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的裁判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①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严肃认真,对所有运动员一视同仁。②精通本项比赛的规程和规则,善于把规则精神运用到比赛中去。了解本专项当今世界的技术、战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观念和知识的更新,以提高裁判水平。③谦虚谨慎,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善于向别人学习,尊重他人,团结协作。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⑤有健康
『贰』 篮球裁判员临场应遵循的四个原则
公平值哨,判罚正确,手势清晰,跟场到位
『叁』 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肆』 简述篮球裁判员在临场工作中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
起动:起动是裁判员突然、迅速地改变静止、走动、滑动状态的一种方法。分前向起动和侧向起动。
『伍』 前导裁判和追踪裁判在临场执法时要注意的四个原则是什么
前导裁判:意为裁判员的位置在端线。
中央裁判:意为无球位置内的外侧裁判,站在罚球线延长线上步远和罚班干部圈顶部的中路上。中央裁判可站在记录台同侧或对侧。
追踪裁判:意为站在离中场线最近的外侧裁判,在28英尺线的附近。如果出现进攻转换,追踪裁判将成为新的前导裁判。追踪裁判可站在记录台的同侧或对侧。
28英尺线:是从端线沿边线向中线量出28英尺(约8.5米)所得出的线,全场共有四条。
轮转:意为在活球的情况下,球的位置决定前导裁判发动轮转,前导裁判向球侧的移动命令追踪裁判和中央裁判改变位置。当球换边时完成此轮转。
交换:当一位裁判员宣判犯规或违例天成死球时出现。
球侧:从端线到端线,(以球篮为中心点)把球场划分为两部分,在进攻队的前场球所在的位置为球侧。
强侧:前导裁判的位置决定强侧。
弱侧:前财裁判的对侧。
记录台一侧:记录台所在位置一侧。
记录台对侧:记录台所在位置的对面。
三、基本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三位裁判之间必须保持宽广的三角形,面向场内监控所有队员。
宣判犯规的裁判员向记录台报告犯规后,他必须移动到记录台对面的位置上,因此,前导裁判员和靠近记录台的裁判员不宣判犯规不换位,如宣判犯规则要和记录台对面的裁判员换位;而记录台对面的裁判员宣判了犯规不换位,不宣判犯规则要和宣判犯规的裁判员换位。
执行罚球的裁判必须面向记录台,他肯定是宣判犯规的裁判,也一定成为中央裁判。
裁判员宣判了犯规,他只要跑出人群就可以向记录台报告,而要换位的裁判员则要慢慢地移向新的校园并捡球,另一裁判员则应选择一合适位置,监控所有队员直到向记录台作出报告的裁判员转身观察队员为止。
掷前场时,前导裁判员应位于篮板与球之间;掷后场端线球时,追踪裁判则应位于边与球之间。
正常攻守转换时,三位裁判员的换位原则是,追踪 → 前导、中央 → 中央、前导→追踪。
裁判员们要始终知道:(1)球的位置;(2)其他裁判员的位置;(3) 队员们的位置。
四、裁判员的落位与移位
前导裁判
应落于端线外1-2米处,保持一宽广的视角;
一般情况下应在罚球线梯形线与端线的两交点之间(6米)移动,为了找到更好的观察角度,在特殊 情况下也可越出此范围;
当球罚球线以上,从强侧转移到弱侧时他则要快速移动到另一侧,以获取最佳的观察位置;
一般情况下,他应与追踪裁判在同一侧;
他应根据球的位置决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发动裁判员们的轮转;
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追踪裁判。
追踪裁判
一般情况下,他在有球一侧的28英尺线附近移动;
通常与前导裁判在一侧;
当中央裁判移动换位后,他移动到同侧中央裁判的位置上;
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前导裁判。
中央裁判员
通常在无球区;
移动范围在罚球线延长线与罚球区弧顶之间;
始终是罚球的执行者;
『陆』 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是什么\
第46条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46.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46.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46.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46.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46.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46.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46.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46.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46.11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46.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46.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第47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 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上述部分是规则中对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做出的规定,你看一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柒』 裁判的临场能力
前言
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执法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他的职责是为双方球专队提供一个公平、属公正的比赛环境,促使双方严格地遵循规则精神,保证比赛公平、有序、精彩、激烈地进行。在我国,随着CBA联赛的出现,有关篮球运动的竞赛体制、竞赛环境、观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外援的引进,各队的技术特点和战术组合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篮球裁判员应该具备怎样的临场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他的职责-本文试图从分析篮球裁判员的临场能力结构入手,对如何具备这种能力进行思考和探讨。 结构
篮球运动是一项动态的、发展的、对抗的、控制的、综合的程序工程。作为篮球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的裁判员,他的能力结构应该反映篮球运动规律,并体现篮球运动价值。因此,篮球裁判员的临场能力应该是在职业道德约束下的身体条件、心理状态、基本技能和执裁技艺的总和。
『捌』 当裁判的要求
裁判是分等级的,你要先考试先,从很低级的联赛开始执法
至于如何考取裁判,看完这个,你就知道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裁判员队伍是体育战线的一文重要力量,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加强裁判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制度管理,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的裁判队伍,进一步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裁判员管理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体委下发的“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北京市裁判员管理条例,本办法是依据上述文件和我区具体情况制定的,未包括在内的条款和内容仍执行国家体委和市体委以及单项组织对裁判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由北京市东城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体委)公布施行,由区体委主管科室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技术等级的裁判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以“裁判员守则”为行动准则,并且身体健康,符合本项目对裁判员身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系统
第五条管理体制
我区各运动项目的裁判员必须接受区体委和体育总会所属各单项运动协会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裁判委员会
(一)区级各单项协会应成立裁判委员会(简称裁委会)配合区体委对该项目等级裁判员进行管理、教育、考察和培训、组织讲学、咨询、考核评定等经常性活动,推荐和建议对裁判员的培养使用晋级、派出、奖励与处分等工作。
(二)裁委会应由该单项协会选举或协商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思想作风正派,在本项目有一定影响和组织能力的人组成,并应吸收区体委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受市体委和市单项协会的业务指导。区体委对所属裁委会及裁判员队伍具有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责。并负责制定裁判员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
第七条培养及使用原则
根据裁判员的实际业务能力和临场技术水平及工作需要,由单项裁委会协商推荐、区体委统一调配使用。培养选拔对象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在裁委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内定名单,落实到人,优先使用培养目标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裁判员义务。各等级裁判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比赛裁判工作,按市体委要求,一级以上裁判员(含一级)每年必须参加两次以上区体委组织的裁判任务和活动,否则区体委有权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不再选调派出。
第九条派出
(一)派出担任市级以上比赛任务,凡国家体委、市体委点名者,无特殊原因不更换,未点名的任务,由区体委同单项裁委会协商、确定人选,区单项协会或裁委会未经区体委同意不能派出裁判员。
(二)凡聘请、选调裁判员参加区级以上裁判工作,由区体委与裁判本人所在单位联系借调,经该单位同意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未经区体委及本单位同意,一律不得参加区级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临时性比赛任务亦应遵循上述原则和程序。
(四)派出参加市级以上裁判工作的裁判员,需按组织手续由市体委发函。经区体委和裁判员所在单位同意后,方能通知本人,任何市级以上的比赛如先通知本人,后通知组织系统者一律不予派出。
第十条年度考核
(一)二、三级裁判员由区体委责成各单项裁委会组织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不参加年度考核,原则不安排当年裁判工作(一级以上裁判由市单项协会进行考核)。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考核或三年不参加指派的工作任务者将撤销其等级称号。
(二)各单项协会裁委会应制定本项目的裁判工作年度计划和培训、使用计划,每一至两个月组织一次所属裁判员业务学习,对所管理的裁判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卓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或推荐参加晋级考试。
第四章审批与晋级考试
第十一条申请报考二、三级裁判程序
(一)申报二级裁判员必须是已获得三级裁判员称号一年以上并符合二级裁判员规定报考条件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附三级裁判员证书一并送报区体委,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申报裁判员第一次考试末被录取者,第二次报考时仍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并重新参加各项考试。
第十二条关于二、三级裁判员的申报条件
(一)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作风正派、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竞赛裁判工作。
(二)二级裁判员应该熟悉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在区(县)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三级裁判员应懂得该项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基本上正确运用或经过区县体委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区县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年龄规定:体力项目,不超过40岁,非体力项目年龄不限,但重点培养审批30岁以下青年裁判员,以向更高级别创造条件。德才兼备可优先审批。
(四)文化程度:二级裁判员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相当于高中(中专)文化水平。三级裁判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和考试
(一)各项目的二、三级裁判员培训、考试,由区体委委托单项裁委会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裁委会3—5人和区体委主管部门l—2人组成,负责全部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须将书面材料报区体委备案。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理论、实践、身体素质(根据项目需要)三项考试均合格(百分制80分以上)由考委会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报区体委审批。
(二)裁判员晋级考试前,须举办培训班,各单项裁委会可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但申报二、三级考试的培训班,必须经区体委批准,由主管业务部门审定考试计划、试题和答案,否则申报等级无效。
(三)裁判员等级考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力求考出水平,杜绝不正之风,若发现考生作弊、弄虚作假或工作人员收礼、受贿、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立即取消考生资格,工作人员按规定,据情给以处分。
(四)考试内容:
晋升二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比赛,安排临场工作,考核执行裁判的全面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三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或基层比赛,考核临场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区体委正式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东城区体委。
『玖』 羽毛球比赛规则及裁判要求
1.1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3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1和1.2的规定站位。
1.4 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5.1 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5.2 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2.羽毛球双打比赛规则
2.1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2.2 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2.3.1 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2.3.2 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2.4.1 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
2.4.2 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2.5.1 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5.2 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2.5.3 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2.5.4 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2.5.1至2.5.3的规定站位。
2.6 发球必须从两个发球区交替发出。
2.7 任何一局的首先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员发球,然后由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再由,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2.8 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发球。
2.9 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健之乐羽毛球正品专卖店提供优质羽毛球正品
3.羽毛球发球规则
3.1 合法发球
3.1.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3.1.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3.4)。
3.1.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3.1.4 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3.1.5 发球开始(规则3.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3.1.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3.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3.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3.4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3.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3.5 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4.羽毛球裁判规则
4.1 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4.2 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4.3 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3)。
4.4 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4.5 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4.6 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4.7 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4.8 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4.9 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4.10.1 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4.10.2 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4.11 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4.12 裁判员应记录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4.13 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5.羽毛球新规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 (打到17分, 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 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 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 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 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