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運動健身補貼
國家運動健身補貼現在沒有,都是一些地方政策。
比如:聊城市全民健身運動會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推動和引導社會辦賽的進程,規范和加強市級全民健身運動會經費管理的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辦法》、山東省體育局《山東省全民健身運動會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以及財政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全民健身運動會組織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范圍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列入聊城市全民健身運動會的競賽項目及活動。
二、補助辦法
1、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扶持、確保效益」的原則,對納入全民健身運動會的各項目,根據項目規模、社會參與程度、市場開發進度等情況進行分類補助。補助資金分為競賽組織經費和參賽食宿費補貼。競賽組織經費屬於基本保障經費。參賽食宿費補貼根據項目類別確定。
2、競賽組織費包括:場地費、器材費(含競賽用文具、電腦、紙筆等)、宣傳費、市內交通費、安保費、醫療保障費、裁判費(食宿、往返差旅、勞務費)、大會工作人員伙食費。
參賽補貼是指按單項競賽規程及本辦法有關規定,在編的參賽運動員、隨隊工作人員食宿費補貼。
3、參賽規模是指單項競賽規程規定范圍內的運動員、教練員、工作人員人數總和。補助資金主要依據各項目參賽規模和類別核定,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選擇。
4、項目補助類別:
一類項目:參賽規模少於300人的項目,裁判員按運動員人數10%核定,競委會工作人員按運動員、裁判員總人數的10%核定;裁判員和競委會工作人員如不能滿足比賽需求的,根據國家和省級體育主管部門競賽、裁判辦法確定。競賽組織費按參賽人數每人每天80元的標准補助,統籌按3天計算。參賽隊伍按每人每天160元補貼,按3天計算,不收取任何參賽費。最高補貼不超過20萬。
二類項目:參賽規模300-700人的項目,裁判員根據參賽人數配備20至40人;競委會工作人員配備15至25人。裁判員和競委會工作人員如不能滿足比賽需求的,根據國家和省級體育主管部門競賽、裁判辦法確定。此類項目按每項目15萬元補助競賽組織經費。大會不予參賽隊食宿補貼,不收取任何參賽費。市場開發費用優先用於賽事組織。
三類項目:參賽規模700人以上的項目,裁判員、競賽工作人員參照二類項目核定,按每項目15萬元標准補助競賽組織經費,大會不負責參賽隊食宿。補助經費和市場開發確有不足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0元的標准收取參賽費。
5、補助標准和資金將視物價變化等因素,按年度進行調整。
三、開支事項及標准
1、食宿補貼標准。在編運動員、隨隊工作人員、裁判員及競賽工作人員按每人每天160元核算。住宿標准為2-3人間,安全衛生,能洗澡;用餐以自助餐形式為主,干凈衛生,搭配合理,同時有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專職人員全程監督檢查。本地裁判員和競賽工作人員除值班人員外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2、差旅費。運動隊差旅費自理。外調裁判員及競賽工作人員差旅費,可按往返直達汽車或火車硬席、動車高鐵二等座標准給予報銷,中途無故停留、繞道所增加的費用不予報銷。特特情況,確需邀請外省市裁判員的,費用由單項競委會統籌解決。
3、勞務費及服裝。裁判長、仲裁委主任、賽風賽紀監督主任每人每天200元,副裁判長、仲裁委員、賽風賽紀監督副主任每人每天160元,裁判員每人每天130元,輔助裁判員及其他競賽工作人員每人每天不超過60元。不在大會食宿的,可按每人每天不超過50元的標准增加補助。發放期限按賽期內實際工作天數計算,1000元封頂。
裁判及工作人員服裝事宜,由單項競委會根據不同項目要求自行確定。
4、獎品。比賽以精神獎勵為主,另設物質獎勵的,費用由競委會自行解決。
四、資金申報審批
1、各單位按照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要求,綜合往屆參賽規模和本屆運動會本項目比賽計劃安排,依據補助標准,據實客觀申報補助類別及金額,報市體育局審核確定。
2、市體育局在匯總審核各單位申報情況基礎上,提出當屆全民健身運動會資助經費分配方案建議,報市財政局。
3、市財政局根據市體育局的建議,綜合年度預算安排等情況,審核確定各項目補助資金分配方案。
4、各項目競賽補助經費原則上由市財政局直接劃撥至各項目單位。
五、資金管理和使用
1、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使用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分賬核算,並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特別是食宿費補助應當專款用於參賽人員的住宿和用餐,不得挪用擠占。資金如有結余,可用於該項目全民健身活動組織或結轉到下一年比賽使用。
2、 各項目主管單位應當在比賽結束15個工作日內,向市體育局書面報告資金使用情況。
六、監管檢查和績效評價
1、市體育局將適時組織或委託有關機構對各項目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檢查結果作為以後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結合組織賽事評估,提高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規范性。
3、對於違反規定截留、挪用補助資金,或者報送虛假材料騙取補助資金等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市級其他需要財政資金補助的體育賽事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八、本辦法解釋權歸聊城市體育局。
㈡ 縣級運動會比賽裁判員補助費應該是多少
我是安吉縣的,我們縣只有50,我覺得低了點,80應該是要的吧,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㈢ 單位內部羽毛球比賽,請比較專業的羽毛球裁判員一般費用是多少錢一天
內部比賽倒覺得不用請裁判,會打的基本規則都懂,內部比賽也無需搞到箭拔弩張版的情況權,我認為最主要是找幾個人看看有沒有出界,其它都好,要是工個專業的裁判,以單位內部自己玩的水平,可能多數發球都會被判違例,到時倒真沒法打了.
㈣ 運動員訓練期間補助標準是多少
你問的是什麼樣的運動員,是日常訓練還是比賽前訓練
㈤ 本人要辦武術比賽,請問裁判費如何算
武術裁判員技術標准一級裁判員武術裁判員技術等級之一。凡有連續3年以上專項運動裁判工作的實際經驗,在省級或相當於省級競賽會中擔任裁判長以上職務、參加3次裁判工作,且具有訓練三級裁判員的教學能力;年齡在40周歲以下,作風正派,身體健康;授予二級裁判員稱號3年以上;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術協會或國家體委直屬體育學院舉的裁判員訓練班學習,參加晉級考試成績合格的武術二級裁判員,可申請武術一級裁判員職稱。該職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審批。二級和三級裁判員武術裁判員技術等級之一。凡在國家級或一級(必要時可在具有較高訓練能力的二級)裁判員主持的裁判訓練班畢業,考試及格者;或曾在等級裁判員主持的競賽活動中擔任過3~5次裁判工作,證明已基本掌握並能正確執行武術運動規則者,均可申請武術二級或三級裁判員職稱。二級和三級裁判員由省轄市、專區、自治州體委、直轄市(區)體委及體育學院審批,縣體委可批准授予三級裁判員。武術榮譽裁判員武術裁判員的榮譽職稱。凡年滿60周歲,已從事武術裁判工作20年以上,一貫積極參加競賽活動,在武術裁判工作中作出了一定貢獻,但因年事已高,不再適應臨場裁判工作的武術國家級裁判員和有突出貢獻的一級裁判員,可由其所在省(區、市)體委或直屬體院向中國武協推薦,經裁判委員會評議,報國家體委批准,授予武術榮譽裁判員稱號,並頒發有關證書。在某種情況下榮譽裁判員仍可擔任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參考資料:中國少摩拳網站:武術競賽規則.
㈥ 體育項目中裁判日工資比較
應該是足球和籃球的比較高,因為時間長,而且對裁判員的身體素質要求也較高.
另外各個地區的收入水平也決定這裁判的收入.
還有裁判的工資好象不是按日來計算的,應該是場次.
㈦ 工會活動請裁判補助費用多少
半天100
㈧ 國家規定的俱樂部運動員應該享受的補助標准多少
(一)比賽補貼
比賽期間,給予運動員、教練員、領隊以及其它輔助人員適當補貼,具體回補貼項目類別和標答准如下:
運動員營養補助標准為20元/人/天;運動員伙食補助標准為早餐10元/天/人、午餐20元/天/人、晚餐20元/天/人;視具體情況給予運動員一定住宿補助;給予其他輔助人員(如經理、記者)適當就餐和住宿補貼。
領隊和教練員的伙食、住宿補貼按《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凡賽事組委會有統一安排食宿的,按組委會規定標准執行。
(二)服裝及裝備補貼
比賽服裝由教練員向學校申報統一購買(亦可經學校同意後安排學生統一購買),其他裝備由運動員自行購買。比賽服裝和組委會要求的裝備費用學校給予一定補助(一般不超過實際費用的50%)。賽後,裝備和運動服裝歸運動員個人所有。
(三)交通費、保險費
比費期間交通費按學校「參賽批復」報銷,保險費實報實銷。
比賽期間費用可由教練員根據「參賽批復」向校財務部提前借支,比賽結束後由體育教學部按規定標准進行統一核算。
(四)其它
已組建的隊伍,若當學期無比賽任務,則訓練活動參照體育社團管理辦法執行,運動員不計訓練補貼,教練員計服務性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