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中國現階段醫療保險改革的看法和建議
肯定新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進展,並不是完全否定前一階段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應當看到,前一階段的改革雖然在覆蓋面上有較大局限性,但當時提出的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醫葯衛生體制的改革方向基本正確。例如,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實行全行業管理等,這些在今天看來一點也不過時。許多具體政策和措施的實踐還為新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提供了經驗,打下了基礎。
當然,回顧前一階段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也有不少具體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例如最近看到王東進會長在《回顧與前瞻——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一書中指出:「後來在實踐中發現,個人賬戶的增強個人自我保障和節約意識這一功能體現得並不強,且管理難度大、成本高,有待調整改進。」我完全贊同這一實事求是的分析,我也曾多次寫文章表達同樣的看法。
國內外的經驗證明,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我國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鄉、區域差距大,又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較之其他國家,更是一項十分復雜艱巨的任務。現在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框架基本構築,關鍵在於落實。我相信,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和堅持不懈的探索,我們一定能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葯衛生體制。
㈡ 什麼是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對現行醫療衛生體制進行調整、改革、創新的一系列理論探索和實踐舉措。《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指明了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原則和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醫葯衛生事業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也曾經歷若干比較大的改革過程,取得了一些突破性進展。比如,針對衛生資源嚴重短缺導致的"看病難、住院難和手術難"問題,鼓勵多渠道籌資、多種形式辦醫,逐步形成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形式、多種渠道辦醫的新格局。醫療機構通過一系列激勵措施,明顯調動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使我國醫療服務規模、條件、水平和能力有了明顯改善,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大幅度增加,有效緩解了由於衛生資源短缺造成的"看病難、住院難、手術難"等突出矛盾。再比如,針對職工醫療保險基本由國家和企事業單位包攬的弊端,對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逐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初步形成我國醫療保障體系。
但是,醫葯衛生體制深層次的一些問題依然沒有根本解決,並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城鄉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葯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范,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葯費用快速上漲,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范圍小,保障水平較低,居民個人負擔過重,出現了新形勢下的"看病難"和"看病貴"問題。目前,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居民消費模式也跨上了新的台階,健康需求快速增加,"無病早預防、有病早治療、防止傷病殘",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注、最迫切、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群眾對改善醫葯衛生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一是緩解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減輕群眾的疾病負擔,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維護群眾的健康權益;二是應對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和環境變化等,給醫葯衛生工作帶來的新挑戰;三是解決醫葯衛生領域長期以來形成和積累的深層次矛盾,推動醫葯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四是逐步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是在深刻總結以往衛生改革的基礎上,從國情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研究解決好建立什麼樣的制度、實現什麼樣的發展、發展的目的是什麼以及如何發展等重大問題,就是要明確目標,創新制度,解決深層次的、制約醫葯衛生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結構性問題,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完成"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病有所醫"的重大歷史任務。
㈢ 當前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內容有哪些急求!
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內容:
我國醫療保障體系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為主體,還包括其他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構成,分別從制度上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和農村人口。在綜合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通過國家、僱主、集體、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合理分擔的多渠道籌資,實現社會互助共濟和費用分擔,滿足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需求。
城鄉醫療救助是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網底,主要由政府財政提供資金為無力進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以及進入後個人無力承擔共付費用的城鄉貧困人口提供幫助,使他們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一樣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補充醫療保險包括商業健康保險和其他形式補充醫療保險。主要是滿足基本醫療保障之外較高層次的醫療需求。國家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
除此之外,國家通過提供社會福利和發展慈善事業,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設施,擴大醫療保障資金來源,更好地滿足群眾醫療保障需求。
㈣ 對中國醫療改革的看法
對中國醫療改革的看法
針對前段時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目前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言論,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所長,前衛生部政策法規司司長蔡仁華在論壇上指出,醫療衛生改革的成與敗應該全面地看待:全社會醫療衛生事業成效顯著。從衛生投入的總量看,佔GDP的百分比是逐年增加的,然而衛生總費用的結構卻失衡得嚴重。在1980年,衛生總費用143億中,政府預算衛生支出佔51.9%,社會衛生支出佔61.0%,個人衛生支出僅為21.2%;而到了2003年,政府預算佔到17.2%,社會衛生27.3%,個人支出上升到了55.5%。百姓「看病貴」的問題凸現。
醫改應做到「四降一升」
在政策補貼嚴重缺失的現狀下,醫院為了運營和發展,不得不通過葯品和醫療器械甚至大型耗材來「創收」。以一項關節置換手術的醫療費為例,其中勞務費占總費用的8.09%,葯費佔11.98%,而材料費則高達70.82%!
針對這些現象,蔡仁華指出,醫療機構經濟政策應遵循「四降一升」的原則:降低葯品價格,改革葯品收入或加成機制;降低大型設備診療項目價格;降低費用高值耗材價格;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達到降低醫療總費用的目的。
單元醫療費「打包封頂」
政策大思路雖好,但給現行醫療體制這個「重病號」開刀並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有哪些具體的措施可行呢?蔡仁華開出兩個「處方」:
一是政府加大一定程度的醫療投入。蔡教授舉了一個例子,假如一個醫院的收入結構中政府補貼、診療服務費和葯品銷售比例為1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葯品銷售的純利為500萬元×20%=100萬元,那麼如果將政府補貼增加到150萬元,醫院就可以至少少賣250萬元的葯品,降低百姓的醫療費用。這項改革措施日前已經在上海的兩個區試行,長寧區的醫院收入有一半已經為政府補貼,這有效降低了人們的看病費用。至於如何約束醫院在接受政府增加的補貼之餘真正少賣葯,蔡仁華認為要建立相應的行政手段並立法約束。
第二個是病種單元服務。把醫療服務項目整合「打包」(如人次、住院日、病種等),由專家核算出單元服務費用的平均行價,再乘以不同醫院級別的系數,即「一口價」。比如分娩,三甲醫院順產費用封頂4000元,剖腹產封頂7000元,多產生的醫療費用由醫院自行承擔,這樣可以使不規范的服務項目受到制約,而由於「單元」服務合理節支,相應增加了醫院的純收入。蔡仁華透露,目前北京的專家正在討論30多個主要病種先試行這種打包收費的模式,這些病種覆蓋到目前2/3的常見疾病,預計能夠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上漲。
法界觀點
大醫院轉移侵權訴訟費,小醫院推脫危重病人
醫療立法應防止醫院推脫舉證倒置責任
對於醫療界的立法問題,也成為本次論壇上的熱點之一。因為醫療行業從事的業務活動都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因此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教授強調,醫療立法尤其需要縝密深思。他以「醫療事故的鑒定和舉證責任」為切入點,談論了醫療立法的問題。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發生醫療事故糾紛時,以前是要患者拿出證據證明醫院在醫療中有了過錯,而且這個過錯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殘疾;但現在法律則規定由醫院證明自己無過錯,否則,醫院就必須承擔責任。朱蘇力認為,這樣一個立意良好的司法解釋,卻可能導致一連串的醫療及社會問題。
首先是風險的轉移。由於現行的政策使醫院發展必須自籌大部分資金,因此醫院如果遇到大量的醫療事故賠償,必然通過醫療服務轉移給其他患者,如果一個醫院每年有10個這樣的侵權訴訟,每個侵權訴訟大概要賠償10萬元以上的話,醫院就從每年10萬個患者中每人多收10塊錢把這個風險轉移了。這個醫療費用增加是由於舉證倒置帶來的。小醫院更是擔心舉證倒置帶來的風險,可能會以各種理由推脫急病和危重病人,比如讓患者趕緊送到省裡面的醫院去,這樣一來不僅增加了患者的費用,而且使一些需要急救的病人失去了搶救時間。
其次,就是醫院為了規避風險隨之而來增加的大量檢查。醫院會把更多精力放在防止風險上而不是真正放在關心患者上,這也是為什麼得一次感冒醫生會讓你把驗尿、驗血、心電圖等所有檢查都做了的緣故。
另外,整個醫療相關行業人才的流失和變相的流失。如有許多醫生去學法律或讀MBA,為自己另尋出路。
㈤ 《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評價與建議》全文
http://mms.tjmu.e.cn/ygxz/ygyxszq/xuexi/yiliaogaige3.htm
㈥ 中國如何進行醫療體制改革
提高收費項目,讓醫生的工資拿在明處,不要總是盯著回扣,如果工資提高了,回扣問題解決不了,那是法制不嚴的問題,再改也是白扯.改來改去都改些表面,老百姓沒得到實惠,哪些人得了實惠?不用問誰都知道.很多問題都是法的問題,50%的剖腹產率,全世界第一,美國人有說他們的醫學被濫用的,中國比起美國來說嚴重一百倍,在中國化療隨便,一個月下來站著進去躺著出來,病人榨乾為止,這不是草菅人命么?醫生卻沒任何責任.古代有個笑話,有個醫生專治羅鍋,一個病人來了,直接用腳把羅鍋踩平,羅鍋是好了,人也踩死了,這樣的事情,中國每天都在發生.
中醫要走精品化,從教育到醫院不能走大眾路線,應該允許純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等多種形式存在.大眾化是失敗的,老百姓不需要這么多低級中醫生和醫院.中醫是實踐性很強的東西,只靠學校學是不成的.普通低級醫生不允許亂開方,主治以上才可以開方.中醫的晉升也體現不出水平,西醫按年頭問題不大,中醫專家名不符實問題很大.現在不讓中醫用西葯,學美國有點胡鬧,美國西葯廠有錢在政治上立法打擊其它葯品,現在在中國也能影響政策,感到不可思議.中葯很多都是外來的,唐朝就有海葯本草,如果不能在葯品上吸收進步,很大程度上會制約中醫的發展.而且現在很多中葯的提取葯,不讓中醫用反而讓西醫用,更是可笑.那按這種道理,把西葯稀釋之後就算是中葯了嗎? 廢中醫存葯更是可笑,居然也有人提出來,按中醫葯理配製的成方你覺得有效,卻說中醫該廢掉,那你按現代葯理配出的方子能達到中醫古成方的療效嗎?你能用現代理論解釋清古方的配伍組成,廢了中醫又如何?現在只不過是西方大葯廠在背後支持打擊競爭對手,詆毀中醫的手段罷了.中醫葯出口對中國有什麼不好?這些人說這樣的話算不算是賣國求榮?
㈦ 未來五年中國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應解決哪些主要問題
一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啟動,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業化和市場化。經過多年的衛生體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其問題主要表現在:
1.醫療服務的公平性下降。醫療服務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衛生費用不平衡。佔全國人口2/3的農村居民只擁有不到1/4的衛生費用,而占人口1/3的城鎮居民享有3/4以上的衛生費用,而且農村居民占衛生費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東部地區的人均衛生費用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二是醫療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農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國近3/4的人口尚未參加各類醫療保險,在遭遇疾病風險的時候無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張冉燃:《權威報告: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載《
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年第14期)
2.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日益嚴重。醫療體制改革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醫療服務價格的增長和衛生費用的增長極為迅速,大大超過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據統計,從1989年到2001年,按當年價格計算,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增長了39.3%,而在同一時期,平均每一門診診療費和日均住院費則分別增長了96.5%和99.8%(葛延風:《中國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反思》,載《中國衛生產業》2005年第9期)。
3.醫療衛生服務和衛生投入的績效低下。有關衛生統計表明,雖然中國人口還在增長,但醫療機構的門診量卻在下降。2003年全國醫院和衛生院門診總量為20.96億人次,比1993年減少了
1.09億人次。但同期城鄉居民的兩周患病率卻從140.1%提高到143.0%。(張冉燃:《權威報告: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載《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年第14期)另據統計,2002年,衛生總費用佔GDP的比重已經增至5.24%,2003年超過5.4%(葛延風:《反思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載《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6月6日)。但盡管如此,居民綜合健康狀況卻沒有明顯的改善,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公共衛生領域,一些衛生、健康指標甚至惡化。
4.衛生資源的布局與結構不合理,資源浪費與短缺現象並存。我國的衛生資源約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醫療設備的佔有率已經達到或超過發達國家的水平,明顯過剩。而醫療機構為了收回投資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隨意對患者使用大型醫療設備,亂檢查、重復檢查的現象時有發生,加重了患者的負擔。與此同時,市縣以下公共衛生機構特別是一些農村的醫療衛生機構卻缺乏一些基本的醫療設備和條件。
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原因是復雜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以商業化、市場化為走向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規律,將市場經濟的原則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質的醫療衛生事業中來。二是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管理責任缺失:如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嚴重不足,衛生資源的配置極不合理,對醫療衛生機構缺乏有效地監管等。
二要解決我國醫療衛生體制中的問題,既不能繼續沿著完全市場化的方向繼續走下去,也不能走回頭路,退回到計劃經濟時代的醫療衛生體制。必須根據我國國情,在總結以往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衛生體制。
一是要明確醫療衛生的基本目標定位。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社會所能提供的醫療衛生資源是有限的,但社會成員對醫療衛生的需求幾乎是無止境的,要解決這一矛盾,必須確立合理的醫療衛生的基本目標。要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使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高全民健康水平。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科學的目標定位,堅持這一目標定位,對於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推動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是在醫療體制改革中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一般來說,在經濟活動中,公平與效率是一對矛盾。堅持了公平,就會影響效率;講究效率,就會有失公平。但兩者不是絕對矛盾的,也有相統一的一面。如果經濟活動的規則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學,是能夠同時實現公平與效率的。計劃經濟時期,在我國整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低的情況下,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國用佔GDP3%左右的衛生投入,大體上滿足了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國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國民綜合健康指標達到了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績效十分顯著。因此,在我國未來的衛生體制改革中,應理直氣壯地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不能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
三是將發揮政府主導作用與發揮市場作用有機結合起來。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既不能走完全市場化的道路,也不能照搬計劃經濟時期完全依靠政府的做法,而應該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和衛生事業的特點,將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的作用有機結合起來。首先,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政府責任。醫療衛生事業是具有公益性質的事業,是「市場失靈」的領域。在這一領域,
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承擔起制定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法規、提供財政支持、配置醫療資源、向全體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對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監管等責任。其次,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由於現階段我國的經濟基礎還很薄弱,政府承擔醫療衛生責任的能力有限,這就需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第一,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引入民間資本,
將部分醫療機構轉變為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彌補政府對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的投資不足。第二,在非基本醫療服務領域,政府可以退出讓渡給市場,或者原有的政府投入的醫療機構實行完全市場化運作,取得回報,以減輕政府的負擔。第三,通過引入市場經濟的管理手段,增強醫療機構的活力,使醫療機構之間、醫院內部形成競爭,以提高效率。
四是針對不同層次和范圍的醫療衛生服務,實行不同的保障和組織方式。對於包括計劃免疫、
傳染病控制、婦幼保健、環境衛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應由政府向全社會成員免費提供;對於基本醫療服務,應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葯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包,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對於非基本醫療需求,主要靠市場化的方式提供服務,政府不提供統一的保障,主要通過鼓勵發展自願性質的商業醫療保險,推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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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劃經濟時期,中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取得過顯著成就,有很多值得總結的經驗
●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成績非常突出
計劃經濟時期,在整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低的情況下,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國用佔GDP百分之三左右的衛生投入,大體上滿足了幾乎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國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國民綜合健康指標達到了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成績十分顯著,被一些國際機構評價為發展中國家醫療衛生工作的典範。
●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一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布局與服務目標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20多年裡,通過政府的統一規劃、組織和大力投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形成了包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教學、科研等在內的比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在層次布局上注重基層醫療服務機構和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建設。在城市地區,形成了市、區兩級醫院和街道門診部(所)組成的三級醫療服務及衛生防疫體系;在農村地區,形成了以縣醫院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為樞紐、以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路。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大幅度提高。
計劃經濟時期,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定位明確,即提高公眾健康水平,不以營利為目的。之所以能夠實現這種社會公益目標優先的定位,是由當時特定的組織與管理方式決定的。醫療服務體系的骨幹部分是政府部門直接創辦的國有機構,末端為隸屬於城鄉集體經濟的集體所有制機構。政府通過計劃手段進行管理,同時確保醫療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醫療衛生服務收入與機構和從業人員個人經濟利益之間沒有聯系。
●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二是醫療衛生工作的干預重點選擇合理
其一,突出「預防為主」,重視公共衛生事業發展。在整個醫療衛生投入中,對公共衛生事業的投入一直處於優先地位。逐步建立了包括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地方病控制、國境衛生檢驗檢疫機構在內的、基本完整的公共衛生體系。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之間,保持著良好的協作關系。此外,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結果是:各種烈性傳染病被完全消滅或基本消滅,法定報告的發病率迅速下降;多種地方病和寄生蟲病得到有效控制,發病率大幅度降低。
其二,基於醫療服務機構的公益目標定位,醫療領域的干預重點集中於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治療上;技術路線選擇上注重適宜技術,強調中西醫結合。政府對醫療服務標準的規范及其他相關制度安排,使醫患雙方保持了良好的互動關系。
醫療衛生干預重點的合理選擇,不僅實現了醫療衛生資源的低投入、高產出;而且在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形成了更加公平的醫療衛生資源分配。
●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三是形成了廣覆蓋的醫療費用保障機制
一方面是醫療保障體制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在城鎮地區,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基本上覆蓋了所有的勞動者;按照當時的有關制度設計,多數職工家屬在發生疾病時,也能夠報銷部分費用。在農村地區,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普及,鼎盛時期覆蓋了90%左右的農村人口。通過以上三項保障制度,全國絕大部分人口在發生疾病風險時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費用保障。
另一方面,公益性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也具備很強的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功能。由於各種醫療服務機構的人員工資、基礎設施以及醫療設備投入主要來自政府和各經濟集體,葯品價格也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因此,醫療服務體系在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同時,也具有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未參加任何形式醫療保障的居民,看病時就已經獲得了政府公共投入的補貼。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這種轉移支付功能,是各種保障制度特別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由上述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轉移支付功能帶來的費用保障機制,確保了全國絕大多數居民特別是經濟困難群體能夠看起病,從而大大提高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平性。
●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也存在問題
當時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總體投入和專業技術教育趕不上醫療服務體系的迅速擴張,致使醫療衛生服務的總體技術水平較低;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狀況,導致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在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和醫療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過分嚴格的政府計劃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醫療服務機構及醫療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此外,城鎮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一直存在著對患者約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資源浪費問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則存在互濟功能不足的問題,如此等等。
但總的來看,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國際上是得到公認的。
● 計劃經濟時期醫療衛生事業取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是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之所以能夠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在干預重點選擇方面以及在費用保障機制發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決定性因素。醫療衛生的投入以政府為主,醫療衛生資源在不同衛生領域以及不同群體間的分配由政府統一規劃,具體服務的組織與管理也由政府按照嚴格的計劃實施。從而保證了全國絕大多數居民都能夠得到最低限度的醫療衛生服務,確保了中國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這些成績的取得,說明中國當時的選擇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和規律。
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進展,但暴露的問題更為嚴重。從總體上講,改革是不成功的
●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醫療衛生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
在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方面,醫療衛生機構的所有制結構從單一公有制變為多種所有制並存;公立機構的組織與運行機制在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的基礎上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關系從分工協作走向全面競爭;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從追求公益目標為主轉變為全面追求經濟目標,不僅非公有制的醫療機構如此,公立醫療服務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也是如此。
在醫療保障體制方面,隨著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體,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絕大部分地區迅速瓦解;由於該制度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已經不復存在,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試圖恢復合作醫療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見明顯成效。城鎮地區,隨著國有企業以及其他方面的體制改革,傳統的勞保醫療制度和公費醫療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難,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確定了統一模式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障(保險)體制。
除此之外,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管理體制、葯品生產與流通體制等等也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在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管理及資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統一協調職能不斷弱化,各種責任越來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擔。葯品生產與流通走向全面市場化。
● 醫療衛生體制變革的基本走向是商業化、市場化
在供給層面,基本形成了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提供模式。各種資本都可以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基本上不存在進入和退出限制,新建醫療機構的布局以及服務目標定位主要取決於市場需求狀況。包括公立醫療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機構在內的所有醫療服務機構,都已經成為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獨立經營意識的利益主體。在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微觀組織和管理方面,普遍轉向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各種醫療服務機構之間則逐步走向全面競爭;醫療服務的價格形成機制也主要依靠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
在需求層面,醫療衛生服務需求越來越多地演變為私人消費品。目前在城鎮地區,醫療保障(保險)制度所覆蓋的人群大約有1億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鎮從業人員的半數;在農村地區,則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另外,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的醫療保障體制本身都不具有強制性。改革開放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直堅持自願原則。城鎮醫療保障(保險)制度雖然名義上具有強制性,但在實際操作中因過分追求小范圍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確保繳費才能享受相關待遇。對於絕大部分社會成員來說,醫療服務上的需求能否被滿足以及被滿足的程度,基本上取決於個人和家庭的經濟力量。在公共衛生領域,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
● 醫療衛生體制變革的主要成效
商業化、市場化走向的體制變革帶來的成效主要表現為:通過競爭以及民間經濟力量的廣泛介入,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能力全面提高。醫療服務機構的數量、醫生數量以及床位數量都比計劃經濟時期有了明顯的增長,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改善,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迅速提高,能夠開展的診療項目不斷增加。此外,所有制結構上的變動、管理體制方面的變革以及多層次的競爭,明顯地提高了醫療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內部運轉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 體制變革所帶來的消極後果,主要表現為醫療服務的公平性下降和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低下
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會成員醫療衛生需求的實際被滿足程度,由於收入差距的擴大而嚴重地兩極分化。富裕社會成員的醫療衛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滿足,多數社會成員(包括相當多農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出於經濟原因很難得到滿足,貧困階層則連最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都享受不到。在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對成員國衛生籌資與分配公平性的評估排序中,中國列188位,在191個成員國中倒數第4。
在衛生投入的宏觀績效方面,盡管全社會的衛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明顯的改善。2002年,衛生總費用佔GDP的比重已經增至5.42%,但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公共衛生領域,一些衛生、健康指標甚至惡化。改革開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傳染病、地方病開始死灰復燃,新的衛生、健康問題也不斷出現。在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對191個成員國的衛生總體績效評估排序中,中國僅列144位,結果令人深思。
公平性和宏觀效率的低下,導致了消極的社會與經濟後果。它不僅影響到國民的健康,也帶來了諸如貧困、公眾不滿情緒增加、群體間關系失衡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多數居民在醫療問題上的消極預期,已經成為導致宏觀經濟需求不足的一個重要因素。長此以往,不僅影響經濟發展,而且危及社會的穩定以及公眾對改革的支持程度。
● 問題的根源在於商業化、市場化的走向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
問題之一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品性質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幹不了、干不好或不願乾的。同時,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因此,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SARS所暴露的公共衛生危機以及其他諸多問題的出現已經充分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
問題之二是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醫療衛生的普遍服務性質,決定了它必須能夠及時滿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必須是多層次的、布局合理的。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不僅無法自發地實現這一目標,而且必然導致醫療服務資源在層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務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購買力地區集中,從而使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城市的醫院密集程度和擁有的高端服務設備數量已經達到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廣大農村地區則重新回到了缺醫少葯的狀態。
問題之三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宏觀目標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從全社會角度來講,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合理目標應當是以盡可能低的醫療衛生投入實現盡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結果。對於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只有選擇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醫療衛生干預重點及適宜的技術路線,才能實現上述目標。在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體制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及醫務人員出於對營利目標和自身經濟效益的追求,其行為必然與上述目標發生矛盾。在醫療衛生干預重點的選擇上,只要將經濟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現輕預防、重治療,輕常見病、多發病、重大病,輕適宜技術、重高新技術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一些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於牟利動機提供大量的過度服務,甚至不惜損害患者的健康。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醫療服務價格以及全社會衛生總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改善,其源蓋出於此。
問題之四是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不同社會成員可能遇到的疾病風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需求是不同的,個人及家庭之間的經濟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將醫療服務需求視為私人消費品,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來抵禦疾病風險,則必然有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的醫療服務需求無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滿足,他們的基本健康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不僅有失社會公平,也會帶來其他一系列經濟與社會後果。因此,在醫療保障體制的設計上,必須在廣覆蓋的前提下,建立風險分擔和社會共濟機制。中國城鄉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實際結果,就是將醫療服務需求逐步演變為私人消費品。其消極後果已經顯現。
商業化、市場化的道路不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律和要求是一個早已被理論和各國實踐充分證明了的問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問題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經被認定為錯誤的道路。這種傾向必須糾正。
● 導致醫療衛生體制變革中出現偏差的主要原因
原因之一在於改革和發展模式選擇中過分重視經濟增長,包括醫療衛生事業在內的社會事業發展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後,由於體制基礎的變動,傳統的醫療衛生體制特別是醫療保障體制受到了嚴重沖擊,實際的保障范圍迅速下降。面對這種現實,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沒有形成明確的體制調整和事業發展思路,而是被動地修修補補、維持局面。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後,在改革的目標設定上存在明顯的偏差。更多地是服從於其他體制改革的需要,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視為一種工具性政策,忽視了其服務於保護公眾基本健康權利目標的重要性。
原因之二是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認識。在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方面,簡單將醫療服務機構視同於一般企業,選擇了一條過度市場化的改革道路。集中計劃體制解體以後,醫療服務機構從全部依靠政府撥款,轉向在相當程度上依靠醫療服務收入,強化自身經濟核算是正確的選擇。但政府因此而放棄自己的責任,企圖通過鼓勵創收來實現醫療服務機構的自負盈虧,就偏離了醫療衛生服務於社會的大目標。醫院與社會、醫務人員與患者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目標,必然損害社會和患者的利益。在醫療費用籌集與分配方面,忽視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忽視風險分擔與社會共濟,也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要求。此外,將醫葯生產流通企業視同一般的生產企業,放棄了必要的監督和規制,也是一個明顯的失誤。
原因之三是其他方面的體制變動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影響。其中最突出的是財政體制的變動因素。80年代實行多種形式的財政分級包干體制以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責任特別是政府的投入責任主要由地方財政承擔。由於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和地方財政能力上存在很大差距,使得不少落後地區缺乏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能力,以至不得不採取一些錯誤的改革和發展方式。90年代稅制改革以後,中央財力有了很大增強,但依然沒有形成有效的轉移支付制度。另外,醫療衛生事業管理體制上的條塊分割,也導致了改革方向和目標上的不協調、不統一問題。
原因之四是既得利益群體的影響。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在總體上陷入既不公平也缺乏效率境地的同時,自然會產生既得利益群體。在前一階段醫療衛生體制的市場化改革中,既得利益群體主要是部分醫療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以及部分享受較高醫療保障待遇的社會成員。由於信息不對稱、談判能力的差別,以及其他體制缺陷因素的存在,既得利益群體對改革方向的影響不容忽視。它是導致合理的改革措施難以推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逐步偏離合理方向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當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不少仍與醫療衛生事業基本規律和發展要求存在矛盾,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 目前的不少改革思路與做法都值得商榷
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的問題及其嚴重後果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全面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同,各個領域的改革也都開始進一步推進。能夠面對問題、正視現實,加快推進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獲得預期的進展及良好的效果則是另一問題。從總體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進一步商榷。
● 公共衛生領域的改革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
「非典」過後,強化公共衛生體制建設得到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目前的政策著眼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二是強調應急體制建設。這種思路存在明顯的問題。
政府投入不足的確是近年來公共衛生事業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並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醫療服務體系與公共衛生體系的割裂問題、公共衛生組織體系之間的條塊分割問題、公共衛生機構組織與管理上的體制缺陷,以及由此導致的行為偏離等問題都是非常嚴重的。沒有綜合性的配套改革,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決不了以上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問題上,也需要以體制完善為基礎,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層級政府間規范的責任分擔與資金籌集機制。否則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無法確保公共衛生事業的穩定發展。
強化公共衛生領域的應急體制建設固然是必要的,但應急體制不能簡單地被理解為由各級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和傳染病專科醫院組成的應急醫療系統。「非典」暴露的決不僅僅是應急醫療系統問題,而是整個醫療衛生體制,特別是常規醫療衛生體制的失效問題。離開了常規醫療衛生體制,只靠應急醫療系統,不僅解決不了傳染性疾病的早期發現問題,也解決不了大量傳染病患者的救治問題。此外,公共衛生不僅包括傳染病防治,還包括地方病防治、職業病防治、健康教育、婦幼保健以及環境衛生控制等等。除傳染病防治外,中國目前在上述領域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而所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離不開有效的常規醫療衛生體制。迴避常規體制的失效問題,只因特定問題的出現而強化應急系統的思路和做法顯然是不合理的。
● 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的商業化、市場化傾向依然十分嚴重;「抓大放小」難以保證「可及性」
盡管商業化、市場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改革已經帶來了極為嚴重的社會後果,但至今國內學術界對此不願意進行認真的反思,商業化、市場化的輿論和呼聲依舊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醫療衛生領域實際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進一步商業化、市場化。除鼓勵競爭、放開價格,以及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引入企業管理模式外,不少地方還套用國有企業改革的做法,通過股份制改造、整體出售、授權經營等多種方式將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民營化。如果這種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述傾向來源於一個簡單化的、有誘惑力的思路:通過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市場化競爭,可以提高機構自身的運行效率並降低服務價格;政府轉而採取補貼需方或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財務負擔可以因此而大大減輕。這種思路貌似有理,其實是行不通的。只要醫療服務機構走向全面市場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布局及服務目標偏離問題就不可避免;競爭無法保證醫療服務價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國的實踐所證明。在以上前提下,政府補貼需方和購買服務不僅無法保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健康發展,也減輕不了政府的財務負擔,最後必然因醫療衛生的總體服務水平下降而招致公眾激烈的批評。
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雖然沒有主張醫療衛生服務體制全面商業化、市場化,但是強調分類改革。其政策要點是將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分為兩類,一類放開,定位為營利性機構,按照企業模式進行組織和管理;另一類為非營利機構,主要追求公益目標,政府繼續給予經濟上的支持。鑒於中國國情(國家投入能力)並考慮到國際上的普遍做法,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分類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務提供主體是合理的選擇。但在抓什麼、放什麼的問題上,有關改革政策的基本導向是「抓大放小」。這種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要想充分保證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需要優先發展和政府確保的是初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而不是那些三級以上的大型綜合醫院。從這個意義講,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為合理。
還有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目前對包括醫療服務機構在內的事業單位改革思路中,非營利機構的組織管理模式備受推崇。但中國並沒有發展非營利機構的傳統和經驗,相關法律、法規也幾乎全部是空白。另外,非營利機構本身也有其固有弱點。由非營利機構來擔當某一公共服務領域的主要責任,在國際上並非是普遍的做法。
● 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存在明顯缺陷,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在城鎮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方面,目前尚沒有新的改革計劃。制度建設的重點是全面推進「統帳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問題在於,目前正在推進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存在明顯缺陷,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問題之一:在醫療保險制度中引入積累制的個人賬戶,不符合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其一,醫療保險所依據的基本原則是社會共濟,個人賬戶的設立顯然降低了醫療保險的互濟功能。其二,個人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是隨機性的,不可能先積累後消費;引入積累制並不符合醫療需求規律。從國際經驗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在醫療保險(保障)制度中引入個人賬戶。況且,新加坡的個人賬戶功能與中國制度設計中的功能也相去甚遠。新加坡個人賬戶中積累的資金主要用於住院治療中的個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國,卻要求個人賬戶支付平時的門診費用,實質上是要求個人自己來解決基本醫療服務問題。這種「大病統籌,小病自費」的制度設計,違背了「預防為主」的醫學規律。
問題之二:現行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目標人群只包括就業人員及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將絕大部分少年兒童、相當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無法就業的人員排除在外。這樣的制度設計必然導致如下結果:一是上述人群的醫療需求難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個人及家庭面臨的醫療風險難以化解,從而帶來經濟、社會方面的消極後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醫療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沒有醫療保障的情況下,無法避免體制外人員以各種方式侵蝕體制內醫療資源的問題。
問題之三:現行醫療保險制度設計及相關配套措施沒有解決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行為約束問題,以至醫療服務費用仍無法控制。在這種情況下,維持資金平衡就成為醫療保險自身的難題。在實際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強調參保者享受的待遇與繳費緊密掛鉤,不能繳費甚至不能及時繳費就無法享受相關保障待遇。長此以往,醫療保險事實上就演變成自願參加的,且只有具備繳費能力才能參加的「富人俱樂部」。在無法控制服務提供者行為的情況下,有關制度轉而將控制重點改為患者,通過起付線、封頂線、多種形式的個人付費規定,實施對患者的全面經濟限制,以至於能夠進入該體系的參保者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
另外,現行醫療保險設定的統籌層次過低,以至於無法在較大范圍內實現風險共擔。在參加醫療保險的不同類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標准上的差異,影響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問題的存在,影響到城鎮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的可持續性和實際效果,繼續推行下去的難度很大。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設計同樣存在明顯的缺陷
在農村醫療衛生狀況急劇惡化、恢復傳統合作醫療制度努力普遍失敗的情況下,中央政府的有關部門於2003年出台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確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責任。這一點值得充分肯定。問題在於制度設計原則上依然存在明顯的缺陷,很難發揮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需求的作用。
問題之一:農村居民自願參加並需要按年度繳納費用。這事實上就設定了一個費用門檻,以至於最貧困的農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必然因為缺乏繳費能力而無法參加。這與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對經濟弱勢群體保護的一般性原則是明顯矛盾的。另外,自願參加的制度必然形成體制內和體制外的群體區分,難以避免體制外人員對體制內資源的侵蝕問題。
問題之二:政府的補貼與自願參加相結合。由於自願參加必然形成對經濟困難群體的排斥,能夠參加的是農村中相對富裕的群體。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參保者的財政補貼,就變成了一種典型的逆向轉移支付,加劇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的不平等,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進行轉移支付、以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問題之三:保障目標依然定位為保大病。事實上放棄了對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保障責任,也不可能獲得良好的投入績效。在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看,對大病的干預所獲得的健康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及
㈨ 兩會對醫療體制改革的建議
中國醫療制度改革方案
(建議稿)
總 則
醫療制度改革的總的目的,是以國力為基礎,強調在醫療制度、醫療資源面前,凡我國民人人平等之原則,使之為社會的安定、***、繁榮服務。
細 則
一 ,國民與醫改
凡我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合法公民,在醫療制度改革面前,不論職位、學歷、民族,無分工、農、商、學、兵、公(務員) 等,不存在任何特權與歧視,人人平等! 在醫改政策中,公民可按就業狀況,暫劃歸為就業人員和未就業人員二大類。
此處的就業人員,系指有相對固定職業的一切公民,包括國家政府、事業、企業單位之一切員工,在私營企業工作的一切員工,一切離退休人員等。
實行全國就業人員醫葯費按同一地區同一比例標准報銷的原則。這是縮小差別,安定民心,體現社會公平,使醫改方案能得到最大多數國民認同和支持的核心所在,是醫改成敗的礎石!
國民的醫葯費報銷比例,實行以年度為單位的浮動制。國家財政允許,可適度提高;反之,可酌情下浮。報銷比例與國力掛鉤,避免了國力不支之虞,可以保障醫改方案得以長久延續!
凡國家政府、事業、企業單位一切員工,一切離退休人員醫葯費用,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凡一切私企員工,由國家財政先行支付並同時向相關私企直接劃撥。依法嚴懲一切拒付員工醫葯費用的行為!
未就業人員,包括無業人員,失業人員,無固定單位可報銷醫葯費的所有人員。這是社會困難群體。未就業人員亦應享受醫改方案的關懷,其醫葯費報銷比例由國家根據財政情況逐年公布,並由財政統一支付。
下列人員醫改方案將以予傾斜關顧:
復、退軍人中因戰斗、軍訓、因工因公負傷人員;
計劃生育范疇內的孕、產婦;
新生兒及各年齡段的在校學生,包括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研究生、博士生;
各種因公、因工傷殘人員;各種職業病患者;殘疾人士;為公益事業傷殘者;見義勇為傷殘者;
經相關部門證明,確實無支付能力的貧寒人士;
其他需照顧的特殊群體。
二,醫 院
國民的醫療服務,主要應該由公立醫院提供,而以私營醫院為輔。
各省、市、縣,有條件的鄉鎮,都應該有足量的公立醫院,以滿足國民的醫療需求。
公立醫院的主要領導,由政府任命,並定期輪換。
公立醫院的財務支出,一律由政府財政提供;公立醫院的各項收入,屬國家收入,一律由政府統一管理使用。
應該明確公立醫院是服務性單位,決非營利性單位。而這一點,對從根本上緩和日趨激化的醫患關系,挽回國民對醫院乃至整個醫療制度的信任,至關重要!
政府從制度上加強對醫院的監管指導。
人大、政協派員實施對醫院的監管指導。
縣以上的公立醫院,所有上規模的私營醫院,均須成立院務委員會,由醫院領導,政府代表,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代表等組成,共同參與醫院的各項重大決策。政府、人大、政協代表將及時向相應部門反饋醫院運作情況,並及時向公眾、媒體公布,使醫院工作公開,透明。
政府、人大、政協代表採取定期輪換制。
三,醫 務 工 作 者
醫務工作者,特別是一線醫務人員,是醫療服務的直接實施者。
醫務工作者的工作,應該受到全社會的重視和尊重。
醫務工作者的工資、獎金、一切福利待遇,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以保障其收入,免其後顧之憂。
醫務工作者的一切收入,與醫院的診費、服務費、葯品收入等脫鉤。
重獎在醫學研究、醫療實踐中有突出成就者,嚴懲有違醫德醫風的行為。
四,制葯企業與葯品
制葯企業是事關全體國民健康的特殊企業。
國家加強對國有制葯企業的投入,這是國民葯物需求的重要來源。
政府、人大、政協參照對醫院的督導方式,加強對國有和私營制葯企業的監督指導。
實施同一種葯品全國執行同一價格制度。這是葯品價格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嚴防葯品改頭換面,以葯謀取暴利的重要手段。
同一種葯品,系指化學成份相同或基本雷同的葯品。
允許同一種葯品有不同的商品名,但必須在商品名下面以顯著地位標明其化學成份,並標明全國統一價。
對主要成份相同或雷同,僅輔助葯物不同的復方類制劑,須嚴控其價格,不得使其成為提高葯價的一種手段。
所有葯品的價格,都必須遵守「生產成本十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合法利潤 」組成的原則,並實行葯品價格結構公示制。
重獎對葯物研發有重大貢獻的企業和人員;嚴懲以任何手段擅提葯價的行為。凡製造劣質葯品乃至假葯的行為,一律視為嚴重的犯罪行為,必予以從重從快懲處!
本建議稿未盡事宜,當以正式文件為准。
本件上傳:中央相關部門並領導
2010年兩會提案組
衢州。徐裕人
2010. 年2月23日於浙江衢州
附: 建 議 者 說
2009年初,國內多家重要媒體紛紛發布消息,預測醫療改革全國性方案即將出台。老百姓且憂且喜,翹首以待。現在2009年已逝,相關方案仍處醞釀之中。醫改方案受多方利益之牽制,出台之難,自不言而喻!
也就在2009年下半年,中央的一則與醫改有關的決定,即醫療服務費要上去,葯品價格要下來,再度重復出台。葯品價格是由市場經濟操控的,升降浮沉由不得誰說了算;但醫療服務價格聞聲飈漲,卻是實實在在的。果如是,就不啻是事與願違了!至於之後陸續出台的一些專項醫改措施,以及一些省、市的地方性醫改方案,不少內容大可商榷,基本上仍處在嘗試探索的層面!
通情達理的醫改方案屢難問世,症結究竟何在?
長期來,我頻頻深入各階層,接觸各類人等,在暢開心扉無拘無束之中,細細品味不同身份的同胞及方方面面對醫改的真實企求,漸漸地對通盤醫改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布衣論政,似嫌冒昧;但只要能為醫療改革盡些許之力,只要淺見尚有點滴可取之處,縱然貽笑大方,仍不勝欣慰之至!
是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