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會體育舞蹈規則
體育舞蹈由社交舞轉化而來,是體育與藝術高度結合的一項體育項目,分為兩個類別:標准舞和拉丁舞。社交舞早在14~15世紀已在義大利出現,16世紀末傳入法國。1768年巴黎開辦了第一家交際舞廳,由此社交舞開始流行於歐美各國,成為一種普遍的社交方式。
1924年,英國皇家舞蹈教師協會對華爾茲、探戈等社交舞進行規范整理,從此人們稱之為「國際標准舞」;二戰後,英國皇家舞蹈教師協會又將拉丁舞進行規范並納入「國際標准舞」范疇,列入正式比賽。至此,國際標准舞成為包括標准舞系列和拉丁舞系列兩大類。由於它兼有文化娛樂的內涵和體育競技的雙重特點,以及很強的表演觀賞性和技藝性,因此西方舞蹈界稱它為「體育舞蹈」,很多國家將它納入體育的競技范疇,繼而成立了各種體育舞蹈組織,並一致努力於促進體育舞蹈事業的發展。
2010年廣州亞運會體育舞蹈首次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裁判根據國際評判標准規定的基本技術、音樂表現力、舞蹈風格、舞蹈編排、臨場表現和賽場效果六項進行評分
B. 山東大學招收體育舞蹈藝術類考生時,什麼錄取規則
山大有體育舞蹈專業嗎?我也想考就是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專業唉
C. 體育項目有哪些
體育運動項目分類:
一、速度力量型:速滑、短跑、投擲、舉重。
二、耐力型:競走、游泳、滑冰、長跑。
三、表現難美型:體操、花樣游泳、冰上芭蕾。
四、技能准確型:射擊、射箭。
五、隔網對抗型:乒乓球、排球、網球。
六、同場對抗型:籃球、足球、橄欖球、冰球、曲棍球。
1、速滑:速度滑冰(speed skating)是一項在400米賽道上較量滑行速度的冰上體育運動,從事速滑運動有助於增進身心健康,促進人體新陳代謝,提高心肺功能,增強防寒能力。
2、短跑:短跑是田徑徑賽項目的其中一類,一般包括:50米跑、60米跑、100米跑、200米跑,400米跑,4×100米接力跑等幾項;其運動特性:是人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在田徑跑道上跑完規定的長度。
3、游泳:游泳(Swimming),是人在水的浮力作用下產生向上漂浮,憑借浮力通過肢體有規律的運動,使身體在水中有規律運動的技能。游泳運動可分為競技游泳和實用游泳。
4、體操:廣義的「體操」是對所有體操項目的總稱。現代奧運會體操項目設有競技體操、藝術體操和蹦床三個大項,除此以外還有競技健美操、技巧運動等非奧運會項目。狹義的體操是「競技體操」。
5、籃球:籃球,英文(basketball),起源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是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
D. 天津大中小學生體育舞蹈比賽是個什麼性質的比賽
體育舞蹈比賽規則
規則1 管轄組織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IDSF(是管轄國際業余舞蹈運動競賽的機構(以下簡稱總會)。
規則2 規則適用
2.1 本規則適用於本會所屬會員協會,所舉辦之國際舞蹈運動競賽,含標准舞、拉丁
美洲舞、新姿舞、美式風格舞、搖滾舞、古典傳統舞、現代傳統舞、拉丁傳統舞。
2.2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執行委員會(Presidium),負責監督本規則之遵守。
2.3 執行委員會可對競賽規則或籌辦單位之特殊事宜,訂定補充規定。
規則3 業余規則
3.1 業余的定義
3.1.1 只有國際舞蹈運動總會會員組織,登記之業余選手始得參賽。
3.1.2 業余者旅費、生活費之補助和參與比賽、訓練營、表演之所得,和總會同意頒
發之獎金,不視為職業上之收益。
3.1.3 賦與業余選手之其它款項,應經由會員協會,核可之信託基金轉發,則此筆款
項不視為職業上之收益。
3.2獎金
任何籌辦單位所舉辦競賽獎金項目,必須事先獲相當的總會會員協會書面同意函。國際
競賽獎金金額不得多於世界公開賽之標准。
3.3競賽服裝上的廣告總會授權之比賽項目,其贊助廠商的廣告,允許縫制在選手的服裝
上,約40平方公分。印製在選手背號上的廣告,則以長21公分、高5公分,成一線排列,大
小不得超過號碼之20%。
規則4 業余身分的恢復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執行委員會,得依會員國協會之要求對某一人士之業余身分重新恢
復。
規則5 賽級區分
5.1 世界錦標賽
5.1.1 成人與青年
a) 世界錦標賽舉辦之種類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洽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限成人)。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限成人)。
b)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總會所有會員國協會。
c) 參賽權利:
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世界十項舞全能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協會,僅能派一對代表參加。
世界隊型舞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必須邀請每一會員國,每個種類派一團隊參加。去年進入決賽
之會員國及地主國,可派遣第二團隊參加。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1.2 壯年
a) 世界壯年錦標賽競賽之種類:世界壯年錦標賽僅舉辦標准舞(華爾滋、探戈、
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b) 邀請:邀請函應送至總會所有會員國協會。
c) 參賽權利: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d) 費用補助:不補助旅行費用,籌辦國補助會員國一對選手一夜之住宿。裁判長
和裁判員則依規則8規定辦理。
e) 年齡限制:國際壯年組錦標賽選手,男女必須在參賽當年年滿35足歲。
5.2 洲際錦標賽
a) 洲際錦標賽的種類:
洲際錦標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必須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
b)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總會在該洲所屬的所有會員國協會。以色列屬於歐洲。
c) 參賽權利:
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洲際十項全能舞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協會僅能派一對代表參加。
洲際隊型舞錦標賽:
必須邀請該洲每一會員國,每個種類派一團隊參加。去年進入決賽之會員國及地
主國,可派遣第二團隊參加。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3 區域錦標賽
區域錦標賽的種類:
區域錦標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至少四個總會會員協會。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舉辦國另可再對每個參賽
國額外邀請一對選手參與比賽。
e)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4 世界排名賽
世界排名賽分下列四種:
a) IDSF超級世界盃
b) IDSF世界公開賽
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所主導之一系列的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世界公開賽。本競
賽必須是「世界公開」性質的比賽並頒發獎金且積分列入I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c)IDSF 國際公開賽
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所主導之一系列的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國際公開賽,其積分
列入l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d)世界公開賽
由有會員協會經總會授權與注冊後,皆可舉辦世界公開賽。根據執行委員會,將
積分列入I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上述比賽細則之規定由執行委員會不定時公布之。
5.5 國際邀請賽
a) 邀請:
除非執行委員會決定者外,邀請函僅能送至總會會員協會。
b) 費用補助:
參賽者的費用補助由會員協會協議之。
5.6 國際隊型舞邀請賽
a) 國際隊型舞邀請賽的定義:
凡邀請四個以上國家隊型舞團隊參賽,才稱之為「國際隊型舞比賽」。
b) 邀請:
除執委會決定者外,邀請函僅能送至總會會員協會。
c) 費用補助:
參賽者的費用補助由會參賽員協會協議之。
5.7 世界盃
a) 競賽的種類:
世界盃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b) 邀請:
至少必須邀請包括三大洲十八個會員協會。在歐洲以外國家訂辦比賽,執行委
員會將作特別安排。
c)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協會,僅能派一對選手參與比賽。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8 洲際杯
a) 競賽的種類:
洲際杯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必須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
b) 邀請:
邀請國至少包括本洲十個會員協會。歐洲以外的國家主辦比賽,總會執行委員
會將作特別安排。
c)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國協會,僅能推派一對選手/隊型舞團隊參與比賽。
e)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9 國際團隊賽
a) 競賽的種類:
國際團隊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b) 邀請:
國際團隊賽系會員國協會間安排之比賽,但相同的會員國家協會成員,在同一
國家每年只能舉行一次團隊賽。
c) 參賽權利(團隊定義):
每一團隊必須至少有四對依國家排名次序選手組成,且比賽中不得更換選手。
d) 費用補助:
由主辦單位與參與會員協會自行考慮訂定。
5.10 公開賽
僅允許會會員協會的選手參加,非會員協會成員之選手欲參加比賽,則由總會執
行委員會考慮決定之。
5.11 賽曲時間與節拍規定
在比賽時的舞曲如華爾滋、探戈、慢狐步、快步舞、森巴、恰恰恰、倫巴和鬥牛
舞,其音樂至少得播放一分半鍾,維也 納華爾滋和捷舞則最少 一分鍾。
每種舞曲的節拍規定
華爾滋—30小節/分鍾
探 戈—33小節/分鍾
維也納華爾滋—60小節/分鍾
慢狐步—30小節/分鍾
快步舞—50小節/分鍾
森 巴—50小節/分鍾
恰恰恰—30小節/分鍾
倫 巴—27小節/分鍾
鬥牛舞—62小節/分鍾
音樂的種類捷 舞—44小節/分鍾
在總會所屬之比賽里,每種音樂均須具備其舞蹈特色。例如拉丁美洲舞就不宜使
用迪司可音樂。
規則6 籌辦權
6.1 籌辦權由執行委員會依規則5之1、2、3、4、6、7和8授與並得徵收權利金。見財
務規則(見章程附錄)。
所有比賽除了規則5之5和6外必須事先通告所有會員協會。
6.2 規則5之5所列之競賽必須先向總會注冊登記
注冊費用為二十瑞士法朗。會員協會可自行決定籌備事宜。
規則7 邀請
有關國際邀請賽之邀請事宜須由相關會員協會之間作安排,邀請函須含總會注冊日期
。
規則8 費用之補助(見附錄)
依據規則5之14、7和8總會執行委員會可調整參賽之選手、裁判長、裁判員之最低補助
費用,由執行委員會決定。應事先告知會員協會。
規則9 禁葯濫用
9.1 嚴格禁止使用禁葯,服用或是提供禁葯給舞者均違背國際奧會之規定。
9.2 國家業余協會所指定代表得對舞者提出禁葯檢驗之要求,該舞者必須遵照指示接
受檢驗,若拒做測試則視為陽性反應,並依有關規定處理。
9.3 任何呈陽性反應的檢驗結果必須呈報總會執行委員會,並裁定罰則後交由國家協
會執行。
9.4 任何幫助或誘使他人違反禁葯規定者,應視做違規並交付懲戒。
規則10 國際競賽程序
10.1 裁判長
裁判長(無評分權)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派任,負責控制授權比賽的執行。在國際性
的競賽,裁判長未能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派任時,則由主辦單位任命裁判長(無評分權)。
10.2 裁判員
國際競賽,依據規則5之1、
2、4、7之比賽,應有七位裁判員執法。
規則5之3、8之比賽,應有五位裁判員執法,團隊賽則至少應有三位裁判員執法。
10.3 依據規則5之1、2之比賽,裁判員必須多數合格之職業裁判員擔任。總會之裁判
員必須持有總會之裁判證書。
10.4 依據規則5之1-4a+b、7、8之比賓,裁判員由總會執行委員會任命。
10.5 依據規則5之1-4、7、8之比賽,所邀請之裁判員均必須來自不同的國家。
10.6 對於所有國際競賽,聘請之裁判員均必須經總會執行委員會之認可。
規則11 年齡限制
11.1 在所有國際比賽及錦標賽均須依下列年齡分組:
少 年
第一級 在比賽該年達九歲或以下者
第二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和十一歲者
青少年
第一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二和十三歲者
第二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四和十五歲者
青 年
在比賽該年達十六、十七和十八歲者
成 人
在比賽該年達十九歲或以上者
在比賽該年達三十五歲或以上者
將兩個年齡層放在一起,如少年第一、二級和青少年第一、二級,於同一年齡層比
賽,並不做嚴格限制。
青年准許參加成人比賽,除壯年比賽外,在分齡比賽中舞伴可以較年輕。
提名參賽選手,會員組織必須附選手之出生年月日。
規則12 競賽服裝
依據規則l之1、2、3、4、7、8之總會承認之競賽其服裝規定必須如下:
12.1 標准舞之競賽服裝
a) 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深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單色裙:單色上衣。
沒有裝飾、不著競賽服裝。
不準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過3.5公分。
b) 青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不得著燕尾服。
女生:競賽服裝。
c) 青年
男生: 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可著燕尾服但不硬性規定。
女生:競賽服裝。
d) 成人男士:著燕尾服且必須是黑色或深藍色。
女士:競賽服裝。
e) 壯年:
比照成人。
12.2 拉丁美洲舞之競賽服裝:
a) 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深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單色裙、單色上衣。
沒有裝飾、不著競賽服裝。
不準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過3.5公分。
b) 青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黑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競賽服裝。
c) 青年:
男生: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長袖。內可著白色襯衫。
女生:競賽服裝。
d) 成人:
男士: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長袖,同一色系的裝飾是被允許的。內可著白色
襯衫。
女士:競賽服裝。
對於所有分齡的比賽:
女生競賽服裝最低限度全程必須遮住臀部,緊身衣是不被允許的。
12.3 裁判長或總會運動主任對不按照本條文穿著服裝之比賽者,有權取消其競賽資
格。執行委員會有權判該選手禁賽一段期間。
規則13 混合配對的國籍規定
曾代表某一個國家的選手不能在十二個月內代表另外其它的國家。
凡由國際奧會和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所主辦的比賽,不允許混合國籍的選手參賽。依據
奧林匹克競賽規則選手只能代表自己的國家。
每位選手代表IDSF會員國必須具有該會員國的國籍(護照)。
參加IDSF錦標賽/杯的隊型舞國家代表隊。所有隊員必須具有該會員國協會的國籍(護照
)。
本條款自西元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規則14 國際隊型舞錦標賽
14.1 舉辦隊型舞錦標賽有兩種型態:
a) 標准舞
b) 拉丁美洲舞
14.2 競賽服裝:
標准舞部分:男士須著黑色或深藍色服裝。拉丁美洲舞部分:男士服裝顏色不限,
但同一團隊男士成員須穿著相同顏色的服裝。禁止使用道具。
14.3 標准舞隊型舞之舞序必須以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與快步舞為
主,並結合最多16小節自選的其它舞蹈包括拉丁美洲舞。
14.4 拉丁美洲舞隊型舞之舞序必須以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與捷舞和其它拉
丁節奏舞蹈等為主,並結合最多16小節自選的其它舞蹈包括標准舞。
14.5 在標准舞隊型舞比賽,舞伴兩人沒有接觸之單獨演出,每種舞科以8小節為限,
全曲最多24小節。該限制不適用於拉丁美洲舞,拉丁美洲舞舞伴兩人 沒有接觸之單獨演出
是正常的。
兩項都不得有 舉〃的動作。
註: 舉〃是指舞者藉舞伴協助或支撐雙腳同時離地的任何動作。
14.6 錦標賽團隊應有由六或八對選手組成,在同一競賽項目選手不得跨團隊參賽。
14.7 同場錦標賽中任何階段,每團隊最多可替換四位成員。
包含進場和退場時間,每團隊演出不超過六分鍾。在六分鍾內最多四分半鍾的評分時段
的起始應有很清楚的形式來識別判斷。未合乎該項規定的團隊,裁判長可取消其參賽資格
。
14.9 應遴聘有隊型舞經驗者擔任裁判員。應聘請七名以上不同國籍之裁判員參予。
14.10 應使用錄音帶或其它音響系統。
14.11 必須公平安排每團隊有足夠同樣時間數、場地並使用音樂進行綵排預演。
14.12 必須指派裁判長(無評分權)。
裁判長必須參與綵排預演,並對違反規定的團隊提出警告。如競賽中有團隊違反規
定,裁判長與裁判們商議後,可取消該團隊參賽資格之權利。
正式競賽與綵排預演的舞序與音樂應相同。
競賽中不得更換服裝。
14.13 參賽隊伍超過五隊時必須進行第二輪比賽。
規則15 執行委員會的權力
本規則未盡事宜應由執行委員會裁決。
規則16 本規則的適用
國家會員國協會有責任在所屬國度內,遵照總會競賽規則,並依據總會競賽規則訂定
指導方針。
附錄一
規則8 費用之補助
在所有總會主導的競賽,選手、裁判長、裁判員的最低額度的補助費用,由執行委員會
決定。應事先告知會員協會。
8.1 裁判長和裁判員
交通費:頭等艙火車來回票,或最高額摺合2,000瑞士法朗流通貨幣的飛機票,惟必須
運用周末之有利費率或同類之¤目表。
住宿費:兩夜住宿並附早餐的旅館。
零用金:50瑞士法朗。
8.2 參賽選手(系指規則5之1、2、3、5、7、8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
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兩夜住宿並附早餐的旅館。
必須給付每一對選手100瑞士法朗之零用金。
8.3 隊型舞競賽(系指規則5之1、2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必須提供每一隊兩夜旅館住宿並附早餐。(每隊最多以二十人計算)。
國際邀請賽(系指規則5之6之競賽)
參加隊伍的補助費用應由各會員協會協議約定之。
世界排名賽(系指規則5之4b)、c)、d)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參賽選手自理。主辦單位亦可自行決定給付住宿。
報名費:籌辦單位最高可收取每對摺合40瑞士法朗之報名費。
超級世界盃(系指規則5之4a之競賽)
參加隊伍的補助費用由各會員協會協議。
國際團隊賽(系指規則5之9之競賽)
參加團隊的補助費用由各會員協會自行協議。
附錄二 裁判規則
1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7、8和10,國際競賽賽程至少包括初賽、准決賽和決
賽。准決賽必須分成兩個梯次比賽,決賽時應公開評分。
2 世界錦標賽、洲際錦標賽和世界排名積分賽,如有24對以上之選手參賽,在初賽時采
雙淘汰制(Re-danceSystem),此兩回合資格初賽可讓每對選手有二次的機會,雙淘汰之
參賽隊數應由裁判長決定之。
3 在決賽之前的復賽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選手要進入下一回合的比賽。本條款不適用於
世界排名賽。
4 國際十項舞全能錦標賽包括預賽、復賽、准決賽和決賽,上述第三款不適用於本條款
。
5 決賽時裁判員須判定選手名次,『1』是代表第一名的成績,必須分出高下,不可有
同名次之事件發生。
6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7、8和10,國際賽僅能有六對選手進入決賽,如果有
六對以上之選手具備資格,則由大會裁判長來決定參加決賽的對數。
7 總會採用「運動舞蹈計分法」(IDSF-SkatingSystem)計算成績。依據競賽規則5之
1、2、3.4、7和8,在國際賽之決賽時裁判應公開評分。
8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和8,在國際錦標賽時,籌辦單位於比賽總結時,必須
公布成績評分表。
9 團隊賽(包括國際團隊賽)評分:
每一回合應采公開評分,其成績評定以『l』、『11/2』、『2』、『2l/2』、『2』、
『3』之方式記錄。『1』代表最好的成績。
實力相同可以給相同成績。在競賽過程中,依排序競賽,不準更換選手。
E. 體育欣賞的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體育欣賞的內容應包括競技技術欣賞、競技戰術欣賞、體育道德風尚的欣賞和人體運動美的欣賞。
基本內涵:
(1) 形體美:由人體運動姿態,藝術造型和表演風格構成的形體美,離
不開身體勻稱,曲線和姿勢,還有肌肉形態,皮膚色澤,面部表情和氣質風度進行評價。
(2)運動美:根據體育競賽的競技性特點,由動作,技術和戰術綜合表現的運動美,是觀賞體育競賽的核心內容。
(3)健康美:當觀眾看到運動員體態勻稱,肌肉強健,動作敏捷,技藝超群,肌膚豐潤等外觀形象,就能產生「由表及裡」的視覺效果,並把這些體育健康美的感覺印刻在心。
(4) 行為美:欣賞體育競賽中的行為美,主要是對運動員的行為道德,思想風進行客觀評價。
體育欣賞的意義:
1、體育欣賞能豐富人們的文化生活,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精彩的競賽和表現吸引著億萬觀眾,緊張、激烈、驚險、拼搏的場面緊扣心弦,使人們賞心悅目,激勵和感染著不斷進取的人們。
2、在大力加強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今天,作為上層建築的體育,越來越起到重要的作用了。體育欣賞可以給個人及家庭帶來樂趣和幸福,給社會帶來安定,能有效地佔領社會主義的思想文化陣地。
3、通過體育欣賞,能使更多的人認識和參與體育運動,從而促進體育運動的進一步發展。 人們在工作學習之餘,欣賞體育表演和比賽還能陶冶情操,得到積極性的休息。運動員盡善盡美的表演,健、力、美和諧的統一,鮮明的節奏,默契的配合,表現出詩的情感,藝術的造型,給人以美的享受,從而忘掉憂愁和煩惱,有效地調整失去平衡的心理,改善人的心理和情緒,使人朝氣蓬勃,充滿活力,增進健康。
4、人們在欣賞體育比賽的過程中可以看到運動員之間、運動員和裁判員之間、觀眾和運動員之間發生著頻繁而激烈的思想感情或行為上的交流。從中看到個人與集體的關系、人與人之間的合作精神、諒解精神、相互鼓勵的精神。在激烈的競爭中,還有嚴格的規則,受到誠實、守紀律和嚴密組織紀律性和熏陶。因此,體育欣賞能培養人們團結使用的精神,豁達合群的性格、愉快樂觀的情緒。
F. 體育舞蹈競賽規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體育舞蹈是男女來二人或多人在舞源曲的伴奏下,以優美的藝術舞姿為表現形式的一項運動,是人體形態美,個性美的最直接表現形式。在美的熏陶和享受中,塑造形象,抒發情感,陶治情操,展示高雅氣質和風度。
主要教授內容為體育舞蹈的基本理論知識、競賽規則、競賽方法、華爾茲、恰恰等。更側重培養氣質風度和社交禮儀。通過學習掌握一定的表演技能,具備欣賞舞蹈美的能力。
G. 什麼是大眾體育舞蹈的比賽與表演
一、比賽與表演的內容與特點
(一) 比賽內容與特點
1.比賽內容
體育舞蹈比賽分為兩個系列:標准舞系列和拉丁舞系列。每個系列包括五種舞,除此之外還有團體舞的比賽。
2.比賽特點
(1)主持人制體育舞蹈比賽自始至終在主持人的控制下進行,主持人把握整個比賽的節奏。
(2)比賽與表演相結合體育舞蹈比賽在賽前、賽中或賽後可穿插優秀選手及體育舞蹈表演舞的表演,這樣既
豐富比賽內容、增加比賽亮點,又可以給選手、裁判員、記分組充分的准備和休整時間。
(3)淘汰制和順位法相結合
體育舞蹈比賽從預賽至半決賽採用淘汰制比賽方法。根據比賽編排,從參賽選手中按規定錄取一定數量選手進入下一輪比賽,淘汰其餘選手。決賽採用順位法確定單項和全能比賽的名次。
(4)評分特點
體育舞蹈評判時,裁判必須在1分30秒~2分30秒的時間,從不同的組別中確定下一輪入圍選手名單或決賽名次。要求裁判精通業務、精力集中、反應迅速、判斷正確。
(二) 比賽種類與規模
比賽分為職業比賽和業余比賽兩大類,每類都有不同規模和形式的比賽。
比賽規模從世界級、洲際級、全國級到省市及地區級、行業體協級。比賽形式通常有錦標賽、公開賽、邀請賽、友誼賽等。
(三) 比賽組別與舞種
1.國際比賽分組
(1)世界舞蹈和體育舞蹈理事會組織的比賽一般分為:職業組、職業新星組、業余組,其他齡分壯年組、青年組、青少年組。
(2)國際體育舞蹈聯合會組織的比賽分組一般分為:少年組(9歲以下組、10歲~11歲組)、青少年組(12~13歲組、14~15歲組)、青年組(16~17歲組、18歲組)、成人組(19歲以上組、35歲以上組)。
2.國內比賽分組
國內比賽主要分職業、業余及專業院校三大組別。
(1)職業組分:A、B、C三組及職業十項全能組。
(2)專業組分:專業成人組摩登舞、拉丁舞(19~21歲);專業青年組摩登舞、拉丁舞(18歲以下);專業青少年組摩登舞、拉丁舞(16歲以下);專業少年A組摩登舞、拉丁舞(14歲以下);專業少年B組摩登舞、拉丁舞(12歲以下)。
(3)業余組分:業余A組摩登舞、拉丁舞(跳5支舞、年齡不限);業余B組摩登舞、拉丁舞(跳4支舞、年齡不限);業余C組摩登舞、拉丁舞(跳3支舞、年齡不限);業余D組摩登舞、拉丁舞(跳2支舞、年齡不限);青年組摩登舞、拉丁舞(16~21歲,跳5支舞);少年A組摩登舞、拉丁舞(14歲以下,跳5支舞);少年B組摩登舞、拉丁舞(12歲以下,跳4支舞);少年C組摩登舞、拉丁舞(10歲以下,跳3支舞);少年D組摩登舞、拉丁舞(8歲以下,跳2支舞);壯年A組摩登舞、拉丁舞(45歲以上,跳5支舞);壯年B組摩登舞、拉丁舞(45歲以上,跳3支舞);常青組摩登舞、拉丁舞(55歲以上,跳3支舞);業餘十項舞組。
3.比賽舞種
(1)拉丁舞類:桑巴舞、恰恰恰舞、倫巴舞、鬥牛舞、牛仔舞。
(2)摩登舞類:華爾茲舞、探戈舞、狐步舞、快步舞、維也納華爾茲舞。
(3)交誼舞類:慢四步舞、華爾茲舞、快三步、探戈舞、倫巴舞、恰恰恰舞。
二、競賽與表演的組織
(一) 制定競賽規程競賽規程是進行比賽的法規性文件,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制定規程要依據競賽的任務、經費和競賽規模以及和競賽相關的諸多條件確定各項具體內容。競賽規程應內容嚴謹、概念清楚、文字表達正確簡練。競賽規程和競賽通知、報名表應在賽前3~6個月發至有關單位。
規程內容應包括:(1)主辦單位
(2)承辦單位
(3)比賽日期、地點
(4)比賽項目
(5)參賽辦法
(6)競賽辦法
①競賽規則;②音樂設置;③賽次設置;④裁判聘請。
(7)錄取名次及獎勵
(8)報名與報到要求
(9)其他
①跨組處理;②各組選手的晉級要求及違規處罰;③對無故不參賽的隊和個人的處理;④各隊贊助單位的廣告宣傳、隊服、綬帶、隊旗的要求及聯系手續。
(二) 組織機構與任務
1.組織機構根據比賽規模,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機構,充分發揮機構的作用是完成比賽的保證。比賽規模一般可分大、中、小型三種,大型比賽組織機構一般應包括:秘書組,宣傳組,保衛組,後勤組,裁判組,記分組,場地器材組等。
中小型比賽可酌情縮小,按照實用原則因事設組。
2.各部門工作任務
(1)組委會組委會由包括政府部門在內的各方有影響的人士和參賽的各隊領隊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可設主任、副主任、秘書長、若干委員,下設競賽委員會。
(2)競賽委員會
競賽委員會負責競賽的全面工作。處理日常事務,檢查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情況,處理和決定有關比賽的重大問題。
(3)秘書處
秘書處負責競賽以外的一切工作。下設秘書、宣傳保衛和後勤三個組:①秘書組:負責文件、聯絡、人事等競賽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②宣傳保衛組:負責競賽期間的政治思想教育,宣傳報道,安全工作,環境美化,廣告等。
③後勤組:負責接待、膳食、住宿、交通、醫療、服裝、財務開支等工作及有關行政事務。
(4)競賽處競賽處下設裁判組、記分組、場地器材音響組、主持人和競賽組。主要負責賽前分發競賽規程,編制秩序冊,編制競賽編排,競賽人員的培訓,抽簽,落實場地器材、音響燈光等。比賽過程中應與下屬各組保持密切聯系,保證比賽在公平的狀態下正常運行,及時處理比賽中的各種問題。賽後及時公布成績,進行總結,做好各種善後工作。
(5)仲裁委員會由體育舞蹈界著名人士、技術官員和裁判長組成,處理比賽中提出的申訴和問題。
(三) 競賽編排
1.編排原則
(1)符合規則,符合國際慣例,因地制宜,簡便實用。
(2)有利於選手發揮水平,有利於公平公開競爭,有利於裁判和記分工作。
(3)一個組別的比賽最好一天完成,若不能一天內完成,也應把初賽、復賽放在一個單元,半決賽和決賽放在一個單元。
(4)便於觀眾欣賞,標准舞、拉丁舞交叉編排,高組別精彩比賽放在最後。
2.競賽方案
(1)核對報名單,確定選手背號。
(2)制定競賽編排。
①根據參賽選手對數確定各組別分組。
②根據分組確定輪次和錄取對數,初、復、半決賽採用淘汰法,48取24、24取12、12取6等。
③計算競賽所需時間,制定競賽日程安排表。
(3)制定競賽順序①根據競賽日程、比賽時間和大會安排,制定各場次競賽順序。
②編制中應注意各場次中包括各組別比賽,注意標准舞和拉丁舞的交叉編排,以保證參加雙項比賽的選手有時間更換服裝,還應注意留出表演和加賽的時間。
(4)抽簽和成績公布①抽簽由領隊代表進行抽簽,確定各組選手的對數和號碼。
②公布成績應及時、准確、有透明度。
(5)編制秩序冊秩序冊是比賽的指南,封面設計應鮮明、美觀、有特色,內容簡明、准確、突出比賽。在比賽前必須將秩序冊發給各隊及大會有關人員。
秩序冊內容應包括:①比賽通知、規程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批示。
②組委會及下屬各結構人員名單。
③裁判員名單。
④各代表隊名單。
⑤大會活動日程。
⑥比賽日程及順序。
⑦比賽場地及比賽工作場地分布示意圖。
⑧插圖及宣傳廣告資料。
(四) 場地、燈光、音響
1.場地體育舞蹈比賽場地為長23m,寬15m。地板應平整、光滑,四周有界線。
2.燈光
適用於比賽與表演所需的各種用途的各類燈光要齊備,大小、色彩、圖案、追光等能按照賽場要求及時變化。
3.音響
採用專業音響,CD舞曲唱盤,配備專業人員工作,保持與主持人聯系,密切配合選手比賽。
(五) 記分
記分工作與裁判員和選手緊密相關。快速、准確、及時反饋是最基本的要求。
1.賽前准備
(1)文具和復印機。
(2)電腦、專業軟體和列印機。
(3)製作表格(國外裁判用英文表格)。
(4)培訓記分員、跑分和舉分員。
(5)與裁判商定記錄符號。
2.賽中
(1)提前發出聯絡表,及時回收評分表,公布比賽成績。
(2)保證每組評分表的復核,做到正確無誤。
(3)不和選手、教練、領隊接觸,不議論裁判打分及記分情況。
(4)查分必須通過仲裁和裁判長簽字,交納手續費,只允許查看,不允許抄錄或復制。
3.賽後
(1)立即將競賽成績發至各單位。
(2)整理資料留檔。
三、裁判工作要求
(一) 裁判組的構成全國性比賽設裁判長1人,副裁判長2~4人,裁判員若干,上場裁判7~11人。
(二) 裁判員准則
1.根據競賽者的不同水平,向其解釋競賽規則。
2.運用常識去確保競賽精神不因為不當的或教條的解釋方式而喪失。
3.在場內,確保言行均符合裁判身份。
4.選手無論水平高低,都應贊揚他們的良好表現。
5.判斷時應保持一致性、客觀性、中立性。帶有偏見的評判將破壞競賽的意義。
6.避免評判自己的選手,如果無法避免,應採取客觀的態度去評判。
7.對於不是自己的選手的評判,不應懷有門派偏見。
8.不應寬恕其他裁判帶有偏見的評判行為。
9.處罰危險或粗暴行為時應採取謹慎態度。
10.通過參加專題研討會提高自身的裁判水平,並且不斷了解舞蹈技術、風格和音樂的評判標準的發展狀況。
11.確保比賽在友好、和諧的氣氛中進行。
12.不要當眾對其他裁判的評判和可信性提出質疑。如有意見可以保留給仲裁委員會。
(三) 裁判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熟悉競賽規則和裁判法。
2.具備很好的音樂素養和身體條件。
3.獲得相關舞蹈組織的裁判資格證書。
4.在比賽中有良好的風度和職業道德。
(四) 裁判員紀律和要求
1.提前30分鍾到達比賽場地。
2.必須參加賽前裁判預備會。
3.公正、准確地對各項比賽做出評判。
4.聽從裁判長指揮。
5.服裝符合要求。男士著深色西裝配領帶或領結;女士著深色晚禮服或西裝套裙,不要過分裝飾。
(五) 裁判長職責
1.賽前組織裁判學習,宣布紀律,統一評分尺度。
2.安排上場裁判員順序。
3.協調各環節工作,及時處理賽場上出現的問題。
4.檢查裁判員所有評判是否公正、准確。
5.發現違紀現象及時處理。
6.抽查最後記分結果及各項評定結果。
7.比賽結束後,召集裁判員總結本次比賽,寫出書面材料上交比賽主管部門。
四、裁判評判標准
(一) 基本規則
1.裁判工作自選手進入比賽位置時開始至音樂停止時方告結束。在整個舞蹈表演過程中,裁判必須不斷地給選手打分並在必要時修正分數,但不得在舞蹈結束後修改分數。
2.如果音樂尚未結束而選手停止表演,則其該項舞蹈的分數列最後一位。如果在決賽中發生這種情況,處理辦法相同。
3.裁判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對選手的特定舞蹈的表演進行單獨評判,不允許考慮任何其他因素,如選手的名氣、以往的表現或在其他舞種中的表現等。
4.裁判無需向選手解釋評分結果。在比賽過程中或兩輪比賽之間,不允許裁判和任何人討論參賽選手及他們的表現。
5.對於所有舞種,選手的時值和基本節奏都是裁判打分的首要項目。因此,如果選手在這兩方面重復犯錯誤,那麼其該項舞蹈的分數列所有參賽選手的最後一位。
(二) 評判內容
1.時值和基本節奏
裁判必須確定選手是否按時值和基本節奏進行表演。時值是指每一個舞步的時間值正好與音樂合拍。基本節奏是指舞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且保持舞步之間正確的時間關系。
選手的時值和基本節奏錯誤時,其該項舞蹈的所得分數必須是最低的。這種錯誤不能通過其他評判內容的良好表現來彌補。
2.身體線條
身體線條是指作為一個整體的兩位選手在運動中身體各部位構成的整體效果。身體線條應表現出優美的舞姿。身體線條包括手臂線條、背部線條、肩部線條、胯部線條(骨盆姿勢)、腿部線條、頸部和頭部線條、右側和左側線條等。
3.整體動作
裁判必須確定選手是否准確掌握該舞蹈的風格特點,並且評估選手動作的起伏、傾斜和平衡。在控制和平衡掌握良好的情況下,動作幅度越大、評分越高。在拉丁舞中,必須評估每種舞蹈典型的胯部動作。
4.節奏表現力
裁判必須評估選手的舞蹈節奏表現力。這反映出選手對舞蹈節奏的感受、理解和適應能力。但若表演與節奏不合,應按違反「時值和基本節奏」處理。
5.步法技巧
裁判必須正確評估選手舞步。評價內容有對每一腳步落地部位(腳掌、腳跟、腳趾)的要求,對腳步移動的控制,藝術表現力。
五、服裝和儀容
(一) 比賽服裝和儀容的基本要求標准舞,男選手穿燕尾服,頭發不得超過衣領;女選手穿不過腳踝的長裙,拉丁舞服裝應有拉美風格,男女選手服裝必須搭配協調,男選手不得佩戴頭飾,女選手穿露背短裙。
(二) 青年組、成年組、壯年組服裝和儀容
1.男選手
(1)標准舞:穿黑色燕尾服、白襯衣,系白色領結。
(2)拉丁舞:除肉色以外的任何顏色或混合花色。上裝和下裝可同色也可不同色,不允許穿無袖襯衫和上裝。
(3)男選手最好不留長發,拉丁選手如留長發,須系成馬尾式。
2.女選手
(1)標准舞:連衣裙不允許上下身兩截分開,領口不可開得過低,胸部和腰線至內褲下沿部分不能使用透明材料,裙子開衩不能超過膝關節,可使用裝飾。
(2)拉丁舞:臀部和胸部不得使用透明面料,內褲不得過短,內褲上沿不得低於臀部上沿,站立時裙子應完全遮住內褲。上衣為兩片時,不得僅僅是胸罩。鞋無限制。
(三) 少年B 組以下服裝和儀容
1.男選手(1)標准舞:普通黑褲、黑襪子、普通黑舞鞋、白色襯衣,佩戴領結。
(2)拉丁舞:普通黑褲或黑高腰褲,普通黑舞鞋。
(3)男選手不允許化妝,最好為短發。
2.女選手
(1)標准舞:簡單樣式的衣服,不可繫上任何裝飾物,自選顏色的百褶裙和搭配襯衣或單色連衣裙,緊身衣配裙子,平底舞鞋。
(2)拉丁舞:簡單樣式的衣服或彈性緊身完整的裙子,自選顏色的百褶裙和襯衣,平底舞鞋。
(3)女選手可化淡妝,不戴假睫毛、假指甲、亮片,不使用人造橄欖油和指甲油。
(4)女選手不留復雜的發型,不戴假發、發飾、不染發。
六、記分方法
體育舞蹈比賽的記分法按順位法進行,即決賽時裁判給選手評判的名次通過順位排列的方法計算出單項和全能名次。
(一) 記分順序
1.記分員將各項舞蹈評分表中裁判打「√」的記號記入初賽、復賽、半決賽用的淘汰表,按「√」數多少和各輪比賽規定的名額取下一輪比賽選手。
2.將決賽單項舞種評分表中各裁判判定的名次記入順位表,再把各單項舞成績順位計算,統計出單項名次。
3.將各單項舞名次相加,依數值由小到大(數值小者名列前)排出名次。
(二) 記分規則
比賽時,裁判員要評出選手的名次,且不得在同場比賽中給同種舞的不同選手以同名次。記分組根據裁判給出的名次,依據順位法計算出選手的最後成績。
1.單項舞順位法記分規則(以5位裁判為例)
(1)規則一:在名次上首先確定過半數以上數值,推算出順位的名次(見表1)。
表7
表7說明:21、33、43、55號在1~2順位中只有21號有2次,故為第2名。33、43、55號在1~3順位中,33號和43號各有3次。但33號積分之和為7,小於43號積分之和8,故33號為第3名。43、55號在1~4順位中,55號順位次數為4,43號順位次數為3,則55號為第4名,43號為第5名。
注意:在評定第3名時不可同時下第4名的結論,否則容易出錯(如上例中的43號選手)。
(5)如果合計數、順位次數、順位積分之和數都相等,則需將相等者的各單項名次順位重新全部列出,重新計算。如又相等,則可用加賽或並列等其他方法解決。
H. 國際標准舞的比賽規則
不能打耶
看一個網站吧
http://210.47.32.107/sunny/simple/index.php?t7328.html
國標舞協會 -> 國際標准舞比賽規則01
I. 體育舞蹈比賽中對選手有哪些規定
根據國際慣例和體育舞蹈協會的規則,體育舞蹈比賽一般分為專業組和業余組。專業級比賽分公開級和新秀級,一般來說,在公開賽上獲得過名次的選手不能參加新秀級的比賽;業余組的比賽分為公開級和新人級,在業余公開級獲得名次的選手不能參加新人級的比賽級。
業余選手比賽按年齡分為不同的組別:中年組——男40歲以上,女30歲以上;常青組——男50歲以上,女45歲以上;青年組——男、女14~18歲;少年組——男、女14歲。體育舞蹈比賽常用的計分方法分為英式順位法和日式順位法。通常經過預賽進入復賽的選手為參賽總對數的2/3對,經復賽進入半決賽的選手應是1/2對,經半決賽進入決賽的對數只能是國際規定的6對選手。裁判用「對號」的方法選出應進入下一輪比賽的選手,依此類推,最終判定前6名的名次。
體育舞蹈主要按照以下幾個方面來評分:選手的基本技術為40%,其中腳步動作、姿態、手臂穩定和移動各佔10%;對音樂的表現為20%;對體育舞蹈風格的表現為15%;體育舞蹈編排為10%;臨場表現為10%;現場效果為5%。半決賽的評分:基本技術為15%;音樂表現為20%;舞蹈編排為20%;臨場表現為15%;現場效果為10%;若參賽者對所賽舞種風格展示不鮮明或舞程方向不完全正確,應將其名次排列最後;若參賽者臨場表現、發揮較遜色,將影響名次的進級。若參賽者中途間斷或停歇,其舞種得分應排至最後名次。一般參賽選手臨場發揮較好,能控制動作,其節奏、平衡、配合均良好,那麼,他的動作幅度越大,取得的名次就越好。
另外,根據國際體育舞蹈比賽的規則和我國體育舞蹈協會的要求,選手在比賽時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足部動作及各種步伐的方位、角度和腳與地面接觸部位必須准確;二是不同舞種的握持動作、運動過程中的姿勢准確、漂亮;三是舞伴之間用力得當,動作能保持平衡、穩定,在完成高難度動作時保持身體平衡、穩定,移動是由身體帶動的,不只是腳的動作,且移動要流暢;四是對不同舞蹈的節奏,表現要清晰、准確,對各種不同音樂的風格應有很好的理解,並且能很好地體現音樂的風格和情調;五是能細致地區別各種舞種之間在風格、韻味上的差別,在表現各舞蹈風格的同時,能體現出舞者的個人風格;六是舞蹈的編排、動作流暢、新穎,能體現舞種的基本風韻,並符合音樂的風格及結構;七是有良好的臨場表現和臨場發揮;八是賽場效果,舞者的氣質,出場、退場的總體形象。
此外,根據規則要求,每個舞種都有各自的特定要求。
華爾茲舞——要求足部運動正確,在前進或後退中能突出主動腿的推動。男女舞伴的身體必須保持重疊2/3並在運動過程中始終保持身體的接觸。在移動過程中,必須強調身體的移動要流暢、連貫,在運動中身體起伏,表現出華爾茲的雍容華貴、盪漾起伏的風格。
探戈舞——要求兩舞伴相握手臂屈肘的夾角應小於90°,身體重疊1/2,男女舞伴的接觸從橫膈膜到膝蓋,即使在做難度動作時也不能分開。運動時應走弧線,動作強調頓感、挫感及內在的力度,體現探戈豪放瀟灑的風格。
狐步舞——握持及身體的接觸同華爾茲,應注意狐步的跟掌關系,要起伏平緩,跳出狐步的悠閑、輕松和流動感。
快步舞——握持及身體的接觸與華爾茲相同,動作要協調一致,跳步時流動要輕快、流暢。
維也納華爾茲——握持及身體的接觸與華爾茲相同,運動中身體應出現傾斜、升降和擺盪的特點,在左轉退步時必須有鎖步,動作雍容華貴並有輕快的流暢感。
倫巴舞——音樂為4/4拍,音樂的第2拍為腳步的第1拍,重拍在第4拍。
恰恰恰舞——步伐應利落、緊湊,舞蹈要求風趣、俏皮。
牛仔舞——音樂為4/4拍,做動作時腳下要有符點,胯的運動為左右搖擺並與腳的重心相反,舞蹈要求活潑、自由。
桑巴舞——音樂為2/4拍,注重音樂的切分,步伐要有彈性並准確地運用胯關節前後左右的自然搖擺,舞蹈體現歡快、奔放的風格。
鬥牛舞——音樂為2/4拍,動作干凈利索、有力度,要有西班牙鬥牛士的陽剛之氣。
J. 2010廣州亞運會體育舞蹈的比賽規則是
體育舞蹈比賽規則
規則1 管轄組織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IDSF(是管轄國際業余舞蹈運動競賽的機構(以下簡稱總會)。
規則2 規則適用
2.1 本規則適用於本會所屬會員協會,所舉辦之國際舞蹈運動競賽,含標准舞、拉丁
美洲舞、新姿舞、美式風格舞、搖滾舞、古典傳統舞、現代傳統舞、拉丁傳統舞。
2.2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執行委員會(Presidium),負責監督本規則之遵守。
2.3 執行委員會可對競賽規則或籌辦單位之特殊事宜,訂定補充規定。
規則3 業余規則
3.1 業余的定義
3.1.1 只有國際舞蹈運動總會會員組織,登記之業余選手始得參賽。
3.1.2 業余者旅費、生活費之補助和參與比賽、訓練營、表演之所得,和總會同意頒
發之獎金,不視為職業上之收益。
3.1.3 賦與業余選手之其它款項,應經由會員協會,核可之信託基金轉發,則此筆款
項不視為職業上之收益。
3.2獎金
任何籌辦單位所舉辦競賽獎金項目,必須事先獲相當的總會會員協會書面同意函。國際
競賽獎金金額不得多於世界公開賽之標准。
3.3競賽服裝上的廣告總會授權之比賽項目,其贊助廠商的廣告,允許縫制在選手的服裝
上,約40平方公分。印製在選手背號上的廣告,則以長21公分、高5公分,成一線排列,大
小不得超過號碼之20%。
規則4 業余身分的恢復
國際舞蹈運動總會執行委員會,得依會員國協會之要求對某一人士之業余身分重新恢
復。
規則5 賽級區分
5.1 世界錦標賽
5.1.1 成人與青年
a) 世界錦標賽舉辦之種類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洽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限成人)。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限成人)。
b)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總會所有會員國協會。
c) 參賽權利:
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世界十項舞全能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協會,僅能派一對代表參加。
世界隊型舞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必須邀請每一會員國,每個種類派一團隊參加。去年進入決賽
之會員國及地主國,可派遣第二團隊參加。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1.2 壯年
a) 世界壯年錦標賽競賽之種類:世界壯年錦標賽僅舉辦標准舞(華爾滋、探戈、
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b) 邀請:邀請函應送至總會所有會員國協會。
c) 參賽權利: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d) 費用補助:不補助旅行費用,籌辦國補助會員國一對選手一夜之住宿。裁判長
和裁判員則依規則8規定辦理。
e) 年齡限制:國際壯年組錦標賽選手,男女必須在參賽當年年滿35足歲。
5.2 洲際錦標賽
a) 洲際錦標賽的種類:
洲際錦標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必須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
b)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總會在該洲所屬的所有會員國協會。以色列屬於歐洲。
c) 參賽權利:
每一總會會員國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
洲際十項全能舞錦標賽:
每一會員國協會僅能派一對代表參加。
洲際隊型舞錦標賽:
必須邀請該洲每一會員國,每個種類派一團隊參加。去年進入決賽之會員國及地
主國,可派遣第二團隊參加。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3 區域錦標賽
區域錦標賽的種類:
區域錦標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邀請:
邀請函應送至至少四個總會會員協會。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協會,有權提名兩對選手參與比賽。舉辦國另可再對每個參賽
國額外邀請一對選手參與比賽。
e)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4 世界排名賽
世界排名賽分下列四種:
a) IDSF超級世界盃
b) IDSF世界公開賽
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所主導之一系列的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世界公開賽。本競
賽必須是「世界公開」性質的比賽並頒發獎金且積分列入I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c)IDSF 國際公開賽
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所主導之一系列的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的國際公開賽,其積分
列入l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d)世界公開賽
由有會員協會經總會授權與注冊後,皆可舉辦世界公開賽。根據執行委員會,將
積分列入IDSF電腦化世界排名表。
上述比賽細則之規定由執行委員會不定時公布之。
5.5 國際邀請賽
a) 邀請:
除非執行委員會決定者外,邀請函僅能送至總會會員協會。
b) 費用補助:
參賽者的費用補助由會員協會協議之。
5.6 國際隊型舞邀請賽
a) 國際隊型舞邀請賽的定義:
凡邀請四個以上國家隊型舞團隊參賽,才稱之為「國際隊型舞比賽」。
b) 邀請:
除執委會決定者外,邀請函僅能送至總會會員協會。
c) 費用補助:
參賽者的費用補助由會參賽員協會協議之。
5.7 世界盃
a) 競賽的種類:
世界盃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b) 邀請:
至少必須邀請包括三大洲十八個會員協會。在歐洲以外國家訂辦比賽,執行委
員會將作特別安排。
c)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協會,僅能派一對選手參與比賽。
d)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8 洲際杯
a) 競賽的種類:
洲際杯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ac) 十項舞全能(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
ad) 隊型舞(標准舞和拉丁美洲舞)必須遵照本規則14之2-13辦理。
b) 邀請:
邀請國至少包括本洲十個會員協會。歐洲以外的國家主辦比賽,總會執行委員
會將作特別安排。
c) 參賽權利:
每一個受邀的會員國協會,僅能推派一對選手/隊型舞團隊參與比賽。
e) 費用補助:
見規則8費用補助規定。
5.9 國際團隊賽
a) 競賽的種類:
國際團隊賽計有
aa) 標准舞(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和捷舞)。
b) 邀請:
國際團隊賽系會員國協會間安排之比賽,但相同的會員國家協會成員,在同一
國家每年只能舉行一次團隊賽。
c) 參賽權利(團隊定義):
每一團隊必須至少有四對依國家排名次序選手組成,且比賽中不得更換選手。
d) 費用補助:
由主辦單位與參與會員協會自行考慮訂定。
5.10 公開賽
僅允許會會員協會的選手參加,非會員協會成員之選手欲參加比賽,則由總會執
行委員會考慮決定之。
5.11 賽曲時間與節拍規定
在比賽時的舞曲如華爾滋、探戈、慢狐步、快步舞、森巴、恰恰恰、倫巴和鬥牛
舞,其音樂至少得播放一分半鍾,維也 納華爾滋和捷舞則最少 一分鍾。
每種舞曲的節拍規定
華爾滋—30小節/分鍾
探 戈—33小節/分鍾
維也納華爾滋—60小節/分鍾
慢狐步—30小節/分鍾
快步舞—50小節/分鍾
森 巴—50小節/分鍾
恰恰恰—30小節/分鍾
倫 巴—27小節/分鍾
鬥牛舞—62小節/分鍾
音樂的種類捷 舞—44小節/分鍾
在總會所屬之比賽里,每種音樂均須具備其舞蹈特色。例如拉丁美洲舞就不宜使
用迪司可音樂。
規則6 籌辦權
6.1 籌辦權由執行委員會依規則5之1、2、3、4、6、7和8授與並得徵收權利金。見財
務規則(見章程附錄)。
所有比賽除了規則5之5和6外必須事先通告所有會員協會。
6.2 規則5之5所列之競賽必須先向總會注冊登記
注冊費用為二十瑞士法朗。會員協會可自行決定籌備事宜。
規則7 邀請
有關國際邀請賽之邀請事宜須由相關會員協會之間作安排,邀請函須含總會注冊日期
。
規則8 費用之補助(見附錄)
依據規則5之14、7和8總會執行委員會可調整參賽之選手、裁判長、裁判員之最低補助
費用,由執行委員會決定。應事先告知會員協會。
規則9 禁葯濫用
9.1 嚴格禁止使用禁葯,服用或是提供禁葯給舞者均違背國際奧會之規定。
9.2 國家業余協會所指定代表得對舞者提出禁葯檢驗之要求,該舞者必須遵照指示接
受檢驗,若拒做測試則視為陽性反應,並依有關規定處理。
9.3 任何呈陽性反應的檢驗結果必須呈報總會執行委員會,並裁定罰則後交由國家協
會執行。
9.4 任何幫助或誘使他人違反禁葯規定者,應視做違規並交付懲戒。
規則10 國際競賽程序
10.1 裁判長
裁判長(無評分權)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派任,負責控制授權比賽的執行。在國際性
的競賽,裁判長未能由總會執行委員會派任時,則由主辦單位任命裁判長(無評分權)。
10.2 裁判員
國際競賽,依據規則5之1、
2、4、7之比賽,應有七位裁判員執法。
規則5之3、8之比賽,應有五位裁判員執法,團隊賽則至少應有三位裁判員執法。
10.3 依據規則5之1、2之比賽,裁判員必須多數合格之職業裁判員擔任。總會之裁判
員必須持有總會之裁判證書。
10.4 依據規則5之1-4a+b、7、8之比賓,裁判員由總會執行委員會任命。
10.5 依據規則5之1-4、7、8之比賽,所邀請之裁判員均必須來自不同的國家。
10.6 對於所有國際競賽,聘請之裁判員均必須經總會執行委員會之認可。
規則11 年齡限制
11.1 在所有國際比賽及錦標賽均須依下列年齡分組:
少 年
第一級 在比賽該年達九歲或以下者
第二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和十一歲者
青少年
第一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二和十三歲者
第二級 在比賽該年達十四和十五歲者
青 年
在比賽該年達十六、十七和十八歲者
成 人
在比賽該年達十九歲或以上者
在比賽該年達三十五歲或以上者
將兩個年齡層放在一起,如少年第一、二級和青少年第一、二級,於同一年齡層比
賽,並不做嚴格限制。
青年准許參加成人比賽,除壯年比賽外,在分齡比賽中舞伴可以較年輕。
提名參賽選手,會員組織必須附選手之出生年月日。
規則12 競賽服裝
依據規則l之1、2、3、4、7、8之總會承認之競賽其服裝規定必須如下:
12.1 標准舞之競賽服裝
a) 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深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單色裙:單色上衣。
沒有裝飾、不著競賽服裝。
不準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過3.5公分。
b) 青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不得著燕尾服。
女生:競賽服裝。
c) 青年
男生: 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可著燕尾服但不硬性規定。
女生:競賽服裝。
d) 成人男士:著燕尾服且必須是黑色或深藍色。
女士:競賽服裝。
e) 壯年:
比照成人。
12.2 拉丁美洲舞之競賽服裝:
a) 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深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單色裙、單色上衣。
沒有裝飾、不著競賽服裝。
不準穿高跟鞋,鞋跟 粗跟且高度不得超過3.5公分。
b) 青少年第一和二級:
男生:黑色長褲、白色長袖襯衫。
女生:競賽服裝。
c) 青年:
男生: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長袖。內可著白色襯衫。
女生:競賽服裝。
d) 成人:
男士:套裝必須為黑色或深藍色長袖,同一色系的裝飾是被允許的。內可著白色
襯衫。
女士:競賽服裝。
對於所有分齡的比賽:
女生競賽服裝最低限度全程必須遮住臀部,緊身衣是不被允許的。
12.3 裁判長或總會運動主任對不按照本條文穿著服裝之比賽者,有權取消其競賽資
格。執行委員會有權判該選手禁賽一段期間。
規則13 混合配對的國籍規定
曾代表某一個國家的選手不能在十二個月內代表另外其它的國家。
凡由國際奧會和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所主辦的比賽,不允許混合國籍的選手參賽。依據
奧林匹克競賽規則選手只能代表自己的國家。
每位選手代表IDSF會員國必須具有該會員國的國籍(護照)。
參加IDSF錦標賽/杯的隊型舞國家代表隊。所有隊員必須具有該會員國協會的國籍(護照
)。
本條款自西元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規則14 國際隊型舞錦標賽
14.1 舉辦隊型舞錦標賽有兩種型態:
a) 標准舞
b) 拉丁美洲舞
14.2 競賽服裝:
標准舞部分:男士須著黑色或深藍色服裝。拉丁美洲舞部分:男士服裝顏色不限,
但同一團隊男士成員須穿著相同顏色的服裝。禁止使用道具。
14.3 標准舞隊型舞之舞序必須以華爾滋、探戈、維也納華爾滋、慢狐步與快步舞為
主,並結合最多16小節自選的其它舞蹈包括拉丁美洲舞。
14.4 拉丁美洲舞隊型舞之舞序必須以森巴、恰恰恰、倫巴、鬥牛舞與捷舞和其它拉
丁節奏舞蹈等為主,並結合最多16小節自選的其它舞蹈包括標准舞。
14.5 在標准舞隊型舞比賽,舞伴兩人沒有接觸之單獨演出,每種舞科以8小節為限,
全曲最多24小節。該限制不適用於拉丁美洲舞,拉丁美洲舞舞伴兩人 沒有接觸之單獨演出
是正常的。
兩項都不得有 舉〃的動作。
註: 舉〃是指舞者藉舞伴協助或支撐雙腳同時離地的任何動作。
14.6 錦標賽團隊應有由六或八對選手組成,在同一競賽項目選手不得跨團隊參賽。
14.7 同場錦標賽中任何階段,每團隊最多可替換四位成員。
包含進場和退場時間,每團隊演出不超過六分鍾。在六分鍾內最多四分半鍾的評分時段
的起始應有很清楚的形式來識別判斷。未合乎該項規定的團隊,裁判長可取消其參賽資格
。
14.9 應遴聘有隊型舞經驗者擔任裁判員。應聘請七名以上不同國籍之裁判員參予。
14.10 應使用錄音帶或其它音響系統。
14.11 必須公平安排每團隊有足夠同樣時間數、場地並使用音樂進行綵排預演。
14.12 必須指派裁判長(無評分權)。
裁判長必須參與綵排預演,並對違反規定的團隊提出警告。如競賽中有團隊違反規
定,裁判長與裁判們商議後,可取消該團隊參賽資格之權利。
正式競賽與綵排預演的舞序與音樂應相同。
競賽中不得更換服裝。
14.13 參賽隊伍超過五隊時必須進行第二輪比賽。
規則15 執行委員會的權力
本規則未盡事宜應由執行委員會裁決。
規則16 本規則的適用
國家會員國協會有責任在所屬國度內,遵照總會競賽規則,並依據總會競賽規則訂定
指導方針。
附錄一
規則8 費用之補助
在所有總會主導的競賽,選手、裁判長、裁判員的最低額度的補助費用,由執行委員會
決定。應事先告知會員協會。
8.1 裁判長和裁判員
交通費:頭等艙火車來回票,或最高額摺合2,000瑞士法朗流通貨幣的飛機票,惟必須
運用周末之有利費率或同類之¤目表。
住宿費:兩夜住宿並附早餐的旅館。
零用金:50瑞士法朗。
8.2 參賽選手(系指規則5之1、2、3、5、7、8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
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兩夜住宿並附早餐的旅館。
必須給付每一對選手100瑞士法朗之零用金。
8.3 隊型舞競賽(系指規則5之1、2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必須提供每一隊兩夜旅館住宿並附早餐。(每隊最多以二十人計算)。
國際邀請賽(系指規則5之6之競賽)
參加隊伍的補助費用應由各會員協會協議約定之。
世界排名賽(系指規則5之4b)、c)、d)之競賽)
交通費:不強制提供補助費用。主辦單位可自行考量是否補助費用。
住宿費:參賽選手自理。主辦單位亦可自行決定給付住宿。
報名費:籌辦單位最高可收取每對摺合40瑞士法朗之報名費。
超級世界盃(系指規則5之4a之競賽)
參加隊伍的補助費用由各會員協會協議。
國際團隊賽(系指規則5之9之競賽)
參加團隊的補助費用由各會員協會自行協議。
附錄二 裁判規則
1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7、8和10,國際競賽賽程至少包括初賽、准決賽和決
賽。准決賽必須分成兩個梯次比賽,決賽時應公開評分。
2 世界錦標賽、洲際錦標賽和世界排名積分賽,如有24對以上之選手參賽,在初賽時采
雙淘汰制(Re-danceSystem),此兩回合資格初賽可讓每對選手有二次的機會,雙淘汰之
參賽隊數應由裁判長決定之。
3 在決賽之前的復賽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選手要進入下一回合的比賽。本條款不適用於
世界排名賽。
4 國際十項舞全能錦標賽包括預賽、復賽、准決賽和決賽,上述第三款不適用於本條款
。
5 決賽時裁判員須判定選手名次,『1』是代表第一名的成績,必須分出高下,不可有
同名次之事件發生。
6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7、8和10,國際賽僅能有六對選手進入決賽,如果有
六對以上之選手具備資格,則由大會裁判長來決定參加決賽的對數。
7 總會採用「運動舞蹈計分法」(IDSF-SkatingSystem)計算成績。依據競賽規則5之
1、2、3.4、7和8,在國際賽之決賽時裁判應公開評分。
8 依據競賽規則5之1、2、3、4、和8,在國際錦標賽時,籌辦單位於比賽總結時,必須
公布成績評分表。
9 團隊賽(包括國際團隊賽)評分:
每一回合應采公開評分,其成績評定以『l』、『11/2』、『2』、『2l/2』、『2』、
『3』之方式記錄。『1』代表最好的成績。
實力相同可以給相同成績。在競賽過程中,依排序競賽,不準更換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