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高人民法院第56号指导案例的裁判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您好,最高法指复导案例一制般都是正确的,在第56号指导案例中: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对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由此可知,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在案件二审或者再审时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案件管辖权已经确定,人民法院对此不予审查。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贰』 人民法院案例选的裁判案例能不能作为打官司的依据
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裁判要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做出裁判具有指导效力,法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并可以作为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加以引用。
『叁』 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担保卷)电子书
你要的书我有pdf版,私信你了
『肆』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有几卷
【指导性案例】 所选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为主,同时,精选内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直容接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裁判规则】 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后形成的并为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是案例的核心内容、灵魂所在,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 【理解与适用】 作为本丛书核心内容,突出对所提炼裁判规则解读的指导意义,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 【法律拓展】 对与裁判规则相关联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较为全面地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推动对法律的理解、阐释与适用,从而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
『伍』 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 还会出吗
除了四点楼上,有: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通过行为,6条明版文授权,行政机关,7调解行权为,仲裁行为行政机关,8,不是行政指导有九个力,驳回当事人提起行政行为的投诉处理重复的权利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的行为,10,没有一个真正的影响力行为。
『陆』 指导性案例可否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不可以,但是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