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蘇聯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系的特點
蘇聯的政治經濟體制的形成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它對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寧對於革命勝利之後如何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只是有過大致的想法。
十月革命後,為了戰勝國內叛亂和國外干涉,蘇維埃政權在經濟體制中建立垂直領導的行政體制,而政治上則盡可能地集中權力,從人民直接參與轉變為黨管國家,從多黨合作轉為一黨專政,黨中央的權力集中到中央政治局。局勢平穩之後,列寧又主持提出了新經濟政策,允許一定范圍的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的存在。與此同時,還在黨內採取了一些措施健全黨內的民主生活制度。
列寧逝世後,蘇共黨內產生了一系列的政治斗爭,一直到20年代末斯大林獲得勝利為止。在斯大林任蘇聯領袖期間,他公開拋棄了新經濟政策,而提出了一國建成社會主義的的理論,並制定了國家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的方針。在這些政策中,不僅要消除私有制和市場的影響,而且要進一步地加強中央計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列寧晚年重視黨內民主的作法被忽視,斯大林表現出個人專斷的作風,對黨內持不同意見的同志加以打擊,形成了自己的絕對權威。1936年,蘇聯通過新憲法,將政治經濟上的這些模式合法化。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由於蘇聯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勝利,其國際地位和影響力大大地提高了。而且世界上又出現了一大批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些新出現的國家大多數都照搬蘇聯的經驗,而蘇聯又樂於擺大黨大國的架子,把蘇聯模式當做是社會主義的唯一正確模式,強加於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從而使得蘇聯模式在世界范圍內推廣,成為當代社會主義實踐的唯一基本模式。
蘇聯模式有以下特徵:
蘇聯經濟體制的主要特徵就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
(1)在所有制結構方面,實行單一的生產資料公有制形式;社會主義公有制只有兩種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完全排斥其他非社會主義所有制形式或混合型所有制形式。
(2)在國民經濟管理方面,按集中計劃原則管理經濟,從根本上排斥市場經濟,整個國民經濟依靠國家指令性計劃指揮安排,忽視價值規律,企業缺乏自主權,一切由國家統一分配、調撥和安排;以行政手段管理經濟,忽視經濟杠桿的作用。
(3)在經濟發展戰略上,片面強調優先發展重工業特別是國防工業,導致國民經濟比例失調。
蘇聯的政治體制的主要特徵是高度集權的領導體制。
(1)黨對國家實行統一領導,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現象十分嚴重;
(2)權力過分集中於上級機關和少數人手裡,形成個人專斷獨裁;
(3)幹部管理系統雖然很嚴密,但普遍實行任命制和領導職務終身制,選舉制度流於形式;
(4)建立了必要的監督制度,但缺乏行之有效的程序,官僚主義和腐敗行為屢禁不止;
(5)建立了必要的民主法律制度,但過分強調專政和國家的鎮壓職能,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長期不健全,以人治代替法治的情況比比皆是;
(6)在意識形態領域表現出對思想文化的嚴格控制和嚴重的個人崇拜。在學術、理論方面缺少正常的探討和爭鳴,通常以政治批判的方式處理思想觀點的分歧和學術爭論。
蘇聯模式有一定的優點,它能在集中全國的物力人力在短時間內完成資本主義國家幾十年上百年才能完成的任務。這種模式在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可以依靠大量的消耗資源使經濟高速增長,但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需要技術手段和經營手段作為有力支撐的時候,它就顯出明顯的後勁不足。所以蘇聯東歐這些國家在經歷一段較快的經濟增長之後,或多或少地出現發展停滯的現象,國民經濟出現了嚴重困難。在政治領域和社會生活領域,官僚主義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特權和個人專權問題嚴重地破壞了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引起群眾的不滿和抗議。
所以,當蘇聯傳統體制在各國推廣時,它的弊端在各國也都有所暴露。為了糾正這些弊端,社會主義國家則進行了艱難的探索和改革。
『貳』 蘇聯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制的特點、影響及形成原因
了解不多,談談自己的愚見吧
經濟上:否認價值規律和市場,以行政命令來管理回經濟,企答業活力差。但是在緊急狀態下,比如蘇聯衛國戰爭,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所有可能利用起來的資源進行斗爭。
政治上:獨裁統治,且存在個人崇拜現象,踐踏了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同時還否認了集體領導、人民代表大會等制度。但是在緊急狀態下,比如蘇聯衛國戰爭,有利於戰略抉擇和指揮。
影響:
兩分法,先說好的一方面吧,使蘇聯在短時間內成為工業和軍事強國包圍了蘇維埃,打贏了衛國戰爭。
不好的一面,損害了人民利益(尤其是農民),加劇了社會矛盾,為最終解體埋下種子
形成原因:
一、封建殘余(中國與之類似):人們潛意識里的「沙皇情節」是形成高度集中政治體制的溫床
二、國際環境,自蘇聯建國起,蘇聯就始終處於戰爭准備和戰爭期間,國家利益要求必須最大限度的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來保衛國家。
『叄』 如何理解蘇聯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
以前的前蘇聯現在已經解體了,俄羅斯和其他幾個國家這根據他以前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系是分不開的。
『肆』 蘇聯形成高度集中的經濟體制是在什麼時候
1936年蘇抄聯通過《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標志著蘇聯形成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斯大林模式)。經濟方,建以國家為核心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 政治,權力高度集中於黨中央,集中於黨中央的最高領導機構。
『伍』 蘇聯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制形成的法律文獻是什麼
1936年12月5日,全蘇蘇維埃第八次代表大會通過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該憲版法是在斯大林參加和指權導下制定的,故又稱《斯大林憲法》。它以資本主義在蘇聯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在蘇聯已經勝利為出發點,規定,「蘇聯全部政權屬於城鄉勞動者」,蘇聯的經濟基礎為「社會主義經濟體系及生產工具與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所有制」,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憲法規定,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蘇聯最高蘇維埃。憲法還對蘇聯共產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作了明確規定。新憲法的規定,宣告了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建成,也標志著斯大林創建的、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制的形成。
『陸』 蘇聯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是什麼
蘇聯社會主義模式,也稱斯大林模式,在斯大林執政期間形成
『柒』 蘇聯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制形成的背景是
C、外有帝國主義包圍,國內經濟、文化相對落後
因為俄羅斯是一個比回較落後的資本主答義國家,其無論工業,經濟,政治普遍落後。而前蘇聯是利用國內矛盾和一站的契機,通過所謂的共產主義運動才建立的,立國之初就將所有的資本主義國家推到對立面,聲言要解放全世界。因此陷入到國際孤立之中,先後經歷了數次武裝干涉,列寧雖然求穩,力圖經過民族資本主義的高度發展,為其心中的社會主義理想奠定基礎,再實行共產主義。並認為當時蘇聯不具備實現共產主義共產主義的條件。但是強敵環飼並不能消除人們的危機感和快速強大的願望。因此斯大林上台以後,就推行了計劃經濟,依靠國家行政力量完成了蘇聯的工業化
『捌』 蘇聯斯大林模式(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到底是什麼樣的它為什麼會導致蘇聯解體
就和咱國文G時期一樣,人們高度崇拜斯大林,認為他的政策都對,並且盲目專的尊崇,事屬實上呢?有很多的政策弊端,當時的優秀建議也不接納,什麼都以斯大林的觀點為主。導致蘇聯解體的是戈爾巴喬夫的政治改革,斯大林模式也是個原因,重點是戈爾巴喬夫的由一黨轉為多黨的錯誤改革。
『玖』 蘇聯建立高度集中的經濟政治體制的表現
蘇聯重視發展重工業忽視了農業和輕工業,造成農,輕,重比例失調。
『拾』 蘇聯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具體內容是什麼
二、高度集權政治體制下聯邦制的變形
1922年12月蘇聯成立之後,經過逐步發展、變化,最終形成了由53個民族國家實體——15個加盟共和國、20個自治共和國、8個自治州和10個自治專區組成的聯盟國家。在蘇聯建立和發展過程中,蘇共、蘇聯各族人民「進行了創立多民族國家的實驗」並取得了成功。毫無疑問,聯盟國家的形成和鞏固有力地加強了無產階級專政,促進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然而,在中央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中,聯邦制這種具有明顯分權性質的國家體制,往往受到蘇共領導人有意無意的排斥,實際上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聯邦制國家體制方面的種種缺陷是蘇聯解體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蘇共及其領導人對蘇聯民族問題的復雜性、社會主義條件下解決民族問題的艱巨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忽視發展聯邦制國家體制問題
對於蘇聯這樣一個多民族的國家來說,民族問題始終伴隨著具體的社會政治經濟問題,滲透和反映在日常社會生活中。它既帶有歷史的種種印跡,同時也在現實生活中發展。民族、民族問題、民族矛盾與階級、階級問題、階級矛盾有一定的聯系,但絕不能將它們等同起來。蘇維埃政權的建立、蘇聯的成立從社會政治制度和法律上確認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只有在蘇維埃陣營之內,只有在無產階級專政——它把大多數人民都團結到了自己的周圍——的條件下,才有可能徹底消滅民族壓迫,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環境而奠定各族人民友愛合作的基礎」。顯而易見,新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為解決民族問題提供了保證,但並不等於民族問題的解決。 蘇聯建立之初,在從法律上規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礎上,在國家體制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具體措施,逐步形成了後來的國家體制。主要措施有:
1、在斯大林執政初期根據民族地域原則,建立了一些民族自治主體,使一些少數民族有了自己的國家組織或享有自治權。先後建立了一些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和民族專區。每個自治共和國有自己的憲法、有自己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最高蘇維埃和最高行政管理機關——部長會議。在蘇聯及所在的加盟共和國的許可權之外,各自治共和國有權解決歸它管轄的問題。自治州不是國家組織,沒有自己的憲法和國籍,但與一般的州不同,它在行政上和經濟上有相當大的自治權。而民族專區是俄羅斯聯邦境內以特定的民族成分和風俗習慣為特徵的民族區域組織形式,隸屬於該共和國的州或邊疆區。民族專區1977年改稱自治區。此後,又將一些自治州升格為自治共和國。
2、根據1924年蘇聯憲法,蘇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實行兩院制,以擴大少數民族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蘇聯最高蘇維埃由享有平等權利和代表人數相同的聯盟院和民族院組成。聯盟院不分民族、按地區選出,以「反映所有勞動者的階級利益」,民族院「由各加盟共和國和各民族地區選出」,以「反映純粹民族要求」,兩院享有平等權利,都有立法權。 蘇聯政治體制、蘇維埃國家體制形成之後,隨著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蘇聯領導人開始對蘇聯社會主義發展階段作出過高的估計,對民族關系、民族問題的認識上出現不符合實際的片面性,往往把民族問題混同於階級問題。早在1936年斯大林就認為,既然「製造民族糾紛的主要勢力即剝削階級已不存在,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義狂熱的剝削制度已不存在,反對一切奴役而忠實地實現國際主義思想的工人階級已經掌握了政權,各族人民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一切方面已經切實實行互助」,「蘇聯各族人民的民族文化,即民族形式和社會主義內容的文化,已經有了蓬勃的發展」,「我們現在有了完全形成的、經住了一切考驗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而且「這個國家的鞏固,是世界上任何一個洲的任何一個單民族國家都比不上的」。顯然,從階級觀點、無產階級政權性質來講,這種說法並非沒有道理。但在理論上和實踐中,蘇聯領導人卻忽視了民族問題的特殊性。國家政權問題的解決,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建立並不等於在國家體制方面就沒有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在中央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下,聯邦制國家體制有名無實,更談不上研究、發展聯邦制的問題,一切決定權實際上都集中在聯盟中央,各加盟共和國的主權被限制在狹小范圍,各種自治實體的自治權利受到削弱,地方的積極性始終得不到發揮。中央統得過死,傷害了地方的、民族地區的積極性。 此外,把民族矛盾歸結為階級矛盾,用階級斗爭方式處理民族問題給原本難以解決的民族問題增添了不少新問題,造成了一些少數民族、一些加盟共和國與以俄羅斯為核心的聯盟中央之間的隔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