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如何處理
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的認定和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深層導讀 本條解釋主要解決的是「商品房的主體結構質量」,對於非主體結構質量在下條解決。 一、什麼是房屋的主體結構? 所謂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主體結構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建築物的主體工程是建築物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寫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做了更實際的解釋:第12條中所稱的「房屋主體結構」問題,我們認為應作廣義理解,作為一個完整的房屋建築工程,它既應包括房屋地下隱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應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就是說地下與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根據建築法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部分。 本條司法解釋中未將各部分進行詳細列舉, 主要是考慮與《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慮到《建築法》中對此亦有具體的規定。所以在適用本條規定時,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義。 從高院司法解釋可以看出,商品房的主體結構應該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地基基礎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礎傳遞的上部結構負載的土體或岩體。為保證建築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載作用下不致產生破壞,其次組成地基的地層因某些原因產生的變形不能過大,否則將會使建築物遭到破壞,無法滿足使用要求。 建築物的基礎工程,是指結構所承受的各種作用傳遞到地基上的結構組成部分。它是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築物的基礎可以按照基礎埋置深度、建築材料、基礎變形特徵和結構形式進行分類。從以上可看出,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在建築物整體構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是影響商品房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築物的屋頂、牆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等均防止出現漏水的工程。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主要指電氣的線路、開關、電表的安裝,給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裝等。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 二、怎樣認定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 《建築法》第60條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在商品房買賣中如何認定主體質量問題比較復雜,開發商會在主體質量與非主體質量問題上打擦邊球,拒絕按照主體質量處理。在通常情況下,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三種情況: (一)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 (二)雖然在交付前經過驗收但驗收不合格。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房屋建成後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該簽署質量合格文件;並申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對房屋進行檢查,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最後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房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對於這兩種情形,特別提醒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至少應當要求出賣人由出示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三)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在實踐中怎麼核驗的問題又是一個問題?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懷疑和認為主體結構質量存在質量問題,則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⑵ 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隨著我國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城鎮商品房質量問題日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質量糾紛也呈不斷上升趨勢。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主要有:
(一)樓體不穩定。主要表現為過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勻沉降導致樓體傾斜或者因結構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隱患。前段時間出現的「樓歪歪」等現象就屬於這種問題。
(二)房頂或牆面滲漏。主要是由於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向樓下的水平或垂直滲漏。夏天雨水多時,或者廚房、衛生間用水量大時,滲漏會嚴重,這不但影響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壞地面裝修,還影響樓上樓下鄰里關系。
(三)牆皮脫落。牆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麵粉刷層易於脫落。
(四)裂縫。包括牆體裂縫及樓板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牆體受力不均,抗拉、抗擠壓強度不足,樓體不均勻沉降,建築材料質次,砌築後乾燥不充分等。
(五)隔音、隔熱效果差。由於牆體、屋面隔音、隔熱材料厚度不夠,材料質次,或者施工工藝不合要求,造成隔斷牆及樓板隔音、減震效果不好,影響正常生活或者屋面、外牆冬天降溫快,夏天升溫快,達不到保溫、隔熱的要求。
(六)上下水出現滴漏。由於上下水管線水平、垂直設計不夠合理,水龍頭、抽水馬桶等質量不過關,引起上下水管處出現滴漏。滴漏現象不僅浪費資源,也會影響人的正常生活。
(七)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不合理。水表、電源開關、電源插座、電表、暖氣片、煤氣灶、煤氣表等設計種類不完善,設計位置與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響傢具布置。或者用電設備存在漏電、火災隱患等。
除此之外,還有公用設施設計不合理,質量不過關等問題。例如樓梯間位置不方便,樓梯寬度過小,電梯運行質量不穩定,公用照明設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設施缺乏等等,都屬於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以上列舉的這些都是購房者經常遇到的,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房屋質量問題存在於現實生活中。那麼,這些問題該由誰負責,出現房屋質量問題該怎麼辦?
出現房屋質量問題怎麼辦?
房屋質量問題可能在交房時就能發現,但更多的情況是交房時很難發現,等到業主入住以後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階段出現房屋質量問題的不同處理:
(一)收房時發現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如果收房時發現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認為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經專業機構檢驗確實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並可以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及賠償損失。
(二)購房人在裝修入住後,如果出現質量問題,要確定該質量問題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裝修的問題:
1、如果是裝修的問題,在保修期內只能找裝修公司維修並要求賠償損失。
2、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購房人首先向開發商提出要求維修,或者在自己維修完後,要求開發商承擔全部的修復費用和因為修復而給自身造成的合理損失。如果該質量問題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有效解決,並且影響到購房人的正常居住,購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這里的損失包括裝修的費用、房款的利息、損害的賠償等。
在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入住以後出現質量問題應注意分清責任,保留證據。要求開發商保修時最好是書面提出,並讓開發商予以確認,可作為以後訴訟的證據。
綜上所述,房屋質量問題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解決方式,在現實中很多購房者在發現商品房質量問題後不知如何處理,有的對一般質量問題提出巨額索賠甚至要求退房,結果是輸了官司又賠錢;有的委曲求全,草草辦理了收房手續,入住後才發現房屋主體結構有嚴重質量缺陷。很多購房者對房地產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最好邀請專業的律師,幫您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通過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決。
⑶ 怎樣認定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建設部《房屋接管驗收標准》第4.5.1條《主體結構》編規定了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標准。 房屋質量合格以《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為准,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出賣人應當主動出示該表,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的,說明該工程沒有經過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導致房屋建築工程竣工無法通過驗收,《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盡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開發商擁有《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不代表房屋主體質量沒有問題,該表只是房屋質量合格的一個初步證據,房屋交付使用後,買受人發現房屋主體質量有問題的,可以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主體結構質量經復驗屬於不合格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應如何認定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合格」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這些概念呢?從技術角度看,所謂「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主體結構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所謂「不合格」,應指房屋未能通過驗收或經核驗被認定為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形。「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應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不屬於房屋的主體結構性問題,而屬於非結構性的質量瑕疵,出賣人應當對此予以修復,買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⑷ 房子質量有問題該怎麼辦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非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體結構問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則依約定執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無特別約定,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予以解決,但一般開發商不會同意退房。遇到此類問題,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圍內,開發商應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如超過法定保修范圍和期限的,實行有償維修。其中屬於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維修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中支出;屬於購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設備的,由業主自行承擔費用。如果開發商在法定保修期內未能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此給購房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發生質量問題的並不多見,大量發生的是非主體結構問題。因此,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重有關房屋質量條款的約定,並注意收房時開發商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有關房屋質量保修約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圍。
⑸ 房子質量問題怎麼辦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人為此焦急上火,當房內子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應該怎麼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牆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牆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由賣房者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採取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自己。
⑹ 怎麼看房子的質量
真正的行業專家告訴你如何看房子的質量購房者並不一定懂得建築質量如何鑒別,那麼如何才能避免建築質量問題呢?自己去多看看有些用處,但購房者畢竟不是專家,有時實在沒有別的辦法,要謹記一點就是要選擇有信譽的開發企業。除了開發商信譽外,購房者對較中意的住房最好從其施工階段就開始考察。經常到工地去看看,看其施工過程是否規范。雖然購房者不能進行全面對照判斷,但窺一斑見全豹,從一些細節即可大致評判。一、基礎部分
基礎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例如大家看到最多的樁基礎、箱形基礎適用於高層住宅,而低層的別墅和多層的公寓一般用條形基礎就可以了,當然要根據當地的地質條件來決定採用什麼形式的基礎。高層住宅的地下室或地下停車庫一般就是利用箱形深基礎來建成的。基礎和其他的一些鋼筋混凝土受力構件在房屋建好以後我們就無法看到了,但這些隱蔽工程在建造和竣工時都有相應的質量監理報告和竣工驗收報告,通過這些報告資料我們就可以驗證該房屋的主體質量情況和它的安全性能。相反如果開發商或中介機構無法給我們提供這方面的資料,那麼我們就有理由懷疑該住宅的可靠性。二、牆體
鑒別外牆面施工質量的目測方法可分為幾種情況,如果外牆面採用飾面磚,就應該主要觀察是否有脫落和凸凹不平的現象,飾面磚的接縫是否水平和垂直,飾面磚的色彩、質感是否協調。如果外牆是水泥砂漿再塗以牆面防水塗料,我們就要觀察水泥砂漿是否脫落或有裂縫;清水磚牆目前在低層別墅中應用得較多,這種牆面具有古典和莊重的意味,我們要注意的是清水磚牆的溝縫是否飽滿,磚是否密實。在觀察外牆時還有很重要的一點要提醒大家,如果發現外牆出現的裂縫有貫穿性的,那麼此房屋一定在設計或施工的某些環節出現問題,就應該請房屋質量鑒定部門進行重新鑒定。
外牆滲水是多層住宅的一個質量通病,一般有下列幾種情況:外山牆滲水,部位一般在樓板頂部,即圈樑與預制空心板搭接部位;外牆窗框滲水,這主要就是窗框與牆體之間的聯接不密實,防水性能不好而造成的;牆洞滲水,這主要是施工中留下的腳手架洞沒有封補嚴密而造成的;陽台滲水,陽台挑梁板出現倒坡泛水等。所以我們在看房時應該選擇在雨天去,注意觀察外牆的接縫處、牆面有無明顯的水印及霉點。在防水問題上我們建議盡量不要選擇飾面磚或馬賽克作為裝飾的外牆,因為貼面的水平縫隙容易積水而造成牆面滲水。對於內牆面除了觀察有無裂縫外,還要觀察牆的凸凹度,不得有較大面積的空鼓、開裂,另外水平和垂直牆線是否是一條直線也是確定牆體質量的重要標志。對於廚房和衛生間的內牆面我們一般選用漂亮的貼面瓷磚來裝飾,檢查瓷磚粘貼好壞的小竅門就是用一個鑰匙敲敲瓷磚,如果瓷磚貼得較密實則聲音越小越細,如果瓷磚貼得密實度較差則聲音越大越空。用鑰匙在一排或一列貼好的瓷磚上劃一下,就可以判斷出這些瓷磚貼的質量的好壞了。三、樓地面
樓地麵包括兩層含義:一個是底層的地面和樓層的樓板。對於樓板首先我們要確定這樓板是預制板還是現澆板。低層和多層房屋的樓板主要是預制構件,我們要觀察樓板布板是否平整,有無裂縫,它產生裂縫的原因有兩種:一是房屋的圈樑不平和布板時座漿不勻;二是預制板的質量不過關,繞度過大。
中高層、高層房屋的樓板主要是現澆板,現澆板的整體性和防水性都比較好,我們主要觀察是否有露筋或蜂窩麻面現象,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用肉眼是觀察不出來的,我們可以看質量檢驗報告,如果混凝土的質量過差,用手可以把凸的地方摳掉,例如在柱子的轉角處等是檢查的好地方。
在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廚房和衛生間的地坪必須是現澆整體板,不能用預制板,這是根據它們的特殊防水要求來做的,對於廚房和衛生間的地坪我們可以進行閉水試驗:灌水20至30mm深度,保持24小時,如果地坪沒有滲水現象說明是合格的。我們還要測試一下此地坪的坡度是否坡向地漏,有沒有倒坡和地面積水的現象。四、屋面
在我們的民用住宅中屋頂的形式大多數是平屋頂和坡屋頂。屋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防水、保溫和隔熱。對於選擇了頂層的住戶來說,屋面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質量指標。首先我們要親自上屋面去查看,檢查屋面的排水坡度、出水口、檐溝的組織是否合理,落水管應安裝牢固,介面平密,不滲漏。屋面板不外乎就是整體現澆板和預制板兩種,現澆板的防水性能遠遠好於預制板。在防水措施上有柔性防水,即用油氈或防水塗料:還有剛性防水,如用細石鋼筋混凝土澆築防水層。兩種防水措施都有各自的優點和弊病,即使屋面既採用柔性防水,又採用剛性防水,也不能保證100%的可靠。屋面的滲漏多出現在結構變化的部位,比如屋面板與牆體的聯接處,伸縮縫、沉降縫部位等。屋面防水一直是困繞設計、施工單位和用戶的大問題,現在許多新型的屋面防水材料層出不窮,但筆者認為屋面防水質量的好壞主要取決於施工的質量。除了防水,還要注意屋面的隔熱和保溫,一般在屋頂都要設置架空通風層,這樣有利於空氣流動利散熱。五、樓梯
在住宅建築中樓梯多為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它是房屋結構中較為復雜的部分,也是體現設計和施工單位水平的一個標志。首先我們應觀察踏步高度是否一致,踏步的平整度如何,有沒有高低不平或下滑的感覺,腳踏在上面是否覺得太窄,每上一步是否覺得踏步過高,樓梯的進口高度是否過低,樓梯的扶手是否牢固。
在中高層以上的住宅中,電梯是主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對於普通公寓,每10000平方米設置一組客梯(兩台),而對於高檔公寓,每7500平方米需設置一組客梯,客梯與貨梯的比例是3:1或4:1,即3台客梯或4台客梯對應1台服務貨梯,服務梯可以兼作消防梯。乘坐電梯的舒適和快捷是一個判別的標准,電梯應能准確啟動運行、選層、停層,曳引機的雜訊和震動聲不得超過規定值,制動器、限速器、報警器及其他安全設備應動作靈敏可靠,另外還應有應急燈、求救按扭,高檔的電梯還應有閉路監視器。這時的樓梯就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主要逃生通道,樓梯寬度不宜過小,樓梯口應有明顯標記,並設置防火門,還要有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水龍頭和水槍。六、門窗
門窗是房屋中的兩個圍護部件,我們檢查門窗總的要求就是安裝平正堅固、無翹曲變形、開啟方便靈活、關閉嚴密、功能合理、便於維修,零配件裝配齊全、位置准確。
常用門窗材料有木、鋼、鋁合金、塑料、玻璃等。木門窗製作簡易,適於手工加工,是傳統一直被廣泛採用的一種形式。鋼門窗強度高、斷面小、擋光少、能防火,所用鋼門窗型材經不斷改進,形成多種規格系列產品。普通鋼門窗易生銹、重量大、導熱系數較高。現在新型發展起來的滲鋁空腹鋼門窗、鍍塑鋼門窗、彩板鋼門窗、中空塑鋼窗都大大改善了鋼門窗的防蝕和節能性能,已在民用住宅中推廣使用。
鋁合金門窗質輕、挺拔精緻、密閉性能好,在要求較高的房屋中己廣泛採用。但鋁合金導熱系數大,保溫較差且造價偏高。目前用絕緣性能較好的材料,如塑料做隔離層製成的塑鋁窗則能大大提高鋁合金門窗的熱工性能。塑料門窗的熱工性能好、加工精密、耐腐蝕,是很有發展前途的門窗類型。目前我國生產的塑料門窗成本偏高,強度、鋼度及耐老化性能尚待提高,但隨著塑料工業的發展,高強、耐老化的塑料門窗使用壽命已達30年以上,塑料門窗必將獲得越來越多的應用。
在這里我們還要強調進戶門不得使用膠合板製作,門鎖應安裝牢固,底層外窗、樓層公共走道窗、進戶門上的亮子均應裝設鐵柵欄;門窗玻璃應表面平整,油灰飽滿,粘貼牢固。七、給排水設施
一般住宅每戶的給水管道直經是15毫米,我們首先要弄清楚該住宅的供水方式是怎樣的,屋頂是否設有高位水箱,或者是採用水泵提升的形式。如果我們已經選定了層次,尤其是頂層的住戶,一定要親自檢查這套住房中最遠端的水龍頭的出水水壓有多大,能否滿足家用熱水器的啟動水壓,對於這一點是不能將就的,也許你認為可以安裝家用加壓管道水泵來解決水壓不足的問題,可日前市場上的所有加壓管道泵的質量都無法得到很好的保證,在使用過程中頻繁的啟動和停止,它的壽命是比較短暫的,而且很容易將管道里的銹水抽出來,影響了我們用水的質量。在裝修過程中,給水管道一般都做成了暗管,所以在安裝時,一定要使管道平直,盡量減少介面,管線要選擇最近的路線。在封管前,一定要進行放水試驗,檢查所有的介面不得滲漏。
一般室內的排水立管應靠牆角設置,離牆面的凈距不應大於50毫米。衛生間、廚房內的排污管應分設,出戶管長不宜超過8米,並不應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介面、檢查口不得滲漏,管道排水必須流暢。對於選擇了底層的住戶,一定要看各排水管道、系統是否經過特殊處理,底層的排水系統是否獨立。如果底層的下水管道不接受來自上面各層的排水,自成系統,那麼就不會出現由於上面各戶的不正常使用而使一樓發生堵塞的局面。如果底層的管道與上面各層是相連的,那麼我們要看其管徑是否在一樓變大。在看完室內後,千萬不要忘記看看室外,散水的坡度、陰溝是否通暢,化糞池是否離自己住房太近等等。八、電氣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用電氣的品種繁多,對住宅電氣線路的功率和安裝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每戶進戶線的功率載荷要滿足設計規范的要求,電氣線路安裝應平整、牢固、順直,過牆應有導管。在裝修過程中,所有線路都應用絕緣管穿線埋設。多項插座和各種開關都應有可靠的接地線。電話線路、公共閉路電視天線是否如期開通。配置有空調機、洗衣機、電冰箱、電子熱水器、電子燃氣灶、電子監控報警系統的高級住宅,應檢查所配電器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各類管線是否安全可靠
⑺ 什麼是房屋的主體結構,怎樣認定房屋主體質量
從總體上分,房屋質量問題大致有三類:主體結構質量問題、影響居住的質量問題和內一般質量問題。
我國法容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房時應該達到以下質量標准: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准、安裝工程驗收標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四)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五)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⑻ 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主要有:
(一)樓體不穩定。主要表現為過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勻沉降導致樓體傾斜或者因結構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隱患。前段時間出現的「樓歪歪」等現象就屬於這種問題。
(二)房頂或牆面滲漏。主要是由於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向樓下的水平或垂直滲漏。夏天雨水多時,或者廚房、衛生間用水量大時,滲漏會嚴重,這不但影響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壞地面裝修,還影響樓上樓下鄰里關系。
(三)牆皮脫落。牆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麵粉刷層易於脫落。
解決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8)房體質量擴展閱讀:
房屋驗收的標准
牆面檢驗
1. 牆面檢驗標准
(1)牆面抹灰表面光滑、潔凈、接槎平整;
(2)牆面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外牆不得出現滲水現象;
(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應整齊順直,內高外低;
(4)牆面抹灰的允許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mm,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4mm,陰陽角應方正,允許偏差為4mm。
一般業主對牆面質量比較關注的是抹灰空鼓和牆面裂縫問題。實際檢驗中牆面空鼓允許的范圍為:單面牆體小於5平方米,允許1處空鼓,空鼓面積不大於5平方厘米。
單面牆體大於5平方米,最多允許2處空鼓,每處空鼓面積不大於5平方厘米;牆面裂縫問題產生原因主要是受溫度和材料影響。不同材料組成的牆體因材料膨脹系數不同並受溫度影響產生裂縫。
2. 一般裂縫檢查重點
牆面裂縫和樓板裂縫是業主收樓時關注的重點,必須認真對待。一般裂縫檢查的重點如下:
(1)檢查房屋外牆是否有裂縫(有漏水的隱患);
(2)承重牆是否有裂縫,裂縫是否貫穿整個牆面且穿到背後,是否有傾斜性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3)承重牆是否有貫穿裂縫且在不同樓層牆體的同一位置均出現有方向、有規則的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4)檢查樓板(地面和頂板)是否有對貫穿型裂縫(與房屋橫梁平行的裂縫),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第8.1.1條規定,條規定,裂縫寬度在現行設計規范允許范圍(0.3mm)內屬一般缺陷,不影響現澆板的承載能力;
(5)檢查樓板(地面和頂板)是否有受力裂縫,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支座處的板面或板中部的板底。此類裂縫一般表示為與牆角呈45度的裂縫、與橫梁垂直的裂縫等,這種裂縫往往不對穿,形狀外寬內窄。應該說這類裂縫往往對結構安全和耐久性都有影響,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6)陽台、雨篷等懸挑結構板是否有貫穿裂縫(有結構安全隱患)
六、防水檢驗
檢驗標准:
(1)防水層表面應平整、無鼓泡、折皺等缺陷,剛性防水層無酥鬆、開裂、起砂等弊端,防水層排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無明顯積水現象;
(2)細部構造做法符合規定要求,且密封嚴密無滲漏。
房屋的防水質量是業主重要關注的質量問題,防水檢驗主要包括衛生間、陽台、廚房、屋面、外牆、外牆門窗、空調洞口的防水檢驗。
其中衛生間、陽台、廚房、屋面業主在收樓時會要求做24小時的閉水實驗進行檢驗。對檢驗過程中出現滲漏問題的必須要求整改,並再次進行試水檢驗直至不發生滲漏。
給排水檢驗
毛坯房除了預留管道幾乎沒有說明給排水設施,也不安裝衛生間器具。業主重點檢查的是以下內容:
(1)現有閥門、龍頭檢查:位置是否合理,開啟、關閉是否正常,水路是否通暢,無破損、銹跡、無滑扣失效、滴水現象;
(2)管道是否固定牢固,安裝是否平直整齊,管道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完好;
(3)預留上水堵頭、管線等是否考慮裝修面層尺寸,水堵頭是否打開;
(4)水表檢驗:水表安裝是否符合規范,水表接頭是否緊密完好,有無空轉現象;
(5)排水管道檢查:排水管道有無直角、死角;接頭是否緊密完好,介面處有無滲漏,管道是否暢通,管線是否固定、安裝整齊、無破損;樓上下延管道是否過長過低影響裝修;
(6)排水口、地漏口檢測:是否有地漏,地漏位置是否合理,排水口、地漏口是否完整,是否封口嚴密;
(7)排水口應進行封堵,防止垃圾進入排水管道發生管道堵塞。
⑼ 房屋有哪些質量問題 怎麼解決
1、房屋質量問題的主要表現
房屋質量問題包括以下兩類:
(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主體結構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
「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過驗收或經核驗被認定為不符合質量要求,如地基、承重牆等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
(2)非房屋主體質量問題
「非房屋主體質量問題」主要包括:
A、屋面防水工程;
B、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C、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
D、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安裝工程。
2、房屋有質量問題該如何處理?
網友提問:我去年3月買了套新房,今年12月入住後,發現牆體出現裂縫,房頂的天花板還漏水。出現這種情況,我該通過什麼途徑解決?
律師回答: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列明了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
(1)與開發商協商
A、准備好充足的證明材料
在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購房人首先通過房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問題進行檢測,明確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通過拍照或者房屋檢測機構現場記錄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損的證據。
B、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與開發商協商
向開發商陳述房屋質量問題,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與開發商協商解決的辦法。
(2)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當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將會對此進行調解,這是一種常見的解決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3)訴訟或者仲裁
如果購房人通過協商或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房屋質量問題糾紛,則可以根據與開發商簽署的購房合同之規定,進行訴訟或者仲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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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房屋質量問題主要包括哪些范圍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等。 (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因此,不同質量問題的正確處理方式可概括如下: (一)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直接關繫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復不可能或成本過高,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復。 (三) 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於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託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二、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如何投訴 (一)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系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已經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許多居民對類似住房出現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投訴,如何解決,往往是一出現問題就找物業,而物業部門又因無力解決或其它一些原因把問題移交給別的部門,使問題拖而不決。在這里提醒購房者,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先找開發商協商,弄清楚問題的性質,再來選擇不同的處理方式,必要時可以請律師協助解決,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