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比赛裁判 > 末代裁判

末代裁判

发布时间:2021-02-16 06:48:32

A. 疑问:末代名人本因坊秀哉的人品如何

要想知道秀哉的人品,必须知道三件事情。
一是“万年劫事件”。
二是“随时打挂、集体研究”。
三是秀哉将本因坊称号是“卖”给了日本棋院还是“献”给了日本棋院。(如果是“卖”,为什么要说成是“献”,如果是“卖”,卖得的钱到底做什么用去了。)

以上几件事,到网上可以查实,大家会知道,秀哉其实就是个人渣。

在此只对打挂说几句:
第一,打挂和现在的“封手”完全不同,封手是不让对方知道最后一手棋下在哪里(只告诉裁判,到再次开局的时候由裁判宣布),而打挂是让对方知道最后一手棋下在哪里,对方可以回去研究对策。
第二,古人打挂,是到了吃饭睡觉的时候才打挂,而秀哉是随时打挂;古人一局棋打挂一般只有三四手,很少超过五手,而秀哉打挂动辄十几手。更雷人的是,有时候秀哉打挂回家研究,重新开局时,秀哉下出了研究好的一手棋,对方应了一手,秀哉感觉不好对付,就又宣布打挂,就这样“一手一打挂”连续数手,这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秀哉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另,一楼的回答有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
一、秀哉和木谷下的那盘引退棋,秀哉是完败,而不是“一度形势还不错”,这在1997年底4期《围棋天地》的第20-27页中有详细说明。
二、坂田荣男和藤泽秀行都不是秀哉的弟子,藤泽朋斋实际上也不是秀哉的弟子,秀哉是在藤泽朋斋暂露头角之后才凑上去要给人家当师傅的。 就像侯耀文给郭德纲当师傅,能说郭德纲是侯耀文培养出来的吗?

B. 末代皇帝 溥仪如何从帝王到战犯到平民的转变历程

1945年8月18日,溥仪在沈阳机场被前苏联红军俘获,8月19日,被押往前苏联,开始了他长达年的异域囚徒生涯……
195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部分伪满洲国战争罪犯宣布特赦,伪满洲国的皇帝爱新觉罗·溥仪赫然在列。
溥仪,曾经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大清帝国的最后一位帝王宣统皇帝。
他一生的身份是如此特殊:做过皇帝,做过寓公,做过傀儡,做过囚犯;在经过新中国的10年改造后,最终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中国,还没有哪位封建帝王像他一样几次处在社会巨变的动荡旋涡之中;也没有谁敢于像他这样,在公众面前坦述坎坷半生的心路历程:“人,这是我在开蒙读本《三字经》上认识的第一个字,可是我前半生中一直没有懂得它……”

1945年8月9日,毛泽东在延安发表了《对日寇最后一战》的声明,中国人民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此时与日本同在一辆战车上的伪满洲帝国皇帝溥仪,又一次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8月11日深夜,长春市上空再一次响起了令人心惊肉跳的空袭警报,随即灯火管制,整座城市一片漆黑。溥仪带着家眷,在“帝室御用挂”吉冈安直等人的引导下,慌慌张张地离开了伪皇宫。
8月17日零点30分,在大栗子铁矿的一间仓库里,溥仪当着他的近臣和几位日本关东军军官的面,宣读了退位诏书,这是溥仪的第三次退位。
同日下午,吉冈安直向溥仪传达了山田司令官的指示,要送他去日本。溥仪立刻带着装满了珍宝的皮包和几个心腹,急匆匆地跟着吉冈走了。飞机在沈阳上空盘旋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总算平稳地降落,吉冈告诉溥仪,他们要在这里吃完午饭,然后再换乘大型飞机前往日本。溥仪在随行人员簇拥下走进候机楼,可是午餐还没有摆上桌,一队手持冲锋枪的前苏联士兵就出现在了溥仪面前。一位军官对溥仪说:“皇帝陛下,您被俘了。”
□当人们在为胜利而欢呼雀跃的时候,溥仪却在前苏联红军的押解下,来到了前苏联境内的赤塔市,异域囚徒生涯开始了。
赤塔是前苏联西伯利亚地区的一座小城,这里群山环抱,景色秀美。1945年8月中旬,一队荷枪实弹的苏联士兵,来到了赤塔市一个名叫莫洛科夫卡的疗养院。随后,溥仪和他的族亲一行九人便被关押在这里。
自从溥仪被关押到莫洛科夫卡疗养院以后,这里变得戒备森严起来,但溥仪的待遇却并不坏。他后来回忆说:“我们在这个疗养所里开始了颇为优待的抑留生活。每日有三顿丰盛的俄餐,一次俄式午茶。有服务员伺候,有医生、护士经常检查身体,治疗疾病,还有收音机,有书报,有各种文娱器材,还经常有人陪着散步。对这种生活,我立刻感到了满意。”而那时苏联打了几年仗,物资其实已特别紧张了。
在莫洛科夫卡住了不久,溥仪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既然苏联和英国、美国是联盟,那么,或许他还有希望从苏联前往英国或者美国去做寓公。溥仪在逃亡时随身携带的大量珠宝和首饰,足够他后半生的花销了。但怎样才能够留在苏联呢?溥仪决定给苏联政府写一封信试探一下。
□在5年时间里,溥仪先后3次给苏联政府和斯大林本人写信,请求留居苏联,而前苏联政府一直没有对溥仪留居苏联的要求作出任何回应。
在莫洛科夫卡关押的不仅有伪满洲国的皇帝和高级官吏,还有被前苏联红军抓捕的日本关东军高级将领,这些人的到来,使原本不大的疗养院变得拥挤不堪,于是前苏联政府决定把他们转移到哈巴洛夫斯克郊区红河子岸边的一座别墅区看押。
在红河子岸边的这座别墅区里,溥仪和伪满洲国的高级官吏与日本关东军高级将领被分别关在不同的区域,但溥仪的待遇却一如莫洛科夫卡。这里的看守人员不知从哪里弄来了几把用贝壳和大理石镶嵌成花纹的中国椅子,还有与之相配套的一张八仙桌,溥仪每天就在这里用餐和念佛经,对于看守送来的中文报纸和一些政治书籍,他偶尔也会心不在焉地翻上几页。
溥仪对于政治学习没有半点兴趣。他常常会站在阳台上望着不远处郁郁葱葱的森林发呆。苏联政府对于他写的那封请求留居苏联的信,一直没有任何反应。他担心今后自己的命运不知会怎样?溥仪决定直接给苏联最高领导人斯大林写封信。
溥仪在信中写道:“尊敬的约瑟夫·斯大林元帅:首先请接受我——满洲国皇帝溥仪至诚而崇高之敬意。承蒙贵国政府之垂顾和不杀之恩,悉心照料,赖以存活于苏联境内,安然无恙。为此,让我再次深表谢意。现不揣冒昧,斗胆提出,请求贵国政府允许我永久留住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境内,这将是我完善自己科学认识的最好机会。我真心愿意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同时,也要学习其他科学,以图更新革面,追求光明。”
在被前苏联囚禁的5年时间里,溥仪先后3次给苏联政府和斯大林本人写信,请求留居苏联,溥仪说:“我并不是真愿留住苏联,只因为怕回祖国受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严厉惩办。”当然,溥仪要求留居苏联还有另外一个不便明说的目的。
爱新觉罗·毓瞻回忆说:“溥仪说将来的话咱也不能老在苏联呀,咱得由苏联接着上南美洲去吧。一看过去那时候可能是别的国家有些个皇帝,到南美洲当寓公去了,他也想着那个呢。”
在焦急地等待中,苏联政府一直没有对溥仪留居苏联的要求作出任何回应。1946年7月,溥仪一行又被转送到哈巴洛夫斯克市内的第45收容所关押。
在收容所的学习中和广播里,溥仪听到最多的名词就是苏维埃和布尔什维克,他不解地问看守的军官:苏维埃和布尔什维克是什么关系?军官告诉他,苏维埃是政权,布尔什维克是政党。溥仪点头说:“我懂了,在贵国布尔什维克是上等的人。”于是,一个天真可笑的想法又在他的头脑里产生了,溥仪认为苏联的布尔什维克和中国的爱新觉罗家族一样,都是本国最上等的人,那么只要由中国最上等的人变为苏联最上等的人,就能留居在苏联了,于是他找到看守的军官问:“你们布尔什维克接纳皇帝吗?”当看守军官终于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以后,语调平和地说:“布尔什维克从来没有接纳过皇帝,我相信永远也不会。”
溥仪显然对于十月革命以后,沙皇尼古拉二世和家人很快就被秘密处决的事情一无所知,他嘟囔着说:“布尔什维克中难道连一个皇帝也没有吗?这太遗憾了,我就可以成为第一个嘛。”
□1946年1月,由第二次世界大战受降国美国、苏联、中国、英国、法国等11个国家,在日本东京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庭作出了一项特殊决定,要求溥仪作为证人到庭。溥仪出庭作证引起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广泛关注,8月16日,溥仪第一次被传唤到庭,以后又连续7天出庭作证,创下了在远东国际法庭上个人出庭作证时间最长的纪录。
1946年8月2日,打扮得焕然一新的溥仪在苏联军人的陪同下,悄悄地离开了第45收容所,在哈巴洛夫机场登上了飞往日本的飞机。
8月16日,溥仪第一次被传唤到庭。溥仪出庭作证引起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广泛关注,每逢溥仪到庭,审判大厅都会变得拥挤不堪。
溥仪在法庭上曾有几次表现得很激动。他后来曾说:“我更愿意人人把我看成是一个被迫害者。”
溥仪说:“被告的辩护人为了减轻被告的罪行,曾使用了许多办法来对付我,企图降低我的证言价值,甚至想否定我的证人资格。当然,他们是失败了;即使他们真把我全否定了,也无法改变被告者的命运。但是如果他们是在利用我的畏惧惩罚的心理,使我少谈真相,那么他们是达到了部分目的。我还记得在我历数日本战犯罪行之后,一个美国律师对我大嚷大叫:‘你把一切罪行都推到日本人身上,可你也是罪犯,你终究要受中国政府的裁判的!’他的这话打中了我的要害,说到我最害怕的地方,我就是出于这种心理,才把投敌叛国说成是被绑架的结果的。我把我与日本的勾结,一律否认,甚至当法庭上拿出了我给南次郎写的信时,我也坚决否认,说成是日本人伪造的。我掩盖了这件事,也掩盖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种种阴谋手段,所以到头来还是便宜了日本帝国主义者。”
就在溥仪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的时候,国民党政府电令派驻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的检察官向哲浚,向苏联交涉引渡溥仪等伪满洲国战犯的问题。然而苏联政府却以“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善后事宜尚未结束,故递解溥仪之事暂缓执行”为由,拒绝了国民党政府的要求。
结束了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上的作证,溥仪又被押回了苏联。令人奇怪的是,苏联当局并没有把他马上送回收容所,而是把他在红河子江边别墅隔离了一段时间。而关于这段时间溥仪的活动,没有任何相关的材料记载。
□在东北广袤的黑土地上,随着47万国民党军队被歼灭,喧嚣的战场也沉寂下来了,国内形势日趋明朗,溥仪留居苏联的愿望化作了泡影。
为此,溥仪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努力。这次他忍痛把随身带来的一部分珠宝和首饰拿了出来,并表示愿意与苏联人民一道医治战争创伤,建设第二家园。但对于他的这个举动,当时哈巴洛夫边疆区内务局长除了表示感谢以外,对于溥仪要求留居苏联的请求却仍没有作出任何承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1950年初,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访问了前苏联,两位国家领导人在与前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斯大林的会谈中,提出了引渡在中国犯有战争罪行的日本战犯和伪满洲国战犯。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对中国给予了支持。
1950年8月1日,溥仪和其他68名伪满洲国战犯一同被中国政府引渡回国。

溥仪的一生

1906年2月7日,溥仪出生于北京醇亲王府。
1908年11月13日,溥仪入宫为嗣皇帝。
1908年12月2日,溥仪在紫禁城即皇帝位,年号宣统。
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
1917年7月1日,溥仪第二次即皇帝位,12天后又第二次退位。
1922年12月1日,溥仪在紫禁城结婚,郭布罗·婉容为后,鄂尔德特·文绣为妃。
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逐出紫禁城。
1924年11月29日,溥仪离开醇亲王府躲进日本驻北京公使馆。
1925年2月14日,溥仪前往天津。
1928年7月4日,清皇陵被军阀孙殿英盗掘,溥仪发誓与民国政府不共戴天。
1931年10月22日,淑妃文绣与溥仪在天津离婚。
1931年11月13日,溥仪在日本人的挟持下到达东北。
1932年3月8日,溥仪离开旅顺前往伪满洲国首都长春。
1932年3月9日,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
1934年3月1日,在日本关东军的策划和操纵下,溥仪第三次登“皇帝”位,改国号“满洲帝国”,年号“康德”。
1935年4月,溥仪访问日本。
1937年9月18日,溥仪在长春颁布《时局诏书》,宣称“发扬一心一德之真意,举其全力贯彻共同防卫之精神”。
1937年8月18日,溥仪纳17岁的谭玉龄为妾,封“祥贵人”。
1940年5月15日,溥仪第二次访日,将日本“天照大神”奉祀为伪满洲国“建国元神”。
1940年8月19日,溥仪纳15岁的李玉琴为妾,封“福贵人”。
1945年8月11日夜,溥仪携家眷逃往通化。
1945年8月15日夜,溥仪第三次宣布退位;伪满洲国随之解体。
1945年8月18日,溥仪在沈阳机场被前苏联红军俘获。
1945年8月19日,溥仪被押往前苏联,开始了5年的异域囚徒生涯。
1946年8月16日,溥仪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为日本战犯作证。
1950年7月4日,溥仪被苏联政府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8月1日,溥仪被中国政府引渡回国。
1950年8月3日,溥仪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编号“981”。
1956年12月2日,抚顺河北区法院判决溥仪与李玉琴离婚。
1959年12月4日,溥仪被最高法院宣布特赦。
1959年12月9日,溥仪回到北京。
1962年4月30日,溥仪和李淑贤在政协礼堂举行了婚礼。
1964年3月,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问世。
1964年11月,溥仪正式成为全国政协委员。
1967年10月17日凌晨,爱新觉罗·溥仪走完了人生的最后旅途。

C. 路海波的主要论文

与《古琴》有关的人和事——读瑞典汉学家林西莉《古琴》有感 路海波 【期刊】电影艺术 2011-01-05
民族优秀文化的一朵奇葩 路海波 【报纸】中国艺术报 2010-07-06
激情洋溢颂伟人 路海波 【报纸】人民日报 2009-02-05
《恰同学少年》: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与青春偶像剧之间的巧妙平衡 路海波 【期刊】艺术评论 2007-08-15
长江的巨变与中国的巨变——看33集大型电视纪录片《再说长江》 路海波 【期刊】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006-09-20
本体变化·目标确认·思维创新:透视中国影视艺术教育——访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生导师路海波教授 路海波; 杨乘虎 【期刊】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06-08-01
热带风暴练就铁血军魂——看20集电视连续剧《热带风暴》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6-06-30
面对世界大势的中国电影发展认识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影 2006-03-15
21世纪:中国电影的起飞世纪 路海波 【期刊】艺术评论 2006-02-28
极致真善美——评20集电视连续剧《女子监狱》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4-10-15
惊险片的成功之道:人物情节与道义的平衡——评电视连续剧《公安局长Ⅱ》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3-12-15
一次全新尝试——评音乐剧电视剧《水果姑娘》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2003-10-01
《我们的连队》三人谈 王杨; 彭加瑾;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3-09-15
一个省委书记的真实形象——看18集电视连续剧《省委书记》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3-01-15
《至爱亲朋》的美丽世界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2002-10-15
真实、鲜活的《空镜子》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2002-09-15
《长征》:并非神话的史诗 路海波 【期刊】电视研究 2001-10-25
寄情山水——访加随影 路海波 【期刊】中国摄影家 2001-08-15
《红岩》改编得失谈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2000-12-30
万星蓝天写忠魂——简评20集电视连续剧《壮志凌云》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2000-12-30
当代社会的情感写照——评电视连续剧《今生是亲人》 路海波 【期刊】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000-11-25
思想者的魅力──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改编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0-04-15
关于《犯罪升级》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2000-03-15
莹洁的报春花──电视剧《华仔的故事》赏析 路海波 【期刊】前线 1999-12-05
关于独立制作人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99-01-15
21世纪中国话剧市场化趋势探微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98-08-15
纪录和重现生活故事——解析纪录片《绢子和她的孩子们》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8-05-15
用纪实故事的魅力征服观众记《第三只眼睛》播出两周年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8-02-15
世纪之交的中国戏剧及其进路 路海波 【期刊】世纪论评 1998-01-15
电视春节晚会刍议 兼谈北京电视台’97春节晚会《走向春天》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影 1998-01-15
前景光明的土地──评电视连续剧《校园先锋》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7-12-15
李文岐的电视剧导演艺术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1997-11-15
重建现代人的精神家园——23集电视连续剧《咱爸咱妈》印象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6-07-15
纪录片栏目《第三只眼睛》创意阐述 张治;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6-07-15
令人耳目一新的戏曲音乐电视剧──评黄梅戏音乐电视剧《家》 路海波 【期刊】电视研究 1996-05-15
壮哉,沙漠女杰评电视剧《牛玉琴和她的树》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1996-02-15
善于写平常人眼中的英雄——山西电视台导演张绍林印象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6-01-15
理解乔治·里加及其创作 路海波 【期刊】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 1994-01-30
室内剧你要走向哪里? 路海波 【期刊】中国电视 1993-01-31
改革题材电视剧刍议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1989-01-31
《末代皇帝》的几个突破 路海波 【期刊】中外电视 1988-06-29
情境——一个重要的剧作美学问题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1988-05-30
戏剧创作中的哲理与“诗意的裁判”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7-12-27
电视剧美学两题 路海波 【期刊】当代电视 1987-03-02
电视剧编剧概论(续五)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6-30
电视剧编剧概论(续四)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5-31
电视剧编剧概论(续三) 第三章 电视剧本的特点及其编剧技巧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5-01
电视剧编剧概论(续二)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4-01
电视剧编剧概论(续一)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3-02
电视剧编剧概论 路海波 【期刊】戏剧文学 1986-01-31
话剧“民族化”之我见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5-06-15
电影“民族化”质疑(摘录) 路海波 【期刊】电影艺术 1985-05-31
荒诞派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3-01-31
存在主义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2-06-30
超现实主义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2-05-01
未来主义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2-04-01
象征主义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2-03-02
表现主义戏剧 路海波 【期刊】戏剧创作 1982-01-31
挣扎与超越 路海波 【报纸】北京日报 2003-07-13
小人物的大命运 路海波 【报纸】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07-07
漫话《太平天国》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0-08-03
鲜活的人与鲜活的历史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1-06-07
关于青春偶像剧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1-09-29
《记忆的证明》告诉了我们……告诉了人类……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5-03-03
形神兼备现历史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5-09-29
震撼灵魂的力量 路海波 【报纸】人民日报 2006-06-15
与时俱进 探索创新 迎接更大繁荣 路海波 【报纸】人民日报 2007-10-08
历史精神与民族复兴 路海波 【报纸】文艺报 2007-10-18

D. 日寇在清朝末年扶植末代皇帝溥义在东北三省建立满州国,有谁知道详细事件经过的资料介绍下

可以查阅“远东军事法庭”(东京裁判)的有关资料

E. 疑问:末代名人本因坊秀哉的人品如何

要想知道秀哉的人品,必须知道三件事情。
一是“万年劫事件”。
二是“随时打挂、集体研究”。
三是秀哉将本因坊称号是“卖”给了日本棋院还是“献”给了日本棋院。(如果是“卖”,为什么要说成是“献”,如果是“卖”,卖得的钱到底做什么用去了。)
以上几件事,到网上可以查实,大家会知道,秀哉其实就是个人渣。
在此只对打挂说几句:
第一,打挂和现在的“封手”完全不同,封手是不让对方知道最后一手棋下在哪里(只告诉裁判,到再次开局的时候由裁判宣布),而打挂是让对方知道最后一手棋下在哪里,对方可以回去研究对策。
第二,古人打挂,是到了吃饭睡觉的时候才打挂,而秀哉是随时打挂;古人一局棋打挂一般只有三四手,很少超过五手,而秀哉打挂动辄十几手。更雷人的是,有时候秀哉打挂回家研究,重新开局时,秀哉下出了研究好的一手棋,对方应了一手,秀哉感觉不好对付,就又宣布打挂,就这样“一手一打挂”连续数手,这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秀哉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另,一楼的回答有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
一、秀哉和木谷下的那盘引退棋,秀哉是完败,而不是“一度形势还不错”,这在1997年底4期《围棋天地》的第20-27页中有详细说明。
二、坂田荣男和藤泽秀行都不是秀哉的弟子,藤泽朋斋实际上也不是秀哉的弟子,秀哉是在藤泽朋斋暂露头角之后才凑上去要给人家当师傅的。
就像侯耀文给郭德纲当师傅,能说郭德纲是侯耀文培养出来的吗?

F. 涂磊主持过的末代皇帝,那个节目叫什么

时间节目播出平台备注2015幸福来敲门天津卫视主持人2015中华好家风河北卫视主持人专2014爱情保卫战天津卫属视情感导师2014非你莫属天津卫视主持人2014完美告白辽宁卫视主持人2013情感大裁判河北卫视主持人2013大声说出来重庆卫视情感导师
2013
穿越经典河北卫视主持人2012深度观察江西卫视主持人2013爱情连连看浙江卫视情感专家2012人生贵州卫视情感专家2012安全密码贵州卫视主持人2011一转成双江苏综艺情感专家2011九点半浙江钱江频道主持人、媒体评论员2011别对我撒谎长沙政法频道主持人2011方圆调查长沙政法频道主持人2011爱情房车长沙知音频道主持人2011士兵突击云南卫视旁白配音2004麓山夜话长沙人民广播电台星沙之声频道主持人2004美夜唱不停主持长沙人民广播电台星沙之声频道主持人2004法律咨询长沙人民广播电台星沙之声频道主持人2004真爱会客室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传奇频道主持人2004爱的旅途长沙人民广播电台音乐频道主持人2004你别糊涂长沙人民广播电台音乐频道主持人2004
打开天窗说亮话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主持人

G. 李家驹的末代“议长”

清朝灭亡前夕的资政院总裁李家驹,本是立宪运动的风云人物,

如今不仅被人遗忘,还“丢失”了故乡,成为异乡孤魂。李家驹在清末趋新阵营中属于十分活跃的人物,曾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相当于北京大学校长)、考查宪政大臣,积极参与新政、立宪运动,无奈时势变幻,无力回天,鼎革之后,寓居青岛,今日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是个地道的广州人。
有一本《东北人物大辞典》竟将李家驹收录进去,出错的原因,可能因为他是个旗人,而旗人祖先大多来自东北。按照清朝制度,“旗籍”和“民籍”分开管理。“民人”有籍贯,如番禺、南海;旗人一般自称属于某旗,如“正黄旗”“镶蓝旗”。汉军旗人的祖先,是早期投效满洲的汉人,老家不一定在东北。清朝灭亡之后,旗人逐渐转入民籍,大多会像汉人那样隶籍于某地,如著名的商衍鎏、商承祚家族,原来也属汉军旗,但现在都公认他们是广州人。 “老夫聊发少年狂”
李家驹(1871-1938),字柳溪,号昂若,广州驻防汉军正黄旗人,光绪二十年(1894)与三水梁士诒、新会陈昭常同榜进士。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新开办的京师大学堂提调,与李盛铎等一起赴日本考察学务。二十九年年任湖北学政,三十年调东三省学政,三十二年(1906)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在京师大学堂任上,李家驹干了一件前无古人、恐怕也后无来者的趣事,为北京大学校史添上光彩的一笔。
李家驹早在戊戌年就到日本考察教育,深知体育的重要性。在他上任以前,京师大学堂曾在外籍教师倡议下搞过第一届运动会,但无论参加人数、观众人数还是影响力都乏善可陈。李家驹上任,担任第二届运动会的“会长”,亲力亲为,让中国人担任裁判,首次组织女生参加比赛,轰动一时,观众人数超过万人。比赛的前两天,李校长穿戴官袍,招待来宾。到了最后一天教职员工比赛,只见他急急忙忙来到操场,脱下袍褂,穿着短衣短裤,站到300码起跑线上。发令枪响,李校长健步如飞,在全场一万多人的助威声中,第三个冲过终点。比赛结束,他得意地对旁边的人说:“老夫聊发少年狂吧!”李家驹这一“反传统”的举动,得到当时开明报章的大力揄扬,也带动了中国学校体育运动的发展。李家驹自称“老夫”,其实并不老,这一年只不过30多岁。 光绪三十三年(1907),李家驹出任清朝驻日公使,又一次来到日本,下一年又兼任考查宪政大臣,对日本各项制度作了深入研究,在宣统元年提交了几份重要报告,对清末立宪和官制、税制、司法改革影响深远。他专门编写了《日本司法制度考》,向皇室和官员大力宣扬“司法独立”理念,界定“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两者的内涵及区别;当年八月,李家驹“协理资政院事务”。所谓资政院,是正式国会成立前的过渡机构,部分代替国会职能,有点像英国的“上议院”。宣统三年,出任协同纂拟宪法大臣、资政院副总裁。7月初,李家驹和好友汪荣宝躲到道观佛寺,最后又跑到泰山上面,关起门来拟订宪法草案,被称为“李汪宪草。”可惜清朝很快倒台,这份宪法草案终归未能发挥作用。
李家驹根据长期考察的成果,编成《日本租税制度考》10册、《日本会计制度考》4册进呈朝廷,提出整顿和改革财税制度的思路,颇有见地。清廷到了末年,财政困难达到极点,除《辛丑条约》赔款造成的沉重负担外,缺乏关税自主、税种不合理、税基过窄、税负不公也是财政收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再好的政策建议,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加以实施。征税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牵涉到政权正当性、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问题,并非依靠个别强势高官的压力可以解决。表面上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在执行力递减律、离心力递增律面前,终难摆脱解体的命运;崇祯皇帝如此,摄政王载沣如此,蒋介石也如此。成功逃脱这个“宿命”的,到目前为止只有“西方”国家,以及一些曾被“西方”占领过的国家和地区。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1年10月30日,李家驹临危受命,出任资政院总裁。1911年11月9日,李家驹以资政院总裁身份上奏,请旨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组织“责任内阁”。1911年11月26日,受到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等联名通电(“滦州十二条”)压力,资政院紧急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削弱君权、让权于民,希图以此逃过劫难。1912年1月26日,鉴于南北议和的局势,君主立宪无望,李家驹辞去资政院总裁职务,由许鼎霖接任,资政院很快就无疾而终。 清末立宪如今是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乃至“时评界”共同的热门话题。从早年立宪派、革命党和国民政府到当今官方著作,指责清廷“假立宪”的骂声不绝于耳;近三十年我们又听到清廷立宪富有诚意的声浪。这对立的两种观点都免不了“主题先行”的弊端。清廷下决心立宪,出于实用主义的考虑,其出发点有二:一是“制度万能论”,二是用立宪抵制革命,保住大清江山。“制度万能论”由康梁发起其端,朝中趋新官员大张其军,特别是在日俄战争之后,这批趋新人士用以说服清廷改革的逻辑简单到了极点:日本立宪,所以战胜;俄国专制,所以战败。清廷在铺天盖地的言论大潮之下,无法抵挡。预备立宪的出发点,乃是企图用外来的制度来实现富国强兵,延续清朝统治寿命。趋新人士就这样给了清廷一个虚幻的希望。
清廷掌权者本身还是相对务实的,知道一项事关重大的制度引进,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做充分的准备,有大量的配套改革措施,观念的转变也需假以时日,定的调子是“预备立宪”。不务实的一方,反而是朝野那一批掌握舆论的趋新人士,其基本观念就是:越快越好,再迟就要亡国了。一个朝代过了两百多年,按中国历史上的周期律,倒台的几率趋于无穷大;引进一项可能“水土不服”的外来制度,就能打破周期律?趋新人士这种“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说到底是不负责任。
今日我们获得了“历史的纵深”(黄仁宇常用语),回头看看清末民初的“宪政”,无法否认:这是一项失败的试验。北洋时期有宪法、有议员议会、又有“责任内阁”的那一套暂时行不通,何时能行得通,尚是未知之数。文化和制度,是社会的一体两面,难以截然分割。制度以文化为基础。不能揉合两种传统,对制度框架作适应性调整,没有观念、行为模式的转变,盲目照搬,引进的制度可能只是空洞的符号,如北洋时期那样,成了各派势力弄权谋私的工具。
革命党人刘成禺为人滑稽诙谐,曾假借著名文士于式枚之名,写成一阕《浣溪沙》嘲笑袁世凯的亲信,有两句是“包揽杀人洪述祖,闭门立宪李家驹”。把李家驹与暗杀宋教仁的凶手洪述祖骂在一起,有些过当,但嘲笑李家驹的“闭门立宪”,到今天仍有意义。欧美系国家,其立宪成功各有其条件,日本当时的立宪不能算是成功,否则也不会出现军国主义。李家驹只知道照抄日本现成的条文,不开眼看国内的现实,“闭门立宪”,出门撞板,也难辞其咎。 李家驹和袁世凯私交不错,但袁氏当上大总统,李家驹即离开北京,并非趋炎附势之徒。1914年,在徐世昌一再劝说下,李氏担任过短期的参政院参政,一旦识破袁世凯的真面目,也就辞职不干,悠游林下,终老青岛。不回原籍定居的原因,一是民国初年的广州对前清遗老并不友好,二是有一批趣味相投的遗老集中在青岛,所谓“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1933年,京师大学堂一南海籍学生,回忆当年李家驹当校长时一则趣事,令人绝倒。李氏生长在广州,酷嗜粤菜。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后勤部门管事的,竟把全校的厨师换成广东人;食堂饭菜,也“一律粤化”。一日,厨师精心炮制“咖喱鸡”名菜,本以为能博得全校师生满堂喝彩,谁知北方学生从未见过,由咖喱汁联想到大粪的颜色,大倒胃口,聚众大哗,纷纷端着菜盆找杂务质问,说:我们这最高学府,怎么能供应此等菜式?杂务请示庶务提调(后勤处长)金梁,金梁先是愕然,继而大笑,说:这是粤菜里面的名菜,从西洋仿制来的,诸君不要这么老土啦!(1933年《民族》杂志)
李家驹虽是旗人,但生于斯,长于斯,认广州为故乡。他在给很多书作序时,署名都写上“广州李家驹”。特别是1924年为廖凤舒《新粤讴解心》写序时,慨叹“乡音之感人”,回忆早年广州繁华盛景,写下一段真挚文字,思乡之情,溢于言表:“当夫夕阳欲下,华灯始张;茉莉香温,葡萄酿熟;珠娘妆竟,开玳瑁之筵;疍女船来,弄琵琶之奏。一声乍起,四座无言。……抑或酒阑人静,烛炧漏长,凉月堕于床前,曼声发于水上;扬之则孤雁嘹空,抑之则潜鱼出听,辄唤奈何。此又一境也。盖虽静噪不同,固亦顽艳均感者焉。阅世百年,沧桑屡变,莫闻嗣响,曷尽物情?”翰林才情,游子心曲,沧桑之感,读之酸鼻。在李家驹离世七十多年之后,我们对这个“失去故乡的人”,似应高歌一曲:“魂兮归来!”

H. 关于著作权诉讼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原则
(一)过错原则的定义
过错原则包含一般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一般过错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一般过错原则的要求,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后果,也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在一般过错原则下,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入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原则仍以侵害人存在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之处在于过错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问题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为了免除其责任,应由其自己证明主观上无过错。
(二)著作权侵权领域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可行性
1、著作权的固有属性,决定其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如上文所述,著作权的保护客体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双重属性,它不仅关系到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一般公众及社会整体利益。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垄断权的同时,极其注重并积极寻求著作权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这构成了著作权法的基本立法目的。为了实现该立法目的,在具构建著作权侵权制裁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著作权合法垄断权与一般公众及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无过错责任原则倾斜保护受害方的归责理念,注定无法完成权益平衡的使命,而过错责任原则通过举证责任分担、侵权过错认定等方式,充分平衡了侵权人利益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利益,有利于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
2、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Trips协议作为WTO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也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标准。该协议第45条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法律救济问题,其中第1款明确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司法当局应有权责令侵权者向权利人支付适当的损害赔偿费,以补偿由于侵害知识产权而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其条件是侵权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从事了侵权活动”。该归责原则作为一般性原则,为成员国普遍接受和适用。(虽然有部分学者指出该条约第45条第2款承认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司法部门应有权责令侵权者向权利人支付费用,其中可以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在适当的情况下,即使侵权者不知道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知道他从事了侵权活动,成员也可以授权司法部门,责令其返还所得利润或支付预先确定的损害赔偿费。”并据此提出知识产权归责原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然而该主张有失片面。首先,从文义表述上来看第2款的适用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其次作为选择性适用条款,它对成员国不具备约束力,由此其不能作为确立侵权归责的依据。)
就我国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个单独的体系,它需要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基本国情相适应。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中与发达国家相比不是处于优势而是处于劣势,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无疑会“赢得”发达国家的“喝彩”,但这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严格标准的做法,将会妨碍我国知识的运用和传播。为此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上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不违反Trips协议的规定的情况下,在著作权归责制度中采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适当的。
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笔者认为,全部赔偿的损失计算问题,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正确适用法定赔偿标准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全部赔偿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全部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

阅读全文

与末代裁判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西安最大的体育馆 浏览:601
省体质检测 浏览:4
长春马拉松全长多少 浏览:825
茂名体育馆周围旅馆 浏览:927
庐江沙溪中学体育老师 浏览:595
拳击裁判知乎 浏览:965
适合小学二年级的体育活动 浏览:137
s7比赛炼金 浏览:224
2016齐鲁弈友比赛通知 浏览:817
lpl有些什么比赛 浏览:943
武汉体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怎么样 浏览:632
梅州体育学院杜院长 浏览:906
宿城文化体育中心 浏览:435
小班体育活动捉小鱼 浏览:876
2020年高中篮球特长生招生 浏览:221
北京户外运动圣地 浏览:330
跑马拉松能长寿吗 浏览:846
学习钢琴不能练哪些体育项目 浏览:785
大班体育活动龟兔赛跑 浏览:770
我的体育老师田野的结局 浏览: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