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州有那些著名體育運動員
女排張常寧
B. 常州第十三屆運動會何時舉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發〔2007〕198號
市政府關於舉行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
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2008年是北京奧運會的舉辦之年,是我市備戰17屆省運會的關鍵之年,是常州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竣工啟用之年。為展示我市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和全市人民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加快推進體育強市建設,進一步加快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檢驗五年來我市體育事業發展水平,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廣泛開展,營造全市人民喜迎北京奧運的濃厚氛圍,經研究,決定於2008年4月至9月舉行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
希各地各部門認真組織,積極參賽,爭創佳績,為我市體育強市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競賽規程總則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
第六屆全民健身節競賽規程總則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將於2008年4月至9月舉行。為保證各項競賽活動規范、有序、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規程總則。
一、競賽項目
第十三屆市運會設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共八部。各部競賽項目為:
(一)青少年部競賽項目:
1、幼兒組:幼兒體操
2、小學組: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舉重,共12項。
3、初中組: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舉重,共12項。
4.高中組: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男子)、乒乓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共9項。
(二)高校部競賽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男子) 、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街舞,共8項。
(三)中技部競賽項目:田徑、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共4項。
(四)職工部競賽項目:籃球、足球(男子)、乒乓球、象棋、圍棋、羽毛球、射擊、網球、檯球、橋牌、保齡球,共11項。
(五)八一前衛部競賽項目: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射擊、象棋、圍棋,共6項。
(六)農民部競賽項目:健身秧歌、乒乓球、象棋、風箏、釣魚,共5項。
(七)老年人部競賽項目:太極柔力球、羽毛球、乒乓球、門球、象棋、圍棋、釣魚,共7項。
(八)社會部競賽項目:體育舞蹈、太極拳、舞龍、輪滑、拔河、風箏,共6項。另設表演項目:陽湖拳、健身秧歌、木蘭拳(扇)。
另外殘疾人比賽由市殘聯組織實施。
二、比賽時間
2008年4月-9月
三、比賽地點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各部大部分項目將於開幕式前在各有關地區、單位比賽完畢。青少年部的田徑、健美藝術體操、射擊,高校部的羽毛球,職工部的乒乓球、羽毛球,農民部的象棋,老年人部的門球,社會部的健身秧歌,八一前衛部的籃球比賽,將於2008年9月上旬開幕式後,在市區各有關場館和單位進行。
四、參賽辦法
(一)青少年部以轄市(區)、市局屬學校為參賽單位(市局屬小學與所在地區協商聯合組隊,代表該區參賽。健美藝術體操以基層校為參賽單位)。
(二)高校部以基層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三)中技部以基層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四)職工部以各轄市(區)、機關、事業、行業系統、部省屬企業為單位組隊參賽。
(五)八一前衛部以公安、駐常部隊為單位組隊參賽。
(六)農民部以轄市(區)為單位組隊參賽。
(七)老年人部以轄市(區)為單位組隊參賽。
(八)社會部表演項目由各轄市(區)以街道(鄉鎮)為單位組隊參賽。社會部競賽項目面向社會公開報名參賽。
五、運動員資格
(一)參加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地區有關單位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其中參加中小學組比賽的學生必須經過體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注冊認可後方能參加比賽);參加職工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在學校、機關、事業、工礦企業、街道、民營企業等單位工作,並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工資在冊的幹部職工(含臨時工、合同工);參加八一前衛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在編在職的民警、職工和駐常部隊的現役軍人;參加農民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市正式鎮、村戶口的農民、漁民、鄉鎮企業就業人員、個體經商者;參加老年人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以上的常州市民;社會部參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常州市市民,並在2008年1月1日前居住的市民(含持有臨時戶口登記證的居住者)。
(二)經地區一級醫務部門檢查身體健康者。
(三)各部一個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地區或單位參加一個部別的比賽。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的每個運動員限報兩個項目的比賽。
(四)退役專業運動員兩年內不得代表職工參加職工部、八一前衛部的比賽。
(五)凡按年齡劃分組別的不得跨組參加比賽。
(六)市少體校、市運動學校、市業余軍體校、後備人才試點校、市延陵中學的學生代表原輸送單位參賽,但不回原單位集訓。如原輸送單位未報名的可代表現學籍單位參賽。凡涉及到參賽運動員有雙重學籍或借讀轉移的,必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商定並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最終的裁決和解釋權屬常州市教育局。
(七)北京、上海競技體校及省、解放軍體工隊適齡運動員可代表原輸送單位回常參賽。
(八)運動員如在參賽資格上弄虛作假,將按有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
六、競賽組織實施
(一)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各轄市(區)和市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大會組委會,在組委會統一領導下實施各項比賽。組委會辦公地點設在市體育局。
(二)青少年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高校部的比賽委託高校體工委組織實施;中技部的比賽委託市勞動保障局組織實施;職工部的比賽由市總工會組織實施;八一前衛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市公安局、市雙擁辦、常州軍分區政治部等單位聯合組織實施;農民部的比賽由市委農工辦組織實施;老年人部的比賽由市老年人體協組織實施;社會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組織有關部門或單項協會分工負責組織實施。
(三)常州市體育局對各部的比賽在業務上予以檢查、督促、指導。
(四)各部比賽應成立與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組委會相應的競委會機構,並於2008年4月1日前報市體育局。
七、競賽辦法
(一)各部各單項比賽,按該項目的競賽規程執行。
(二)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各組別少於3個隊(不含3個)則取消該組別比賽。單項比賽凡參賽運動員(隊)只有1人(1隊)的則取消比賽(有特殊規定的按單項規程規定辦)。
(三)比賽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公布的各項競賽規則和有關補充規定以及常州市競賽特定規則。
八、各部(組)錄取名次和計分辦法
(一)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錄取名次
1. 小學、初中、高中組均設金牌總數和總團體(小學、初中組12項報名10項計分、高中組9項報名7項計分),分別獎勵前六名。
2. 高校部、中技部設總團體,分別獎勵前六名。
3. 總團體則按各單位參賽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所獲名次得分總和計算,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積分相等,則以獲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類推。金牌總數則按各單位參賽運動員在各項目比賽中所獲金牌數的多少計算,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相等,則以獲銀牌多者名次列前,余類推。
(二)青少年部比賽的計分辦法
按照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體育局競技體育處制定的有關辦法執行。
(三)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計分辦法
1. 各項目在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中須排出名次,第一名不出現並列。
2. 各項目錄取前六名,按9、7、6、4、3、2計分,不足六名時按高限錄取計分(集體項目除外)。
3. 籃球、排球、足球項目的設牌和計分辦法:
第一名計金牌4枚、36分
第二名計金牌2枚、銀牌2枚、32分
第三名計金牌1枚、銅牌3枚、27分
第四名計16分
第五名計12分
第六名計8分
(四)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均不計金牌總數,不計總團體,不排位。各項目團體、單項均錄取前六名。
九、本屆運動會將開展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優秀賽區等評選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十、報名
(一)各轄市(區)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設代表團,代表團設團長1人、副團長若幹人、競賽聯絡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幹人。請各地區、各單位將代表團名單於2008年4月1日前報常州市體育局。
(二)各代表團參加本屆運動會第一次報項於2008年4月1日前截止,逾期作不參加論。第二次報名時,各代表團參加各部(組)比賽的報名單均按各部(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的時間一式兩份,分別寄往各部(組)比賽的主管部門和市體育局。
十一、裁判員
裁判長、仲裁委員或技術代表人員名單由常州市體育局委派,其他裁判員由各部的主管部門選定。
十二、獎勵辦法
(一)對參加各部單項競賽中獲得集體(含團體)、個人項目名次的運動員按規程規定給予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四至六(或八)名頒發獎狀。
(二)對參加青少年部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比賽的單位頒發金牌總數獎和總團體獎。
(三)對參加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獲總團體前六名的單位頒發總團體獎。
(四)凡在田徑、游泳、舉重、射擊比賽中達一級運動員標准和破常州市最高紀錄、省青少年紀錄的運動員將分別給予獎勵。
(五)對在我市第十三屆運動會各部比賽中獲得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優秀賽區的單位給予獎勵。
十三、表彰常州市群眾體育先進集體和個人(具體辦法和要求另發)。
十四、關於開幕式和閉幕式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開幕式,將於2008年9月上旬在新落成的常州奧林匹克體育中心舉行(有關開幕式的具體要求另發)。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閉幕式,將在各項比賽全部結束後擇時進行。
十五、其他事項
運動員服裝必須符合各項競賽要求,開幕式的服裝由各代表團自定。
十六、未盡事宜由競賽各部補充說明。
十七、本規程總則解釋權屬常州市體育局。
C. 常州體育運動學校自行車訓練基地在什麼地方
常州體育運動學校目前還沒有自行車訓練基地。
D. 常州是運動會什麼時候開幕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將於2008年4月至9月舉行。為保證各項競賽活動規范、有序、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規程總則。
一、競賽項目
第十三屆市運會設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共八部。各部競賽項目為:
(一)青少年部競賽項目:
1、幼兒組:幼兒體操
2、小學組: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舉重,共12項。
3、初中組: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舉重,共12項。
4.高中組: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男子)、乒乓球、健美藝術體操、象棋、圍棋、射擊,共9項。
(二)高校部競賽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男子) 、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街舞,共8項。
(三)中技部競賽項目:田徑、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共4項。
(四)職工部競賽項目:籃球、足球(男子)、乒乓球、象棋、圍棋、羽毛球、射擊、網球、檯球、橋牌、保齡球,共11項。
(五)八一前衛部競賽項目:籃球、乒乓球、羽毛球、射擊、象棋、圍棋,共6項。
(六)農民部競賽項目:健身秧歌、乒乓球、象棋、風箏、釣魚,共5項。
(七)老年人部競賽項目:太極柔力球、羽毛球、乒乓球、門球、象棋、圍棋、釣魚,共7項。
(八)社會部競賽項目:體育舞蹈、太極拳、舞龍、輪滑、拔河、風箏,共6項。另設表演項目:陽湖拳、健身秧歌、木蘭拳(扇)。
另外殘疾人比賽由市殘聯組織實施。
二、比賽時間
2008年4月-9月
三、比賽地點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各部大部分項目將於開幕式前在各有關地區、單位比賽完畢。青少年部的田徑、健美藝術體操、射擊,高校部的羽毛球,職工部的乒乓球、羽毛球,農民部的象棋,老年人部的門球,社會部的健身秧歌,八一前衛部的籃球比賽,將於2008年9月上旬開幕式後,在市區各有關場館和單位進行。
四、參賽辦法
(一)青少年部以轄市(區)、市局屬學校為參賽單位(市局屬小學與所在地區協商聯合組隊,代表該區參賽。健美藝術體操以基層校為參賽單位)。
(二)高校部以基層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三)中技部以基層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四)職工部以各轄市(區)、機關、事業、行業系統、部省屬企業為單位組隊參賽。
(五)八一前衛部以公安、駐常部隊為單位組隊參賽。
(六)農民部以轄市(區)為單位組隊參賽。
(七)老年人部以轄市(區)為單位組隊參賽。
(八)社會部表演項目由各轄市(區)以街道(鄉鎮)為單位組隊參賽。社會部競賽項目面向社會公開報名參賽。
五、運動員資格
(一)參加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地區有關單位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其中參加中小學組比賽的學生必須經過體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注冊認可後方能參加比賽);參加職工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在學校、機關、事業、工礦企業、街道、民營企業等單位工作,並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工資在冊的幹部職工(含臨時工、合同工);參加八一前衛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在編在職的民警、職工和駐常部隊的現役軍人;參加農民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市正式鎮、村戶口的農民、漁民、鄉鎮企業就業人員、個體經商者;參加老年人部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以上的常州市民;社會部參賽的運動員必須是常州市市民,並在2008年1月1日前居住的市民(含持有臨時戶口登記證的居住者)。
(二)經地區一級醫務部門檢查身體健康者。
(三)各部一個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地區或單位參加一個部別的比賽。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的每個運動員限報兩個項目的比賽。
(四)退役專業運動員兩年內不得代表職工參加職工部、八一前衛部的比賽。
(五)凡按年齡劃分組別的不得跨組參加比賽。
(六)市少體校、市運動學校、市業余軍體校、後備人才試點校、市延陵中學的學生代表原輸送單位參賽,但不回原單位集訓。如原輸送單位未報名的可代表現學籍單位參賽。凡涉及到參賽運動員有雙重學籍或借讀轉移的,必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商定並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最終的裁決和解釋權屬常州市教育局。
(七)北京、上海競技體校及省、解放軍體工隊適齡運動員可代表原輸送單位回常參賽。
(八)運動員如在參賽資格上弄虛作假,將按有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
六、競賽組織實施
(一)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各轄市(區)和市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大會組委會,在組委會統一領導下實施各項比賽。組委會辦公地點設在市體育局。
(二)青少年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高校部的比賽委託高校體工委組織實施;中技部的比賽委託市勞動保障局組織實施;職工部的比賽由市總工會組織實施;八一前衛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市公安局、市雙擁辦、常州軍分區政治部等單位聯合組織實施;農民部的比賽由市委農工辦組織實施;老年人部的比賽由市老年人體協組織實施;社會部的比賽由市體育局組織有關部門或單項協會分工負責組織實施。
(三)常州市體育局對各部的比賽在業務上予以檢查、督促、指導。
(四)各部比賽應成立與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組委會相應的競委會機構,並於2008年4月1日前報市體育局。
七、競賽辦法
(一)各部各單項比賽,按該項目的競賽規程執行。
(二)集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各組別少於3個隊(不含3個)則取消該組別比賽。單項比賽凡參賽運動員(隊)只有1人(1隊)的則取消比賽(有特殊規定的按單項規程規定辦)。
(三)比賽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公布的各項競賽規則和有關補充規定以及常州市競賽特定規則。
八、各部(組)錄取名次和計分辦法
(一)青少年部、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錄取名次
1. 小學、初中、高中組均設金牌總數和總團體(小學、初中組12項報名10項計分、高中組9項報名7項計分),分別獎勵前六名。
2. 高校部、中技部設總團體,分別獎勵前六名。
3. 總團體則按各單位參賽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所獲名次得分總和計算,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積分相等,則以獲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類推。金牌總數則按各單位參賽運動員在各項目比賽中所獲金牌數的多少計算,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相等,則以獲銀牌多者名次列前,余類推。
(二)青少年部比賽的計分辦法
按照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體育局競技體育處制定的有關辦法執行。
(三)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的計分辦法
1. 各項目在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中須排出名次,第一名不出現並列。
2. 各項目錄取前六名,按9、7、6、4、3、2計分,不足六名時按高限錄取計分(集體項目除外)。
3. 籃球、排球、足球項目的設牌和計分辦法:
第一名計金牌4枚、36分
第二名計金牌2枚、銀牌2枚、32分
第三名計金牌1枚、銅牌3枚、27分
第四名計16分
第五名計12分
第六名計8分
(四)職工部、八一前衛部、農民部、老年人部、社會部均不計金牌總數,不計總團體,不排位。各項目團體、單項均錄取前六名。
九、本屆運動會將開展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優秀賽區等評選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十、報名
(一)各轄市(區)及市有關部門、單位設代表團,代表團設團長1人、副團長若幹人、競賽聯絡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幹人。請各地區、各單位將代表團名單於2008年4月1日前報常州市體育局。
(二)各代表團參加本屆運動會第一次報項於2008年4月1日前截止,逾期作不參加論。第二次報名時,各代表團參加各部(組)比賽的報名單均按各部(組)單項競賽規程規定的時間一式兩份,分別寄往各部(組)比賽的主管部門和市體育局。
十一、裁判員
裁判長、仲裁委員或技術代表人員名單由常州市體育局委派,其他裁判員由各部的主管部門選定。
十二、獎勵辦法
(一)對參加各部單項競賽中獲得集體(含團體)、個人項目名次的運動員按規程規定給予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四至六(或八)名頒發獎狀。
(二)對參加青少年部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比賽的單位頒發金牌總數獎和總團體獎。
(三)對參加高校部、中技部比賽獲總團體前六名的單位頒發總團體獎。
(四)凡在田徑、游泳、舉重、射擊比賽中達一級運動員標准和破常州市最高紀錄、省青少年紀錄的運動員將分別給予獎勵。
(五)對在我市第十三屆運動會各部比賽中獲得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優秀賽區的單位給予獎勵。
十三、表彰常州市群眾體育先進集體和個人(具體辦法和要求另發)。
十四、關於開幕式和閉幕式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開幕式,將於2008年9月上旬在新落成的常州奧林匹克體育中心舉行(有關開幕式的具體要求另發)。
常州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暨第六屆全民健身節閉幕式,將在各項比賽全部結束後擇時進行。
十五、其他事項
運動員服裝必須符合各項競賽要求,開幕式的服裝由各代表團自定。
十六、未盡事宜由競賽各部補充說明。
十七、本規程總則解釋權屬常州市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