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裁判文书怎样在网上查询
建议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内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容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2. 谁有这个案子的裁判文书或者宣判结果也行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开设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于题目要求的内容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原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由于年代较为久远,暂无。但是,2017年(发布于2018年)有一份与其相关的福建省福州中院关于余险故意杀人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余险故意杀人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全文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7)闽01刑更7096号
罪犯余险,女,1984年11月28日出生于河南省淮滨县,汉族,小学文化,现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服刑。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24日作出(2004)漳刑初字第7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余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在服刑期间,因确有悔改表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4日以(2007)闽刑执字第417号刑事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3日以(2009)榕刑执字5219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11年7月1日以(2011)榕刑执字4290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13年9月2日以(2013)榕刑执字4871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15年9月25日以(2015)榕刑执字第6798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执行机关福建省女子监狱于2017年12月20日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罪犯余险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期间累计累计共获表扬6个。确有悔改表现,以上事实有罪犯月评审表、年度评审表、奖励审批表等证据证实。另查明,罪犯余险在之前的减刑中已缴纳罚金500元。
本院认为,罪犯余险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具备法定的确有悔改的表现。执行机关提出罪犯余险确有悔改表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罪犯余险减刑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余险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自2007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红
审判员柯景英
审判员薛晴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静
3. 法院的判决书如何查询,一般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汇法网上面都能检索到吗
一般的法律文书都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
4. 法院判决书查询
法院判决书查询可以通过汇法风险信息网查询,其数据信息涵盖了各级法院的立内案信息容、开庭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送达公告、失信名单等司法信息;全国各级税务局、工商局、海关、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罚信息数据。致力于司法涉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欠款信息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的大数据公司。是利用大数据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
5. 如何查询法院判决书汇法网法院判决书查询
现在国来家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判决自书,所以很多网站都有相关判决书信息,汇法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这些都能查询,不过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部分还是要给予保护的,案件本身是可以公开的。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但是,如果判决书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从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6. 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吗
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
裁判文书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回公开——司法公答开和司法公正应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根据暂行办法,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当上网公开。
文书上网前进行技术处理隐去个人信息——例如,只公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而隐去具体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其他信息;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证人、被告人家属的姓名,以“某某”代替,其他相关信息也予以隐去。
裁判文书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在审理终结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所作局面处理决定,包括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
常见的刑事判决书有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二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改判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等。
常见的刑事裁定书有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刑事裁定书、减刑刑事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