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幼兒園工作規程》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第三條 幼兒園的任務是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同時為家長參加工作、學習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幼兒園適齡幼兒為3周歲至6周歲(或7周歲)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亦可設一年制或兩年制的幼兒園)。
第五條 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六條 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別設置,也可混合設置。
第七條 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是:
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
發展幼兒智力 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進對環境的認識 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求知慾望,培養初步的動手能力。
萌發幼兒愛家鄉、愛祖國、愛集體、愛勞動、愛科學的情感,培養誠實、自信、好問、友愛、勇敢、愛護公物、克服困難、講禮貌、守紀律等良好的品德行為和習慣,以及活潑開朗的性格。
培養幼兒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二章
幼兒入園和編班
第八條 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子女和單親子女等入園,應予照顧。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置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有條件的應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第十條 幼兒入園前。須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入園除進行體格檢查外,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第十一條 幼兒園規模以有利於幼兒身心健康,便於管理為原則,不宜過大。
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
小班(3至4周歲)25人,
中班(4至5周歲)30人,
大班(5周歲至6或7周歲)35人,
混合班30人。
學前幼兒班不超過40人。
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幼兒園可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混合編班。
第三章
幼兒園的衛生保健
第十二條 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幼兒園應嚴格執行衛生部頒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和制度。
第十三條 幼兒園應制訂合理的幼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兩餐間隔時間不得少於3小時半。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得少於3小時。高寒、高溫地區可酌情增減。
第十四條 幼兒園應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量體重一次,並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應注意幼兒口腔衛生,保護視力。
第十五條 幼兒園應建立衛生消毒,病兒隔離制度,認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註:幼兒園內嚴禁吸煙。)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建立房屋 設備、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食品、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兒接送制度,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故。應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條 供給膳食的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合理膳食,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保證供給幼兒飲水,為幼兒飲水提供便利條件。要培養幼 兒良好的大、小便習慣,不得限制幼兒便溺的次數,時間等。
第十九條 積極開展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於一小時。加強冬季鍛煉。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境,有計劃地鍛煉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能力。對體弱或有殘疾的幼兒予以特殊照顧。
第二十條 幼兒園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第四章
幼兒園的教育
第二十一條 幼兒園教育工作的原則是體、智、德、美諸方面的教育應互相滲透,有機結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注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面向全體幼兒,熱愛幼兒,堅持積極鼓勵、啟發誘導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綜合組織各方面的教育內容,井滲透於幼兒一日生活的各項活動中,充分發揮各種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
第二十二條 幼兒一日活動的組織應動靜交替,注重幼兒的實踐活動,保證幼兒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動。
第二十三條 幼兒園日常生活組織,要從實際出發,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規,堅持一貫性、一致性和靈活性的原則,培養幼兒的良好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四條 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應是有目的、有計劃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多種形式的教育過程。教育活動的內容應根據教育目的,幼兒的實際水平和興趣,以循序漸進為原則,有計劃地選擇和組織。組織活動應根據不同的教育內容。充分利用周圍環境的有利條件,積極發揮幼兒感官作用,靈活地運用集體或個別活動的形式,為幼兒提供充分活動的機會,注重活動的過程,促進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得到發展。
第二十五條 游戲是對幼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應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選擇和指導游戲。
應因地制宜地為幼兒創設游戲條件(時間、空間 材料)、游戲材料應強調多功能和可變性。
應充分尊重幼兒選擇游戲的意願,鼓勵幼兒製作玩具,根據幼兒的實際經驗和興趣,在游戲過程中給予適當指導,保持愉快的情緒,促進幼兒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第二十六條 幼兒園的品德教育應以情感教育和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為主,注重潛移默化的影響,並貫穿於幼兒生活以及各項活動之中。
第二十七條 幼兒園應在各項活動的過程中,根據幼兒不同的心理發展水平,注重培養幼兒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尤應注意根據幼兒個體差異,研究有效的活動形式和方法,不要強求一律。
第二十八條 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幼兒為主的幼兒園,可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
第二十九條 幼兒園和小學應密切聯系 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
第五章
幼兒園的園舍、設備
第三十條 幼兒園應設活動室、兒童廁所、盥洗室、保健室、辦公用房和廚房。有條件的幼兒園可單獨設音樂室、游戲室、體育活動室和家長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兒園應設寢室、隔離室、浴室、洗衣間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一條 幼兒園應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游戲和體育活動設施,並創造條件開辟沙地、動物飼養角和種植園地。應根據幼兒園特點,綠化、美化園地。
第三十二條 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待點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 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圖書和樂器等。
寄宿制幼兒園應配備兒童單人床。
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有教育意義並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
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製教具、玩具。
第三十三條 幼兒園建築規劃面積定額、建築設計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備,參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幼兒園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四條 幼兒園按照編制標准設園長、副園長、教師、保育員 醫務人員、事務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原勞動人事部制訂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准》,制定具體規定。
第三十五條 幼兒園工作人員應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於職責。身體健康。
第三十六條 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五條要求外,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幼兒園園長還應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並獲得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幼兒園園長由舉辦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幼兒園園長應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
(五)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務學習,並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社區的聯系和合作。
第三十七條 幼兒園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幼兒園教師資格,並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五條規定。
幼兒園教師實行聘任制。
幼兒園教師對本班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觀察了解幼兒,依據國家規定的幼兒園課程標准,結合本班幼兒的具體情況,制訂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完成教育任務
(二)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三)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系,了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四)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五)定期向園長匯報,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八條 幼兒園保育員除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五條規定外,還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學歷,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幼兒園保育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班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
(二)在教師指導下,管理幼兒生活,並配合本班教師組織教育活動。
(三)在醫務人員和本班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設備、審具。
第三十九條 幼兒園醫務人員除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五條規定外,醫師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醫師資格;醫士和護士應當具備中等衛生學校畢業學歷。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健員應當具備高中畢業學歷 並受過幼兒保健職業培訓。
幼兒園醫務人員對全園幼兒身體健康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指導調配幼兒膳食,檢查食品、飲水和環境衛生;
(三)密切與當地衛生保健機構保持聯系,及時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園工作人員和家長宣傳幼兒衛生保健等常識;
(五)妥善管理醫療器械、消毒用具和葯品。
第四十條 幼兒園其他工作人員的資格和職責 參照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對認真履行職責,成績優良者,應按有關規定給於獎勵。
對不履行職責者,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幼兒園的經費
第四十二條 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 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四十三條 幼兒園收費按省、自治區 直轄市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項目、標准和辦法執行。
幼兒園不得以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為由 另外收取費用;亦不得以幼兒表演為手段,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幼兒園經費管理辦法。
幼兒園的經費應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合理開支堅持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舉辦幼兒園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者籌措的經費,應保證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改善辦園條件,並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兒園基金。
第四十六條 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於幼兒膳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四十七條 幼兒園應建立經費預算和決算審核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應提交園務委員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章
幼兒園、家庭和社區
第四十八條 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助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向家長宣傳科學保育、教育幼兒的知識,共同擔負教育幼兒的任務。
第四十九條 應建立幼兒園與家長聯系的制度。
幼兒園可採取多種形式,指導家長正確了解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內容、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並接待家長的來訪和咨詢。
幼兒園應認真分析、吸收家長對幼兒園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幼兒園可實行對家長開放日的制度。
第五十條 幼兒園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幼兒園工作;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園長指導下工作。
第五十一條 幼兒園應密切同社區的聯系與合作、宣傳幼兒教育的知識,支持社區開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動.爭取社區支持和參與幼兒園建設。
第九章
幼兒園的管理
第五十二條 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在舉辦者和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依據本規程負責領導全園工作。
幼兒園可建立園務委員會。園務委員會由保教、醫務、財會等人員的代表以及家長的代表組成。團長任園務委員會主任。
園長定期召開園務會議(遇重大問題可臨時召集)對全園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人員獎懲,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廢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園工作的重要問題進行審議。
不設園務委員會的幼兒園,上述重大事項由團長召集全體教職工會議商議。
第五十三條 幼兒園應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或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會議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四條 黨在幼兒園的基層組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園長要充分發揮共青團、工會等其他組織在幼兒園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五條 幼兒園應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定期部署、總結和報告工作。每學年末應向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工作,必要時隨時報告。
第五十六條 幼兒園應接受上級教育督導人員的檢查、監督和指導、要根據督導的內容和要求,切實報告工作,反映情況。
第五十七條 幼兒園應建立教育研究、業務檔案、財務管理、園務會議、人員獎懲、安全管理以及與家庭、小學聯系等制度。
幼兒園應建立工作人員名冊、幼兒名冊和其他統計表冊,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統計表。
第五十八條 幼兒園在當地小學寒、暑假期間,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工作人員可輪流休假,具體辦法由舉辦者自定。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規程適用於城鄉各類幼兒園。
第六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規程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別的幼兒園分別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驟地組織實施。亦可制訂本地區不同類型幼兒園的工作規程。
第六十一條 本規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二條本規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第2號令發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同時廢止。
❷ 《幼兒園工作規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
1、有目的有計劃的對保育員進行培訓。我園認真貫徹保教並重的原則,隨著辦園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對保育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園除了定期進行保育員技能考核外,每學期的衛生保健工作計劃都制定培訓內容,有理論學習、事例研討、技能比賽等等...
❸ 幼兒園體育活動的基本動作有哪些
幼兒園體育教學法體育活動的任務和內容一、 幼兒園體育活動的任務 1、 鍛煉幼兒身體,促進其正常發育,提高幼兒對自然環境的適應能力,增強其體質。2、 發展幼兒的基本動作,使他們動作靈敏、協調、姿勢正確。 3、 培養幼兒機智、勇敢、遵守紀律等優良品德和活潑開朗的性格。 二、幼兒園體育活動的內容 1、 基本動作:走、跑、跳、投、平衡、鑽、爬、攀登等動作。 2、 基本體操: ①徒手操和輕器械操 ②排隊和變換隊形 3、體育游戲:以發展各種基本動作為主要內容,並有一定的角色、情節和規則。體育活動的 教學方法和注意事項一、體育活動的教學方法 1、 示範、講解示範: ①姿勢正確,動作輕松優美。示範位置應根據幼兒隊形、動作的性質而定,方向可根據動作的結構、要求決定,可採取正面、側面、背面示範或鏡面示範。一般走、跑、跳、投等基本動作練習均可進行前三種示範,「鏡面示範」一般用於徒手操和輕器械操。 ②示範要有明確的目的性。 ③與講解相結合或伴隨語言提示。 講解: ①重點突出,語言少而精。 ②通俗易懂,生動形象,有趣味。 ③講解要富於啟發性。 2、 練習 ①完整練習和分解練習 ②重復練習 ③條件練習(變換練習的環境、變換練習的條件、變換練習的動作組合) 3、 口頭提示和具體幫助 二、體育活動中的注意事項 1、注意活動的趣味性 2、堅持循序漸進 3、合理安排練習密度和活動量 每次活動時間總和練習密度=————————×100= 活動(課)時合理安排活動量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 根據人體生理機能上升——穩定——下降的一般規律,使活動量由小到大,逐步上升,活動結束前再逐步下降。 ② 根據活動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安排活動量。(復習動作為主的活動量要大些) ③ 根據活動的內容性質、難易程度等,合理安排活動量。 ④ 根據全班大多數幼兒的身體情況和動作的發展水平,合理安排活動量。 ⑤ 根據幼兒一天活動的負擔量,以季節、氣候變化和場地、器械條件合理安排活動量。 調節活動量可採取以下幾種方法: ①改變練習條件 ②改變練習方法 ③激發幼兒活動興趣 ④嚴密組織教學,合理安排場地、器械和教具,減少不必要的排隊等待時間,增加練習機會。1、 注意培養幼兒身體的正確姿勢 2、 堅持全面鍛煉 3、 面向全體,因材施教 4、 注意安全 5、 活動中注意培養幼兒良好的品德體育游戲一、幼兒體育游戲特點特點小 班中 班大 班 體 育 游 戲 特 點 體力比較弱,各項基本動作還沒有基本掌握,不夠協調准確;平衡能力差,活動不自如;喜好模仿,注意力不集中,對游戲中的動作、角色、情節很感興趣,但對游戲的結果不大注意。游戲內容、情節簡單,角色少,有時是集體做同一動作 體力有所發展,動作比較協調靈活;平衡能力和獨立活動能力有很大提高;空間知覺也明顯增強,能辨別方向,注意力叫集中;能控制自己,比較自覺遵守游戲規則。他們喜歡有情節、有角色、具有追逐性的游戲,而且主義游戲結果。游戲中的動作、角色、情節比小班復雜,增加了一些無情節、只為完成任務的游戲和一些分隊競賽性游戲。游戲的規則比較復雜,帶有限制性 身體壯實,精力充沛,熟練地掌握各項基本動作,動作更加協調有力,靈活自如。對周圍生活有一定的見解,開始具有組織和控制注意力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責任感,喜歡有勝負結果的游戲。游戲競賽性增強,動作增多,難度增大,情節和角色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需要克服一定的困難才能達到目的一、 體育游戲的組織 1、游戲前作好准備 2、游戲進行的步驟(新游戲、復習游戲、分配游戲角色、游戲結束的小結) 二、 游戲中注意的問題1、適當掌握活動量 2、嚴格要求幼兒遵守規則 3、培養幼兒正確的身體姿勢 4、注意安全 幼兒園體育活動的組織形式一、早操二、體育課小班每節課10~15分鍾 中班每節課20~25分鍾 大班每節課25~30分鍾 1、體育課類型:綜合型(新授課、復習課) 2、體育課的結構開始部分:迅速將幼兒組織起來,使幼兒每個器官迅速、有準備地進入運動狀態,集中注意准備上課。這一部分可組織幼兒排隊、簡要說明本節課的主要內容,做一些活動量不大的游戲。基本部分:主要是學習新教材或復習已學過的主要教材。 ① 新教材安排在課的前半部分 ② 練習與休息交替進行結束部分:主要是放鬆肌肉,盡快消除疲勞,使身體由運動狀態恢復到相對安靜狀態,有組織的結束一節課。可以安排走步、做整理動作、做較安靜的游戲或簡單的律動動作。 (這三部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這種結構多用於中班後期和大班)體育課注意事項 1、 教師在教學中要起主導作用 2、 以幼兒活動為主 3、 及時調整課的練習密度和活動量4、 教師對幼兒要堅持嚴格要求,保證幼兒身體姿勢正確5、 重視幼兒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性格培養戶外體育活動一、 戶外體育活動內容1、做以發展基本動作為主的各種體育游戲,復習課上學過的游戲,或教給幼兒一些簡易並具有一定鍛煉價值的新游戲。 2、進行上課時不便進行的各種器械練習。 3、運用小型體育玩具(或徒手),三三兩兩地進行小型多樣的體育游戲。 二、 戶外體育活動注意的問題 1、教師必須注意觀察幼兒,了解幼兒活動情況,及時給於個別指導。對於動作較差、膽小的幼兒,要幫助他們克服害怕心裡,盡快掌握動作;對於體弱的幼兒,應安排適合他們體力、活動量較小的內容;對於體質、能力較強的幼兒,要適當控制他們的活動量。 2、教師要隨時觀察、了解幼兒之間是否團結友愛、是否遵守游戲規則等,注意正面引導,加強思想品德教育。 3、利用大型體育器械開展活動時,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和保護工作;進行小型分散的體育活動時,要教育幼兒不要用手中的體育器械互相追逐打鬧。活動結束時可根據幼兒活動量大小,帶領幼兒做一些放鬆性的整理動作,使幼兒盡快消除疲勞,同時進行簡單的小結或講評。最後要教會幼兒整理運動器材,將它們放回原
❹ 簡述幼兒園工作規程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 更多圖片(1張) 分享 《幼兒園工作規程》於1 996年3月9日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 令第25號發布,自1996 年6月1日起施行。1989 年6月5日發布的國家教育委員會第2 號令《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同 時廢止。 中文名:幼兒園工作規程 頒布時間:1996年3月9日 實施時間:1996年6月1日 會議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 員會 相關法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5 號) 現發布《幼兒園工作規程》,自1996年 6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5日發布的國 家教育委員會第2號令《幼兒園工作規程 (試行)》同時廢止。 主任 朱開軒 一九九六年三月九日 內容詳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提 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教育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 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教育的 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 段。 第三條 幼兒園的任務是實行保育與教育 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 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 諧發展。幼兒園同時為家長參加工作、學 習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幼兒園適齡幼兒為3周歲至6周歲 (或7周歲)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亦 可設一年制或兩年制的幼兒園)。 第五條 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 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 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六條 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 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 分別設置,也可混合設置。 第七條 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是 : 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 展,增強體質。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 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 發展幼兒智力 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 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進對環境的認識 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求知慾望,培養初步的 動手能力。 萌發幼兒愛家鄉、愛祖國、愛集體、愛 勞動、愛科學的情感,培養誠實、自信、 好問、友愛、勇敢、愛護公物、克服困難 、講禮貌、守紀律等良好的品德行為和習 慣,以及活潑開朗的性格。 培養幼兒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 和能力。 第二章 幼兒入園和編班 第八條 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平時如有 缺額,可隨時補招。 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 疾人子女和單親子女等入園,應予照顧。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 部隊設置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 員的子女外,有條件的應向社會開放,招 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第十條 幼兒入園前。須按照衛生部門制 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 方可入園。幼兒入園除進行體格檢查外, 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第十一條 幼兒園規模以有利於幼兒身心 健康,便於管理為原則,不宜過大。 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 小班(3至4周歲)25人, 中班(4至5周歲)30人, 大班(5周歲至6或7周歲)35人, 混合班30人。 學前幼兒班不超過40人。 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幼兒 園可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混合編班。 第三章 幼兒園的衛生保健 第十二條 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幼兒生理 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幼兒園應嚴格執行 衛生部頒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 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 章和制度。 第十三條 幼兒園應制訂合理的幼兒一日 生活作息制度、兩餐間隔時間不得少於3 小時半。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 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得 少於3小時。高寒、高溫地區可酌情增減 。 第十四條 幼兒園應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 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每年體檢一次, 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量體重 一次,並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 行分析、評價。應注意幼兒口腔衛生,保 護視力。 第十五條 幼兒園應建立衛生消毒,病兒 隔離制度,認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 工作。(註:幼兒園內嚴禁吸煙。)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建立房屋 設備、消防 、交通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食品 、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兒接送制度,防止 發生各種意外事故。應加強對幼兒的安全 教育。 第十七條 供給膳食的幼兒園應為幼兒提 供合理膳食,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 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 取量。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保證供給幼兒飲水, 為幼兒飲水提供便利條件。要培養幼 兒良 好的大、小便習慣,不得限制幼兒便溺的 次數,時間等。 第十九條 積極開展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 ,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於一小時。加 強冬季鍛煉。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 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境,有計劃 地鍛煉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 能力。對體弱或有殘疾的幼兒予以特殊照 顧。 第二十條 幼
❺ 幼兒園工作規程的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范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幼兒園是對3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第三條 幼兒園的任務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按照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實施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同時面向幼兒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指導。
第四條 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周歲至6周歲。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
第五條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是:
(一)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促進心理健康,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
(二)發展幼兒智力,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進對環境的認識,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求知慾望,培養初步的動手探究能力。
(三)萌發幼兒愛祖國、愛家鄉、愛集體、愛勞動、愛科學的情感,培養誠實、自信、友愛、勇敢、勤學、好問、愛護公物、克服困難、講禮貌、守紀律等良好的品德行為和習慣,以及活潑開朗的性格。
(四)培養幼兒初步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條 幼兒園教職工應當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七條 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別設置,也可混合設置。
第二章幼兒入園和編班
第八條 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子女、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等入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予以照顧。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置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第十條 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第十一條 幼兒園規模應當有利於幼兒身心健康,便於管理,一般不超過360人。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3周歲至4周歲)25人,中班(4周歲至5周歲)30人,大班(5周歲至6周歲)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
幼兒園可以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
第三章 幼兒園的安全
第十二條 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門衛、房屋、設備、消防、交通、食品、葯物、幼兒接送交接、活動組織和幼兒就寢值守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幼兒園的園舍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設標准,以及相關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范,定期檢查維護,保障安全。幼兒園不得設置在污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幼兒園的設各設施、裝修裝飾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質量標准和環保要求。入園幼兒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四條 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葯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飲食飲水衛生安全。
第十五條 幼兒園教職工必須具有安全意識,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和防範、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緊急情況下應當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幼兒園應當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並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演練。幼兒園應當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當投保校方責任險。
第四章 幼兒園的衛生保健
第十七條 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和制度。
第十八條 幼兒園應當制定合理的幼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間隔時間為3.5-4小時。在正常情況下,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包括戶外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得少於3小時;高寒、高溫地區可酌情增減。
笫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量體重一次:注意幼兒口腔衛生,保護幼兒視力。幼兒園對幼兒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及時向家長反饋結果。
幼兒園應當關注幼兒心理健康,注重滿足幼兒的發展需要,保持幼兒積極的情緒狀態,讓幼兒感受到尊重和接納。
第二十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消毒、晨檢、午檢制度和病兒隔離制度,配合衛生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幼兒園應當建立傳染病預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兒園應當建立患病幼兒用葯的委託交接制度,未經監護人委託或者同意,幼兒園不得給幼兒用葯。幼兒園應當妥善管理葯品,保證幼兒用葯安全。幼兒園內禁止吸煙、飲酒。
第二十一條 供給膳食的幼兒園應當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保證幼兒合理膳食。幼兒園應當每周向家長公示幼兒食譜,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食品留樣。
第二十二條 幼兒園應當配各必要的設各設施,及時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幼兒園應當培養幼兒良好的大小便習慣,不得限制幼兒便溺的次數、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 幼兒園應當積極開展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境,有計劃地鍛煉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能力。正常情況下,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於1小時。幼兒園在開展體育活動時,應當對體弱或有殘疾的幼兒予以特殊照顧。
第二十四條 幼兒園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凍傷。
第五章 幼兒園的教育
第二十五條 幼兒園教育應當貫徹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德、智、體、美等方面的教育應當互相滲透,有機結合。
(二)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注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三)面向全體幼兒,熱愛幼兒,堅持積極鼓勵、啟發引導的正面教育。
(四)綜合組織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各領域的教育內容,滲透於幼兒一日生活的各項活動中,充分發揮各種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五)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
(六)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
第二十六條 幼兒一日活動的組織應當動靜交替,注重幼兒的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保證幼兒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動。
第二十七條 幼兒園日常生活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規,堅持一貫性和靈活性相結合,培養幼兒的良好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八條 幼兒園應當為幼兒提供豐富多樣的教育活動。教育活動內容應當根據教育目標、幼兒的實際水平和興趣確定,以循序漸進為原則,有計劃地選擇和組織。教育活動的組織應當靈活地運用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等形式,為每個幼兒提供充分參與的機會,滿足幼兒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促進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得到發展。教育活動的過程應注重支持幼兒的主動探索、操作實踐、合作交流和表達表現,不應片面追求活動結果。
第二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將游戲作為對幼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幼兒園應當因地制宜創設游戲條件,提供豐富、適宜的游戲材料,保證充足的游戲時間,開展多種游戲。
幼兒園應當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指導游戲,鼓勵和支持幼兒根據自身興趣、需要和經驗水平,自主選擇游戲內容、游戲材料和夥伴,使幼兒在游戲過程中獲得積極的情緒情感,促進幼兒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第三十條 幼兒園應當將環境作為重要的教育資源,合理利用室內外環境,創設開放的、多樣的區域活動空間,提供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豐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兒讀物,支持幼兒自主選擇和主動學習,激發幼兒學習的興趣與探究的願望。幼兒園應當營造尊重、接納和關愛的氛圍,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師生關系。幼兒園應當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區的有利條件,豐富和拓展幼兒園的教育資源。
第三十一條 幼兒園的品德教育應當以情感教育和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為主,注重潛移默化的影響,並貫穿於幼兒生活以及各項活動之中。
第三十二條 幼兒園應當充分尊重幼兒的個體差異,根據幼兒不同的心理發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動形式和方法,注重培養幼兒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幼兒園應當為在園殘疾兒童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指導。
第三十三條 幼兒園和小學應當密切聯系,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第六章 幼兒園的園舍、設備
第三十四條 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設活動室、寢室、衛生間、保健室、綜合活動室、廚房和辦公用房等,並達到相應的建設標准。有條件的幼兒園應當優先擴大幼兒游戲和活動空間。寄宿制幼兒園應當增設隔離室、浴室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五條 幼兒園應當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游戲和體育活動設施,創造條件開辟沙地、水池、種植園地等,並根據幼兒活動的需要綠化、美化園地。
第三十六條 幼兒園應當配備適合幼兒特點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圖書和樂器等。玩教具應當具有教育意義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幼兒園應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製玩教具。
笫三十七條 幼兒園的建築規劃面積、建築設計和功能要求,以及設施設各、玩教具配各,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幼兒園的教職工
第三十八條 幼兒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園長、副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等崗位,配足配齊教職工。
第三十九條幼兒園教職工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具有良好品德,熱愛教育事業,尊重和愛護幼兒,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相應的文化和專業素養,為人師表,忠於職責,身心健康。
幼兒園教職工患傳染病期間暫停在幼兒園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記錄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四十條幼兒園園長應當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並應當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有三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並取得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幼兒園園長由舉辦者任命或者聘任,並報當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面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地方的相關規定,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保育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聘任、調配教職工,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
(四)負責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組織業務學習,並為他們的學習、進修、教育研究創造必要的條件;
(五)關心教職工的身心健康,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
(六)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社區的聯系和合作。
第四十一條幼兒園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幼兒園教師資格,並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
幼兒園教師實行聘任制。
幼兒園教師對本班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觀察了解幼兒,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班幼兒的發展水平和興趣需要,制訂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
(二)創設良好的教育環境,合理組織教育內容,提供豐富的玩具和游戲材料,開展適宜的教育活動;
(三)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四)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系,了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務;
(五)參加業務學習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動;
(六)定期總結評估保教工作實效,接受園長的指導和檢查。
第四十二條幼兒園保育員應當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並應當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幼兒園保育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班房舍、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
(二)在教師指導下,科學照料和管理幼兒生活,並配合本班教師組織教育活動;
(三)在衛生保健人員和本班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設備、用具。
第四十三條幼兒園衛生保健人員除符合本規程第三十九條規定外,醫師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並經過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幼兒園衛生保健人員對全園幼兒身體健康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指導調配幼兒膳食,檢查食品、飲水和環境衛生;
(三)負責晨檢、午檢和健康觀察,做好幼兒營養、生長發育的監測和評價;定期組織幼兒健康體檢,做好幼兒健康檔案管理;
(四)密切與當地衛生保健機構的聯系,協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計劃免疫工作;
(五)向幼兒園教職工和家長進行衛生保健宣傳和指導。
(六)妥善管理醫療器械、消毒用具和葯品。
第四十四條幼兒園其他工作人員的資格和職責,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對認真履行職責、成績優良的幼兒園教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對不履行職責的幼兒園教職工,應當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四十六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接受財政扶持的提供普惠性服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辦園、集體辦園和民辦園等幼兒園,應當接受財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幼兒園收費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家長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新生入園相掛鉤的贊助費。
幼兒園不得以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組織或參與競賽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幼兒表演、競賽等活動。
第四十八條幼兒園的經費應當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合理開支,堅持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條幼兒園舉辦者籌措的經費,應當保證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改善辦園條件和開展教職工培訓。
第五十條幼兒膳食費應當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於幼兒膳食,每月向家長公布賬目。
第五十一條幼兒園應當建立經費預算和決算審核制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應當提交園務委員會審議,並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幼兒園應當依法建立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產權登記、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
第九章幼兒園、家庭和社區
第五十二條幼兒園應當主動與幼兒家庭溝通合作,為家長提供科學育兒宣傳指導,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共同擔負教育幼兒的任務。
第五十三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園與家長聯系的制度。幼兒園可採取多種形式,指導家長正確了解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內容、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並接待家長的來訪和咨詢。
幼兒園應當認真分析、吸收家長對幼兒園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開放日制度。
第五十四條幼兒園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對幼兒園重要決策和事關幼兒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發揮家長的專業和資源優勢,支持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幼兒園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交流。
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園長指導下工作。
第五十五條幼兒園應當加強與社區的聯系與合作,面向社區宣傳科學育兒知識,開展靈活多樣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務,爭取社區對幼兒園的多方面支持。
第十章 幼兒園的管理
第五十六條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
幼兒園應當建立園務委員會。園務委員會由園長、副園長、黨組織負責人和保教、衛生保健、財會等方面工作人員的代表以及幼兒家長代表組成。園長任園務委員會主任。
園長定期召開園務委員會會議,遇重大問題可臨時召集,對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廢除,全園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人員獎懲,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園工作的重要問題進行審議。
第五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加強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幼兒園應當為工會、共青團等其他組織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充分發揮其在幼兒園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或者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九條幼兒園應當建立教研製度,研究解決保教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第六十條幼兒園應當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定期部署、總結和報告工作。每學年年末應當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工作,必要時隨時報告。
第六十一條幼兒園應當接受上級教育、衛生、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如實報告工作和反映情況。
幼兒園應當依法接受教育督導部門的督導。
第六十二條幼兒園應當建立業務檔案、財務管理、園務會議、人員獎懲、安全管理以及與家庭、小學聯系等制度。
幼兒園應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採集、更新、報送幼兒園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送統計信息。
第六十三條幼兒園教師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幼兒園應當創造條件,在寒暑假期間,安排工作人員輪流休假。具體辦法由舉辦者制定。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本規程適用於城鄉各類幼兒園。
第六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第六十六條本規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9日由原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5號發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同時廢止。
❻ 幼兒園體育活動的基本流程是什麼在各個環節中需注意什麼
好動是孩子的天性,戶外體育運動是孩子最喜歡的活動,教師應以各種形式組織多種多樣的戶外體育活動,以增強幼兒體質,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但在戶外體育活動中,又存在很多的不安全因素,《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就指出:「教師應該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那麼,教師在組織戶外體育活動時,怎樣排減運動中隱藏的不安全因素?要從哪些方面引起注意呢?通過對教師們組織的體育活動的觀察及自己多年的教學經驗,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活動內容。《綱要》中指出:「體育活動要尊重幼兒身體生長發育的規律和年齡特徵,不進行不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項目訓練」。 教師選擇活動教材時,應根據幼兒年齡特點,估計幼兒活動能力,因地制宜,合理地設計活動內容。比如像小班的孩子,在跑、跳及運動器械的運用等方面還缺乏一定的能力,在設計活動的時候應該多考慮慢走、爬、鑽等適合小班幼兒年齡特點的活動內容,主要以游戲的形式來完成,以免運動量過大或超負荷等給孩子帶來的運動損傷及心理負擔。 二、活動場地、體育器材。在每一個體育活動前,老師都要根據活動內容,選擇活動器材、布置活動場地。選擇活動器材、布置活動場地最關鍵的一個環節就是要檢查場地和器材的安全性,如果場地不平整或過於狹窄都會給孩子的活動帶來不便和危險,而在活動之前要檢查器材是否有損壞、邊緣輪廓是否鋒利等,投擲方面的活動要合理安排好投擲方向、距離及組織好孩子的活動秩序,以免投擲物給孩子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三、著裝。幼兒著裝也是體育活動中一個很關鍵而教師最容忽視的問題。在每一個體育活動前,教師都應該檢查孩子的著裝情況,如鞋帶系好沒有,有沒有鞋子穿反的現象,衣服是否穿得過厚過緊,鈕扣是否扣上等,別看這都是些很小的問題,卻會給孩子的安全帶來很大的威脅,如奔跑的中的孩子一旦踩著散開的鞋帶就可能摔倒;衣服過厚會使孩子在運動中感到笨重、不靈活,活動過後因出汗太多而導致感冒;衣服太緊會放不開活動乃至拉傷肌肉等。因此,在體育活動前,教師要不怕麻煩,認真的檢查孩子的著裝情況,而且不僅是孩子著裝要便於運動,老師也要帶好頭,穿便於運動的服裝,這樣,在示範時才能正確的展示動作要領,或免去高跟鞋給孩子帶來的危險。 四、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具備安全意識也是幼兒運動中安全問題的主體。教師具備安全意識,就能預見和估計活動的安全性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幼兒體育活動中,雖然沒人願意安全事故的發生,但畢竟幼兒是活動體,意外有時就發生在不經意中,教師要具備拉傷、扭傷、跌傷、碰傷等小損傷的簡單處理技能及應對措施。此外,教師還要注重培養幼兒在運動中的安全意識,如不要隨意的推攘同伴、摔倒時手先撐地、不要亂扔投擲物、跳躍或快速奔跑時不要說笑或伸舌頭、有損傷要及時告訴老師、運動過熱不要急著飲水等等。教師要不厭其煩的隨時提醒幼兒運動時安全的重要性,制止不安全行為的發生,培養幼兒安全運動的良好習慣。
❼ 《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每天不得少於多少
你好。上下午30-40分鍾,陽光強烈情況應該縮短戶外活動的時間。
❽ 幼兒園工作規程中規定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每天多少個小時
你好。上下午30-40分鍾,陽光強烈情況應該縮短戶外活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