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參加公司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算工傷嗎
一次,在參加公司組織的與聯誼企業的籃球對抗賽中,小張在投籃時被對方球員撞倒在地。經送到意願檢查治療後,小張被初步診斷為輕度腦震盪,需住院治療。小張認為自己的情形屬於工傷,要求公司按工傷待遇處理。而公司則認為是因為對方球員的沖撞才造成的,與公司無關,無法認定為工傷。雙方對此意見相左,產生了爭執。 河北諾亞勞動法專家點評: 此種情形應該認定為工傷。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1)、2004年開始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中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應該認定為工傷。 (2)、國務院法制辦在給遼寧省政府法制辦的《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函(2005)311號】中規定:作為單位的工作安排,職工參加體育鍛煉活動而受到傷害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中關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從上述法規及文件看,小張參加籃球賽雖然是因對方沖撞所致,但籃球賽確實是公司組織的,應屬於國務院法制辦的復函中所提及的體育活動性質。小張參與籃球賽的行為,應被認定為其在特定工作時間和特定工作場所在完成特定的工作,因此應被認定為工傷。
『貳』 職工體育工作的意義和作用是什麼
(1)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開展職工體育回活動是發展生產力、加答速現代化建設的體力投資。體育鍛煉雖然不能直接創造物質財富,但通過體育鍛煉,可以增強職工體質,提高職工承受高強度、精技術生產勞動的能力,因此,這種體力投資可以促進現代化建設而且深受職工群眾的歡迎;
(2)促進精神文明建設。體育活動可以培養職工勇敢頑強、機智果斷、堅韌不拔、團結協作、勇於進取優良品質,可潛移默化地陶冶職工的思想情操和精神境界,提高職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培養職工的集體主義、愛國主義精神,從而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豐富職工業餘生活。廣泛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使廣大職工在業余時間能夠按照各自的需要,經常從事各種體育鍛煉,以消除疲勞,增強體質,陶冶性情,豐富職工的業餘生活,並能夠增強自覺抵制腐朽沒落的生活方式的侵蝕;
(4)有利於加強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通過企業之間的體育交往,可以促進生產上協作與經營管理經驗的交流。
『叄』 最新規定 自願參加工會體育活動中受傷 是否算作工傷
工會組織的活動導致勞動者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認定工傷的范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肆』 加強職工體育,娛樂活動的意義及幾點建議
組織大型文體、娛樂活動是人力資源部通常要做的大事之一,也最能體現人力資源部門的組織和管理能力以及對各部門的影響力。
如何做好,確實不容易,因為要涉及到公司全體員工,大的公司幾千幾萬人,小的公司也有幾百人,這么多人一起活動,要組織有序,不出意外事故,大家又玩得開心,確實不容易!所以有很多部門其實不願意組織這種活動,因為太費心費力,而且最後效果往往不一定好。
自從我們公司成立了人力資源部後,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就落在了我們的肩上。幾年下來,我們每次大型活動的組織都非常成功,贏得了上至公司領導,下至普通員工的一致稱贊,也大大提升了我們部門的影響力。在這過程中,我們有幾點重要的心得體會。
第一點也是最關鍵是計劃要詳細。具體到每一分鍾的安排都要事前確定,每一個細節都要想到,做到心中有數。對於這個周末的休閑娛樂活動我們就是這樣要求的。具體如何做到詳細無遺呢?有一個好的方法就是思維演練。就是計劃制定人員在腦子里要像放電影一樣,對於每一個步驟,每一個活動,每一個環節,都事前在腦子里過一遍。只要這樣一做,事先的計劃很多細節的漏洞便可以發現。
第二點,如果不熟悉的地方事前一點要現場考察。這次西涌活動,我們提出事前要去現場考察,合作的導游們聽了都很驚訝。因為一般別的公司搞這種活動事前都不會考察,他們甚至認為這樣沒有必要,因為他們自己很熟地方。但是我們不這樣認為,任何詳細周密完善的計劃都是建立在詳細認真的調研基礎上的,想得再怎麼完善,也不能替代現場的了解。就像打仗一樣,沒有認真的戰前偵查,作戰計劃必然是難以周密完善的。實際上,這次事前的現場考察,就發現了這種海邊活動的最大風險是游泳時有意外,另外,有人走散了,導致大家都在招人等人,浪費時間。那麼針對這種風險,我們就提出了預防措施。前面關在房間里想的計劃對這點不是非常明確和突出。
第三點是要發揮部門全體成員的力量貢獻智慧。雖然我們組織活動的人員經驗很多了,但是一個人的大腦能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個細節都能考慮到,這就需要發揮部門和團隊的力量。這次活動也是這樣,雖然主要負責同事先做出了一個詳細的方案,但是部門全體討論時,還是發現了很多問題,後來做了大量修訂和補充。方案報到我這里的時候,我又仔細看了一遍,也發現了幾個問題並提出了修訂建議。試想,如果沒有部門全體的參與,這個方案必然是有很多漏洞的。
第四是人力資源部門平時要和各部門搞好關系。我們每次活動請別的部門同事參與,擔任一些工作,我們都非常積極,很少不願意乾的。為什麼?主要就是因為平時我們和各部門關系處理得好,盡量多為大家提供好的服務,態度友善,平時多和他們溝通交流。而且,相對一部分人是我們招進來的,招聘時我們的服務態度很好,進來後,又積極幫助他們,他們當然對我們工作就比較配合了。
『伍』 求問在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孫某在A單位組織的足球友誼對抗賽中腿部脛骨骨折,住院治療了很長時間,該員工家屬認為是工傷,但是單位給出的答復是孫某不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傷,而是在娛樂活動中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還停發了職工在養傷期間內的工資。孫某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案例解答孫某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應當認定為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1款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對此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不能做狹義理解,應當作廣義理解,即《工傷保險條例》中所指的工作原因並非僅指自己的專職工作,工作時間並非僅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時間,工作場所也並非只是固定意義上的辦公地點。只要是用人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而給職工安排或組織的與工作或職工利益有關的各項任務、活動,都可以視為工作。另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函[ 2005] 311號)中明確規定,作為單位的工作安排,職工參加體育訓練活動而受到傷害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中關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單位組織體育活動是為了職工更好地工作,是職工工作的延伸,在法律上可以視為因工外出,並且王某的行為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的排除工傷認定的情形。職工在用人單位組織的體育比賽中受傷,按工傷處理。本案中,孫某參加A單位組織的足球賽,是單位安排的一項工作,因此,孫某在足球賽中受傷,應是在特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特定的工作原因而受傷,應該認定為工傷。孫某所在的公司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向孫某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工作、生活模式日益多樣化。由此發生的工傷事故也呈現出形式復雜化、渠道多樣化等特點。用人單位在處理這些糾紛案件時,應當尊重事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社保小常識職工參加本單位利用工作時間組織的運動會及體育比賽或者代表本單位參加上級單位舉辦的運動會及體育比賽中受傷,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1款第1項關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規定,認定為工傷。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職工在工作時間外參加體育比賽發生的傷害事故是無法認定工傷的。例如在周末比賽中受傷的,如果單位可以出具加班證明,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受到傷害,但是如果無法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活動發生在工作時間內,就無法予以認定。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陸』 職工體育工作的主要內容和活動方式有哪些
(1)普遍開展廣播體操、生產操活動。廣播體操簡單易行,不需要專門的場地設備,一年四季都可以開展,對不同年齡的職工都適宜,具有廣泛的群眾性,所以應當普遍開展,使之成為絕大多數職工都喜歡參加的基本體育項目。根據不同的生產班次,廣播操可以安排在班前、班後或工間休息時進行。生產操對防治某些工種因長期從事局部肢體勞動而形成的職業勞損還有其獨特的作用,有利於身體健康。要根據行業和工種勞動的特殊性,有針對性地科學地編排相應的生產操;
(2)積極發展各種運動隊、鍛煉小組。發展各種項目的運動隊、鍛煉小組,是組織職工有計劃地進行體育鍛煉的基本形式。可以把具有不同愛好和特長的職工組織起來,有計劃地進行經常鍛煉;可以逐步培養和建立起一支開展職工體育活動的骨幹隊伍,使體育工作的普及與提高同時進行,相輔相成。各種運動隊、鍛煉小組可以按車間、班組進行組織,也可以把成績優秀者集中起來,成立各個項目的代表隊,以促進提高、推動普及。每個運動隊、鍛煉小組的人數不宜過多,要有一個領導核心,有一定的活動制度和鍛煉計劃,以便於加強領導,開展活動。應盡可能組織不同年齡的職工按全國總工會制定的七項鍛煉標准進行鍛煉,有條件的,還可以組織青年職工按國家體委規定的鍛煉標准進行鍛煉;
(3)有計劃地開展各種醫療體育活動。開展各種醫療體育活動,對於防治各種慢性病、職業病,深受職工群眾歡迎。開展醫療體育活動,要注意做到:
①要取得醫務部門的協助,請醫務部門進行指導;
②要培養好活動骨幹,讓骨幹起帶動作用;
③要有人作技術指導,特別是各種功法的發功;
④要搞好調查研究,掌握職工的健康狀況,做到有的放矢;
⑤要做好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不斷提高活動質量。
(4)開展靈活多樣的體育比賽。體育活動往往帶有競技性,因此比賽是體育活動的一個突出特點。通過比賽可以激發人們對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活躍職工的業餘生活。比賽的形式要以車間、班組間的小型為主,適當可參加基層單位間和市、區、產業系統的比賽。比賽內容除球類、田徑、游泳等正規項目外,跳繩、踢毽、爬山、廣播體操、體育游戲等活動也可以舉行比賽。要充分利用節假日和業余時間組織各種體育比賽,並注意做好比賽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體育比賽要與組織群眾進行經常鍛煉以及開展體育活動結合起來;
(5)組織體育工作的檢查評比。根據所在基層單位體育工作的實際情況,可以就全面工作(包括體育工作的各個方面)或某一具體方面(如具體體育項目,體育積極分子等)的體育工作進行檢查評比。檢查評比要與抓典型、樹標兵、總結經驗、獎勵先進密切結合起來,並逐步形成制度,定期進行。此外,組織檢查評比要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注意克服形式主義傾向,不能給下級工會組織增加負擔;
(6)組織職工參觀體育比賽。組織職工參觀體育比賽活動,不僅可以夠吸引職工參加體育鍛煉,而且,在比賽、表演中的拼搏精神和高超技術可以激勵職工奮發向上。
『柒』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
對遼寧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答復:
作為單位的工作安排,職工參加體育訓練活動而受到傷害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中關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二00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