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作用那是相当大
1、裁判可以合理的监督比赛,让比赛更规则。
2、避免球员故意犯规和过多犯规。
3、双方打球不守规则、或者发生言语对骂、肢体冲突都会被受到处罚,避免引起伤害。
Ⅱ 排球比赛中第一裁判员的权利是什么
排球第二裁判的职责是配合第一裁判做好裁判工作。2013排球比赛规则规定
第二裁判的职责:
①在每局开始,决胜局交换场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时候,检查场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②在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对以下犯规要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
(a)接发球队位置错误.
(b)队员击球行为时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c)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队员的一只脚或一只手完全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队员身体的其他部分触及对方场区;队员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影响了对方比赛).
(d)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
(e)球从过网区以外过网或触及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f)球触及场外物体或球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的情况时.
③一局结束向双方教练员索取下一局的位置表,交记录员登记后随身携带,供每局开始时核对场上位置.
Ⅲ 垒球竞赛中的裁判员有哪些权力与职责
裁判员是大会的代表,被指派主持一项竞赛,而且授权执行规则的各条规定。裁判员依其判定,有权对球员、队长、指导或教练,强制实施其规则的一部或全部,并依规则的规定处理。遇有规则未详的处,则由司球裁判决定的。
①兼任:裁判员不得兼任竞赛双方的队职员。例如:球员、指导、教练、干事、纪录员或赞助者;②确知:裁判员必须确知竞赛的日期、时间及地点,于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至30分钟到达竞赛场地。并且准时开始竞赛,竞赛结束即行离开;③服装:男性裁判员必须穿着浅蓝色短袖或长袖衬衫、深蓝色长裤及帽子。女性裁判员必须穿着浅蓝色短袖或长袖衬衫、深蓝色裙裤,不必要戴帽子。但二者均需着深蓝色的袜子、皮带、球袋及外套。司球裁判必须戴护喉面罩,女性裁判员必须加戴护身;④介绍:裁判员必须向队长、教练及纪录员自我介绍;⑤检查:裁判员必须检查竞赛球场的界线及设备,并清楚的将特殊规则向两队及其指导说明;⑥判决:任何裁判员在竞赛结束之前,即继续竞赛或停止竞赛时发生违规事项,均有判决的权力;⑦协商:裁判员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其他裁判员协商,但是最后的判定,仍属于当事的裁判员;⑧宣判:裁判员必须等待球员提出申诉是否符合规则,始可宣判击球员或跑垒员出局。
Ⅳ 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有哪些动作怎么做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1、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3、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常见的动作:
1、得一分——单手食指伸出(与地面垂直),与眼睛同一高度(身高低于170CM,建议手举高点摆到175CM的位置),停留1~2秒(以便让记录台、球队、观众清楚是多少分),接着手的腕部带动食指向下弯曲。
2、得二分——单手食指与中指伸出,与眼同高,停留1~2秒,接着接着手的腕部带动食指与中指向下弯曲。
3、三分试投(不是得分,是投篮队员正在三分投篮区域做三分的投篮尝试)——单手过头顶伸直手臂举向空中,拇指、食指、中指展开。
此手势自投篮队员作三分试投时,追踪裁判立即作出,一直保持到球触及篮圈但不中篮可以放下,或没有办法中篮的三分试投也可以放下。当4区的三分低位区有三分试投,前导裁判必须以此手势提示追踪裁判有三分试投,而追踪裁判必须重复此手势以确认三分试投的有效性,当追踪裁判举起手势确认,前导裁判才能放下他的手势。
4、三分投篮成功——两个手全高举过头顶(伸直手臂),每个手伸出拇指、食指、中指表示。
此手势必须由追踪裁判作出,也只有追踪裁判才有权力作出,前导裁判不得做此手势。除非前导裁判宣判了防守队员对投三分队员的犯规,而三分中篮时,此手势才由前导裁判作出并确认三分投篮是否有效。
5、取消得分或取消比赛——双手(手掌)在胸前作交叉状(剪刀状)交叉一次。
比赛中常见的国际裁判员有激情的表演,比如A1运球结束连跑一步、二步、三步投篮,接着投篮球进,裁判员马上鸣哨投篮得分不算,并非常夸张地用两手掌在胸前交叉、交叉再交叉,以此特别强调得分无效(记住:裁判员的手势比语言更有力!)。
阻挡:犯规鸣笛后,双手叉腰,这样来回几次。
打手:犯规鸣笛后,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规鸣笛后,双手作同样的前后推动,2至3次。
走步:犯规鸣笛后,双手握拳,前后滚动3至5次。
双带:犯规鸣笛后,双手手掌张开,上下排动3至5次。
暂停:双手手掌做同样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Ⅳ 排球比赛中第二裁判员的权利有哪些
排球第二裁判的职责是配合第一裁判做好裁判工作。2013排球比赛规则规定
第二裁判的职责:
①在每局开始,决胜局交换场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时候,检查场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②在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对以下犯规要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
(a)接发球队位置错误.
(b)队员击球行为时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c)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队员的一只脚或一只手完全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队员身体的其他部分触及对方场区;队员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影响了对方比赛).
(d)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
(e)球从过网区以外过网或触及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f)球触及场外物体或球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的情况时.
③一局结束向双方教练员索取下一局的位置表,交记录员登记后随身携带,供每局开始时核对场上位置.
Ⅵ 一场比赛里裁判员作用有多大,能决定比赛的发展吗
在一场比赛里,裁判员是一个关键的位置因为他代表着比赛的过程与结果,也保证着比赛的公平公正。他们的工作不仅是要求熟练掌握比赛的规则,更是要在有技术技能的基础上具备优良的品格和作风。
Ⅶ 裁判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Ⅷ 足球的裁判员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1.执行竞赛规则;
2.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3.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4.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5.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6.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7.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8.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9.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10.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11.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12.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13.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14.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15.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16.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17.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18.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这可以包括:1.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2.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3.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4.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5.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6.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7.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8.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9.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1.决议一: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1)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2)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3)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决议二: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3.决议三: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Ⅸ 排球第一裁判员的权利和责任
第一裁判员的主要权利和职责:
1.位置 一般处于高于球网的裁判台上进行工作,他的视平线必须高出球网上沿约50cm。
2.赛前
第一裁判员主持场地、器材检查工作;主持挑选发球权、场区工作;主持入场仪式;掌握准备活动。
3.赛中
第一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定,他有权更改其他裁判员的判断;在比赛成死球时,允许比赛队的暂停或换人请求;主持决胜局的挑边工作,回答场上队长所提解释规则的请求和问题;负责决定赛场条件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赛中,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良行为和延误比赛犯规进行判罚;对发球犯规和发球位置错误进行判罚;对比赛中击球犯规(“四次击球”、“借助击球”、“持球”、“连击”)进行判罚;对高于球网上部的犯规进行判罚。
4.赛后
第一裁判员主持退场仪式,检查记分表确定无误后签字。
第二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1.位置第二裁判员的位置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比赛场地外面,记录台前面的5 m左右的地带中工作。
2.赛前协助第一裁判员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分发和收回场上阵容位置表;每局比赛前,核对双方队员场上位置;将球交给本场比赛的第一个发球队员。
3.赛中
第二裁判员必须对以下犯规鸣哨并做出手势:接发球队位置错误;队员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标志杆;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球触及场外物体或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情况时。
第二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队的暂停和换人请求,并具体进行操作。第二裁判员可以用手势指出职权以外的犯规,但不得鸣哨,不得坚持。
4.比赛后
协助进行退场仪式,在记分表上签字。
(9)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权利扩展阅读
第一裁判的职责:
①在每局开始,决胜局交换场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时候,检查场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②在比赛中,第一裁判员对以下犯规要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
(a)接发球队位置错误.
(b)队员击球行为时触及球网和第一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c)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队员的一只脚或一只手完全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队员身体的其他部分触及对方场区;队员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影响了对方比赛).
(d)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和拦网犯规.
(e)球从过网区以外过网或触及第一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f)球触及场外物体或球触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员处于难以观察的情况时.
③一局结束向双方教练员索取下一局的位置表,交记录员登记后随身携带,供每局开始时核对场上位置.
(3)第二裁判员的临场操作方法与工作程序
①赛前:协助第一裁判员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并参加挑选场地,发球权工作.
②赛中:队员接发球时,第二裁判员要观察,判断场上队员是否存在位置错误犯规.网上扣,拦时,第二裁判员主要看拦网一方从起跳到落地是否存在着过中线,触网等犯规.第二裁判员的位置要根据球和队员的位置做前后,左右移动,以便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犯规做出判断.
③第一裁判员在暂停时的操作方法:当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在死球时用相应手势提出要求后,第一裁判员首先应鸣哨,接着看表掌握暂停时间,然后观察场上情况有无其它犯规行为,并同记录台进行工作联系,必要时要将暂停次数通知第一裁判员和教练员.暂停时间到,第一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
④第一裁判员对换人的操作方法:当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在死球时用相应手势提出要求后,第一裁判员先鸣哨,然后跑到边线与进攻线交界处,面向记录台,先看记录员是否举单手以示合法替换,再让上,下场队员在换人区进行替换,待记录员举双后示意记录完毕后,第一裁判向第一裁判高举双手,以示恢复比赛.
Ⅹ 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是什么\
第46条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46.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46.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46.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46.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46.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46.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46.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46.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46.11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46.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46.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第47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 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上述部分是规则中对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做出的规定,你看一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