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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活動室室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11-24 04:55:24

A. 娛樂室管理制度怎麼寫啊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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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實現我班班級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努力提高班委會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據班委會的商討和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製定本《武漢大學測繪學院0609班班級規章制度》(試行)。

第二條 對班委會成員的要求

班委要有高於其他同學的理論水平,有高度的集體榮譽感和責任感,能夠廣泛的團結同學。思想品德要好,能密切聯系同學,敢於堅持原則,工作積極肯干,責任心強,辦事公道,克己奉公,能積極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獨立開展活動,並能較好的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是同學的表率。學習態度端正,學習目的明確,工作態度認真、嚴謹,全心全意為同學著想。吸收和借鑒高年級班委的長處,運用合理的工作方法,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積極思考工作思路,虛心聽取建議和意見,改進工作方法,在各方面起到先鋒模範作用。班委之間要緊密團結,彼此協調,互相配合,不可有本位主義思想。充分樹立班委的威信,堅持各項工作以有利於同學們發展為首要目的,作好同學們的喉舌,服務於同學,協調好老師與同學之間的關系。注意發掘班級內部潛力,調動每個同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各自特長。了解同學思想動態,開展有特色的、大家喜聞樂見的活動,使班委會真正成為班級的領導核心。

第三條 班委的工作職責

1. 班長職責

1)、把握班級工作的主體方向和工作重點,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本班工作計劃,做好月末、期終總結,對班委會全面負責。

2)、檢查班委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督促其完成各項工作。

3)、根據校院學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班級的實際情況制定管理細則。

4)、時刻了解掌握全班同學各方面的狀況,堅持定期和隨時向班主任和年級輔導員匯報工作。

5)、負責組織本班的同學的操行量化成績的考核和管理以及評先評獎工作。

6)、定期組織召開班委會及班會。

7)、配合團支部搞好團的工作,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配合院團委學生會做好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副班長職責

1)、副班長是大學班級行政事務方面的主要領導成員之一,是班長的助手和合作者,對班級事務負主要責任。在班長不在時,代理班長履行其職責,對班級事務負主要責任。

2)、了解掌握全班同學各方面的狀況,協助班長和團支書搞好班級和團支部管理工作。

3)、鑒於實際情況,負責女生方面的各項管理工作,及時傳達通知,並經常向班長和班主任匯報女生各方面的狀況,並反映女生的要求和願望。

3.團支部書記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 全面負責團支部的工作。

2)、負責主持和組織政治學習、讀報活動和團日活動,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爭創紅旗團支部,帶頭爭當優秀團員。

3)、了解掌握團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做好「支部工作周志」的記載工作,及時反映支部成員的思想狀況、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積極為學院開展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4)、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定期向支部委員會、支部大會報告工作,並經常向院團委請示、匯報本支部的工作。

5)、密切聯系支部委員,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並支持協助班委做好工作。

6)、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協助黨組織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工作。

7)、做好民主評議、年度注冊等團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學習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學習方面的管理工作,組織好全班同學的學習,督促和檢查收發作業情況,了解完成作業情況,盡量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上的困難 。

2)、定期向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溝通任課老師與同學之間的信息聯系,把任課老師對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傳達給班級同學,把同學對課程及任課老師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地反映給任課老師或有關部門。

3)、負責學年末的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協助組織委員負責同學們自習、上課的考勤記錄工作。

4)、負責班上領發教材和學習費用的收取。

5)、根據同學求知成才的需要,計劃並組織有關學習的活動,安排各學科學習活動(如學科講座、學習討論會、讀書活動、調查、競賽、經驗交流等),檢查本班同學參加課外活動情況,發動和組織同學撰寫科技論文、各類徵文等,製作科技作品。分析每學期的課程特點,對同學們的學習生活進行一定的指導。

6)、期中、期末考試後,對班級成績進行可行性分析,找出前一段工作的不足,針對同學的成績進行新階段的工作。

7)、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做好同學學習的表率。對班內學習成績較低的同學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他們的成績。

5.組織委員職責

1)、負責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各種活動的組織工作。

2)、負責記錄各種大型活動和班級活動的出勤記錄工作。

3)、配合學習委員做好上課和自習的考勤記錄工作。

6.宣傳委員職責

1)、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鼓動工作,對當前各項政策和形式認識清楚,對社會潮流把握准確,對重大事件反映敏感,充分利用宣傳手段作好思想上的指導。宣傳內容積極向上,貼近同學生活,反映班級活動的成績和同學的心聲,緊扣社會熱點,指導同學們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

2)、做好學校或學院重大活動的宣傳工作。

3)、做好團支部的宣傳報道工作,培養宣傳骨幹。

4)、負責組織本支部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比賽活動,如演講賽、書法繪畫比賽等。

5)、配合團委學生會宣傳部做好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7.生活委員職責

1)、做好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管理工作,為同學創造良好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積極鼓勵支持本班宿舍參與衛生先進宿舍或文明宿舍創建活動。大力宣傳發動同學開展爭創文明宿舍的活動,促進同學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證大家的身體健康。

2)、通過調查充分掌握班級困難學生的情況,做好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助困的基礎工作。

3)、從生活方面讓同學感到集體的溫暖,特別應照顧好外地同學以及特困生的生活,掌握他們的情況,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加強同學間的聯系,促進班級建設。

4)、對班級班費的管理,在帳目管理上要清晰,定期公開,增加透明度,還應確保補貼及時、准確的發放到每位同學手中。

5)、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同學們對學校環境衛生條件的意見和建議。

6)、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8.文藝委員職責

1)、發動和組織全班同學積極參加課余文化娛樂活動,豐富同學們的課余文化活動。

2)、組織舉辦各種文化娛樂講座及鼓勵同學們參加學校娛樂組織,陶冶藝術情操,提高同學們的娛樂欣賞能力和藝術修養。

3)、組織舉辦各種文化娛樂活動,如晚會、舞會、聯歡會等,搞出我班有特色的活動。

4)、發現班級文藝骨幹,鼓勵有特長的同學積極參加各種表演、比賽,為班級爭光添彩。

9.體育委員職責

1)、組織班級同學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提高全班同學的身體素質,搞好運動會的後勤工作。協助體育老師上好體育課

2)、根據校、院的安排組織班內的體育活動,以達到增強班級凝聚力的目的。

3)、定期組織班內的小型比賽或其他班進行比賽。可組織班級單位的小單項隊,如足球隊、籃球隊等。並致力於培養班級體育骨幹。

4)、配合學生會體育部做好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安全委員職責

1)、認真做好晚歸檢查工作,維護本班安全穩定和班級成員的人身財產安全。

2)、定期對同學們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各寢室排除安全隱患。

11.心理委員職責

1)對班級同學的性格特點有大致了解,對性格古怪的同學要進行心理交談,使其擺脫心理陰影,投入到健康的生活當中,對性格內向的同學,要鼓勵其多與其他同學溝通交流,參加各種活動。

2)關注班級同學是否有上網成癮問題,特別是發現對網路游戲痴迷的同學,要及時向班長和班主任上報,使其解除網癮。

3)定期找班主任交談本班同學的心理問題,使班主任對本班同學的心理狀況有一定了解。

第四條 班級制度建設

班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是保證班級工作目標得以順利實現的重要措施。

1. 班委會建立例會制度,例會要嚴格時間,嚴格考勤。

2. 班會制度,每星期星期天的晚上由班長、副班長或團支書主持召開。若臨時有急需向同學們通知或和班級同學商討的事項,及時組織班級同學召開班會。

3.每月進行男生宿舍衛生評比,由副班長帶女生到男生寢室進行評比,一方面可以加強寢室衛生,另一方面可以加強男女生之間的交流與交通。

4.班級檔案管理。班級檔案記錄班級各項活動,包括班、團活動及各項要求存檔的文字材料、照片等。由專人負責,分類歸檔注意保存。

5.建立《班級榮譽薄》,主要記載班級和每位同學獲得的榮譽及成功開展的活動。由專人負責。

6. 班委會每月至少要召開兩次工作會議,研究討論班級存在的問題,進行工作總結,提出工作計劃,開展班委會成員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

7. 每兩周至少開一次主題班會。主題班會內容:班級學風建設、舉行學習經驗交流會、團員會議(如推優)、討論並通過班級工作計劃、討論和決定班級其它重大問題等。

8. 小組會。主要用來組織政治學習和規章制度的討論,期末個人總結和鑒定以及班乾的任選等。

第五條 紀律規章制度

1、 班級、團支部開展的各種活動,須積極參與,有事需及時請假,不請假者按缺勤記入考勤簿,出勤率將納入年末個人考評。

2、 不得無故遲到或曠課,對於無故遲到或曠課超過五次者,團支部將取消一年內「推優」資格。

3、 在宿舍里不可打擾他人的休息。

4、 嚴禁夜不歸宿,有事離校須請假,每周周日晚班會時清點人數,同時安全委員每晚對各寢室要清點人數,查清未歸宿學生及其去處,及時向上級匯報。

5、 寢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亂接亂拉電線。

6、 離開寢室,須鎖門關窗,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

7、 搞好個人衛生和宿舍衛生。

8、 班級同學團結互助。

第六條 文明公約

大學校園,文明殿堂,傳播知識,塑造高尚。為發揚武漢大學百年優良文化傳統,展現名校學生素質,爭做「德智體美,德育為先」的現代大學生,特製訂本公約。

一、注重修養,講究公德,誠信待人,學會關心他人,關心學習。服裝整潔,行為得體,談吐文明,禮貌待人。不大聲喧嘩,不講污言穢語,不尋釁滋事。言談舉止不準有損武漢大學學生形象。做到踐行「八榮八恥」。

二、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要尊重教職員工的勞動。不準出現不尊重教職員工的言行。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攀折花木,不踐踏綠地,不做其它有損校園環境的事。

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保持校園整潔有序。要遵守學習紀律以及教室、圖書館、實驗室等學習場所的文明衛生管理,進入教室、圖書館、實驗室等學習場所,不吸煙、用餐和吃零食等,自覺把手機調成靜音或震動。不無故曠課、遲到、早退,不考試作弊;不在學習場所穿拖鞋、背心、短褲,不在校內亂刻亂寫亂畫,不損壞學校公共設施;不擅自在校內張貼、懸掛和散發廣告和傳單;不私自擺攤設點,推銷商品。

四、開展健康文化活動,弘揚現代科學精神,提高娛樂品位。不在學校傳播消極頹廢觀念,自覺抵制封建迷信、腐朽思想及淫穢作品的侵蝕。要文明使用互聯網,開展健康高雅、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五、尊重民族風俗,遵守外事紀律。對待外賓,熱情友好,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

六、自覺遵守食堂就餐制度,做到文明就餐,不插隊,不擁擠。

七、要有社會責任感,具有團隊精神,具備誠信意識、法律意識、愛校精神和奉獻精神以及尊重他人的意識、具有正確的競爭觀念、集體主義感、協作精神、心理素質、全局意識和大局觀念;提高自己的學術素養、科學精神、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自立和自理能力、環境意識。

第七條 團支部制度規范條例

1、 大學班級團支部,是共青團在大學中的基層組織。其主要任務是:在學校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思想教育武裝團員、學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培養創新型復合人才為目標開展團支部的各項活動。積極引導團員講文明、樹新風,爭先進、創先優,學科學、重實踐,學理論。使他們發展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接班人。

2、團支部必須大力加強團的建設,不斷提高團組織的戰鬥力。在團的活動中,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充分發揮團組織的先進作用和模範帶頭作用。注意培養積極分子,團結全體團員、學生一同進步。

3、團支部在黨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在輔導員(班主任)的具體幫助指導下,針對廣大團員和青年學生的思想實際,深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廣泛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經常向黨和上級團組織請示、匯報工作,反映團員、青年學生的呼聲,關心團員、青年學生的成長。協助黨組織、認真搞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

4、 團支部的經常性工作

1)、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新時期尤其要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學好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組織團員、學生上好思想教育課、形勢任務課,堅持開展正常的團活,使團員、青年學生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覺性,引導團員、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2)、認真完成黨和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幫助班委會抓好班級的各項工作。根據不同時期團員、青年的思想特點,有針對性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後進青年的轉化工作。

3、教育幫助團員、青年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明確學習目的,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立志成才。

4)、定期做好建立完善團的工作秩序,做好團員的獎懲、新團員的發展、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團費的收繳和團內的各種報表工作。教育團員、青年學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5)、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大力開展「學雷鋒、創先優」,「講文明、樹新風」等活動,在這些活動中不斷注意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和典型示範作用。

6)、經常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文化、娛樂活動(如讀書、演講、唱歌、舞蹈、跑步、打球、聯歡晚會、音樂欣賞、電影、電視、書法、美術等等),鼓勵團員、青年學生參加各種進步的社團(如攝影、文學、書畫、外語、文藝、科技等等),豐富團員、青年學生的課外活動,陶冶情操,增進同學間的友誼。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團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及信息反饋制度;

5、 定期召開團員大會,兩個月一次。團員大會是團支部的領導機關,團支部的一切重大問題都將由團員大會討論決定。其主要內容是傳達黨、團組織的指示、討論團支部的工作,學習團的文件和時事政治。團員大會做出的決議,全體團員必須執行。

6、 定期召開支委會,每兩周一次。支委會的內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會成員履行自己的職責情況,分析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狀況,提出工作的改進措施。

7、定期召開團小組會。團小組在支委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討論團小組的工作,交流思想、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映團員、學生意見和要求。

第八條 班委與團支委的任期及考核

班委與團支委的任期為一年,任期滿後,班委會和團支委應進行述職,一般採用集體述職,即班長或團支書代表全體學生幹部進行工作總結。

述職之後,對班委和團支委的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多數滿意的可續任期一年,多數不滿意的應進行換屆。如是對個別學生幹部的工作不滿意,也可進行個別幹部調整。

班委會與團支委的選舉、換屆與任命:

班委與團支委的選舉、換屆與任免工作一般於每年的九月份進行。根據我們的同體設置方式,班委與團支委實行合並換屆。選舉與換屆工作的基本程序為:

1、選舉與換屆之前,應邀請班主任參加選舉與班委換屆的主題班會。

2、向全體成員大會提交選舉或換屆選舉辦法。在選舉辦法中要說明當選條件。班委成員要具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素質和特長。

3、一般應進行競選演講,由全班同學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4、如果是對個別學生幹部進行調整,一般應由班委會醞釀提名,經班集體會議通過。

第二章 附則

第九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期起開始實施。

第十條 本條例由武漢大學測繪學院0609班班委會負責解釋。

(2)
一、班級成員義務
1. 遵守國家、學校關於大學生的各種規章制度和管理條例,以此作為日常行為的准則。
2. 每位同學應熱愛班級體,支持班級的工作,積極參加班裡組織的各項活動。
3. 每位同學應在日常的集體生活中,行動上做到團結友愛、禮貌待人、富有同情心 、積極向上。
4. 個人生活上,每位同學應做到起卧有時、講究衛生、合理安排時間、不沉迷於上網、拒絕賭博、酗酒。
5. 學習方面每位同學應積極努力,互幫互助,取長補短,按時按量完成學習任務。
6. 出勤方面:首先,嚴格遵守班級的作息時間;其次,每位同學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7. 考試考查方面,要求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作弊,不幫助他人作弊,誠實信用。
讓我們齊進退、共奮進,揚我周立功3+1班之名!
二、班委會組織制度
班級內部設班長,學習委員,體育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三名小組長共八人,不設立團支部,團的生活跟隨原所在班級進行。班委會組織的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每季度定期考核,對支持率低於半數的幹部取消其職務,通過公開公平的競爭方式選出新幹部,選舉結果報送輔導員及班主任經審核後生效。班委必須以身作則,一切言行聽指揮,一切行動作帶頭作用,對於一切考勤應該真實反映。各施其責,相互協調,共同完成好班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級會議制度
周會制度:每周定期召開班委會一次,全體班委參加,必要時擴大到小組小組長。會議由班長主持,總結班級近期工作,提出解決出現問題的方案,並研究布置下期工作。班會的考勤及記錄由學習委員負責,並將結果和出勤狀況記錄在班級日誌本上。
班會制度:半個月定期召開由全體同學參加的班會,進行班級活動的布置和總結,並且陳述班級其他的相關事情。同學們可暢所欲言。會議記錄由學習委員負責,生活委員進行班會考勤。
四、班費管理制度
本班班費由生活委員統一收取和管理,具體收支都應記錄在案,班級賬務一個月公示一次,每學期進行一次大總結。支出30元以下由生活委員決定,30—100元由班委會討論決定,100元以上須經全班會議通過方可生效。采購物品時至少兩人,生活委員不涉及采購工作。采購人員憑發票到生活委員處報銷。30元以下由生活委員直接報銷,30元以上由生活委員報經班長或輔導員審核無誤批准後報銷。班費的使用原則是節約,高效,公開,隨時隨地接受班級同學監督。
五、請假制度
需要請假的同學,兩節課以下由學習委員批准生效,兩節課以上必須由輔導員同意簽字後方可生效。所有請假同學必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原因和時間,請假條由學習委員統一保管,並記錄在冊,每月上交輔導員審閱一次,取回後須妥善管理,學期末進行銷假處理。其餘活動請假按各細則規定。
六、班級計劃總結制度
每學期開始,班委分別擬出本班學習工作計劃,上交輔導員審閱後方可執行。學期末前,上交學期工作總結。班長負責收集和整理班級材料,制定班級資料庫,在期末進行大結。
七、班級活動制度
同學們應本著主人翁的意識積極參加以班級為名義的各類活動,由小組長進行活動的考勤,同學們的出勤將直接影響考評的結果。每次活動相關委員和班長應到場,做好班級活動的組織和記錄總結工作。
八、班級衛生檢查制度
由生活委員安排每天的值日,每個月組織人員進行一次全面衛生檢查,積極督促同學搞好衛生工作,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檢查結果在班級日誌和宣傳欄上進行公示。
九、班級財產制度
由班費購進學校發放等劃歸班級使用的物品均屬班級財產,班級財產屬全體同學,由專人看管。購買的體育用品由體育委員負責保管。班級財產如因個人過失等造成物品損壞,應由當事人進行賠償。
十、班級網路維護制度
班級網代表班級形象,網站建設也是班級建設的重要內容。網站由班委會具體維護,及時上傳班級開展的相應活動信息和同學們的思想動態,努力做好班級對外宣傳工作。不允許通過網路泄漏我們的保密學習資料,上課時間不經允許不能私自接通網路。
十一、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了更好的督促同學們的學習生活,評定年終獎學金由兩部分組成,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考試成績是所有班級有記錄的考試成績的平均數,占總成績的80%,平時成績由班主任及輔導員評定,占總成績的20%,主要包括同學們平時的考核表現,由班委記錄向班主任及輔導員報告。
十二、班級考核實行量化考核制度
每人總分100分,每月公布一次,學期末重新置位。考核細則由各班委具體擬定,經班會通過後自公布日起生效。

B. 公司娛樂休息室規章制度

娛樂休息室制度
為活躍機關業余文化生活,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衛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文體活動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設備。
二、文體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文體活動室主要為機關內部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參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凡來文體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
五、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
一不超過規定時間,不影響工作。
二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
三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四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五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六活動後將物品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
六、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C. 體育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體育場館資源的利用率,更好地發揮體育場館的健身功能,現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指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是指體育場館一次性及連續使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短期出借使用,及面向校內師生員工和校區內其他單位人員的有償開放服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出借使用,以及體育場館所屬房屋及建築物租賃使用,均不屬於本實施辦法規定的范圍。
1.體育場館主館場地(含看台),以及健美操房、健身房、乒乓室;
2.田徑場(含看台)、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等室外運動場地;
3.室外游泳池。
上述均為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未作明確規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含暫時閑置房),均不屬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二)開放服務管理責任部門
1.體育館、體育場地等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為學校體育部,並負責體育場館的有償開放服務管理工作。
凡在黨辦、校辦確定的使用時間,以及體育教學活動安排的時間,體育館、體育場地不得對外開放服務。
2.後勤服務公司應配合體育館、體育場地的開放服務,做好生活後勤的服務工作,負有後勤保障服務的責任。
3.資產管理處系學校房屋及建築物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體育場館、體育場地監督管理的責任。
4.財務處負責體育場館開放服務結算和財務監督。
5.保衛處系體育場館開放服務安保工作審批和監督的責任單位。
(三)體育場館出借辦法
(一)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團借用辦法
1.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一次性或短期借用本校體育場館舉辦群體性活動,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須具有企事業法人或社團法人資格,自發性的組織和個人不予以接待;
(2)須事先說明用途,不得從事迷信活動或舉辦有拗於四項基本原則和精神文明的活動;
(3)須承諾遵守本校體育場館使用管理規定和校園治安管理規定,承諾承擔舉辦活動的安全責任和物資損壞賠償責任。
2.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借用單位,應至體育部辦理借用手續。體育部根據場館安排情況,同意後即與借用方簽訂出借合約。簽約時應事先說明有關規定及收費標准。
3.借用方使用體育場館時,場館管理中心應有專人在現場服務管理,並通知後勤服務公司安排好安保人員和衛生清潔人員。
4.借用方每次使用結束,場館管理中心應會同借用方共同驗收設備設施,如有損壞應雙方簽證並由借用方負責賠償。
5.按事先約定辦理出借費用的結算手續。
(二)校內各部門或社團借用辦法
1.各部門和校內各社會團體使用會議活動場所,應事先填寫體育場館使用申請單,送體育部場館管理中心統籌安排。
2.申請借用體育場館的單位,使用時申請單位必須要有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直至活動結束。使用單位如無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場館管理中心有權終止或暫停今後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
3.校內各部門及社團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均按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支付場館服務管理費。
其他規定和要求同校外企事業單位借用體育場館的規定。
(三)有償開放服務
在不影響校部安排和教學活動的前提下,場館管理中心應為師生員工提供健身和進行體育鍛煉場所,實行有償開放服務。使用者按標准付費入場。
(四)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體育場館,均以每4小時為1個使用單元時間,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
(2)每使用單元時間收費標准見附件。
2.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
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見附件。
(五)體育場館開放服務費用結算辦法
1.體育場館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費用,一般不予減免或全免。特殊情況,應由校領導或借用單位的協作部門負責人簽證,減免或全免的數額在相應的學校或部門的辦公費中支付。
2.場館管理中心應至財務處辦理繳款手續,全部收入上繳學校財務處,由學校財務處出具票據。場館管理中心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收入應單列科目進行財務管理。
3.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40%,由財務處核定總體安排。
4.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60%由財務處核定劃歸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以支付場館管理中心的服務管理費。
(六)其他
1.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學校相關規定如與之有拗之處,均以此規定為准。
3.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

D. 社區文化活動室規章制度

社區文體活動中心規章制度

為活躍社區職工和廣大居民群眾文化生活,切實維護版社區機關正常工權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衛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文化活動室由社區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是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活動器材設備。

二、文化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下午16:00—18: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凡來文化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要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四、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活動器材不得向外借用。

五、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六、活動結束後將活動器材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七、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E. 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有什麼

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

為活躍機關業余文化生活,維護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衛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文體活動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設備。
二、文體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文體活動室主要為機關內部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參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凡來文體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
五、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
一不超過規定時間,不影響工作。
二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
三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四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五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六活動後將物品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
六、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F. 社區未成年人活動室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社區未成年人活動場所規范化管理,進一步促進社區未成年人管理回工作,結合社區實際,答制定本制度。

一、該場所用於開展社區未成年人活動。 

二、愛護活動室場地,嚴禁破壞場所設施,保持活動場所的清潔及完整,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照價賠償。



三、不得在活動中心內亂翻亂放,切勿亂丟雜物和隨地吐痰,嚴禁吸煙,保持室內整潔,不喧嘩、吵鬧,為確保場內設施整潔,由社區工作人員安排做好保衛和保潔工作。

四、建立場所設施使用情況登記制度,對各種組織及個人

在活動場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做好記錄備查。做好場所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社區要經常對活動場所設施進行整修、維護保證場所設施安全。

五、活動結束後,由工作人員清理場地,關好窗戶,關閉電器後方可離開。

G. 社區體育俱樂部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關於首都建設和諧社區的若干思考

北京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建設處

2005年8月,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建設和諧社區和諧村鎮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建設和諧社區和諧村鎮的總要求,主要任務、體制機制保證等,並特別對充分發揮城鄉基層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要求。建設和諧社區,必須首先從解決社區中的不和諧因素入手,理順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與社區的關系,進一步增加社區民主自治功能,提高城市基層管理水平。

一、首都和諧社區建設存在的主要障礙

(一)《居委會組織法》部分條款與社區發展不相適應。《居委會組織法》規定居委會是城市居民群眾自治性組織,沒有法人地位。在社區建設中有幾個問題難以解決:一是居委會成員的聘用問題。為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我市採取了公開招考、社區選舉、街道聘用的方式,實行執業資格認證的專業化管理。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社區居委會沒有法人資格,聘用主體只能是街道,但工作崗位在居委會,當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容易發生勞動糾紛。二是居委會建立銀行帳戶問題。由於社區居委會沒有法人資格,其銀行賬戶多數是以街道辦事處的名義開立,統一管理經費,單獨設立賬戶的較少。這給居委會收取保潔等費用和接受居民、單位甚至海內外的捐贈時開據發票帶來了不便。三是居委會工作中涉及簽訂協議或合同問題。日常工作中,社區居委會常常需要以自身名義自主開展活動,並與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簽訂協議合同。同樣,由於不具法人資格,給工作開展增加了困難。四是居委會印章使用問題。部、市對居(村)委會印章使用和管理都有相關規定,但政府有關部門、社會經濟組織或企業,在涉及居民相關事項時要求居委會蓋章出具證明的事項越來越多,且有些超出規定的范圍,使基層在確定印章使用時不好把握。若因出具的證明出現問題,居委會還將承擔責任。

(二)民主自治功能發揮不夠,與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一是由於過多承擔政府及街道辦事處下派的工作任務,沒有足夠時間去組織開展社區民主自治活動,致使社區居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二是社區居民對社區建設參與的程度還不是很高,不少居民認為社區工作僅是街道、居委會的事,與己無關,特別是社區內在職居民,往往漠視社區的存在,很少參與社區事務,甚至在發生困難的情況下也優先尋求單位解決。原因在於:第一,當前社會正處於轉型期,許多「單位人」尚未完全轉化為「社區人」,同時社區為居民提供的服務也有限,因此對社區認同感、依賴性不強。第二,居民對社區工作缺乏了解,沒有樹立相應的社區意識和參與意識。第三,社區居民的參與機制及相關工作制度尚沒有健全完善,社區居委會缺乏動員群眾的長效工作機制,社區居民缺乏迅捷的參與渠道。三是社區民主自治與行政管理在工作銜接上尚缺乏規范化的制度和穩定的機制。政府轉變職能實施政務公開,社區推進民主實行居務公開,是在兩個層面分別設定的制度。社區居民會議、自治章程、聽證會等制度只在自治層面發揮作用,自治功能的發揮有限,缺少與其他制度和機制的對接。需要建立一套與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對接的渠道。

(三)社區管理體制不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一是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不明確,工作任務過重。依據《居委會組織法》有關規定,居委會有六項工作任務,其中兩項是協助政府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但具體有多少工作職責沒有明確。2000年,全市統一明確了居委會工作任務共10項,但隨著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入,許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事項需要落實到社區,居委會忙於完成政府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能深入居民中開展工作。雖然有些區縣也就劃清職責任務作了一些努力,但在執行過程中,社區居委會仍然擋不住下派的額外工作。二是社區居委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任務不均衡。目前,我市社區居委會內設的六個委員會,主要依據工作性質予以劃分。但在實踐中,各委員會工作量很不均衡,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委員會、社區治安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醫療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任務較重,而社區文化教育科普和體育委員會、社區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社區共建和協調發展委員會則因有物業公司分擔任務或職責較少等而工作相對較輕。為此,基層普遍反映前三個委員會無法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要求重新調整內部設置。三是社區居委會與社區內其他組織之間關系不清。居委會在社區內沒有明確的主體地位,在協調各個組織之間的關系、利益以及合作等方面發揮的作用受到影響,形成社區內的組織各自為戰,居委會不能完全體現代表全體居民利益的組織性質。一方面是與業主委員會的關系不協調,部分居民認為業主委員會完全可以代表居民履行居民委員會的職責。另一方面是與物業企業公司的關系不順,目前雙方的職責任務有交叉,如社區治安、衛生環境等工作,特別是社區服務項目更突出。另外,社區內由於服務組織匱乏,許多從政府職能中分離出來的職責,因無承接主體,只能由社區居委會來承擔。四是家委會轉制後的遺留問題。首先在過渡期問題上,基層反映,由於時間不明確,在實際操作中不好把握。尤其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社區建設的深入開展,企業破產改制以及軍隊後勤社會化改革步伐加快,主辦單位或因無力承擔或不願再承擔過多的社區居委會經費。其次,在家委會轉制後居民區的管理問題上,由於戶數較少的家委會轉制後成為居民小組,原單位在將人員、經費全部撤出後,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和服務不再像原家委會那樣具體,使得居民感到沒人管,對社區有意見。

(四)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步伐滯後,與社區工作職業化、專業化趨勢不相適應。

一是身份問題。在職業類別問題上,由於社區專職工作者是根據社區建設的需要組建的一支隊伍,在國家職業分類里無此職業類別,因此在涉及個人待遇、福利、保險、退休等問題時,尚無明確的政策可供參考。雖然,2004年發布的第九批國家職業標准將社會工作者納入職業類別,但並未對資格認證、崗位標准等具體內容做出明確規定,北京市也未制定相關執行政策。目前,只依據《北京市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意見》執行。在社區事業幹部問題上,2000年全市招考社區事業幹部時,為解決人員的出口問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特例為這個群體上了三險,其他待遇參照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標准執行。2002年對社區事業幹部政策進行調整時,社區事業幹部全部轉為社區專職工作者,但在身份的過渡上有一些遺留問題沒有解決。在范圍問題上,根據《北京市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意見》規定:「社區專職工作者由通過社會公開招考取得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資格的人員和社區居民中的離退休人員組成。」在第五屆社區居委會選舉中有3466名失業人員當選為社區居委會成員,使得社區專職工作者范圍擴大。在退休問題上,由於對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退休年齡未作規定,基層在執行政策時難以操作。

二是待遇問題。第一,社區專職工作者年收入與今年社會平均工資相比偏低。據統計,2004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為28348元,居委會主任中持證人員的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和三險約為1300元,只有社平工資的一半,其他副主任和委員的收入還要低100-200元。第二,社區專職工作者相同職務工資收入差異較大。持證的社區專職工作者主任每月為1300元(含三險),非持證人員每月800元且不享受三險,基層反映同工不同酬。第三,社區專職工作者獎勵使用沒有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從全市來看,獎金比較平均,基本在每月100-200元之間,缺乏激勵性。第四,享受福利待遇的依據不足。因社區專職工作者並不是一個獨立職業類別,在國家相關政策中也未作規定,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所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中就未包含社區層面的人員,其他如供暖費、通訊費、加班費等更是依據不足。另外,基層反映獨生子女費無論什麼身份都應享受。目前,社區專職工作者尚不享受其他福利。第五,享受的社會保險項目不全,范圍有限。持證人員僅享受養老險、醫療險和失業險三種;非持證的失業人員因未與街道簽訂聘用合同,因此不享受任何社會保險,這部分人目前全市有3466人。

三是管理問題。首先是社區專職工作者使用有隨意調動的傾向。社區專職工作者雖與街道簽訂聘用合同,但因是選舉產生的居委會成員,其工作崗位是相對穩定的。調查中發現,街道辦事處對持證人員經常進行崗位調動。兩年多來,到市區上訪反映街道隨意調動的事情較多,不利於社區民主自治的開展。其中,2003年當選的3204名社區居委會成員中,有1712名不在本社區居住,不利於服務居民。其次是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據調查顯示,當前,社區專職工作者迫切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識依次為法律、行政管理、心理學、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提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但從實際培訓課程設置來看,基礎理論課程偏多,專業性系統培訓較少,且課程單一,基礎性培訓、提高性培訓和專題培訓各階段課程重復培訓率較高,針對性和實用性不強,質量有待提高。同時,大家渴望接受學歷教育,但往往沒有相應的渠道。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的長效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健全完善。再次,是對社區專職工作者表彰獎勵缺乏新內容。目前,全市每年對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居委會主任進行一次表彰,這項表彰是80年代初居委會工作延續下來的,為推動居委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近年來社區建設向深入發展,基層社區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人員的結構,已從家庭婦女發展成一種專業性的職業,有的社區專職工作者被選為市、區人大代表,所以對這支隊伍的表彰鼓勵工作需要重新規范。第四,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管理檔案不健全。目前,全市缺乏對社區居委會成員檔案的管理系統,對成員的當選時間、基本資料、工作年限、工資水平、考核結果以及人員流動情況等缺乏規范性的系統收集,不利於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專業化管理,對執行相關政策缺少依據。

(五)社區居委會工作保障不足,與和諧社區建設要求不相適應。一是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保障不足。第一,辦公經費不足。目前,社區居委會辦公經費政策是2000年市政府規定的,按照每150戶1600元的標准核撥,支出項目涵蓋了社區居委會工作所有的經費支出。隨著政府職能轉變,社區建設深入推進,社區居委會工作內容增多,辦公經費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社區工作的需要。近兩年,有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提高了辦公經費標准,使居委會經費難題有所緩解。但基層反映,經費標准依據不足,需要對原有標准進行調整。第二,缺乏活動經費。目前,居委會組織居民的活動有三項:一是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的宣傳教育活動;二是重大節日創造氛圍的活動;三是九九重陽節、志願者日、殘疾人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的宣傳服務活動;四是社區居民需要的文化活動、運動會等等。開展這些活動所需的經費並沒有財力保障,社區活動開展的多少、水平的高低往往取決於街道和社區本身的財力或居民群眾的熱情及資金募集的多少,沒有規范的資金來源。二是社區居委會工作條件保障不足。第一,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配套指標較低。按照2001年《北京市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管理若干規定》和2002年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配套建設指標所規定的標准衡量,新建改建居住區開發商所提供的90平方米單元房,不能滿足目前社區工作的內容、工作量和工作狀態的需要。第二,現有辦公用房指標落實較為困難。老居住區由於空間有限,落實90平方米的指標難度很大;新建改建居住區居委會辦公用房通常落實不到位,有的開發商根本不予提供。第三,已有的居委會辦公用房不利於使用。老居住區辦公用房較分散,幾間房屋合計能達到90平方米。新建居住區大多是居民單元房的兩居室,有的是地下室,居民辦事不便,也無法召開居民代表會議。第四,老居住區居委會辦公用房解決困難。老的小區和平房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很小,過去採取建臨建房的辦法增加面積,現在只能靠租房解決問題,街道需要較大的投入。第五,社區配套服務設施不足。我市居住區配套設施指標規定社區服務站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但由於社區的規模較大,10%的社區在1萬人以上,隨著社區服務的發展,居民的需求增加,社區的棋牌室、圖書室、健身室都需要室內場所,這一指標已不能滿足居民群眾實際需要。但實際落實比辦公用房難度更大。老的居住區以往都有相應的配套服務設施,由於種種原因,現已基本改變了經營使用性質,致使社區服務設施欠缺。

二、加強首都和諧社區建設的主要措施

為了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必須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增加社區民主自治功能,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社區隊伍,保障基層社區組織的有效運轉,這對於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首都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效能,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一)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建設,明確社區居委會職責。一是明確社區居委會的職責任務。社區居委會職責不清是導致社區居委會與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關系不順的重要根源。為此,要從理清社區民主自治與政府行政管理的關系入手,根據《居委會組織法》和中辦發2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社區建設發展的要求,明確社區居委會應承擔的主要任務及協助政府工作的具體事項,實行社區工作準入制度。二是完善社區居委會組織結構。通過在社區居委會內設立社區事務辦理站(或社區工作站),增強社區居委會辦理社區事務的能力;同時,加強社區居委會內設委員會建設,可將其納入社區居民事務辦理站,以更好地發揮作用。三是進一步解決原家委會轉制後的遺留問題。目前家委會向社區居委會轉制工作的過渡期已有四年,對於那些無力承擔或不願再承擔社區工作經費的單位,建議相關經費由政府財政解決;而對於原單位繼續承擔管理職責及工作經費的,其過渡期結束時間由區縣政府決定。同時,通過增加經費和聘用人員等方式,加強對原家委會轉制後的居民小組的管理,盡量減少居委會管理服務不到位現象。

(二)健全完善社區公民參與機制,增強社區民主自治功能。一是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達機制,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橋梁紐帶的功能。規范社區居委會辦理居民事務和受理居民訴求的辦法和程序,並對社區事務、專項服務和利益訴求的內容進行分類,使社區居民自治與政府行政管理在工作銜接上形成規范、穩定和有效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區居民代表在了解和掌握民意方面的優勢,指導社區居委會建立定期代表接待制度、定期入戶制度等;充分利用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平台,通過設置「社情民意」通道,為社區居民提供了解政策、反映訴求的窗口,同時使政府及時了解社區居民的需求;社區居委會還可將居民的意見通過首都之窗的「政風行風熱線」和《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反映給政府有關部門,並通過一定的形式向居民反饋有關信息。二是完善社區居委會選舉制度,充分發揮社區民主選舉功能。應依法完善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規程,規范選舉程序;同時,充分發揚民主,選好居民代表。提倡將社區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黨組織成員、退離居委會成員和優秀黨員選舉為居民代表,以體現居民代表的廣泛性,並認真做好居民小組長和樓門(層)長的推選工作。三是健全居民會議制度和議事協商制度,充分發揮社區民主決策功能。制定北京市居民會議議事規則,規范社區居民會議程序,促進社區民主決策水平的提高;建立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定期召集社區民間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駐社區單位等各方代表參與的社區議事協商會議。四是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管理,充分發揮社區民主管理的功能。包括修訂完善《社區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約》,並做好宣傳和落實工作;完善居務公開制度,創新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管理的方式;健全社區義工制度,建立有效的社區義工工作機制,引導社區居民自覺參與社區公益事業和公共服務;建立社區民間組織備案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其在滿足社區居民多元化需求方面的積極作用。五是拓寬民主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社區民主監督功能。由居民會議在居民代表中推選社區監督員,組成社區民主監督小組,負責對街道辦事處、政府部門派出站所及工作人員、社區居委會工作的監督和評議,實現社區民主監督和政府專業監督的有效銜接,保證社區工作的民主公開和政府行政管理的合法公正。建立健全社區的內外監督和事前監督制度,實行社區民主聽證制度,強化社區民主評議制度。六是充分發揮社區居民的主體作用,積極探索社區民主參與的有效途徑。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要充分尊重居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代表社區居民共同利益,維護和保障社區居民合法權益,不斷強化社區居民的社區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從解決居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努力化解社區內各種不和諧的因素,通過提供良好的服務和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努力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充分尊重居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尊重基層的創造,不斷推動社區民主參與的制度創新;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建設的職能作用,積極指導和鼓勵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居民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拓展社區居民參與的新途徑,完善社區民主參與工作新機制,不斷增強社區民主自治功能。

(三)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推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管理。一是進一步明確社區專職工作者的范圍,即專職從事社區黨務工作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黨務工作者;專門從事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委員。二是實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社區專職工作者應持有執業資格證書(除離退休人員外)。三是完善社區專職工作者工資制度。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標准設計,第一,增設屆期津貼。自2000年本市居委會換屆選舉開始,凡在居委會工作滿一屆的人員享受屆期津貼每人每月150元,從本市居委會換屆選舉當年的7月1日起調整。中間間斷屆期的,按實際工作屆期累計計算。第二,建立崗位工資增長機制。主任、副主任及委員崗位的工資每年分別上調70元、60元和50元。第三,完善工作獎勵機制。為鼓勵先進,按照區縣和街道辦事處自主的原則,可設立若干獎項,如月獎、年度獎等,具體標准則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結合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工作實績和民主評議考核結果確定;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其他福利待遇由區縣政府自行確定。第四,為社區專職工作者增設生育險和工傷險。凡符合國家規定的社區居委會成員,建議全部享受社會保險,使今後不再出現無業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問題,為83年75號文件的落實做好銜接工作。四是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檔案制度,具體由街道辦事處負責,需從第四屆居委會選舉後建立並逐步完善。檔案內容應包括本人的基本情況和聘用的崗位、時間、合同以及辭職、被罷免、解聘等崗位變化和培訓、考核、表彰的情況。今後社區專職工作者待遇的調整即以此檔案為依據。

(四)加大社區居委會經費投入,進一步規范社區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一是進一步規范工作經費的核定使用。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包含公益事業經費和機構運行經費兩部分。可參照上海市辦公經費和活動經費最低16.2-19.2萬元/年的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公益事業經費按照每戶40元標准核定,2000戶以下的每年8萬元,2000戶以上的,每增加1戶增加40元;機構運行經費由各區縣根據本區縣的財力狀況自定。二是加強社區居委會經費的管理。制定社區居委會經費管理辦法,社區居委會向社區單位籌集的資金屬於本社區所有,統一納入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管理賬戶管理,按照所規定的程序使用,並及時向社區公開自籌資金的使用情況。

(五)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礎設施利用率。一是提高社區居委會工作用房及配套設施標准。具體包括:第一,修訂、提高現有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指標,從社區規模調整和居民實際需求不斷發展變化的實際出發,將新建改建居住區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的千人指標從原來的20-28平方米調整為30-38平方米,1000-3000戶設立一處,每處由原來的150-225平方米提高到250-300平方米;將各級社區服務設施的千人指標調整為30?40平方米,社區服務站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街道社區服務中心不低於1000平方米,區縣社區服務中心不低於3000平方米。為完善《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提供依據。第二,明確產權關系。在新建改建居住區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和社區服務用房也可以採取不由開發商建設的方式,而是根據配套指標,開發商預留土地,由政府出資建設,產權直接歸屬政府所有。二是加大資金投入解決老居住區社區居委會用房不足問題。可由政府拿出專項資金,每年有計劃地進行一次性的購買,逐步加以解決。三是充分利用老居住區原有配套服務設施。針對老居住區空間有限,提高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和配套服務設施困難,建議原有配套服務設施產權是政府的,可以由所在區縣政府統籌協調,利用原有已改變經營性質的配套用房,解決社區用房不足的問題。四是為避免資源閑置浪費,建議社區服務配套設施的使用應聽取居民群眾的意見,按照本社區居民的實際需要確定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及使用,以提高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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