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怎么删除
自己无法删除,只能还欠后去找执行法官。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都是由法院经过当事人相关信息屏蔽处理,由全国各法院统一上传上去的。
⑵ 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公示的信息是不是也可以在风险信息网查询啊
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有此类信息都是可以查询到的。
⑶ 中国裁判文书网怎样查询判决文书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裁判文书查询的,主要是以下几种方式:
1、在如果知道案号,可以在页面的左侧直接输入案号直接查询;
2、如果知道当事人姓名(名称)可以输入姓名(名称)查询(有些法院考虑到当事人隐私等情况,可能会把当事人姓名、名称以某某代替,这样可能用姓名查询就查不到);
3、如果只想要查找一类案件,可以在案由中直接输入你想要找的案由即可。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如果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将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当事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法查询到相关的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必须采取符号替代方式对下列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
附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⑷ 是不是所有民事诉讼判决书都上裁判文书网
不是所有民事诉讼判决书都上裁判文书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指出: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4)文书裁判网官网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改进:
根据《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例外规定,如果裁判文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其他裁量性理由,则整份判决书或裁定书均不公开。
但是,根据《规定》第7条,裁判文书在公开时,应当删除不宜公开的信息,其中就包括商业秘密、未成年人信息等。而《规定》第六条也规定了匿名处理的方式。笔者认为,裁判文书的公开技术,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方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建立应权衡裁判公开与信息保护之间的价值平衡,因而在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特殊案件中,适度地隐匿裁判信息以保护国家安全、公民隐私和未成年人基本权益,是正当且积极的。
但《规定》要求一旦涉及上述领域,整份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不公开,不仅在信息保护层面手段与效果之间不成比例,而且阻断了裁判公开层面的可能性。更为适宜且有效的方法是,由承办法官或者法院指定专门人员依据个案情况将裁判文书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段落和语句删除,保留剩余不涉及信息的文书篇幅并予以公开,以实现裁判文书公开的制度初衷,促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另一方面,如何进行匿名化处理和删除,也是一项极具技术含量的工作。通过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既有大量未技术处理当事人姓名的案件,也有大量×××诉×××的案件。前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后者的匿名化处理对于未来的文书查阅、检索和引用十分不便。
从国外的经验看,也会尽量避免这种粗暴的处理模式。例如著名的Roev.Wade案,其实就是一个涉及个人隐私的诉讼,因而原告Roe事实上是一个假名。我们可以想象,如果美国的判例上全是Somebodyv.Somebody或者Anonymousv.Anonymous的案件会是怎样的滑稽场面。
上述不遵守匿名处理规则和粗线条处理的现象,究其实质是法院并没有可靠的技术化处理手段。因此,要想真正做到司法公开,除了增加公开的范围,还应加强公开的技术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改进
⑸ 中国裁判文书网怎样查询判决文书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可通过案件性质、文书类别、当事人姓名等条件,查询相关裁判文书。
⑹ 怎样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网络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第一条官方网站进入;
⑺ 中国裁判文书网
这个执行它是有期限的,而且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法院只是审理和宣判,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申请强制执行!
⑻ 怎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裁判文书
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官方网站首页的检索框中输入相关案件的关键字词,专点击检索就能够看到该属裁判文书,具体方法如下:
1、在网络上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其官网以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注意事项: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依据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予以实施的,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因此在法律规定内的不予公开的判决书是无法检索查询到的。
⑼ 所有刑事案件诉讼判决文书都要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吗汇法网上是不是也能能查询啊
不是,能。
涉密案件,隐私案件,不适宜公开审理的是不上裁判文书网的,调解案件不上网,并不是所有的案件上裁判文书网。
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9)文书裁判网官网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应讯问被告人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以前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供述的是否属实,是否是非法取得。
如是非法取得,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涉嫌非法取得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在开庭前将复印件交公诉机关。
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⑽ 怎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1、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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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
本罪主要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
(2)客观上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贿赂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行为。
行贿目的
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
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
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
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掌握在受贿的一方。从解决问题的源头追溯,制度设计必须着眼于制造贿赂机会的受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