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⑵ 什么是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2)体育用品的税加计扣除扩展阅读:
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对细则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研发费用的额外扣除,是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并且不构成无形资产。如果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实际扣除,按50%的研发费用扣除;
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将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也就是说,根据研究成本是否作为标准资本化,扣除额有两种方式,但税前扣除总额相同,即实际研发费用的150%。高科技公司可享受此税收优惠。
如果企业安置残疾人,则可以根据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实际扣除的应计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的100%中扣除。
⑶ 什么是加计扣除
什么是加计扣除?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举个例子吧
某企业发生研发支出100万,假设都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那么这个100万在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做一次费用,进入你们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100万还可乘以50%做你的成本.那就是相当于100万使你的总成本扣了150万,这就是加计扣除.
税前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扣除.比如一个产品成本是500元,那么加计20%扣除是多少?应该是500*(1+20%)=600的扣除.
加计扣除主要是和企业所得税联系,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怎么算呢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⑷ 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与“ 准予扣除项目”的区别
加计扣除来,是在你实际发生的基础上源,再多扣除一部分.
比如:研发费用,你实际发生100万,可以加计50%扣除,就可以在税前扣除150万.
准予扣除项目,则是比较笼统了,凡是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都是准予扣除项目,上面所提到的研发费用也是准予扣除项目.这个概念很概括.
建议举个具体的题目大家帮你..
⑸ 什么是加计扣除和减计扣除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在税收优惠政策上有两个名词,一个叫“加计扣除”,一个叫“减计扣除”,请问什么是加计扣除和减计扣除?
专业解答
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例如,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那么如果某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减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方式类似,减计收入也是一种间接优惠方式。对企业某些项目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计入收入总额,而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则可以正常扣除,则企业不仅可以减少在这些项目上的税负,还可能减少在其他项目上应纳的所得税。例如,企业经营某一项目的收入为100万元,对此收入可以减按90% 即90万元计入其应税收入,而这一项目的成本费用为95万元,则企业在这一项目上的应税所得为-5万元。由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综合计算的,这-5万元可用来抵减企业在其他项目上的应税所得,从而不仅相当于对这一项目免税,还免掉了一部分其他项目应缴的所得税,企业从这一项目上得到的收入越多,最终得到的优惠力度就越大。
⑹ 税收加计扣除是什么
按照税法规定第五十八条,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6)体育用品的税加计扣除扩展阅读: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
关于事中异议项目鉴定问题,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税务部门对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省级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税务部门不再要求进行鉴定。
⑺ 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减税和免税的区别:
财税〔2013〕106号文件明确规定:“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可见,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没有区别。
2:一般计税方法前提下区别明显
免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零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即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可以退还税款,或进项留抵。相比之下,适用零税率比免征增值税更实惠。
3:税收管理要求不同增值税有多档税率,零税率也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但免征增值税却是税收优惠,要遵循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可以主动放弃免税优惠(包括减税优惠,下同)。但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
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且"一经放弃免税
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
权。"纳税人也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但如何办理放弃适用零税率手续,暂
无规定。
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加计扣除,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加速折旧,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其目的一是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二是可以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
⑻ 增值税加计扣除行业有哪些
增值税加计扣除行业包括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大行业。
⑼ 哪些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领域说明
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加计扣除重点条件说明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加计扣除经费及配套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150%的比例实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