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田径径赛规则对裁判长的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径赛裁判长职责是: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专 关径属赛的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 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 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对有关竞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 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警告使用黄牌,取消比 赛资格使用红牌。
5.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重赛的决定。 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径赛裁判长(位于终点处)分管终 点、手计时、终点摄像计时时、风速测量、径赛记录员的工作,审核 径赛成绩并签字,若设两名径赛裁判长,则另一径赛裁判长(位于场 内)分管检查组的工作和处理运动员犯规问题。
② 径赛裁判长包括什么
径赛裁判长就是一个 径赛里的裁判有发令员,计时员(长),终点裁判员(长),赛道检查员(长)他的职责:1.组织领导裁判组学习规则规程和组织现场实习,研究裁判方法。2.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比赛期间有关径赛的问题。3.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4.对有关径赛的抗议做出裁决。5.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6.认为某项比赛不公正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做出重赛的决定。7.每项(组)比赛后,立即审核成绩并签名。
③ 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正确能否径行裁判
当然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回案件,经过审理,按照答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④ 我国二审可以径行裁判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⑤ 径赛项目裁判工作流程与方法有那些
径赛项目的裁判包括很多,具体有:赛前控制中心(检录)、起点(发令)、检查、风速员、终点计时、终点裁判、终点记录和赛后控制中心等内容。
径赛项目裁判的工作流程是:
赛前四十分钟检录,填写检录表(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给起点、终点、检查。接力项目需要的检录表更多一些),赛前三十分钟将运动员送到起点;
起点按照检录表运动员的分组与道次按比赛时间安排运动员上道发令;
检查裁判员检查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与无犯规现象;
风速员要测量运动员比赛过程中的风速(直道项目和200米);
终点计时员负责计量运动员的成绩,并填写计时表,将计时表汇总送给终点记录员;
终点裁判负责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并填写终点名次判定表,送终点记录;
终点记录根据计时表和终点名次判定表,记录运动员的成绩与名次;
赛后控制中心负责运动员资格申核,安排运动员照相,并安排运动员离场。
一般的田径运动会的径赛项目的裁判流程就是这样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⑥ 径行判决什么意思啊
关于复书面审和径行判决的区别(制1)直接改判,是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径行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所作裁判的四种形式中的一种,其他形式还有: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③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2)径行判决,是二审程序的两种审理方式之一(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径行裁判,其中开庭审理是原则,径行裁判是例外)。实际上,径行判决就是不开庭审理所作出的判决。
(3)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的区别在于: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5)与直接改判相关的条文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⑦ 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
一、任务 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发令、终点摄影计时、检查、风速测专量各裁判组及有关终端操属作员,负责内场径赛的裁判工作,保证径赛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人员设置与分工
一)分工
1、径赛裁判长A分管终点、终点摄影计时、风速测量组、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审核径赛成绩。
2、径赛裁判长B分管发令、检查、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和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处理运动员的犯规问题。
二)职责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的各项规定,保证规则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运动会期间的以及规则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仅在对运动员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3、对有关比赛进行中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作出裁决。
4、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5、认为某项比赛应予重赛方为不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
⑧ 一审法院是否可以径行裁判
这是二审法院的权限,一审不能的。必须开庭审理才合法
⑨ 田径径赛规则对裁判长的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径赛裁判长职责是: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 关径赛的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 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 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对有关竞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 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警告使用黄牌,取消比 赛资格使用红牌。
5.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重赛的决定。 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径赛裁判长(位于终点处)分管终 点、手计时、终点摄像计时时、风速测量、径赛记录员的工作,审核 径赛成绩并签字,若设两名径赛裁判长,则另一径赛裁判长(位于场 内)分管检查组的工作和处理运动员犯规问题。
⑩ 径行裁判的范围是什么
采用径行裁判的方式审理的上诉案件仅限于以下几种: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内诉和管辖异议容做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裁判认为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