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在幼兒園戶外活動受傷了,請問老師有沒有責任
唉,做什麼都不容易啊,說是沒責任,那孩子在幼兒園老師就有監護責任。說是有責任,那麼多孩子,老師畢竟有限,又不會分身術一人抱一個,難免有個磕著碰著,這得需要家長理解。如果是因為幼兒園安全措施存在問題導致發生了安全事故那就是幼兒園的責任。咱不要去傷害別人,但也不能隨便被別人傷害,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2. 幼兒園幼兒受傷經典案例分析
1、男童自己跌倒受傷 獲賠8.8萬
2015年5月25日,兩歲半的多多在花都區東某幼兒園上學期間跌倒受傷,造成右肱骨下端骨折。2016年8月26日,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多多為十級傷殘、護理期60日。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東某幼兒園認為多多鑒定時間不合理,不構成傷殘,申請重新鑒定,但未提供證據佐證,故法院不予採納。東某幼兒園主張其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但未提供證據佐證,故法院不予採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為此,東某幼兒園應對多多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東某幼兒園向多多賠償88228.7元(包括傷殘賠償金69514元,精神損害賠償10000元等)。
2、女童摔倒骨折 學校被判賠償8.7萬
幼兒園准備午休期間,穿上拖鞋的丹丹(化名)在教室內摔倒,造成左脛骨粉碎性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丹丹的父母稱,教室內剛做過清潔地面濕滑,有監控可證明。幼兒園則稱,地面鋪著墊子不滑,是丹丹的鞋子過大才出的意外。並且,教室確有監控視頻,但沒有保存。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幼兒園未提供丹丹在事故發生時所穿的鞋子或照片,亦未提供事故發生時的監控視頻。
因此,幼兒園未能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其盡到了管理職責,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判令幼兒園賠償丹丹包括1萬元精神撫慰金在內的損失8.7萬元。
3、男童在幼兒園里摔傷頭,法院:園方承擔全部責任
6歲男童在幼兒園碰傷頭部,孩子自述是被兩名同學惡作劇拉開凳子所致,家長據此狀告幼兒園、「肇事」同學及其父母,索賠經濟損失。紅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無法提交證據證實傷情系同學所致,故被告同學及其家長不承擔責任,被告幼兒園對原告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全部責任,遂判決被告幼兒園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700餘元。
4、放學後在幼兒園玩耍,發生事故責任誰承擔
原告金某與被告林某為幼兒園的在園學生,年齡均為4歲。2013年7月31日下午17時26分,在園學生家長接幼兒園通知,在幼兒園內召開家長會。會後,金某與林某在幼兒園內滑梯上玩耍,玩耍過程中,林某推搡金某,導致金某從滑梯上摔下,造成左孟氏骨折、左肱骨踝上骨折等損害後果的發生。後,金某家長、林某家長、幼兒園就責任承擔問題協商不成,金某家長將林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幼兒園起訴至法院,要求各個被告賠償醫療費等費用共計8萬余元。
調解結案,幼兒園對受害人金某給予了1萬元的補償,金某家長表示接受。其餘損失由雙方家長承擔,幼兒園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5、7歲女童在學校被他人撞成十級傷殘
2014年9月29日下午,7歲的小學女生張某某,課間行至教室所在二樓走廊樓梯口處,被其他同學碰撞後倒地並致頭部受傷。確診為「左側枕部硬膜外血腫、枕骨骨折」,構成十級傷殘。事發後學校未及時組織調查或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雖調查但沒有查清事故原因。
雲龍法院審理認為,學校未能在事發當天及時有效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並固定相關證據,雖在事故發生後進行了相關調查、報警,但沒能查清事故原因,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對學生在課間活動期間人身安全問題未能盡到職責范圍內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致使未成年學生遭受人身損害,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判決學校賠償醫葯費、傷殘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計95179.47元。
3. 幼兒園體育活動突發事件中孩子受傷老師應該怎麼做
幼兒園體育活動突發事件中孩子受傷,老師應急做法如下: 1、體育教師第一時間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幼兒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幼兒。 2、按幼兒傷害程度決定及時進行現場處置,不能處理的通知園醫務室。 3、醫務室不能處理時應立即向班主任、保教處等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報告,同時要求 派車送醫院或報告120急救中心。 4、等情況基本穩定以後,班主任要與幼兒家長聯系,通知幼兒家長到醫院。 5、主管部門負責人了解現場情況,並決定是否向分管園長或園長報告。
4. 幼兒在幼兒園中跑步時磕破了,你如何向家長說明
在幼兒園中經常會發生兒童受傷事件,由於幼兒年齡較小,身體發育不成熟沒有安全意識,所以幼兒期兒童意外事故較多。在幼兒園體育活動中經常會發生跑步磕碰的情況,家長過度的擔心做出偏激的行為,會造成家長與教師的矛盾,所以一定要認真處理,防止出現隔閡。
當事件發生我會第一時間要確認幼兒受傷情況,找到保健醫及時處理防止傷口感染,確定受傷程度,嚴重需要送往醫院治療,並通知家長及園長兒童的情況。同時安排帶班老師組織幼兒回班。教師在面對家長的質問要勇於承擔責任,誠懇道歉向家長說明情況,請求家長的理解寬容。在家長詢問幼兒摔傷情況應實事求是把自己了解到的情況真實反饋給家長取得家長信任。在了解情況後我首先會安撫家長讓其穩定情緒,我會換位思考積極與家長溝通理解家長對孩子的疼愛,不推諉責任。事情處理結束後我也會跟家長經常保持聯系對受傷小朋友積極關心了解康復情況,同時我也會對接下來的幼兒安全問題提出反思,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學計劃並滲透在一日生活中,提高幼兒安全自我保護意識。1.專門的教學活動,開展相關活動例如“受傷了怎麼辦”、“我是勇敢的好寶寶”、“我是安全知識小達人”等,幫助幼兒了解安全知識,自我保護能力的鍛煉。2.滲透在一日生活中的教育,我將在幼兒一日生活中強調幼兒安全問題,樹立規則意識,例如幼兒在盥洗時不打鬧排隊入廁盥洗,用餐時不打鬧不大聲說話,戶外運動多次強調安全問題,保證幼兒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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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小孩在幼兒園體育活動中意外摔傷,想走法律程序,應該怎麼寫相關文件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6. 幼兒園體育傷害事故案例
現在的幼兒園也有買保險的 超過五十元的金額 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一部分費用的 不過說的那個孩子身亡的 , 唉 就算你賠再多的錢 也沒有用的 所以幼兒園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 還有家長一定要把孩子送到硬體設施好些的幼兒園 這樣至少可以多一份保障
7. 幼兒在戶外活動時不小心摔跤了,如果你是主班老師,你會如何處理
如果受傷及時就醫,並通知家長,協助家長處理好孩子的事情就可以了
8. 情景:幼兒在園戶外活動時意外磕傷,膝蓋部位擦傷,教師應如何與家長進行電話溝
教師首先要致歉
告訴家長實情
及時聯系家長
一起帶孩子去醫院看看
做到仁至義盡
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
家長會通情達理的
9. 如何預防幼兒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教師應該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但近年來,幼兒園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發生的原因很多,有幼兒自身方面的原因,有教師方面的原因,也有幼兒園設施、管理方面的原因。那麼如何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範、減少或杜絕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呢? 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 1.首先,健全幼兒園日常安全制度。像《幼兒入離園接送制度》《一日安全作息制度》《一日巡查制度》《門衛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午間值班制度》《外來人員接待制度》等應該不斷加以完善、嚴格執行。比如:幼兒入園時,家長要一對一刷卡進入,把孩子親自送到老師手中;晨檢時,遇到有病服葯的幼兒,值班教師要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病因,服葯劑量、時間,做好記錄,並要家長簽字;離園時,家長要憑卡接孩子,老師要把孩子親手送到家長手上;有外來人員造訪時,要有園主任的許可和簽字等方可入園。另外,園領導應與教職工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分工到人,責任到人,並根據園里制定的《獎懲制度》進行獎勵與處罰。安全工作必須用制度的約束力來加強教師的責任心,提高教師的安全意識。 2.加強學習,提高安全理論知識。每學期應定期召開全體職工會議,認真學習《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經常召開班長、教師、保育員的座談會,針對各班的安全工作(比如:就餐時飯菜的冷熱、活動時教師與保育員的配合等注意事項)加以研究、共同探討、總結經驗,把日常安全工作做細、做實。 3.加強日常活動中的安全工作。我園成立了以園長為組長,後勤主任、保健大夫和各班班長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對各班的安全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召開安全會議,出現問題分析原因,找到根源,在以後的工作中引以為戒。如在一次孩子午睡時,值班領導到各班檢查老師值班情況,發現有一個班,一名未睡幼兒嘴裡含著一個尖尖的小螺絲釘,如果孩子不小心把螺絲釘咽下,後果不堪設想。值班領導當即對那位值班老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接著幼兒園分組召開了安全緊急會議,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未及時發現會產生的惡果。原因是:晨、午檢工作不細致不到位,值班教師監管差。針對此事件我們制定了以下措施: (1)晨檢之後有的幼兒來得晚,上課之前再補檢一次。 (2)午檢要更加細致,認真觀察幼兒的精神面貌,讓幼兒把身上的裝飾物摘下來,放在固定的地方老師集中管理。 (3)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能看書看報或做別的事,更不能休息,要加強巡視,及時糾正幼兒睡姿,給蹬被子的幼兒及時蓋好,愛尿床的幼兒及時提醒,遵守作息制度到點起床絕不拖延。 採取多種形式培養幼兒的安全意識及自護能力 常言說:千般呵護,不如自護。《綱要》明確指出:要「密切結合幼兒的生活進行安全、營養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因此,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保護的同時,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孩子必要的安全知識、自我保護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其自我保護能力,使各種意外傷害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1.通過常規教育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和各項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正面教育,要求具體明確,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入園時不帶閑雜、危險物品,如:小釘子、刀子、花生米等細小物品,手腕、脖子上不戴飾品,上衣不帶繩鏈等;進餐時安靜進餐、細嚼慢咽,不說笑;睡眠時睡姿正確,不把雜物帶到床上玩,不含著東西睡覺;行走時抬頭挺胸,手前後自然擺動,學會靠右行走,不猛跑,不推人不絆人;參加游戲等活動時遵守游戲規則和集體紀律;上下樓梯時要走右邊,並要扶好樓梯,不擁擠和推拽;離園時有序活動,靜待家長,安全返家等等。 2.抓住身邊發生的實例進行安全教育 教師要在做好幼兒常規教育的同時抓住身邊的實例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如:孩子們活潑好動,課間經常在教室里嬉鬧,磕磕碰碰的事情時有發生,教師及時抓住身邊的實例對幼兒進行教育。一天,婉玉小朋友和牛牛小朋友嬉鬧,不小心婉玉的嘴磕到了桌沿上,嘴唇被牙咯了一道口子。下午老師抓住這個例子組織幼兒進行了討論,今天我班發生了什麼危險的事情?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在教室內應注意些什麼?通過討論孩子們認識到:在教室里不能跑鬧,不能推撞別人,人走開要把椅子推到桌子底下,盥洗、如廁要排隊。孩子把這些要注意的事項畫下來,貼在牆壁上隨時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3.在游戲中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游戲是幼兒最喜歡的活動,也是幼兒學習的最佳方式,通過各種不同的游戲自然融入安全教育的內容,在有趣、愉快的游戲中嘗試解決各種問題,使幼兒從中獲得力所能及的防災、避害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經驗。如:娃娃家的游戲,不跟陌生人走,和爸爸媽媽走散了怎麼辦?孩子病了怎麼辦?家裡停電了怎麼辦?看見著火了怎麼辦?讓幼兒記住家人的電話號碼,學會撥打11O、120、119和家人的電話進行求救,學會不玩火,不用明火照明等安全常識,讓幼兒在愉快的游戲中獲得豐富的安全知識。 4.創設安全教育環境,加強宣傳,獲得安全知識 各班在室內牆壁上設置安全形,通過張貼地震、火災、交通事故、大霧、海嘯、沙塵暴、溺水等圖片,讓幼兒了解災難帶來的危害。在門廳內設置宣傳欄讓幼兒掌握一些預防人為和自然災害的常識,如防拐騙,溺水,雷電、觸電,雨天如何選擇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等,每學期對幼兒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講座,舉行逃生自救演習,讓幼兒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識。 5.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加強幼兒的體能訓練,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會發現,平時活動能力弱的幼兒容易受傷,而那些活潑好動的孩子即使摔倒了也不容易受傷。究其原因,是因為愛活動的孩子動作協調,思維敏捷,反應快。因此,在日常活動中,我們認真組織幼兒開展形式多樣的趣味體育游戲,提高幼兒的身體素質和反應能力。如:《抓尾巴》《踩影子》《打沙包》等游戲,培養幼兒的躲閃能力;《滾鐵環》《貼大餅》等培養幼兒的奔跑能力,組織跳繩、踢沙包等比賽,培養幼兒的跳躍和肢體的協調能力等等,並通過組織幼兒趣味運動會、早操比賽、放風箏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吸引幼兒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 加強幼兒園設施的管理,為幼兒創設安全環境 為了滿足幼兒生活、學習、娛樂的配套設施的安全使用,每學期開學之前聘請專業人員來我園對大型設施設備進行一次維護和保養,安全領導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安全管理員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每次活動前教師對器材進行安全性能測試。如平衡木是否平穩,木質器材是否有木刺和裂痕等,以防劃傷和扎傷幼兒,活動時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防護,確保幼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