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级足球裁判员的考试题目和答案
注册资格:
(1)接受东营市文体局和足球协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足协和足球裁判的各项管理法规、制度、决议和工作部署。
(2)服从裁判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自身所承担的工作
(3)按时参加所通知的会议,对每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认真的准备,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
(4)对我市裁判的建设和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注册所需材料:
(1)本人二级足球裁判员证书(依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2)注册登记时须使用统一编制的足球裁判表格(附后);
(3)单位介绍信;
(4)本年度内参加比赛执裁基本情况证明。
服务承诺:
对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当场予以说明解释。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㈡ 实况足球关于裁判黑哨问题
我也一样,补时5分钟,4分59秒我获得了一个单刀,裁判直接结束比赛。别人上半场补时超了2分钟,裁判不管,还不结束比赛,动不动越位,抢个球都判犯规
㈢ 足球裁判手势的问题!在线等!!!!!!!!
假如红队的球门在南边,进攻北边./
蓝队的球门在北边,进攻南边的话.
红队把球踢出界了,该是蓝队边线球的话裁判就应该手指向南边.
这样说吧.哪队把球踢出线裁判就该把手指向这个队的球门.
㈣ 足球裁判问题。两个球的问题
在2002年世界杯,中国VS巴西比赛中,另一个球从界外进入场内,当时两队在认真比赛,是中国队球员发现的,告诉裁判,主裁立即中止比赛,把进入场地的另一个球扔到场外,并坠球恢复比赛
㈤ 请大家帮忙找一篇论文,题目是“如何做一名优秀的足球裁判员”,谢谢大家了
篮球裁判工作,是开展群众性篮球活动和搞好篮球竞赛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篮球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篮球比赛场面上的“法官”。没有篮球裁判员的公正、准确的判罚,篮球比赛就没法进行。不仅如此,篮球裁判员判罚水平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着球队良好作风的形成,直接影响着篮球比赛的效果。所以篮球裁判员对于促进篮球运动向更高、更快、更准、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做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必须具备以下几种素质:
一、政治素质:要模范地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篮球事业,热爱篮球竞赛工作要有为我国篮球事业奉献一切的精神;要有高尚的裁判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做到对等有声望的球队与无声望的球队一个样,对待著名的球星与无名的新手一个样,对待本国球队与外国球队一个样;要具有良好的品质,作风正派,保持廉洁,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态度和蔼,言行有礼,言谈高雅而又有风趣,举止洒脱而平易近人,落落大方,助人为乐,善于合作,要诚实、谦逊、果敢和热忱;要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严格的纪律性,自学的遵守赛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业务素质:要精通篮球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把规则的精神运用到实际比赛中;要懂得篮球技术和战术,了解当今世界篮球运动发展的趋势,使自己的临场判罚“尺度”与篮球运动的发展同步,做篮球运动发展的推动者,要及时了解世界重大比赛中优秀裁判员判罚水平和执行规则的情况,不断总结,不断进行观念更新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判罚水平。
三、身体素质:篮球裁判员在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中,不仅要跑4-5千米,而且,大脑皮层还要不断地接受来自各个不同地主,不同方向和不同对象的各种各样的突发性的信号刺激,然后根据规则中的复杂条款进行快速的思维,并要球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应答活动。因此,篮球裁判员的临场工作,是项复杂、细致和艰苦的工作,不仅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而且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所以,篮球裁判员必须具有健康的体魄,特别要具有篮球裁判员需要的速度和速度耐力。要经常地进行身体锻炼,要在临赛前的15天,有计划和系统地进行身体训练。只有这样,才能精神饱满,头脑清楚,反应迅速,思维敏捷,才能连续紧张地进行工作,才能跟上和适应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四、心理素质:一个篮球裁判员,不管比赛多么激烈、复杂和困难,不管临场中遇到什么问题都要保持稳定的情绪,良好的注意力,坚强的意志,必胜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以及不受任何干扰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临场执行裁判工作的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大胆、果断和冷静。这是发挥判罚水平的重要因素。所以,篮球裁判员要加强心理训练。
㈥ 三级足球裁判考试中有一题,名词解释:裁判法 求解释!!!! 急!!!!!!!!!!!!!
足球裁判法
裁判制有两种:一种是边线裁判制,另一种是对角线(斜线)裁判制。边线裁判制是由苏联传入我国的,解放初期我国多采用边线裁判制,从1956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起,才普遍地采用了对角线改判制。
㈦ 关于足球比赛中裁判的哨声和手势的问题
一、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 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 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 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 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 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