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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交通大学招收体育特长生
为了提高我校体育运动队的水平,带动和普及群众性的体育运动,我校将有计划的每年招收一部分有体育特长的考生,为了保证招生质量,特制定以下程序和规定:
一、学校成立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正、副组长,由体育教研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任组员。
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认定:
1.体育教研室提供的体育特长生下年度需补充计划;
2.体育教研室提供的预选体育特长生名单及有关证书、资料;
3.最后录取名单。
二、体育教研室于寒假前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下年度需补充计划(包括项目、名额等)。三、体育教研室根据需补充计划,深入重点省、市、区的学校广泛收集情况,物色生源,做好选拔准备工作。
四、体育教研室负责组织人员对预选的体育特长生进行测试。
1.凡有集中对体育特长生进行统一测试安排的省、市、区,体育教研室派至少2人、招生办派1人去了解、收集特长生的测试结果。
2.对没有经过当地省、市、区统一测试的特长生由学校体育教研室统一在学校组织测试,其费用由预选特长生自理。
3.对高水平且是我校急需的特长生,如既未经本地省、市、区测试,又未参加学校统一测试,可派体育教师(二人以上)前去实地测试。
测试后,体育教研室与学校招办一起按测试结果及选拔意向名单与有关省、市、区招办协商,达成降分的协议后向资格审查小组汇报,资格审查小组研究认定特长生的照顾等级及专业范围。
五、经资格审查小组认定后,于考生报考志愿前由招生办公室向审查认定的体育特长生发认定书。
六、招生办公室将经过认定的体育特长生按地区分解落实到各省招生组。
七、各招生组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和我校提供的认定名单和照顾等级进行录取工作。
八、在录取中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资格审查小组组长同意,才能超名单范围或等级进行录取。
九、在录取体育特长生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体育特长生的入学资格。
十、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入学后,3个月内通过新生运动会或其它方式接受学校的复查,与原考核成绩相符者方能取得学籍。
十一、入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与校方签订协议,履行体育特长生的职责。
十二、学校运动队在参加北京市和全路高校运动会及赛前集训期间,如与军训等活动时间冲突,由资格审查小组协调,做适当时间调整。
十三、对于体育特长生的考试成绩,根据其体育运动成绩给予适当照顾,取得北京市或全路运动会前八名成绩者,本年度考试科目可加5分,前6名者加10分,前3名者加15分。
十四、对在校期间违背协议并不听劝告者,体育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经资格审查小组研究,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退学。
北方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