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會組織活動吃飯有什麼規定
可以吃,按工作餐標准與活動支出一起在職工活動支出中列支,但明細活動說明要有
㈡ 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工會經費使用范圍為:
1、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
2、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於會員活動支出;
3、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4、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5、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路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6、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7、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8、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9、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10、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11、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12、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13、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於本企業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負擔。
(2)工會組織體育活動餐費擴展閱讀
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補助;五其他收入。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㈢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工會經費開支內容有哪些
工會宣傳活動、工會舉辦的文藝活動支出、工會舉辦的體育活動支出、工會幹部訓練費、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
依據《工會法》規定,工會經費主要使用方向為用於基層職工的教育和工會開展的活動方面,因此截留、挪用工會經費屬於違紀行為。
(3)工會組織體育活動餐費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原則: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准,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於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並按上級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7、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級市場炒購股票。
㈣ 關於總工會工會組織開展體育活動可以發獎金嗎
工會開展體育活動是可以發獎金的。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可以對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共有三處可以發放獎勵的地方。
一、可以對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
二、文藝會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
三、 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以物質獎勵為輔,以精神獎勵為主。獎勵的標准按上級工會規定的標准執行。上級工會無標准時,可以根據總工辦,在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的前提制定標准並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通過後執行。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4)工會組織體育活動餐費擴展閱讀:
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㈤ 基層工會組織職工文體活動經費不足可以向什麼申請經費支持
可以向上級工會申請臨時補助,然後活動後給予場還供參考。
㈥ 工會活動餐費發票可否在工會經費支出
應該可以的。本身餐費也是工會活動 必須的開支項目。
㈦ 工會組織的會員聚餐的餐費能記入工會經費嗎
工會管理裡面有個活動經費,可以走那個
㈧ 工會經費列支,工會活動餐費能列入工會經費嗎
工會活動餐費不能列入工會經費。
基層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包括: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專及會員特屬殊困難補助;開展職工教育、文體、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
工會自身建設:培訓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工會建家活動;工會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服務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慰問困難職工;基層工會辦公費和差旅費;設備、設施維修;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事業單位的必要補助。
所以工會活動餐費不能列入工會經費。
(8)工會組織體育活動餐費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扣除規定
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重新明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中所稱每月全部職工工資,是指按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額。
該數額是允許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的計算基數,未提供繳納工會經費專用繳款收據的,計提的工會經費全額納稅調增。
㈨ 工會經費可以用於全體工會成員的伙食補貼嗎
不是太合適,但也不違反規定。
根據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基層工會經費的專使用范圍屬包括: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開展職工教育、文體、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工會自身建設:培訓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工會建家活動;工會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服務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慰問困難職工;基層工會辦公費和差旅費;設備、設施維修;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事業單位的必要補助。
㈩ 職工活動支出文體活動費包括哪些
職工活動支出文體活動很多:
1、棋類比賽如象棋、彈子棋、圍棋等。
2 、球類比賽如羽毛球、籃球、足球、乒乓球等。
3 、還有書法(畫)展覽、集郵展覽。
4、交誼舞、拉丁舞、街舞等舞蹈比賽。
5、卡拉OK比賽、文藝演出。
6、 節日游園活動、拔河 、登山等。
(10)工會組織體育活動餐費擴展閱讀: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是國家以立法形式維護工會權益的具體表現,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徵
(1)強制性。行政撥繳工會經費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法》與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須執行。不執行就是違法,就要強制執行。
《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當按照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當月的經費。未按規定撥繳或者逾期撥繳工會經費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額千分之五滯納金。」
「各級工會應當按規定的比例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工會經費在稅前列支。」《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不繳、欠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依法向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2)無償性。企事業、機關的行政方面向工會撥繳經費是無償的。撥繳工會經費是國家為了支持工會履行社會職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