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辨析政策,法規,制度,體制,機制這幾個概念
政策是指國家政權復機制關、政黨組織為了實現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與意志,以權威形式標准化地規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採取的一般步驟和具體措施。
是一個大概的方針,指向。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簡單的說 政策是總體框架 而法規是框架中的內容,具體怎麼實施都要法規來規范,而法規又是建立在政策的總體布局之下的,法規的制定不能與政策相沖突。
「機制」指的是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系,泛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用人機制等。
「體制」指的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組織制度,如:學校體制、領導體制、政治體制等。
兩個詞的中心語和使用范圍不一樣,「機制」由有機體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內部各部分的機理即相互關系,「體制」指的是有關組織形式的制度,限於上下之間有層級關系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
制度最一般的含義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許多情況下,制度也是某一領域的制度體系,如我們通常所說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制度等。
機制包含在制度當中
㈡ 體制的定義什麼我該如何讓理解體制與政策的區別
「體制」指的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組織制度,如:學校體制、領導體制、政治體制等。 體制和機制的中心語和使用范圍不一樣,「機制」由有機體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內部各部分的機理即相互關系,「體制」指的是有關組織形式的制度,限於上下之間有層級關系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 總之 體制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隸屬關系和權利劃分等方面的具體體系和組織制度的總稱。如經濟體制則是指具體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制度,方式,方法的總稱。 另外,體制一詞還有文體的格局,即體裁的含義。如詩歌的體制可分為古體、近體兩大體系.政策是國家或者政黨為了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路線和任務而制定的國家機關或者政黨組織的行動准則 。政策具有以下特點:①階級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點 。在階級社會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階級的利益,從來不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②正誤性。任何階級及其主體的政策都有正確與錯誤之分。③時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④表述性。就表現形態而言,政策不是物質實體,而是外化為符號表達的觀念和信息。它由有權機關用語言和文字等表達手段進行表述。作為國家的政策,一般分為對內與對外兩大部分。對內政策包括財政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軍事政策、勞動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對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㈢ 制度、體系、政策、措施、體制 有什麼區別
制度並不是只限於經濟,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准則。人們依靠制度來衡量自己的行為。制度包括: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法律,法規等。http://ke..com/view/78391.htm
關於體系,往大里說,總宇宙是一個體系,各個星系是一個體系。往小里說,社會是一個體系,人文是一個體系,宗教是一個體系,甚至每一學科極其內含的各分支均是一個體系,一人、一草、一字、一微塵,也是一個體系。大體系裡含有無窮無盡的小體系,小體系裡含有無盡無量的、可以無窮深入的更小的體系。眾多的小體系,構成了一個大體系以至於總體系。總則為一,化則無窮,反之亦然,這就是體系。http://ke..com/view/390091.htm
政 策 是 國 家 或 者 政 黨 為 了 實 現 一 定 歷 史 時 期 的 路 線 和 任 務 而 制 定 的 國 家 機 關 或 者 政 黨 組 織 的 行 動 准 則 。政策具有以下特點:①階級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點 。在階級社會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階級的利益,從來不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②正誤性。任何階級及其主體的政策都有正確與錯誤之分。③時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④表述性。就表現形態而言,政策不是物質實體,而是外化為符號表達的觀念和信息。它由有權機關用語言和文字等表達手段進行表述。作為國家的政策,一般分為對內與對外兩大部分。對內政策包括財政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軍事政策、勞動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對外政策即外交政策。http://ke..com/view/15030.html?wtp=tt
措施是人們針對某件事情而做的准備和計劃!
體制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隸屬關系和權利劃分等方面的具體體系和組織制度的總稱。如經濟體制則是指具體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制度,方式,方法的總稱http://ke..com/view/79359.htm
㈣ 機制、體制、制度的區別 政策、方針的區別
機制:指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及其相互關系;機器的構造和工作原理。
體制:指一定的規則、制度;文體的體裁、格式等。
制度: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
政策:國家政權機關、政黨組織和其他社會政治集團為了實現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與意志,以權威形式標准化地規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採取的一般步驟和具體措施。
方針:指引導事業前進的方向和目標。有方向,有針對性的指導的發展。
(4)政策體質擴展閱讀:
政策具有以下特點:
①階級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點 。在階級社會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階級的利益,從來不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②正誤性。任何階級及其主體的政策都有正確與錯誤之分。
③時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
④表述性。就表現形態而言,政策不是物質實體,而是外化為符號表達的觀念和信息。它由有權機關用語言和文字等表達手段進行表述。
作為國家的政策,一般分為對內與對外兩大部分。對內政策包括財政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軍事政策、勞動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對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政策是國家或者政黨為了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路線和任務而制定的國家機關或者政黨組織的行動准則。
㈤ 為什麼國家出台那麼多健康體質的政策,國民的體質還是逐年下降
現在的人變懶了。就說出門隨時都是坐車,做家務很多也自動化,吃得又好,身體得不到鍛煉,自然體質就不好了。
㈥ 制度和政策是一樣的嗎
是不一樣的抄
制度位於社會體襲系的宏觀層面和基礎層面,側重於社會的結構;體制位於社會體系的中觀層面,側重於社會的形式;機制位於社會的微觀層面,側重於社會的運行。
舉例來說,生產資料所有制的類型屬於制度問題,生產資料所有制採取的形式(如股份制、承包制、國有制等)屬於體制問題,生產資料在生產過程中如何運作、如何發揮作用,屬於機制問題。又如,民-主的類型屬於制度問題(是原始民-主還是資本主義民-主或社會主義民-主等),民-主的形式是體制問題(是普選制還是代議制或代表大會制),民-主的具體做法屬於機制問題(如程序民-主、票決民-主、協商民-主等)。
制度具有相對穩定性,體制和機制具有易變性。
㈦ 政策體制與法律法規的有哪些相同和不同的地方麻煩懂的人告訴一下,謝啦
第一級(最高級):憲法
第二級:法律
第三級:行政法規
第四級:省`自治區`直專轄市地方性法規
第五屬級:較大的市地方性法規
從上可以看出,法律法規效力等級一般是根據制定該法律法規的機關的等級地位來確定的,法律法規的制定機關的地位等級越高該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一般也就越高,法律法規的制定機關的地位等級越低該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一般也就越低,另外,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同時適用新的規定,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不同時適用特別規定。
㈧ 制度、體制、機制、政策、體系、系統等幾個名詞的關系
一、基本概念
1.政策是指國家政權機關、政黨組織為了實現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與意志,以權威形式標准化地規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斗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採取的一般步驟和具體措施;是一個大概的方針,指向。
政策是國家或者政黨為了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路線和任務而制定的國家機關或者政黨組織的行動准則。
政策具有以下特點:①階級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點 。在階級社會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階級的利益,從來不代表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②正誤性。任何階級及其主體的政策都有正確與錯誤之分。③時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④表述性。就表現形態而言,政策不是物質實體,而是外化為符號表達的觀念和信息。它由有權機關用語言和文字等表達手段進行表述。作為國家的政策,一般分為對內與對外兩大部分。對內政策包括財政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軍事政策、勞動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對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2.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簡單的一說政策是總體框架而法規是框架中的內容,其體怎麼實施都要法規來規范,而法規又是建立在政策的總體布局之下的,法規的制定不能與政策相沖突。
3.制度Institution(廣泛意思則是三個層次宏觀中觀微觀;狹義的是宏觀的)
(1)(微觀)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為准則:工作制度/財政制度。
具體而言制度是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為加強對部門工作的管理和嚴格組織紀律而制定的要求有關人員共同遵守的規范性公文。制度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針對一個部門某項具體工作管理制定,一經頒布,有關人員必須遵守,若有違反,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包括行政處罰以至刑事處罰。制度具有很強的強制性和約束力。
(2)(宏觀)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社會主義制度/封建宗法制度。
人們依靠制度來衡量自己的行為。所謂制度廣義上講包括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組織內部的規章制度、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規范和習俗等。
制度按照性質和范圍總體可分為根本制度(宏觀-制度 )、基本制度(中觀-體制)與具體規章制度(微觀-機制)三個基本層次。根本制度是同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統一體,如封建宗法制度、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等。基本制度是社會的具體組織機構,如外交、金融、稅收、政黨、軍事、司法、教育、科技、保障制度等。具體規章制度是各種社會組織和具體工作部門規定的行為模式和辦事程序規則,如公務員考試制度、學位管理制度、勞動工資制度等。
制度,可分為三個層次(實質與上一分類相同):根本制度(宏觀-制度 )、體制制度(中觀-體制)和具體制度(微觀-機制)。根本制度屬宏觀層次,是指人類社會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規則和程序體系,如社會制度、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會基本制度等;體制制度屬中觀層次,可以是某些社會分系統方面的制度,如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等,也可以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整體意義上的組織制度,如領導體制、學校體制等;具體制度屬微觀層次,是指某個單位或某項重復進行的活動,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如財務制度、工作制度、約定俗成的法律制度、勞動制度、工資制度,與經濟關系密切的制度包括現代企業制度、現代產權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企業法人制度、有限責任制度等。
4.機制mechanism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經常做某類事情的方式、方法。
「機制」指的是有機體的構造、功能、運作原理和相互關系,借指事物的內在工作方式,一個工作系統的組成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以及各種變化的相互聯系,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用人機制等。可以理解為機構和制度。
機制是以一定的運作方式把事物的各個部分聯系起來,使它們協調運行而發揮作用的。
機制,通常指制度機制,機制是從屬於制度的,機制包含在制度當中。機制通過制度系統內部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實現其特定的功能。
「機制」由有機體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內部各部分的機理即相互關系。
機制運作有三種形式:行政一計劃、指導一服務、監督一服務,去協調各部分之間的關系。
機制的功能有三種:激勵機制(調動管理活動主體的積極性),制約機制(保證管理活動有序化、規范化)和保障機制(為管理活動提供物質和精神條件)。
機制的載體是體制和制度:通過與之相應的體制和制度的建立或者變革,機制在實踐中才能得到體現。
機制的建立,一靠體制,二靠制度。通過建立適當的體制和制度,可以形成相應的機制:例如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兩種不同的體制,在兩種經濟體制之下,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
例子-市場機制:市場有機體內部各方面在市場交換活動中建立的相互制約和影響的內在有機聯系形式。具體講,市場主體在市場上進行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的活動所形成的價格、利率、競爭、稅率、供求、風險等方面聯系和制約方式就是市場機制。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的綜合作用共同構成市場機制,其中的核心是價格機制。
有市場機制、用人機制、工作機制、激勵機制、制約機制、保障機制、動力機制和監督機制等。而經濟機制包括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價格機制、競爭機制等市場運行機制,宏觀調控機制等。
5.體制system一詞在詞典中的解釋為: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在機構設置、領導隸屬關系和管理許可權劃分及其相應關系的制度(指的是有關組織形式的制度)等方面的體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總稱,是國家、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組織形式的制度,限於上下級之間有層級關系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
體制,主要指的是組織職能和崗位責權的調整與配置;體制就是維持國家和社會運行的組織機構和制度法律。
體制,通常指體制制度,是制度形之於外的具體表現和實施形式,是管理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生活各個方面事務的規范體系。具體可以理解為:體制為制度的中間層次,可以是某些社會分系統方而的制度,如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教育體制等。
體制是管理機構(或組織格局/結構)和管理規范(或規則)(這個組織為實現某種管理功能而進行運作的規則)的結合體或統一體。不同的管理機構和不同的管理規范相結合就形成了不同的體制。總之,體制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機構(機構設置、隸屬關系和權力劃分等方面的具體體系)和管理規范(組織制度)的總稱。如經濟體制則是指管理機構(具體的組織)與管理規范(管理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制度、方式、方法)的總稱。
有學校體制、領導體制、政治體制、管理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教育體制等。
6.系統:體系與系統是一個意思,在英文中都譯為System。系統於古希臘語,是由部分構成整體的意思。
生物學意義上的系統是指能完成一種或幾種生理功能的多個器官構成的整體,所以我們又可以把系統稱之為體系。
社會學定義的系統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結構形式聯結構成的具有某種功能的有機整體。
7.體系:就是指廣義上的一個完整的大的系統,裡面有可能包括一些小的系統,構成一個個具有某種功能的結構。就像人體有循環系統、呼吸系統等小系統構了一個完整的人體體系一樣的道理。
二、關系
二、相互間的區別
1. 制度、體制、機制的區別
(1)內涵不同
制度、機制在微觀經濟學中有時是通用的,體制則是一個明顯帶有中國特色的詞語。通常認為,制度指比較根本性的規則,如社會基本制度、政治和經濟制度,它是長期演化的結果,是不可以設計的。體制側重於表述「制度系統」。機制則一般指較微觀的制度,並且是可以「設計」出來的,故有「機制設計」理論。
制度、體制和機制處於社會有機體結構的不同層面,各有自身的特殊規定、特點和功能定位,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制度位於社會體系的宏觀層面和基礎層面,側重於社會的結構;體制位於社會體系的中觀層面,側重於社會的形式;機制位於社會的微觀層面,側重於社會的運行。
舉例來說,生產資料所有制的類型屬於制度問題,生產資料所有制採取的形式(如股份制、集體所有制、承包制、國有制、租賃制等)屬於體制問題,生產資料在生產過程中如何運作、如何發揮作用,屬於機制問題。又如,民主的類型屬於制度問題(是原始民主還是資本主義民主或社會主義民主等),民主的形式是體制問題(是普選制還是代議制或代表大會制),民主的具體做法屬於機制問題(如程序民主、票決民主、協商民主等)。還有,社會主義經濟是制度,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是體制,則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是機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機制包括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價格機制、競爭機制等市場運行機制,宏觀調控機制等。
(2)體現社會性質的關系不同
社會制度作為社會基本關系的系統化、規范化,規定著社會的基本結構,決定著社會的基本性質和發展方向,是社會形態得以區分的根本標志。人類社會依次經歷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等社會形態,每一社會形態都有自己特定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在階級社會中,社會制度具有階級性,歸根到底是為維護和實現統治階級的經濟利益與政治統治服務的。而體制和機制則是中性的,不具有特定的社會屬性,只是在與不同社會制度相結合時才表現出不同的社會性質和階級性質。也正是因為如此,體制和機制才能與不同的制度相結合。同一經濟制度的國家可以實行不同的經濟體制,有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不同經濟制度也可以實行相同的經濟體制,有相同的經濟運行機制。
制度具有相對穩定性,體制和機制具有易變性。一定社會制度一旦確立,將一直貫穿於這個特定社會發展的始終,其質的規定性不會發生根本性改變,一旦發生根本性改變或被廢止,則意味著這個社會的形態發生了質的變化。體制和機制則是易變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歷史條件的變化,社會的體制和機制也會相應發生變化。
2.制度與體制的區別
(1)制度與體制是本質與現象、內容和形式的關系。
在一定的社會形態下,制度具有普遍性和相對穩定性。如果制度發生質變,社會性質也就隨之改變。體制是具體形式,具有特殊性、靈活性、多樣性和可變性。體制的變化不一定改變制度的屬性。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國情,因而體制存在特色問題。
(2)制度與體制具有一般和特殊、廣義與狹義的關系。「經濟制度」通常特指社會經濟制度或基本經濟制度,是「基本的生產關系」。所謂基本經濟制度就是決定社會根本性質、貫穿社會經濟發展全過程的制度安排,是指生產要素所有權制度,是一般性制度。而「經濟體制」則一般指具體經濟制度或「社會經濟組織的具體形式」;是特殊制度,是從經濟制度派生出來的,是經濟制度的具體表現形式和實現形式。
(3)
三、相互間的聯系
(一)制度與體制
1.制度決定體制,並通過體製表現出來
制度與體制的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是內容和形式的關系。按照內容決定形式的原理,制度對體制具有基礎性、根本性和決定性,它規定著相應體制的基本內容、根本性質和主要特點。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也決定著這個國家的政治體制,規定著這個國家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和行為規范。經濟制度和經濟體制、社會制度和社會體制也是類似的關系。
另一方面,正如內容離不開形式並通過形式表現出來一樣,制度的表現和實現也離不開體制。從某種意義上講,體制是制度的外殼,制度是體制的實質和靈魂。
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同的表現形式即體制,也都有其特定的實現方式即機制。不通過一定的體制和機制,制度就無以表現自己。比如,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必須根據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具體社會歷史情況,採取相應的體制形式,要麼採用國有制,要麼採用集體所有制,要麼採用股份制、承包制、租賃制乃至別的什麼體制。離開了這些體制形式,公有制就不可能存在。
2.體制受制於制度,又對制度的實施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實現制度的具體方式,它在一定的制度條件下,受經濟發展水平、政策目標、歷史文化傳統、國民素質四大因素制約。但是體制的變化具有相對獨立性,不一定與制度完全等同;在制度相同的各個國家,以及同一國家發展的不同階段,可以實行不同的體制。
體製作為制度的表現形式,其形成和發展受制度的規定和制約,並服從和服務於制度。但是體制一旦建立起來,又對制度的實施和完善起重要作用。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將制度的原則規定具體化,使之更符合實際和更易於實施。體制是制度與現實的連接點和結合點,它既要服從和體現制度,又必須著眼於當前的社會現實,根據現實社會的不同情況,將制度的原則規定和目標要求細化和具體化為一些具體的規定、規范和准則,因而更貼近現實,更有利於制度的貫徹實施。二是促進制度的鞏固、發展和完善;體制的選擇是否恰當會影響到制度的完善和優越性的發揮。在體制的選擇過程中,可能會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形式得當,既符合制度的要求,又符合客觀實際,在這種情況下,制度的作用就能夠得到很好的發揮;另一種是形式不當,存在某種缺陷,或者是沒有隨著實際情況的發展而相應改變,在這種情況下,制度的作用就不能得到應有的發揮。這時,就需要拋棄或改革過時的、有缺陷的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舊體制,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體制,促進制度的鞏固、發展和完善。
(二)機制與體制
體制與機制具有相互作用的關系。一方而,體制決定著運行機制。一定的體制包含著一定的運行機制,體制是運行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如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競爭、供求等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同時要求發揮宏觀調控機制的功能來彌補市場的缺陷;而市場機制、宏觀調控機制又只有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另一方而,一定的體制只有依賴與之相適應的運行機制才能實現。
(三)機制與制度、體制
1.機制既離不開制度和體制,又有助於制度和體制的運行與實現
機制隸屬於並內含在制度和體制中,它總是與某種制度和體制結合,因而也總是受它們的制約和影響。另一方面,無論制度還是體制,都必須通過一定的機制才能有效運行和更好地發揮作用。因為任何制度或體制都是由若干要素組成的,這些要素只有以一定的方式聯系起來並相互作用(即形成一定的機制),才能維持制度或體制的存在和發展,發揮特定的功能和作用。這樣,制度和體制的本質要求和基本目標就藉助機制的作用而具體化、細化和現實化了,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更容易落到實處。
機制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的自組織性:在機制內部,各組成部分和環節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相互作用;從而使系統整體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保持著相對的穩定性。當某一要素的變化不符合系統整體的要求及其功能的發揮時,系統就會藉助自身機制自動進行調節,以確保系統目標的實現。
過去,我們比較重視和滿足於社會基本制度的優越性和體制的設計,對機制的作用重視不夠。實際上,機制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有時候甚至關繫到事業的成敗。比如,社會主義民主的實現,不但需要好的制度和體制,還必須有一套好的機制。沒有一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民主很難落到實處。
2.制度制約、決定體制與機制,一定的體制、機制總是與一定的制度相聯系;同時,體制與機制又對制度的鞏固與發展,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3.制度、體制和機制雖然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但也非一一對應的關系。
一種制度可以通過不同的體製表現出來,如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既可以採取計劃經濟體制,也可以採取市場經濟體制;同一體制也可以表現不同制度。這是因為,一個國家在一定歷史時期或階段究竟採取什麼樣的體制,不僅受制於該社會的基本制度,而且受制於當時當地的其他社會歷史條件,特別是生產力的具體發展水平、歷史文化傳統、民族心理和社會主體的選擇等等。機制與制度和體制的非對應性更為明顯,特定製度和體制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機制來實現和運作,更多地取決於社會發展的需要。
㈨ 簡述公共政策體制有哪些基本類型
一、實質性政策和程序性政策
二、分配性政策、管制型政策、自我管理性政策和再分配性政策
三、物質性政策和象徵性政策
四、涉及公共物品的政策和涉及私人物品的政策
㈩ 制度,體系,政策,措施,體制 有什麼區別
制度是來指一定歷史條件下源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
體系是指若干有關事物或某些意識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
體制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組織制度;
政策是指國家或政黨為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路線而制定的行動准則;
措施是指針對某種情況而採取的處理辦法(用於較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