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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體育活動室管理人員職責

發布時間:2021-02-14 06:31:24

1. 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等級制度

是1993年12月4日國家體委第19號令發布。 第一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發展我國體育事業,增進公民身專心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屬,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為鼓勵社會體面指導員積極從事社會體育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系指在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部隊體育以外的群眾性體育活動中從事技能傳授、鍛煉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凡符合條件,履行社會體育指導員職責者,均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申請並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第三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分為: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 第四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法律與社會公德,熱心社會體育事業,積極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第五條 申請授予技術等級稱號或晉升上一等級稱號者均應參加相應級別的業務培訓

2. 部隊的指導員的職責是什麼

第四十四條政治指導員職責

政治指導員和連長同為全連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連的工作。政治指導員對全連的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副政治指導員職責

副政治指導員隸屬於連長和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在政治指導員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根據上級或者政治指導員的指定代行政治指導員職責。

第三節 政治指導員

第六十三條 政治指導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單位的首長,在上級首長、政治機關和黨支部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政治指導員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導員協助政治指導員工作。

第六十四條 政治指導員必須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帶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模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命令指示;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感和必要的科學文化知識;有做黨務工作、依靠組織開展工作的能力,組織實施政治教育、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協調內外關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組織指揮戰斗、訓練和執行各項任務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風,作戰勇敢,身先士卒,愛護士兵,團結同志,公道正派,廉潔奉公。政治指導員必須是中國共產黨的正式黨員。

第六十五條 政治指導員應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決議、命令、指示,黨支部的決議。

(二)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落實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所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鬥技術水平。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伍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與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進行保密和法紀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第六十六條 政治指導員與本單位軍事主官在工作中的關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3. 部隊體能訓練標准

軍人體能訓練方法有:5000米跑,俯卧撐,仰卧起坐,單杠,雙杠和集體武裝五公里越野等。

1、5000米跑:常見的內容莫過於5000米跑了,新兵正式來到連隊之後,一旦訓練跑步,距離就不會短於5000米。常見的是輕裝5000米跑,還有一種是集體武裝五公里越野(背著戰斗裝具跑步叫武裝)。

2、俯卧撐:俯卧撐大家都不會陌生了,大部分人都會,但是能做到軍隊的標准和要求的人就不墮落。下去時身體成一條直線,肩部要低於肘部,身體也不能貼地;上來時,手要伸直,屁股不能撅。提醒大家一點的是,俯卧撐訓練的肌肉是胸肌,不是二頭肌,這是很多人的一個認知誤區。軍隊訓練時一般是以100為一組。

3、仰卧起坐:仰卧起坐比較簡單,手抱在頭上,起時身體要超過90度,下去時兩肩要著地。軍隊訓練一般是兩分鍾60個一組訓練。

4、單杠:單杠訓練一般以引體向上為主,手正握單杠,向上拉時,下巴超過單杠,下來時手伸直。

5、雙杠:雙杠訓練一般為臂屈伸,手握雙杠頂頭兩邊,下時肩低於肘,起時手伸直。

6、集體武裝五公里越野:這是一項極為考驗體力和耐力的運動,保守估計他們身上裝具的重量是20斤,要求所有人在26分鍾跑完五公里,人與人之間可以互相幫助。

(3)部隊體育活動室管理人員職責擴展閱讀:

特種部隊日常訓練項目:

1、舉200次15KG的啞鈴,拉100次4簧的拉力器,臂力棒100下。

2、30米長的鐵絲網往返匍匐50次。

3、前倒後到各50次。

4、引體向上、雙杠臂屈伸各100次。

5、瞄靶一個半小時,立姿、跪姿、卧姿個半小時,立姿和跪姿要槍口掛磚。

6、每周三次游泳訓練,穿軍裝一口氣3000M。

7、每五天軍隊鐵人三項:負重40kg跑2000,負重20kg游2000,負重20kg騎車5000。

8、每月三次負重20KG跑15K。

4. 當前部隊文體設施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有哪些

當前基層文化建設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些單位文化設施簡陋,器材陳舊短缺,與迅速發展的社會文化有較大差距;有些單位文化活動不經常,形式單調枯燥,與廣大官兵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不相適應;有些單位面對大眾傳媒迅猛發展、社會文化產品良莠並存的局面,對官兵文化生活引導管理不力,封建迷信等腐朽思想文化侵蝕部隊的現象時有位生。切實改變這種狀況,大力加強軍隊基層文化建設,已成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加強新形勢下軍隊基層文化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主席的有關指示為指導,以《關於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軍隊思想政治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和《軍隊基層建設綱要》的有關要求為依據,以活躍基層文化生活為重點,以培養「四有」革命軍人為目的,逐步達到場地器材配套、文化活動經常、骨幹隊伍健全、管理規范有序、服務保障到位的目標。不斷滿足官兵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努力實現基層文化建設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使之與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相適應,與加強部隊思想政治建設的要求相適應,與軍隊跨世紀發展戰略目標的要求相適應,更好地為實現「打得贏」、「不變質」兩個歷史性課題服務,為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服務。
堅持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佔領軍營陣地
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意識形態領域的斗爭是長期復雜的,有時甚至是很激烈的。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佔領陣地,抵制各種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是基層文化建設始終必須關注的重要問題。
重在建設,把文化活動的著眼點放在提高官兵思想政治素質上。要正確認識文化活動娛樂功能與教育功能的關系,始終把大力宣傳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大力倡導我黨我軍的優良傳統和革命軍人的時代風貌,作為基層文化工作的根本任務,寓教於樂,以樂促教,使廣大官兵在豐富多採的文化活動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長。
加強管理,堵塞腐朽思想文化侵蝕軍營的渠道。在充分運用社會文化積極因素的同時,對那些有政治錯誤和宣揚封建迷信、色情淫穢、腐朽生活方式的精神垃圾,要採取堅決措施防止流入軍營。加強對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信息網路的管理,按照《內務條令》的有關規定,及時清查清理各種不健康的文化製品,凈化軍營文化環境。嚴格執行總部關於現役軍人不準進地方營業性娛樂場所等有關規定。
注重引導,提高廣大官兵的審美鑒賞能力。認真研究掌握青年官兵的文化心理和精神需求,開展適合他們特點的文體活動。及時推薦好書、好歌和優秀的影視作品,組織官兵經常開展書評、影評,引導大家分清是與非、美與丑、善與惡,正確進行文學藝術欣賞,提高辨別能力,增強抵制各種腐朽思想文化侵蝕的自覺性。
著力抓好文化設施和器材建設
文化設施器材是文化活動的物質基礎。軍隊基層文化設施器材建設要以旅團和連隊兩級為重點,因地制宜、合理設置、量力而行、逐步提高。
駐地集中的旅團要建設綜合性、多功能的文化活動中心。應有禮堂(多功能體育館)、榮譽室、圖書館、演播室、游藝棋牌室、檯球室、乒乓球室、健身室等主要活動場所。圖書館存書不少於5000冊(不含復本、文藝類圖書不少60%),並每年添置新書;雜志不少於30種、報紙不少於35種。閉路電視系統能收看12個頻道以上的電視節目。影碟庫存影視節目500個以上、卡拉OK歌曲2000首以上。建有視聽設備較好的多功能廳。室外有燈光籃球場、排球場、軍體器械場、田徑場,有條件的可修建足球場、游泳池、旱冰場及其他運動場地等。
連隊及相當單位要建立俱樂部。應有綜合娛樂室、報刊閱覽室(分散連隊建立圖書室)等。有彩色電視機、影碟機(錄像機)、音響設備;乒乓球台、檯球桌、小型健身器;鑼鼓箱、樂器箱、文娛箱等器材。報刊閱覽室不少於27種報刊,圖書室不少於500冊書(駐地集中的重點搞好旅團圖書館建設,連隊可不設圖書室)。連隊會議室懸掛總政下發的黨的三代領導核心題詞,俱樂部懸掛七位英模畫像,並設立光榮歷史、黨團生活、科學文化、評論國地等專欄。駐地遠離旅團機關的連隊應有籃球場、排球(羽毛球)場、軍體器械場等。
要認真貫徹總政治部制定的《軍隊文化器材使用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有關管理制度,加強保養維修,使旅團文化活動中心和連隊俱樂部文體器材的完好率經常保持在95%以上。
重視搞好營區文化環境建設。營區文化環境要有濃厚的政治氛圍和鮮明的軍營特色。按照有關規定升降國旗,奏唱國歌、軍歌。營區內設立黨的三代領導核心關於加強軍隊建設的指示及體現團隊精神的標語牌;辦好宣傳櫥窗、牆報、黑板報;重大節日搞好營區環境布置;加強營區綠化、美化工作,營造有利於官兵
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5. 部隊指導員的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是:

(一)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決議、命令、指示,黨支部的決議。

(二)織官兵學習科學理論,收聽收看新聞和讀報,落實政治教育內容和制度。

(三)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鞏固部隊、瓦解敵軍工作;組織官兵發揚軍事民主,開展立功創模活動;教育官兵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所犧牲,完成作戰任務。

(四)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官兵學習軍事專業知識,掌握武器裝備,提高戰鬥技術水平。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建立和培養思想工作骨幹隊伍,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引導官兵正確對待分工、入黨考學、選取士官、晉升、獎懲、調動、婚戀、傷病、家庭、退伍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幫助官兵處理好人際交往與涉法問題。

(六)做好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關心愛護幹部,幫助幹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帶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進行保密和法紀教育,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共青團支部和軍人委員會的工作。組織官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官兵崗位學習成才。

(十)組織開展尊干愛兵、擁政愛民和爭創先進、學習英雄模範活動。

指導員,政治指導員的簡稱。是指解放軍連級單位以及武警部隊中隊的政工幹部,是和連長、中隊長平級的首長。解放軍實行的是「黨指揮槍」原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指導員一般擔任連隊的黨支部書記,連長、中隊長為黨支部副書記。另外還有球隊的指導員、交警中隊指導員 、公安局派出所指導員 。

根據《內務條令》(1997)規定,連隊政治指導員的職責是:

政治指導員必須根據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連隊黨支部的決議,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進行工作。政治指導員應當以主要精力組織進行政治工作。

6. 國家體委各個部門的機構體系和職能

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保留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體委)。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深化體育改革的要求,確定國家體委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一、職能轉變
通過改革,逐步實現「管體育」與「辦體育」的職能分離,進一步加強對體育事業的宏觀管理,弱化微觀管理,推動群眾體育社會化,促進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
(一)改革運動項目管理體制。進一步擴大單項運動協會管理運動項目的試點,將非重點項目和部分重點項目的直接管理工作,轉移到相應的協會,並將國家隊的具體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到有關協會和訓練基地。
(二)改革競賽管理體制。在競賽管理上除國內、國際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由國家體委統籌安排外,一般性運動會和單項比賽逐步交給有關地方、部門和相應的單項運動協會承辦。同時,要促進體育競賽與經濟、經營活動相結合,使體育競賽得益於社會,服務於社會。
(三)按照政事職責分開的原則,將一些技術性、輔助性、服務性的工作,轉移給相應的事業單位承擔。
(四)加強群眾體育工作。把工作重點放到完善群眾體育的政策法規,健全鄉、鎮、社區和各類基層體育組織網路,指導培訓群眾體育骨幹,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等方面。堅持群眾體育社會化方向,逐步建立以社會和個人投資為主、國家補助為輔的群眾體育群眾辦的新機制。
(五)加強對競技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本著「穩住一頭,放開一片」和突出奧運會項目的原則,切實加強對競技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搞好運動項目的合理布局,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在經費投入上要保證重點,發展優勢項目,充分發揮體育的多元功能和社會功能。
(六)加強對各類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各地區體育狀況的調查研究,積極開展國際間及對港澳台地區的體育交流,做好體育涉外及涉港澳台工作的宏觀管理。
(七)加強對體育經濟和經營活動的調查研究,制訂相應政策法規,培訓和開發體育市場,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增強體育自我發展能力。

二、主要職責
國家體委是國務院主管全國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具體實施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制訂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改革,研究制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執行情況,組織交流經驗。
(三)指導和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體育工作,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做好學校、企業、機關、部隊和農村的體育工作。
(四)制定全國性的體育競賽制度,負責全國性體育競賽的綜合平衡,指導全國性體育競賽工作。
(五)統一規劃全國運動項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和業余訓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運動隊工資和獎勵的政策、標准,協同地方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貫徹中央有關涉外方針、政策,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組織參加和舉辦重大國際體育競賽;指導並歸口管理體育系統以及民間的體育外事和對港澳台地區的體育交往活動。
(七)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出版、科學研究工作;在國家教委指導下負責高、中等體育教育規劃,發展體育教育,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八)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制定體育設施、器材裝備標准。
(九)研究制訂體育經濟和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歸口管理體育市場、領導和管理直屬單位。
(十)負責全國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體委設12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信息綜合、會議、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協助委領導搞好各司工作的綜合協調,辦理委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群眾體育司
研究制訂全國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法規、制度,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群眾體育的發展,負責業余訓練和各類運動學校的宏觀管理。
(三)訓練競賽一司
負責體操、藝術體操、技藝、舉重、摔跤、柔道、擊劍、現代五項、馬術等9個運動項目的管理:研究提出發展規劃、訓練工作方針和原則,組織交流經驗,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訓練和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提出國際活動計劃並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隊及在我國舉辦國際競賽的組織工作,研究提出全國競賽制度和運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並指導全國性比賽,組織對高水平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和考核,指導單項運動協會的工作。
(四)訓練競賽二司
負責藍球、排球、羽毛球、手球、棒球、壘球、曲棍球等12個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管理內容同訓練競賽一司。
(五)訓練競賽三司
負責田徑、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等5個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管理內容同訓練競賽一司。
(六)訓練競賽綜合司
研究、綜合有關全國優秀運動隊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有關優秀運動隊伍和裁判員隊伍建設的條例、制度,綜合平衡全國運動項目設置、布局和分類管理,負責訓練競賽體制改革,綜合平衡全國性競賽計劃,綜合管理國內外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組織工作及運動成績的統計發布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體育人才交流法規。
(七)對外聯絡司
研究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及港澳台地區的體育狀況,制訂體育外事工作及涉港澳台體育交往活動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定和協調體育外事及涉港澳台體育活動計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歸口管理並綜合平衡體育系統涉外工作。
(八)科教司
研究制訂體育科技、教育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負責全國體育系統重大體育科研成果的審查和鑒定,組織全國性體育科技學術交流和培訓體育科技人員,組織體育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以及指導直屬院校的教學、訓練、科研工作,組織指導全國教練員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和優秀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
(九)宣傳司
研究提出體育工作以及重要體育活動宣傳報導的指導思想,發布重大體育新聞,組織協調國內外重大體育活動的宣傳報道,指導體育對外宣傳和體育系統報刊、宣傳、出版單位的業務,研究指導全國優秀運動隊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和協助文化藝術部門創作以體育為題材的文藝作品。
(十)計劃財務司
負責綜合編制全國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統計工作,制訂全國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制定體育設施標准,編制直屬單位和補助地方的基建計劃,負責管理委機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國家體委主辦國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的財務和物資保障工作,對全國體育計劃、統計、財務、場地、器材進行宏觀管理,擬定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訓練服務、技術信息等體育經濟、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直屬單位多種經營活動,歸口管理體育基金和各種集資。
(十一)人事司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設置和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懲及有關運動員招收分配、傷殘評定等制度,承辦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的業務審查和領導人員的配備、推薦事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及援外教練、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負責國家體委系統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制訂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對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為委領導決策提出方案,擬定國家體委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及重要會議的主要文件,掌握體育理論工作動態,組織指導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負責體育軟科學研究的管理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
負責國家體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國家體委機關行政編制為38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級領導職數40名(含國家體委專職委員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
紀檢、監察、審計等派駐機構和後勤、老幹部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7. 部隊體能訓練標準是什麼

體能訓練根據不同項目有不同的標准,具體內容如下:

1、3000米13分50秒合格專(新兵下連後屬跑5公里,空跑24分鍾,全副武裝26分鍾)。

2、俯卧撐1分鍾35個合格.(新兵下連後1分鍾50個)。

3、引體向上8個合格.(新兵下連後12個)。

4、仰卧起:2分鍾35個合格.(新兵下連後3分鍾50個)。

5、100米:14秒60合格.(下連後標准一樣)。

6、單腿深蹲:6個合格(下連後標准一樣)。

7、自動步槍射擊:一練習(新兵只打精度射擊)10發,3發上靶就合格。

8、手榴彈投擲:一般是立姿投.30米合格。

9、戰術基礎動作:三種姿勢持槍(低姿,高姿,卧姿)前進30米.40秒合格。

【注】

隊列:是抽考

8. 八一體工大隊與八一軍體大隊有區別嗎

有區別。八一軍體大隊全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體育運動大隊,是解放軍的競技體育訓練基地之一。八一體工大隊,全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八一體育工作大隊,是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軍事體育訓練中心管理的正師級單位。

八一軍體大隊下轄射擊、軍事五項、現代五項馬術、擊劍和鐵人三項(含自行車項目)5個隊。其職責是在奧運會、世界軍人運動會、亞運會、全運會等國內和國際比賽中「奪冠軍,創記錄、升國旗、奏國歌」,為國家和軍隊爭榮譽。

八一體工大隊前身是賀龍元帥所率120師的「戰斗籃球隊」,成立於1951年。大隊下轄籃球、排球、田徑、乒乓球、舉重、體操、沙灘排球、游泳等項目隊。

9. 社會體育指導員職責

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

(1993年12月4日國家體委第19號令發布)

第一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發展我國體育事業,增進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為鼓勵社會體面指導員積極從事社會體育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系指在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部隊體育以外的群眾性體育活動中從事技能傳授、鍛煉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凡符合條件,履行社會體育指導員職責者,均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申請並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第三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分為: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
第四條 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法律與社會公德,熱心社會體育事業,積極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第五條 申請授予技術等級稱號或晉升上一等級稱號者均應參加相應級別的業務培訓,考核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
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了解體育鍛煉和比賽的一般知識,初步掌握某項體育活動的技能傳授方法,能夠承擔基本的鍛煉指導工作;
(二)了解社會體育工作的一般知識,初步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方法,能夠根據計劃組織實施基層組織的社會體育活動。
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二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能夠承擔某項體育活動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工作並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
(三)基本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熟悉社會體育工作的特點,能夠承擔基層組織社會體育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工作並取得比較明顯的成績;
(四)具有指導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
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能夠承擔某項體育活動較高水平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工作並取得比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能夠指導基層社會體育組織的工作並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四)具有指導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能夠進行社會體育的科學研究。
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下作五年以上;
(二)較系統地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在某項體育活動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中取得顯著成效,或在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三)較系統地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承擔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全國行業、系統的社會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或在全國性社會體育工作評比中獲得先進個人稱號;
(四)具有指導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在社會體育的科學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六條 評審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可根據申請者的具體情況,分別在技能傳授、鍛煉指導或組織管理方面的掌握上有所側重。
第七條 取得高等體育專業學歷的人員或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體育教師、非在職教練員從事社會體育的指導工作,申請技術等級稱號可不受從事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年限規定的限制_
第八條 申請授予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應向當地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請書;
(二)相應級別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業務培訓合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的推薦書。
申請晉級者還需提交原等級證書。
第九條 受理申請的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在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備後;應提交有批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有批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應根據評審結論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答復。
申請人接到批準的答復後,應憑批件及時到當地的體育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批准授予許可權為: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縣、區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地、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國家體委批准授予。
第十一條 被授予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者,由批准授予的體育行政部門發給證書、證章。證書、證章由國家體委統一製作。
第十二條 對社會體育指導員按批准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及其委託的組織,應確定主管機構,設立評審委員會,分級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考核、評審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依照下列規定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一)義務從事社會體育的指導工作。
(二)可以開展體育技能傳授、鍛煉指導、組織管理以及體育表演、體育咨詢等的有償服務,並可按照相應的技術等級稱號收取不同的報報酬。
(三)在取得當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並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後,可以開展經營性體育活動。
(四)可以應聘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擔任社會體育指導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跨地區遷移時,應按管理許可權辦理遷出、遷入手續。在遷入的地區和工作單位,應承認其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並支持其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第十五條 對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行政部門應予以表彰、獎勵或破格晉級。對從事社會體育指導工作二十年(女子十五年),為社會體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推薦,國家體委批准,授予榮譽社會體育指導員稱號,並頒發榮譽獎章。榮譽獎章由國家體委製作。
第十六條 凡連續兩年不從事社會體育工作的社會體育指導員,不得申請授予高一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社會體育指導員違反第四條、第十三條(一)、(二)、(三)項的規定,給社會體育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由所在單位、有關的體育組織或體育行政部門鄧其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觸犯刑法及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其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應報請有相應管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撤銷其稱號,並收回證書、證章、榮譽獎章。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經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國家體和群眾體育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10. 部隊里有沒有體育活動的啊

有啊,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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