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足球赛上,裁判出示黄牌表示什么出示红牌表示什么
红黄牌(Penalty card)是足球比赛的裁判指定装备。
1、红牌
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当一名球员在比赛中严重犯规,在场球证(裁判)会举起红牌 (Red card) 命令球员离场。在此情况下,被罚球员将不能继续进行余下的赛事。球队也不能用后备球员补上,需在缺人下继续比赛;
若因此而导致余下七人,会被判弃权落败。同时根据犯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被禁赛(停赛)一场以上。
2、黄牌
裁判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当一名球员在比赛中犯规,会对犯规球员出示黄牌 (Yellow card)作出警告。传统上裁判会将球员的犯规详情记录在随身的小记事簿内,因此警告亦被称为记名(booking)。
被黄牌警告的球员仍可继续比赛,但当接受第二次警告时便会被逐离场,按程序裁判会先出示第二面黄牌,再出示红牌,被罚球员将不能继续进行余下的赛事。球队也不能用后备球员补上,球队需在缺人下继续比赛。
在红黄牌问世之前,裁判员对队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只能用语言或手势 红黄牌 来表示。但是由于语言和手势不统一,在国际足球比赛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
为了克服语言不同而给裁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同时也向场外领队、教练及其他人员明确表示对谁给予了警告或罚出场,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决定,在1970年墨西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使用红黄牌。
该届比赛结束后,通过总结,国际足联技术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指出,用红黄牌来表示对运动员警告和罚出场的做法应该在高级比赛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国际足联主办的世界性足球比赛均使用红黄牌,各洲与国家协会纷纷仿效。
② 裁判在什么情况下给黄牌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遭受黄牌警告:
▲不君子行为;
▲以内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容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则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畴十分广阔,裁判有斟酌处理权决定遭受警告的违规行为,而国际足联亦有大量指引协助裁判的判决。
虽然被罚球员仍可在场内继续作赛,很多足球管辖机构会在球员在球季内、锦标赛或锦标赛内的阶段叠积某个数量的黄牌数目而作出停赛处分,此类场外判罚由管辖机构自行订定。
③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裁判才会出示黄牌或红牌
首次使用红黄牌的世界杯:1970年在墨西哥举行的世界杯。红黄牌发明者为英国裁判阿斯顿。
一、红黄牌的由来
在红黄牌问世之前,裁判员对队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只能用语言或手势来表示。但是由于语言和手势不统一,在国际足球比赛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为了克服语言不同而给裁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同时也向场外领队、教练及其他人员明确表示对谁给予了警告或罚出场,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决定,在1970年墨西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使用红黄牌。该届比赛结束后,通过总结,国际足联技术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指出,用红黄牌来表示对运动员警告和罚出场的做法应该在高级比赛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国际足联主办的世界性足球比赛均使用红黄牌,各洲与国家协会纷纷仿效。我国是从1974年起,在全国足球比赛中使用红黄牌,并一直沿用至今。本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巴西等国曾废除使用红黄牌。针对这种情况,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进行了讲座,并作出如下决定:国际足联举办的比赛,仍使用红黄牌,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比赛是否使用红黄牌,完全可由该国的体育组织自己来决定。
二、使用红黄牌的目的意义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招待规则和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有利于运动员在技战术水平、体育道德等方面有所进步;有利于鼓励进攻,鼓励进球,使比赛更精彩;有利于裁判员控制比赛的秩序,促使比赛顺利进行。如果一名裁判员对使用红黄牌的目的不够明确,那么在临场执法时就容易出?quot;心慈手软"或"盲目滥用"的两种倾向。前者表现为甘当"和事佬",担心出示红黄牌后,刺激了运动员,导致"引火烧身",以致丧失了作为"法官"的立场。应对某名运动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而没有这样做时,其他队员就会错误地认为:你不罚他,当然也不会罚我,我也可以照样干。如此恶性循环,赛场势必充满火药味。事实上只有果断、准确地判罚,才能赢得队员的信任和新生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则踢球。后者表现为场?quot;三板斧",先发制人,企图借助红黄牌,显示自己的威风,"镇"住比赛,这种惩罚主义的做法,把裁判员置于与运动员对立的地位,同样达不到教育的目的,也难于控制比赛局面。事实上有时一个及时准确的提醒与劝告往往比一个有妥当的警告、罚出场的教育效果要好。
三、准确使用红黄牌的四个要素
所谓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该不该亮牌?该亮不亮或不该亮乱亮,就错了。
第二,该亮什么牌?"量刑"不当,红黄牌颠倒,也错了。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的犯规违反规则的规定。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实践证明,这四要素要有机结合,融会贯通方能充分发挥红黄牌的积极作用。总而言之,裁判员在行使警告与罚出场的职权时,须有原则性和灵活性,合法又合理,二者缺一不可。
四、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一)红黄牌的规格应以清晰可见和使用方便为原则。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8×11厘米。
(二)裁判员上场前,应检查自己是否携带红黄牌,并且要将红黄牌分别放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三)裁判员决定对运动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应区别情况,采用令运动员走过来或裁判员主动跑向前的方法,以有利于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运动员,不宜机械划一地采用某一种方法。
(四)凡出示红黄牌时,裁判员与运动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2米左右),这样被罚对象清楚,既教育犯规队员,也教育其他队员,同时还可避免因队员对判罚不满而企图抢牌的现象。
(五)不宜在人群中出示红黄牌,否则运动员及场外的其他人员看不清对谁进行警告或罚出场,也容易发生队员因对判罚不满而造成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
(六)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出示前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教育一下时,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对象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七)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出示红黄牌(手持牌子下角,单臂伸直上举),切勿将红黄牌直接指向运动员的脸部或胸部,否则有损裁判员的风度,也容易招惹是非。特别要提一下,个别裁判员经常喜欢采用摸口袋假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是不可取的。
(八)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二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九) 不论出示红牌或黄牌,裁判员都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一般情况下,多是先出示红黄牌,后记录,但有时候也可以先记录后出示红黄牌。不论采用哪种方式,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十)凡出示红黄牌时,在裁判员未发出信号恢复比赛之前,队员不得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十一)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信号批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五、使用红黄牌应注意的事项
(一)提高跑位和配合的质量
出示红黄牌是否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裁判员的执法水平。欲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在临场执法中必须注意积极跑动,选好位,切实做到距球近、角度好、看得清,这样才能下决心判罚。同时要加强与助理裁判员的密切配合,赛前认真研究合作内容,尤其是在"死角"地区及裁判员背后的"盲区",一旦发生队员犯规时如何协作的方法。
(二)善于掌握运动员的心理状态
比赛的性质、场上气氛、执法水平、观众情绪、胜负变化等状况,对运动员的心理状态有着深刻的影响。裁判员如能透过现象及时了解运动员的心理状态,那么对提高出示红黄牌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切忌机械执法,意气用事。
(三)坚决排除外界干扰
随着足球运动职业化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比赛胜负的影响很大。观众、运动员以及其他人员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干扰裁判员执法,对裁判员的压力明显增大。有的裁判员由于心理上承受不了外界的压力,结果把已经拿出来的红黄牌又放回口袋,或者在叫喊声中又违心地出示了红黄牌。这种情况必然削弱使用红黄牌的作用和它的严肃性,应引以为戒。富有自信心和独立见解是每一名优秀裁判员的基本品质。
(四)几种特殊情况下使用红黄牌的要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驶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若比赛开始前队员犯规,需要罚令出场时,可以允许由该队列入替补名单的替补队员顶替,并不算作替补数额,但不准在替补名单中增加替补队员。若在中场休息时,队员犯规而被罚令出场,则不准该队替补队员替补。若比赛结束后队员犯规,不论其性质情节多么严重,均不必出示红黄牌,但应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由主办机构处理。
2、出示红黄牌的对象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被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但不必出示红黄牌,必要时可请场地代表强令其离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信号批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球9.15米,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米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予以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违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是一种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但不宜非得令该队员将球捡回。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替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11、记录使用红黄牌的情况,最好采用简便的符号与速记文字,以减少比赛停顿的时间,同时要核对被警告队员的号码,以免搞错而重复警告。在进行记录时,尽量将球控制在身边,以免发生意外并尽快恢复比赛。
凡比赛中裁判员出示了红黄牌,赛后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裁判员的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规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文件。因此裁判员的报告书一定要写得真实可靠,简明扼要。无须做多余的文字修饰,不得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应该经得起检查复核。
参考资料:http://www.tiqiuzhe.net/html/14/n-214.html
④ 足球场上裁判出示红牌黄牌从何而来
一、红黄牌的由来
在红黄牌问世之前,裁判员对队员实行警告或罚出场时,只能用语言或手势来表示。但是由于语言和手势不统一,在国际足球比赛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为了克服语言不同而给裁判工作带来的困难,同时也向场外领队、教练及其他人员明确表示对谁给予了警告或罚出场,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决定,在1970年墨西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使用红黄牌。该届比赛结束后,通过总结,国际足联技术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指出,用红黄牌来表示对运动员警告和罚出场的做法应该在高级比赛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后,凡由国际足联主办的世界性足球比赛均使用红黄牌,各洲与国家协会纷纷仿效。我国是从1974年起,在全国足球比赛中使用红黄牌,并一直沿用至今。本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巴西等国曾废除使用红黄牌。针对这种情况,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进行了讲座,并作出如下决定:国际足联举办的比赛,仍使用红黄牌,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比赛是否使用红黄牌,完全可由该国的体育组织自己来决定。
二、使用红黄牌的目的意义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招待规则和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有利于运动员在技战术水平、体育道德等方面有所进步;有利于鼓励进攻,鼓励进球,使比赛更精彩;有利于裁判员控制比赛的秩序,促使比赛顺利进行。如果一名裁判员对使用红黄牌的目的不够明确,那么在临场执法时就容易出现“心慈手软”或“盲目滥用”的两种倾向。前者表现为甘当“和事佬”,担心出示红黄牌后,刺激了运动员,导致“引火烧身”,以致丧失了作为“法官”的立场。应对某名运动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而没有这样做时,其他队员就会错误地认为:你不罚他,当然也不会罚我,我也可以照样干。如此恶性循环,赛场势必充满火药味。事实上只有果断、准确地判罚,才能赢得队员的信任和新生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则踢球。后者表现为场上“三板斧”,先发制人,企图借助红黄牌,显示自己的威风,“镇”住比赛,这种惩罚主义的做法,把裁判员置于与运动员对立的地位,同样达不到教育的目的,也难于控制比赛局面。事实上有时一个及时准确的提醒与劝告往往比一个有妥当的警告、罚出场的教育效果要好。
⑤ 在羽毛球的比赛中裁判出示红牌和黄牌各是什么意思
一、黄牌警告:
在羽毛球比赛中黄牌警告最常见到,根据世界羽毛球裁判规则讲述,对于明显的故意延误或中断比赛进行(如恢复体力、喘息或者接受指导等);比赛期间接受教练指导和擅自离开球场;故意改变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球的速度或飞行;举止无礼;其他不端行为。裁判员将以黄卡警告犯规球员
警告方式:右手持黄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警告”
二、红牌警告
在羽毛球比赛中红牌被视为严重警告,如果屡犯红牌可以叠加,每判一次红牌对手均会增加一分。红牌警告的意义在于对已警告过吃到黄牌后,又再犯或情节严重者会判罚红牌。
警告方式:右手持红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违例”。
此外,羽毛球比赛中还存在一种警告叫黑牌警告。在羽毛球比赛中黑牌警告是非常少见的,迄今印象最为时刻的是要数2013年加拿大羽毛球公开赛男双决赛上,泰国选手伊萨拉殴打队友琼吉特,并将其追打至隔壁场地,伊萨拉最终被裁判直接出示黑牌,取消比赛资格,他的搭档也因此遭受牵连,无缘最后的冠军。
黑牌警告的判决权并不在裁判手上,而是在裁判长。裁判对严重违犯或屡犯的一方判违例并立刻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违犯方的比赛资格(裁判员的衣兜里只有黄、红牌,黑牌放在裁判长的口袋里)。
警告方式:裁判长把黑牌交给裁判员,裁判员右手持黑牌举过头并报“XXX过来,行为不端取消比赛资格。
(5)裁判拿黄牌扩展阅读:
开赛的发球权由双方在开赛前“择先”决定;比赛中每球获胜方拥有发球权,双打比赛获胜方只拥有一次发球权。羽毛球比赛采用新赛制21分制,即双方分数先达21分者胜,3局2胜。每局中 ,一方先得21分且领先至少2分即算该局获胜,否则继续比赛。
平分后的加分赛:
1、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2、在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一方分数首先到达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技术暂停:
1、每局一方以11分领先时,比赛进行1分钟的技术暂停,除非特殊情况(比如地板湿了,球打坏了),球员不可再提出中断比赛的要求;采用新规则后,擦汗、喝水、绑鞋带或者换球等球员战术将不再被允许;
2、每局之间有2分钟的间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世界杯羽毛球赛
⑥ 在什么情况下裁判才会出示黄牌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遭受黄牌警告:
▲不君子行为版;权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则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畴十分广阔,裁判有斟酌处理权决定遭受警告的违规行为,而国际足联亦有大量指引协助裁判的判决。
虽然被罚球员仍可在场内继续作赛,很多足球管辖机构会在球员在球季内、锦标赛或锦标赛内的阶段叠积某个数量的黄牌数目而作出停赛处分,此类场外判罚由管辖机构自行订定。
⑦ 裁判怎么样才能给球员罚黄牌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会遭受黄牌警告: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持续不断地违犯或恶意犯规;
阻碍球赛进行;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过分的进球庆祝(脱掉上衣等)
假摔
冲撞门将
非运动精神行为。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连续违反规则。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10码)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畴十分广阔,裁判有斟酌处理权决定遭受警告的违规行为,而国际足联亦有大量指引协助裁判的判决。
虽然被罚球员仍可在场内继续作赛,很多足球管辖机构会在球员在球季内、锦标赛或锦标赛内的阶段叠积某个数量的黄牌数目而作出停赛处分,此类场外判罚由管辖机构自行订定。
黄牌的累积:
球员如果在第一场比赛中得到一张黄牌,第二场又被罚一张黄牌,就累积二张黄牌,虽然不会在第二场被罚出场,但是将会在下一场判一场球监,不得上场比赛。但是如果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两张黄牌,那就视同得到一张红牌,除了当场驱逐出场外,还要再被判球监一场。黄牌会在国际足总的纪录中一直保持着,直到被处罚过后才会被消案,某球员在世界杯中得到的黄牌,可能会在其他国际足总认可的国际赛中才得到惩罚,也有可能在本届世界杯中的黄牌,到下届世界杯才被处罚。
⑧ 裁判在什么情况下给出黄牌警告
根据国际足联的赛例,球员在不限于以下情况下皆会遭受黄牌警内告:
1、容 不君子行为
2、 以口头或动作对裁判的判决持异议
3、 持续不断地违犯或恶意犯规
4、 阻碍球赛进行
5、 拒绝遵守球例规定守方与角球或任意球发球点的指定距离
6、 未经裁判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区
7、 未经裁判许可离开比赛场区
8、 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9、 过分的进球庆祝(脱掉上衣等)
10、 假摔
11、 教练经常跑到球场内
12、 冲撞门将
13、 非运动精神行为
14、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15、 连续违反规则
16、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10码)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畴十分广阔,裁判有斟酌处理权决定遭受警告的违规行为,而国际足联亦有大量指引协助裁判的判决。虽然被罚球员仍可在场内继续作赛,很多足球管辖机构会在球员在球季内、锦标赛或锦标赛内的阶段叠积某个数量的黄牌数目而作出停赛处分,此类场外判罚由管辖机构自行订定。
⑨ 哪个球员向裁判出示过黄牌
红黄牌的起源还与足球场上的一对“老冤家”英格兰队和阿根廷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1966年的世界杯赛,英格兰队与阿根廷队的四分之一决赛中,当时由于没有现行的红、黄牌制度,很多球员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裁判警告过了,于是动作仍然很大,间接导致了比赛几乎失控,粗野碰撞的场面比比皆是。于是,经历了这场比赛的阿斯顿陷入了思考,偶然间他在十字路口遇到红绿灯时突发奇想,若是利用这醒目的红黄指示信号来约束警告那些严重犯规的足球球员会如何呢? 阿斯顿于是利用他在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担任主席职务之便,极力推广他的红、黄牌制度。终于,在1970年世界杯赛上,包括红、黄牌在内的几项“阿斯顿建议”被正式采用。其余的“阿斯顿建议”包括象征威严的“黑白裁判服”(可惜自1994年美国世界杯赛以后被“五颜六色”的“时装秀”所取代)、更加醒目的红黄两色巡边员用旗,以及在后来的比赛中经常起到“超级替补”作用的“第四裁判”。 可以说,他的这一发明给足球运动带来了一次历史的飞跃。 阿斯顿1915年生于英国埃塞克斯郡的科尔切斯特。他的本职工作是教师。二战期间他参加了英国皇家炮兵部队,并来到了亚洲战场,军衔为中校。阿斯顿在二战期间就在军队中执法足球比赛,1949年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巡边员。在主裁了1963年的足总杯赛决赛后,他便不再执法国内比赛。黄牌警告: ? 非运动精神行为。 ? 用语言或动作表示异议。 ? 连续违反规则。 ? 延误重新开始比赛。 ?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 10 码 ) 。 ? 未得裁判允许擅自进出球场。 红牌判罚离场: ? 严重犯规。 ? 言语无礼、侮辱或谩骂。 ? 粗鲁行为。 ? 对任何人吐口水。 ?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时,故意用手触球。 ?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故意用犯规手段阻止。 ? 再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被黄牌警告。 红牌判罚离场: ? 严重犯规。 ? 言语无礼、侮辱或谩骂。 ? 粗鲁行为。 ? 对任何人吐口水。 ?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时,故意用手触球。 ? 对方有机会进球得分,故意用犯规手段阻止。 ? 再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被黄牌警告。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不得少于68公分(27?)。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球员人数: 每队不得多于 11 名球员,最少亦要有 7 名球员,其中之一为守门员,必须穿着不同于两队球员颜色之球衣。 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各 45 分钟,半场休息不得超过 15 分钟 球员装备: * 运动衣 * 短裤 ( 在短裤里面可穿与短裤主色相同的紧身裤 ) * 长袜 * 护胫 ( 而覆盖在长袜内 ) * 球鞋 越位: 进攻球员在没有球的状态下,站于防守一方的球门线与该进攻球员之间,若当只有一位防守球员时,进攻的球员便是处于越位位置。 自由球: 直接自由球: 球员犯规,在该点由对方判罚,直接射进球门,可算得分。 ? 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 绊倒或企图绊倒对方球员。 ? 跳向对方球员。 ? 冲撞对方球员。 ? 殴打或企图殴打对方球员。 ? 推对方球员。 ? 抓拉对方球员。 ? 向对方球员吐口水。 ? 非守门员故意用手触球。 ? 铲球未触球前触及对方。 间接自由球: 球员触犯,在该点由对方判罚,裁判以单手高举手势示意;直接射进球门,却未经其它球员触及,不算得分。 守们员用手将球交出,在球未触及其它球员前,再一次用手触球。 同队球员故意将球踢向守门员,守门员用手触球。 直接获得同队球员掷边球入场,守门员用手触球。 延误时间。 守们员用手持球行走超过 4 步。 阻挡对方球员前进。 阻碍守门员用手将球交出。 动作有危险性。 其它犯规,规则未规定者。 罚球: ? 球员球员在己方罚球区内触犯直接自由球的十条规则,由对方在罚球点 ( 12 码 ) 判罚。 ? 罚球区的位置在球门前长 18 码 、宽 44 码 之长方形范围。 界外球: ? 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边线时;在越出边线地点,由最后触球球员的对方掷球入场,重新开始比赛。 ? 掷界外球的球员,必须站在边在线或边线外、两脚着地、面对球场,并用双手掷球 ? 掷界外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不算得分。 球门球: ? 直接进入对方球门,算得分。 ? 球由攻方球员触及,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球门线时,则判球门球。 ? 由守方球员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门球。 角球: ? 直接进入对方球门,算得分。 ? 球由守方球员触及,整个球体在空中或地面,全部越出球门线时,判角球。 ? 踢角球或自由球,不与球保持必要距离 ( 10 码 ) 。 ? 未得裁判允许擅自进出球场。
⑩ 什么时候裁判会出示黄牌
看一下比赛规则就知道了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3.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4.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5.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6.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