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裁判文书,简述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来。裁定解决的源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贰』 法院判决书查询
法院判决书查询可以通过汇法风险信息网查询,其数据信息涵盖了各级法院的立内案信息容、开庭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送达公告、失信名单等司法信息;全国各级税务局、工商局、海关、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罚信息数据。致力于司法涉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欠款信息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的大数据公司。是利用大数据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
『叁』 中国裁判文书网怎样查询判决文书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裁判文书查询的,主要是以下几种方式:
1、在如果知道案号,可以在页面的左侧直接输入案号直接查询;
2、如果知道当事人姓名(名称)可以输入姓名(名称)查询(有些法院考虑到当事人隐私等情况,可能会把当事人姓名、名称以某某代替,这样可能用姓名查询就查不到);
3、如果只想要查找一类案件,可以在案由中直接输入你想要找的案由即可。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如果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将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当事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法查询到相关的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必须采取符号替代方式对下列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
附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肆』 如何查询法院判决书汇法网法院判决书查询
现在国来家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判决自书,所以很多网站都有相关判决书信息,汇法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这些都能查询,不过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部分还是要给予保护的,案件本身是可以公开的。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但是,如果判决书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从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伍』 法院的判决书如何查询,一般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汇法网上面都能检索到吗
一般的法律文书都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
『陆』 法院裁判文书怎样在网上查询
建议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内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容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柒』 急~法院判决书的各部分的字体和字号分别是怎样的
一、技术规范
(一)文书字体。法院名称用字,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体字。涉外文书应在法院名称前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当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视情与法院名称排列一行或两行。
(二)标点符号。一律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三)数字。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出版局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法院诉讼文书的特点,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1、用汉字表示的为:
(1)法院诉讼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和判处的刑罚。
(2)判决书、裁定书的签发日期或者当庭宣判的日期。
(3)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一起、一笔账、三个单位等。
(4)数字作为词数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的语句。
(5)邻近的两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等,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为:
(1)公历年代、年、月、日(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和引述原一、二审裁判文书时间外)和时刻。如1998年11月1日、下午3时1刻。
(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数 比)。
①案号。如(1998)×刑初字第21号。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标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4321,写为4321。
③5位以上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例)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3.45亿元或者34500万元人民币。
④一个用阿拉件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
(四)两页以上判决书、裁定书等文本一律不盖骑缝章。
二、印制标准
(一)诉讼文书用纸一般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纸。布告、公告用纸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人民法院诉讼卷皮以及封面、封底,使用150克牛皮纸;送达回证、提押票、传票等票证用80克纸。
(二)诉讼文书版式。诉讼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眉首:法院名称,位于版心内第二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隔一行为案号,右对齐。主体:案号下隔一行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上下排列在政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空;成文时间在审判员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字。
成文时间上、下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页边,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三)文书正文有两页以上的,应当用粘贴方法,不用订书机装订
(7)通许法院裁判文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有模板,只需要更改少部分。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概述被告对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的意见)。
本院认为,×××承认×××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对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简要评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计……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终结后,对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作出判决用。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书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简化的。
3.单方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写明:“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计……元,由×××负担。”分别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写明:“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计……元,由×××负担……元,×××负担……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