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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24 21:53:31

❶ 乒乓球比赛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职责各是什么

1、乒乓球比赛中主裁负责保证比赛按程序进行,副裁判负责配合主裁判工作,内在主裁判领导容下做好工作。
2、具体为
原则上主裁判员全权负责本场比赛所有事务,副裁判员配合并决定处于比赛状态中的球是否触及距离他最近的比赛台面的上边缘、翻分、纪录。
比赛中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均可判决
(1)运动员发球动作不合法;
(2)合法发球的球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
(3)运动员阻挡;
(4)比赛环境受到意外干扰,该回合的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5)掌握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
如果设两名副裁判员,每名副裁判员负责离他最近的半条边线和站在这一方的运动员,就擦边、发球违例和阻挡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做出宣判。 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如果场上只有一名副裁判员,应增加一名计数员;如果场上有两名副裁判员时,每名副裁判员当接发球员在他一侧时做计数员。

❷ 助理裁判员的职责

职责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配合
一、越位的配合

(一)判罚越位是助理裁判员协助裁判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裁判员应经常保持与处在同一半场的助理裁判员的联系,这是避免"漏旗"的首要条件。

(二)由于判罚越位的首要条件是同队队员踢(触)球的一瞬间,他是否处在越位位置,因此,比赛进行中,队员向前踢球时,裁判员认为攻方某队员可能越位,即应注视助理裁判员有无越位旗示。有时还会考虑助理裁判员因故举旗较慢,而在适当的时刻第二次看旗。

(三)为了协助裁判员掌握好对越位的判罚,助理裁判员始终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并随时注视攻方队员的集团,重要的是扩大视野和观察的范围,以利于判断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是否越位。如发现队员越位,应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则应及时鸣哨判罚越位犯规。

(四)尽管裁判员判罚越位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但裁判员始终不应放弃自己的主观观察和判断,做到心中有数。

(五)裁判员看见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后,认为不需要或不应判罚时,应回以简明的信号,助理裁判员则应及时收回旗示(这种情况在场上应尽量避免)。

(六)如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是正确的而裁判员又漏看了旗示,其发展可能有两种情况:
1、球被对方截获或踢出成死球,越位给守方造成的威胁已不复存在,助理裁判员应及时收回旗示。
2、越位队员对守方的威胁仍然存在,继续进攻有可能进球或已射球入门,此时助理裁判员应坚持其上举的旗示,以供裁判员发现后改正,这只是一种补救的方法,裁判员应尽量避免漏看旗示。

(七)在罚球区附近攻方踢任意球时,如果裁判员负责观察越位,则助理裁判员一定要跑到球门线看球是否进门。两人形成一个对角线。在球场上绝对不能形成两个人站在一条直线上。当攻方队员踢球后不存在越位和球进门时,助理裁判员应及时回到原来的位置观察越位。

二、定位球的配合

(一)开球。裁判员应站在开球半场内中圈附近,球的左侧后方,一面观察球是否合法开出,一面保持与守方半场助理裁判员面向联系,两个助理裁判员则分别与两队倒数第二名队员齐平观察可能出现的越位等情况。

(二)球门球。裁判员应站在中圈附近,观察球踢出后双方争夺及攻守发展情况。

(三)踢角球。无论在哪一角球区踢角球,裁判员应根据双方队员的位置,在罚球区的左侧区域选择自己便于观察的位置。踢角球所在半场的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的配合要求,站在球门线延长线的角旗后面,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互相配合,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角球区内;守方队员在球踢出前距球是否够9.15米;球踢出后运行中是否在空中越出球门线;以及球踢出并进入比赛状态后,可能发生的犯规及球进门的情况。另一名助理裁判员在中线附近,注意守方踢出的球和可能的长传反击。

(四)罚球点球。裁判员应站在罚球区内与罚球点平行的延长线上,以便于观察球是否合法地放在罚球点上、守方守门员及攻守方其他队员在球未踢出前是否站在合法位置上、球是否合法地踢出等。该半场助理裁判员应站在近端的罚球区线与球门线交接处场外。

(五)任意球。若在中场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便于观察犯规情况并能与助理裁判员保持联系的位置上。 若在接近守方罚球区处踢任意球,裁判员应站在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的位置上,观察球踢出时的越位、犯规和球是否进门。

三、掷界外球的配合

在掷界外球时,裁判员应注意掷球队员的手部动作,助理裁判员应注意掷球队员的脚部动作。

四、球出界的配合

(一)球出边线
规则赋予助理裁判员的职责之一,就是举旗示意球的整体越出边线,并示意由哪一方掷界外球。当助理裁判员明显看清最后触球者时应及时举旗示意由对方掷界外球;若球出界时助理裁判员距球较远或其他原因看不清最后触球为哪一方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裁判员应迅速出示手势批示由某队掷界外球,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手势作出相应的旗示。
(二)球出球门线
规则赋予助理裁判员的又一职责,就是举旗示意球的整体越出边线,并示意由哪一方掷界外球。当助理裁判员明显看清最后触球者时应及时举旗示意由对方掷界外球;若球出界时助理裁判员距球较远或其他原因看不清最后触球为哪一方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裁判员应迅速出示手势指示球门球或角球,助理裁判员根据裁判员手势作出相应的旗示。

五、球进门的配合

球进门判某队胜一球,是足球比赛裁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必须借助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对球的整体是否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作出准确的判定,裁判员必须有自已的主观判断。

因此裁判员应随时观察,当球有可能入门时,必须全力接近罚球区,在不影响队员活动的情况下,深入到球门区附近,以便观察准确。助理裁判员也必须跑到球门线,以协助裁判员观察球进门。其配合如下:

(一)若是清楚、无事故的球进门,助理裁判员从靠近球门线的位置上沿边线向中线快速移动向裁判员示意球已进门,裁判员见到助理裁判员的行动信号,结合自己的判断,再鸣哨判定球进门。

(二)双方在球门前争夺,一瞬间发生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裁判员由于位置不利等原因未看清楚,如助理裁判员所处的位置已经看清楚球已进门时,助理裁判员应将旗直接指向中圈,示意球已进门,裁判员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判胜一球。

(三)如果在混乱中,守方队员故意用手和臂部阻止球入门,而裁判员对此没有看到这个犯规,助理裁判员却已清楚地看到这个手球犯规,应及时举旗摇动,裁判员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旗示,立即停止比赛,作出相应的判罚。

(四)双方在球门前争夺中,裁判员对某一球是否进入球门有怀疑时,必须密切注意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如助理裁判员清楚地看到球并未入门,应站在原位置不动,按比赛前准备会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示球未进门。

六、比赛时间的配合

上下半时即将结束时,根据准备会的分工,在最后3分钟内助理裁判员应给裁判员一个明显的信号提示,裁判员再根据场上的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多少时间,并在最后1分钟内用明显信号通知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根据裁判员的决定,将延长时间用换人牌向观众显示。在延长时间内,因故损失的时间裁判员仍可补足,最终由裁判员决定比赛结束。

七、决胜期罚球点球的配合

第一助理裁判员站在球门线上,负责观察守门员是否站在球门线上、球的整体是否越过球门线;而裁判员则观察守门员是否站在球门线上,球未向前移动时,守门员是否向前离开球门线和攻守双方的其他犯规情况;第二助理裁判员则在中圈附近负责管理双方准备罚球的队员。

八、场上运动员发生突发事件的配合

(一)在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 在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就是指裁判员未看见的突发事件。一般较多发生在裁判员身后,有时也可能发生在裁判员身前,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裁判员视线被挡而未看见。当比赛中出现裁判员视线以外的突发事件时,凡就近看清的助理裁判员应予协助,具体可视情节轻重,举旗示意裁判员停止比赛,或在比赛成死球时举旗。如果裁判员背向举旗的助理裁判员,不能及时看见旗示,则另一名助理裁判员应迅速呼应,举旗提示裁判员。此后,裁判员可根据助理裁判员提供的情况和建议,对有关运动员作出教育和处罚。

(二)围攻裁判员的突发事件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比赛成死球时。具体可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由裁判员独自处理,就近助理裁判员观察情况,默记主要肇事者号码,或者就近助理裁判员(必要时另一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迅速进场协助裁判员处理,并保护裁判员和默记主要肇事者号码。一旦在事件平息后,当裁判员需要时,助理裁判员能够提供情况,从而有利于裁判员作出准确的处罚。

(三)转攻助理裁判员的突发事件 一般多见于在比赛成死球时。当裁判员发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上前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准确的处罚。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裁判员身后,被围攻助理裁判员可举旗示意,另一侧助理裁判员亦举旗示意。此后,裁判员应迅速到达围攻地点予以制止,并根据助理裁判员提供的情况和建议对有关运动员作出准确的处罚。

❸ 裁判长的职责(23条)

裁判长和裁判员,是有所区别的。

裁判长职责

1。裁判长应由竞赛委员会推选,裁判长的名字应由竞赛委员会发布公告通知参加比赛的各单位。
2。裁判长不应是官员,他是竞赛委员会的成员。
3。裁判长必须精通规则和实施运用规则,要能迅速作出决若,并对其所采取的行动负完全责任。
4。裁判长有权指定或更换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
5。如果一场未进行完的比赛需重赛,裁判长可以在征得比赛双方的同意后,作出仲裁或继续比赛的决定。
6。裁判长有权指定比赛的场地,有权决定请假运动员在限定日期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无故不出场比赛的运动员和经过点名而不准备出场比赛的运动员为负方。
7。由于天黑或是场地、气候等条件的原因,裁判长可以随时决定延期比赛。
8。当裁判员表示自己不能裁决时,裁判长可以根据规则条文决定任何得分。裁判长的决定是最后的判定。
9。当一场重要比赛在进行时,当决赛在进行时,裁判必须亲临现场,最好是坐在裁判椅旁边。他应当与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情保持密切联系,如果运动员要求明确某些事实,这时他就能以此作为判决问题的依据。10。裁判长无权纠正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或网上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
11。竞赛委员会应在现场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并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此时可以组织裁判或任何两个竞赛委员会成员开会,当开这样的会时,在听取当事运动员申诉后,可以取消竞赛委员会某一成员或某一裁判员对其处分的决定。竞赛委员会几个成员在现场可组成一个合乎法定人数的审议小组。

应该没有23条那么多,如果需要,可以参考裁判员的职责。

游泳总裁判有哪些职责

(1)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裁判员的工作。

(2)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

(3)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有关比赛进行时的各种异议。

(4)当裁判员的判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当终点裁判员的名次与计时员计取的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

(5)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裁判员可做适当处理,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6)根据本人的观察或其他裁判员的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7)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是否准确可用。

(8)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连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的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的仰泳运动员应立即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通知发令员。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

(9)各项、组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公布。

(10)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副总裁判和技术检查员可与总裁判轮流担任执行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执行总裁判是临场裁判工作中执行总裁判的职责)

❺ 乒乓球裁判员的职责是什么

裁判工作是个业余工作,体育运动中除了足球之外,尚没有职业的裁判员。做裁判工作的人往往缘于对乒乓球的热爱与喜欢,自发地去为乒乓球事业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裁判员第一要明确裁判工作的要求;第二要研究规则,理解规程;第三要宏观管理,微观把握;第四要明确基本职责;第五要熟练掌握临场裁判程序;第六要有高超的临场艺术;第七要有一定的比赛执法经验;第八要注意乒乓球运动的发展趋势及规则的更新与变动。裁判长第一要明确裁判长职责;第二要具备裁判长工作的处理技巧;第三要掌握裁判长的工作流程,清楚每一环节怎么做;第四要学习国际裁判手册中的理论,掌握国际乒联裁委会的有关精神。
就我国情况而言,裁判员掌握乒乓球裁判理论主要依据就是最新的乒乓球规则,以及由乒协发行的裁判手册或有关规定。有些省市体委或个人印发的辅导材料只要与规则精神相统一,都可以用来参考,但需注意,这些不是“兰本”。所以,每一位裁判员都应有一本乒乓球规则,并注意规则的变动与更新。如最近更新的大球问题,将于奥运会之后正式使用40毫米大球,如果我们做裁判员都不知道,将造成工作的被动。

我国八运会时,高级裁判员培训班上总结了裁判员的工作流程。分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具体地说:
赛前:接受任务,进入角色。
1、接受文件或通知等形式的指令,领会了解比赛规程、比赛办法。
2、接受审核和报名,进行资格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百密无疏, 尽量防止更改和或变动报名。
3、制定抽签方案、办法,确认种子(裁判长最怕种子不到),重大比赛可参考运动最新排名。
4、实施抽签(时间、地点、人员、器具),赛前进行预抽。
5、编排竞赛日程,合理安排强度、时间、经费、转播等,可进行多方案试编,形成方案后仔细校对,形成秩序册。
6、了解比赛场地、灯光、球台、器材等设备,确认场地合法性。
7、安排运动队赛前练习场地表。
8、了解裁判队伍状况,明确与副裁判长分工。
9、安排裁判员学习实习,分组确定骨干。
10、下达裁判员任务书,分阶段,分台次。考虑重要场次裁判,如入场式,第一场,决赛等。
11、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明确过时弃权、号码布等有关问题。
12、参加组委会会议(也可与联席会一起),向有关领导汇报比赛及抽签原则。
赛中:全力以赴,确保比赛
(1)形成裁判长,副裁判长的最佳分工。始终亲临赛场(或副裁判长),佩戴明显标志,席位。
(2)随时准备待命解释规则。
(3)处理弃权。接受申诉。处理突发事件,意外事故。
(4)控制比赛进度,高度裁判员。
(5)执行纪律,处理运动员,教练员的作风,记录在案。
(6)第二阶段抽签,时间、地点、人员、用具。
(7)半决赛、决赛或重要场次比赛裁判员安排。
(8)赛中裁判长要巡视赛场,裁判员的表现,运动员等的表现。必要情况下撤换裁判员(工作难点)。
赛后:善始善终,务求圆满。
(1)单项比赛成绩,计算名次,准确无误宣布名次。
(2)事先可以打出两种结果,赛后一分钟发给大家。
(3)工作技巧。
(4)组织好发奖仪式。
(5)汇编技术文书、成绩册,当天晚上及时分发,打完一场输入电脑一场,连夜加工,在各队离会之前发到手中,注意工作效率。
(6)上交总结。主要写比赛特点,教训,发现的人才,报告等。
(7)召开裁判员总结会,表彰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队。
5、红黄牌的使用
红黄牌实质是对运动员行为作风的处理牌,对教练员不良行为(主要是非法指导)的处理牌,是裁判员用的也是裁判长用的。使用的层次:
1 警告
2 罚一分
3 罚二分
4 报告裁判长 也未必完全按照以上顺序,情节严重可直接采取果断措施。
6 关于轮换发球法
裁判员应完全理解,实质是时间管制法,为了使比赛不至于无限制、拖、磨,能确保健康、连续进行下去。注意定义、何时实行、实行时下一个发球的确定、报数及双方至少得19分后该局不再实行等有关问题。
7、最近规则的几项新变动
(1)球的颜色,白色或橙色。
(2)10月以后实行大球。
(3)赛区场地改为5米高,灯源应5米以上。
(4)运动员不得在赛区内选球。
(5)一场比赛中可以有1分钟叫停,接受指导(电视台要做广告)指导者身份事先说明。
(6)赛中任何人流血,立即停赛,进行医疗处理。

❻ 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有哪些动作怎么做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1、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3、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常见的动作:
1、得一分——单手食指伸出(与地面垂直),与眼睛同一高度(身高低于170CM,建议手举高点摆到175CM的位置),停留1~2秒(以便让记录台、球队、观众清楚是多少分),接着手的腕部带动食指向下弯曲。
2、得二分——单手食指与中指伸出,与眼同高,停留1~2秒,接着接着手的腕部带动食指与中指向下弯曲。
3、三分试投(不是得分,是投篮队员正在三分投篮区域做三分的投篮尝试)——单手过头顶伸直手臂举向空中,拇指、食指、中指展开。
此手势自投篮队员作三分试投时,追踪裁判立即作出,一直保持到球触及篮圈但不中篮可以放下,或没有办法中篮的三分试投也可以放下。当4区的三分低位区有三分试投,前导裁判必须以此手势提示追踪裁判有三分试投,而追踪裁判必须重复此手势以确认三分试投的有效性,当追踪裁判举起手势确认,前导裁判才能放下他的手势。
4、三分投篮成功——两个手全高举过头顶(伸直手臂),每个手伸出拇指、食指、中指表示。
此手势必须由追踪裁判作出,也只有追踪裁判才有权力作出,前导裁判不得做此手势。除非前导裁判宣判了防守队员对投三分队员的犯规,而三分中篮时,此手势才由前导裁判作出并确认三分投篮是否有效。
5、取消得分或取消比赛——双手(手掌)在胸前作交叉状(剪刀状)交叉一次。
比赛中常见的国际裁判员有激情的表演,比如A1运球结束连跑一步、二步、三步投篮,接着投篮球进,裁判员马上鸣哨投篮得分不算,并非常夸张地用两手掌在胸前交叉、交叉再交叉,以此特别强调得分无效(记住:裁判员的手势比语言更有力!)。

阻挡:犯规鸣笛后,双手叉腰,这样来回几次。
打手:犯规鸣笛后,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规鸣笛后,双手作同样的前后推动,2至3次。
走步:犯规鸣笛后,双手握拳,前后滚动3至5次。
双带:犯规鸣笛后,双手手掌张开,上下排动3至5次。
暂停:双手手掌做同样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❼ 裁判职责 (打一数学名词)

左顾右盼;移项;
风止柳练静;垂直;
并驾齐驱;平行;
寻找单据;求证
裁判职责;定理

❽ 篮球场上裁判的职责是什么

篮球场上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1、 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1)·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2)·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3)·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4)·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 、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 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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