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特異體質學生
一般特異體質的學生是指身體特別敏感,特別容易生病,而且免疫力特別低下,對於這樣的學生,作為家長和老師,一定要多加關注
㈡ 學生因有特殊體質,學校要求其寫免責聲明,學校不對其承擔責任的做法是合法的嗎
不合法。
學校的責任是由法律規定的。學校想要以單方面免除自己的責任,排除法律的適用是違法的。如果在學校期間,由於學校監管方面的原因或者學校設施的原因造成學生受到人身損害,學校仍然應該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學校屬於教育行業管理機構,發放免責協議書意義不大:
1、發放免責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規避責任,即使對方簽字,一旦在學校內發生上述意外情況,學校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對學生的管理及保障學生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2、免責協議書,實際上應該列為通知類,以通知的形式下發,請廣大學生該注意哪些事項,避免發生突發事件對自身的傷害。學校應加強突發危害對學生傷害的相關培訓,加強合理化引導,讓孩子自己意識到哪些是不該做的,哪些需要防範的,生硬的帶有「強制」性做法是不可取的。
3、學校與學生之間非僱傭、非買賣、非合作等合同關系,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就是為了讓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學到更多的知識的同時,讓家長安心去工作。學校這么做顯然不妥。國家法定的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必定承擔相應責任,有些花錢進入的私立學校,同樣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2)特殊體質學生擴展閱讀:
根據已正式實施的廣東省《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生學籍檔案,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細則》明確規定,9年義務教育期間,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勸退、開除學生,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學校只能根據中小學生處分規定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
《細則》還明確「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並上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書面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跳一級。」
㈢ 學生在校 特殊體質的學生出現意外,怎麼辦
學生在校期間出現任何事故
學校至少要負責80%的責任
學生出現意外,保險公司會進行回一部分賠償
學生家長可以答去找學校,看學校怎麼處理問題
如果學校不予賠償,或者推卸責任
可以去有關部門告他
只要是正常在校期間出現的任何事故,學校都必須負責
㈣ 特異學生是什麼意思
特異學生就是身體或心理有問題的學生。
㈤ 什麼叫特殊學生
特殊學生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人、聽障人(聾人)、弱智兒童教育以及問題兒童。
特殊教育從經濟投資、科學研究、師資和設備等方面支持這類教育。各國實施這類教育的機構一般有:盲人學校、聾人學校、肢殘和畸形兒童學校、語言障礙兒童訓練中心、森林學校、療養學校、特殊學校、低能兒學校、工讀學校、兒童感化院,以及附設在普通學校的特殊班級。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許多共同的地方,普通教育的一般規律在特殊教育中也是適用的,但特殊教育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面。它不僅像普通教育那樣,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
還特別強調進行補償缺陷和發展優勢的教育,例如教盲童學習盲文和定向行走,對聾童進行聽力、語言訓練,對弱智兒童進行感知覺和動作能力的教育訓練等。
特殊教育更重視早期教育,因為兒童年齡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護殘疾兒童的殘余視力和聽力,開發兒童的智力和語言能力,錯過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對聾童沒有進行早期語訓,就會給今後語言的發展帶來很大困難。
特殊教育相對於普通教育來說,也更重視個別教育,更強調在教育中因材施教,滿足不同學生的特殊需要。蘇州市教育部門對特殊教育提出了更高的目標和要求,實行「按需供教」。
特殊教育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須和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有機結合。因此特殊教育也更強調大教育的觀點,強調教育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㈥ 特殊體質學生中考體育減分需要哪些證明 (意外運動神經損傷導致右側
需要三甲醫院的有限證明,這個證明尤其關鍵的
因為體育評測就是看這個證明的,沒有這個你什麼也沒有用,
一定得有蓋醫院的章哇!。
㈦ 特異體質學生怎麼對待
要跟普通人一樣對待,培養他堅強的性格
㈧ 學生有特異體質學校怎樣處理
不能不收哇 .那就要特殊照顧了 ,這樣的孩子比較容易被孤立 ,安全也不好負責 .先勸說一下孩子的家長 ,因為家長也有責任 ,要讓她明白這事兒可能會對孩子怎樣怎樣 .乾脆讓他轉個殘疾人學校 .如果家長不同意那就收下 .提點一下老師 ,注意學生安全 !讓學生多和那位同學說說話 ,關心一下他 .對孩子的病情會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