意、过失两种主观罪过,学理上对故意与过失做了进一步划分: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界定为直接故意;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界定为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