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航招飛體重標准
體重要求來在50公斤以上源。
1:航空專業飛行員要求中明確規定,飛行員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間,體重在50公斤以上;在民航招收飛行員體重要求是按照身體質量指數來計算的,即質指數(BMI)不大於24或小於18.5,而BMI=體重(kg)/身高(M)2,所以具體的體重需要學生們自己去測試。
2:身高不應低於168厘米,體質指數(BMI)不應>24或<18.5。註:BMI=體重(kg)/身高(M)2,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C字表)不低於0.5;不應有角膜屈光矯正手術史;不應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視,不應有嚴重的沙眼或倒睫。
Ⅱ 為什麼最新民航飛行員體檢標準是不低於0.1
飛行員的視力要求標准要比常人嚴格許多,因為民航是服務公民的,標准越高就對人民生命安全有了更高的保障,並且現在空氣質量下降,所以需要飛行員有更好的標准。
Ⅲ 民航招飛對體重的要求是多少
根據中國民航飛行員身體條件:體重方面,在50公斤以下是不合格的。
在民航招收飛行員體重要求是按照身體質量指數來計算的,即質指數(BMI)不大於24或小於18.5,而BMI=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x10%。所以具體的體重需要報考者自己去測試。
並且報考者身高須在165-185厘米之間。
女性:160cm-174cm,男性:170cm-185cm。
民航招飛的招收對象有兩種:
第一類是高中畢業生:年齡16-20周歲。
第二類是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學歷者25周歲(含)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者27周歲(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學歷者29周歲(含)以下。
(3)民航體質指數擴展閱讀:
民航招飛對於其他方面的要求:
1、視力:雙眼沒有經過任何手術,任何一隻眼睛裸視力(按C字視力表)不低於0.3,無色盲、色弱、斜視,無較重的沙眼或倒睫。
2、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
3、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
4、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准確,聽力正常
5、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慢性疾病史、無明顯內、外八字。
Ⅳ 2011年國航招飛行員,體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學生體重指數標准 具體是指多少啊
身高-110KG為標准體重(KG) 你的實際體重在這個范圍內可有10%的浮動
Ⅳ 體重偏瘦的人能當民航飛行員嗎大概175cm 90斤
4 基本要求
4.1 身高、腿長和臂長應符合飛行職業要求。
4.2 體質指數(BMI)不應大於 24 或小回於 18.5,但下列答情況鑒定為合格:
a) 體質指數小於 18.5,骨骼肌肉發育良好;
b) 體質指數大於 24,腰圍小於 85 cm,腰臀比小於 0.90,體型勻稱,肌肉發達,胸、腹、腰等部位無脂肪堆積現象。
A.4.2 人體測量
A.4.2.1 人體測量時男性應在裸體情況下進行測量,女性應著胸罩、短褲進行測量。身高的單位為厘米(cm),體重的單位為千克(kg)。
A.4.2.2 身高測量方法為受檢者立正姿勢,枕部、臀部、足跟三點緊靠標尺。頭要正,雙目平視,水
平尺貼於頭頂部正中所測得數值為身高。
A.4.2.3 應按公式(A.1)計算體質指數(BMI)。BMI在18.5~24為正常,小於18.5為體重不足,大於等於24為超重,大於等於28為肥胖。
BMI=W/H^2 …………………………(A.1)
BMI ——體質指數;
W ——體重,單位為千克(kg);
H ——身高,單位為米(m)。
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
Ⅵ 民航招飛的體檢具體指標是什麼
給你空軍招飛體檢的標准,你可以參考參考,但是民航的標准會比這個松一些
招飛體格檢查的項目及其注意事項
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招飛體格檢查的項目及其注意事項。希望參加招飛體檢的學生有足夠的思想准備和心理准備。
(一) 眼科
眼科檢查一般按項目的不同,分別有明室和暗室進行。第一次進入眼科檢查在明室進行。檢查遠視力、近視力、色覺和外眼。第二次進入眼科檢查隱斜,在眼科暗室進行。第三次進入眼科,在明室先查散瞳前遠視力,然後點散瞳葯,在暗室查屈光間質、屈光度、眼底。
視力檢查 這里只介紹遠視力檢查。遠視力檢查使用空軍環形視力表雙裸眼視力分別在1.0以上。檢查視力時,受檢學生坐在指定位置,面向視力表,左手持遮眼板蓋住左眼,檢查右眼。右手向前平伸,五指並攏,看準醫生指示視標的缺口方向,打出手勢,然後速回到原來的位置。檢查左眼時則用右手拿遮眼板蓋住右眼,用左手打手勢。視力表中視標缺口共分八個方向,分別是正上、正下、正右、正左、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缺口方向要看準,手勢要大,指示方向也要准確。檢查中不許打開遮眼板。精神過度緊張可引起視力減退,可在檢查前做些輕微活動,使身體放鬆。過度疲勞,睡眠不足都可引起視力降低,應盡量避免這些因素的影響。
視力不良主要是屈光不正引起的。影響視力的其它因素還有照明度,精神緊張、睡眠不足、缺氧、眼疲勞、晶體、玻璃體混濁、眼外傷、眼底病等。青年學生在短時間內視力有一定的變化,有時好時差的情況。一般來說眼內肌調解能力較強,有較輕的屈光不正仍能保持較好的視力。但年齡較大後調解能力降低,視力逐漸變差。因此,雖然雙側視力都在1.0以上,但屈光度數超過一定的數值也不能作為飛行員的培養對象,一些視力欠缺者,雖然經復查勉強達到1.0,最終也會在散瞳後因屈光度超出標准被淘汰。
屈光度是眼球對光線的聚合,高中物理課已學過光的折射。平行光線進入眼睛經聚合,焦點落在視網膜前稱近視,落在視網膜後稱遠視,光線不能聚合為一個焦點稱為散光。人的眼睛對光線聚合過程要比凸透鏡原理復雜得多。人的屈光度取決於光線進入眼睛到達視網膜的距離、屈折面(角膜面、晶狀體前後面)和屈折體(前房液、晶體、玻璃體)及屈光面間的距離。檢查屈光需散大瞳孔後在暗室進行。電子驗光沒有散瞳驗光精細、准確,體檢條件除對視力有規定外,對屈光度也有嚴格規定,視力好屈光度超過標准也不合格。
隱斜檢查 用來檢查眼外肌不平衡程度。隱斜視即眼外肌不平衡。顯斜視即常說的"斜眼"。隱斜視和顯斜視沒有本質的區別,但由於有正常的融合機能控制,仍能保持雙眼單視,不顯出偏斜。融合機能一旦受到干擾,就會出現視物偏斜。在疲勞時表現復視(視物成雙)、注意力差、視物不清等情況。在飛行中會出現目測不準、判斷錯誤,影響飛行。我國招飛體檢對隱斜度數規定較嚴格,三次檢查以查出最高度為准,除了未掌握操縱要領的情況以外,不再進行復查。
受檢者通過隱斜計的雙目鏡,用雙眼注視前方之光源(一眼可見光點、另一眼可見條形光線),調整旋鈕,使光點與光線重合,隱斜計所指數字即隱斜度,內外隱斜和上下隱斜各檢查三次。檢查時一定要雙眼注視前方之光源;調整點和線重合後不要再反復校正。如向一個方向旋轉旋鈕點和線間距離越來越大時,則向反方向旋轉。
色覺檢查 眼睛除了視覺功能外尚有色覺功能,即顏色的辨別力。色盲、色弱是對某種顏色辨別能力喪失或降低。在飛行中將對帶有顏色的標志物、標志燈、警告信號燈辨別不清,一些地面工作也將受到限制。色盲、色弱者不要隱瞞和迴避這一生理缺陷。色覺檢查通過辨認色覺圖中的數字、字母、圖案來進行。一個人一個人地進行檢查,檢查時使用不同地色覺圖。
(二)耳鼻喉科
本科檢查內容分別在三個檢室內進行,分別檢查耳鼻喉口腔、耳氣壓機能、聽覺、嗅覺和前庭機能(轉椅試驗)。耳腔、鼻腔和口腔稱為一般檢查,其它項目為專項檢查。一般檢查先進行,專項檢查與其它科檢查穿插進行。一般檢查時學生坐在醫生對面,醫生將燈光通過額鏡聚合於耳腔、鼻腔內分別觀察外耳道、鼓膜、鼻腔內各種結構,然後檢查口腔、牙齒。
耳氣壓機能檢查 耳咽管的通氣機能也稱為耳氣壓機能。中耳和外耳是通過鼓膜劃分的。中耳和外耳在氣壓平衡時才能保持正常聽力。當我們坐汽車下山時,常感到耳內不舒服,聽力也下降,這就是中耳和外耳氣壓不平衡的緣故。當鼓膜內外壓力一致時,聲波振動鼓膜的外耳道一側才能感覺到聲音。如果鼓膜內外壓力一致,但聲波同時振動鼓膜兩側也感覺不到聲音。當打炮時,如果張大嘴巴,這時耳咽管口開放,鼓膜內外側同時受炮聲振動,可以防止對鼓膜的損傷。打哈欠時可能聽不到任何聲音也是這個道理。當人的耳咽管由於某種原因不通暢時,就失取了調解壓力的能力。當飛機下降高度時(特別是在4000米以下),外界氣壓逐漸變大,壓迫鼓膜造成聽力下降,有的造成氣壓性損傷,更為嚴重者可能造成鼓膜破裂,耳氣壓機能不良者不能當飛行員,檢查耳據氣壓機能時要配合醫生做捏鼻鼓氣動作,平時要注意預防感冒,不吸煙,不喝酒。
轉椅試驗 是檢查前庭機能的試驗。人的前庭機能參與人的定向和平衡,前庭機能低下容易出現錯覺,前庭功能敏感則容易出現暈動症,就是常說的暈車、暈船、暈機。通過轉椅檢查可初步了解是否存在暈動症,平時多做一些有關的鍛煉可使前庭的敏感性降低,有利於這一檢查順利通過。檢查時,受檢者坐在轉椅上,系好安全帶,上身從坐正,頭放在頭托槽內,雙手握緊扶手,兩腳置於踏腳架上,閉住雙眼,隨節拍器聲音左右擺頭。擺頭時從左-中-右-中-左……連續不間斷,不停頓。在掌握擺頭要令後,開動電動轉椅,以兩秒種一圈地轉速旋轉,轉45圈後停止旋轉,數秒種後睜開眼睛,解開安全帶後雙腳踏地,回到原來坐位上,觀察半小時。
轉椅檢查前克服恐懼心理,樹立信心。身體不適和發燒應該主動向醫生反映,延期檢查。剛吃過飯(飽腹)或飢餓時不宜進行檢查。旋轉開始後不久可出現眩暈(翻轉感覺),這是正常現象,應該堅持做下去。擺頭時要按照節拍器的節奏進行,不能忽快忽慢。觀察期過後出現嘔吐也應該向醫生報告。
嗅覺檢查 和某些動物比較,人的嗅覺要差得多。人的嗅覺和味覺是相輔相成的,有人做過這樣的試驗,捏住鼻子吃蘋果然後再吃蘿卜,其感覺是很相似的。但不捏鼻子感覺就差遠了。嗅覺的意義不僅僅是氣味的辨別,鼻腔疾病,顱腦疾病常常與嗅覺發生聯系。嗅覺檢查時兩側分別進行。被查者閉上眼睛,用右手食指壓迫右側鼻翼使右鼻孔閉塞。檢查者任選一種葯瓶,將葯瓶口對准被查者左鼻孔,距離約1.5厘米,令被檢查者用左側鼻孔吸氣辨認是何種氣味。換另一葯重復上述過程;然後用右側鼻孔重復上述檢查。檢查時如果鼻涕較多,應先擤掉鼻涕。如果鼻子不通氣,應向醫生說明情況,噴葯後再檢查。
聽力檢查 聽力是人接受信息的一種方法,也是語言能力的基礎。正常人聽力喪失後,漸漸地也會喪失語言的能力。從小喪失聽力,那麼就不會學說話。聽力下降,多數是中耳的炎症造成的。也有一些是噪音對鼓膜的傷害。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噪音污染將越來越嚴重。家庭音響、耳塞錄音機使用不得當,也將對人的聽力造成損害。人對聲音的感覺除了強度外還有頻率(音調)。通過聽力計,檢測人對各種頻率的純音感知最低強度,以了解奪沒有聽力減退。聽力檢查在安靜的房間或隔音室內進行。被檢查者戴上耳機,右手握住開關,拇指對准按鈕,注意傾聽耳機內聲音,當聽到耳機內發出聲響(輕微)後即按動按鈕,然後松開,注意聽下次響聲。一般先左耳後右耳。檢查時應保持絕對安靜,注意力應高度集中,仔細傾聽耳機內的聲音,因為每個頻率檢查開始時強度很小,聲音極為細微。耳機內聲音不定時發出,當確實聽到後再按動按鈕。
另外,在檢查中,要如實回答醫生提出的問題。有的學生欺騙醫生,自己經常暈車不實說,以為可以矇混過關,經常暈車的人轉椅試驗過不了關,隱瞞病史終究被淘汰。要配合好醫生的檢查,讓張大口時盡量把口張大,讓咬住牙時後邊的牙齒一定要咬住。往嘴裡噴葯時不要將葯吐出來。醫生交待的防病、治病措施一定要照辦,不然有可能在高考後的復查時被淘汰。
(三)外科、皮膚科
本科檢查包括外科和皮膚科兩大部分。外科檢查又分為測量和全身檢查。學生先在更衣室內脫光衣服,然後進入檢測室進行測量,包括體重、身長、坐高、腿長、臂長、胸圍、肺活量、握力等。身材過於高大、過於矮小、坐高超標、腿長、臂長不足都不利於飛行而被淘汰。我國青年18周歲時四肢基本停止發育,但坐高,體重將有所增加,體格條件已充分考慮到這一情況,身體測量的標准既嚴格又合理。學生在測量完畢後進入檢測室,檢查體質。體質的評價是外科的重要內容。體質是機體發育和各個器官機能狀況的總稱,主要從三個方面衡量:首先是體型,主要是骨骼發育。再就是體格,泛指肌肉、脂肪。最後是各臟器的功能。總的來說偏重於外部的形態。體質不良表現為身體瘦弱,肌肉鬆軟無力,骨骼纖細,頸細長,兩肩下垂,胸廓異常,肘關節過伸,身長和體重不成比例。外科檢查另一重點內容為四肢關節。脊柱。四肢關節要對稱,長度符合標准,功能要正常。脊柱無側彎、生理彎曲正常,活動不受限。肛門、外生殖器、皮下組織、淋巴結、疝氣都屬外科範圍。外科檢查還包括脊柱和四肢的運動試驗,頸部和腰部的屈、伸、側彎、旋轉;上肢肩、肘、腕、指關節各方向運動;髖及下肢的下蹲、行走、下蹲走、原地屈膝跳等。體檢前學生要洗澡、換衣服,在做身體測量時要按工作人員的要求擺好體位,站立,坐姿要端正。測量身長時腳跟不能離地,測坐高時不要有意挺腰。人的身長確定之後,腿長和坐高之和等於身長,坐高增高時腿長就相應變短,坐高超標和腿長不足都要被淘汰。
皮膚科主要檢查皮膚病。皮膚病本身對飛行沒有直接危害。但是一些頑固的皮膚病將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傳染性皮膚病極易引起傳染和蔓延。
(四)內科
內科檢查在外科、眼科、耳鼻喉科一般檢查後進行。學生進入內科檢查室後,先脫掉棉衣等較厚的上衣,靜坐5-10分鍾。將右臂衣袖挽至肘以上13厘米,詢問有關的內科病史後將血壓計膠囊縛好測量血壓,然後測量脈搏。學生仰卧在檢查床上,解開衣扣松開腰帶,兩腿自然彎曲,先聽診心肺後觸摸肝脾,觸摸肝脾時學生要做腹式呼吸,即吸氣時將腹部鼓起來,呼氣時腹部凹下去,然後改立位觸摸腎臟。
內科檢查前盡量不做體力活動,精神放鬆,以免引起血壓波動,脈搏增快,心雜音增強。測血壓時全身放鬆,不要用力和握拳。聽診心臟時呼吸要自然,不要說話。觸摸肝脾時要聽醫生的指令呼吸,腹肌不要用力。有的同學為了順利通過內科關,檢查前偷偷服葯,這是不可取的,服葯後血壓低於正常標准,脈壓差超出標准都不會合格,葯物對其它檢查項目也有影響,千萬不要這樣做。血壓高的人平時經常頭痛、頭暈。血壓低也可以有上述症狀,飛行中還會眼黑、暈厥等,這是腦部供血不足引起的。夏天當我們蹲或坐時間長時,猛然站立會出現眼黑或者摔倒,也是這個原因。有的同學當飛行員心切,心情過於緊張,引起血壓高和心率快。飛行是特殊的職業,遇事過分緊張就不能當飛行員。心臟雜音較強不一定是心臟病,但不能排除心臟病變的可能,在招飛體檢和條件下不可能人人做進一步的檢查,被淘汰的學生也不要背上思想包袱。還有的學生在聽診時發現奪較多的期前收縮,這也不符合飛行員的要求,要知道前期收縮不是什麼時候都有的,但一經發現,只要超過標准便不能合格,不進行復查。肝臟大的原因很多,如瘦弱、營養不良、肝病、環境和空氣污染等。肝大並不一定是肝炎或肝臟有病。
(五)神經科
在不少人看來,神經科是比較神秘的,這是大家對神經科不了解的緣故。要知道,人的一切活動(包括自主活動和不自主活動)都是由神經精神支配的。神經疾病和精神疾病又是截然不同的,僅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聯系。就拿"語言"來說吧,人的語言表達在大腦"語言運動中樞"支配下,有關肌肉和器官巧妙配合,共同運動而完成。但語言意思混亂超出一般邏輯,出現誇大,妄想等則屬於精神病范疇。不少人把行為不正常認為"神經病"是大錯特錯的。應該說大多數學生神經精神都是正常的,個別人神經系統可能存在潛在疾病,必須與醫生配合才能得以發現。
神經精神科檢查的內容比較多,比較廣泛,包括神經,精神病史和家族史,本人的反應能力、理解能力、思維能力、記憶力、表達能力、情感、肌肉、運動、反射、病理征、感覺、共濟運動、植物神經系統等。人的感覺很復雜,前面介紹了人的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前庭覺。人還有痛覺、溫度覺、觸覺、位置覺等一般感覺和形體覺、兩點辨別覺、重量覺等等復雜的皮層覺。神經精神科檢查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通過交談了解病史和部分檢查內容。二是通過全身系統的檢查發現有關的體征。檢查時學生要裸體或只著短褲。心情要平靜,不要緊張。敘述和回答有關問題要誠實、坦白,既不要有意誇大,也不要故意隱瞞、迴避。說話要負責任,病史回答以第一次為准。檢查時做好各種配合,不要躲閃。體檢後不要在其他同學中傳播具體內容。
(六)輔助檢查
招飛體檢除了上述檢查外,尚有輔助檢查。輔助檢查分常規項目,即每個人都必須查的,如化驗、心電圖、心功能、胸部X線透視、胸部X線攝片、B超、腦電圖。非常規檢查一般根據各科醫生需要臨時申請。常規輔助檢查項目除抽靜脈血和采耳血有輕度疼痛外,其他都是無痛苦無損傷檢查。
化驗檢查 化驗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肝功能、澳抗等。澳抗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最早發現於澳大利亞,簡稱為澳抗。澳抗陽性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標志,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並不是得了乙型肝炎。化驗留標本一般在體檢第二天起床之後進行。尿便標本要自己留,血液標本由工作人員採集。化驗的前一天晚上將尿道口洗干凈,以免污染尿標本,早晨起床後留取中段尿20-30毫升。留取方法:先尿出一部分尿,然後再用標本瓶接取。用木桿留取新鮮大便3-4克,其餘放水沖掉。抽靜脈血和采耳血統一進行。
上站體檢的學生應多飲開水,防止身體缺水,致使尿液、血液濃縮。大便標本一定留夠量,不然很快乾燥無法化驗。化驗的前一天晚上不要進食糖果或水果罐頭。抽血時如感到頭昏,無力等應坐下休息,以防摔到受傷。
心電圖、心功能檢查 心電圖檢查和心功能檢查可以分開檢查,也可做完心電圖,緊接著做心功能檢查。心電圖檢查是將心臟本身的微電活動通過皮膚接到機器中放大並記錄下來,用以分析心臟活動情況。檢查前不要做體力活動,禁止服葯,消除緊張情緒。仰卧檢查床上,解開上衣扣,充分暴露胸部,全身放鬆,平靜呼吸。心功能檢查是分析在運動之後,心臟有無功能不全、心肌缺血、心律紊亂等情況。檢查時右上臂縛好血壓計膠囊,拔出聯接的線頭,右手握住充氣膠囊,按照節拍器的節奏做上下階梯運動3分鍾。立即卧床測量運動後1分鍾血壓,描記2分鍾心電圖,然後再測3分鍾後血壓。做心電圖時全身一定要放鬆,肢體不要亂動。運動試驗時要按節奏進行,既不能快、也不能慢。檢查完畢立即穿好衣服,防止感冒。
X線檢查 常規X線檢查只做胸透和胸片。其它X線檢查根據各科需要在照胸片時一塊兒進行。X線醫生結合每個人胸透、胸片情況綜合分析肺、心臟、胸膜、膈肌疾病。一些胸膜增厚,粘連影響膈肌活動度,使呼吸功能受限。肺部鈣化點過多,過大和膈肌粘連有可能引發氣胸。這些情況做地面工作沒有什麼危險,但當飛行員不行。X線檢查時要按要求擺放各種體位,做深呼吸運動,在拍片的一剎那則不能動,屏住呼吸。
B超檢查 B超檢查基本原理是超聲波可以穿透皮膚,在遇到內臟時將有部分聲波反射。根據這個原理檢查內臟器官人位置、大小、質地、新生物。招飛體檢中要探查肝臟、膽囊、脾臟、左右腎臟。做B超前需要禁食禁水8小時。工作人員會通知受檢學生禁食禁水的時間。
腦電圖檢查 腦部不同部位的生物電反映到相應位置的頭皮,將這種比心電活動還要微弱的電活動放大並記錄稱為腦電圖。癲癇俗稱羊角瘋,在大發作時口中發生像羊叫的聲音,然後倒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瞳孔散大。癲癇是對飛行危害最大的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做腦電圖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各種誘發試驗發現癲癇病。
做腦電圖檢查前要洗凈頭發和頭皮油脂,避免電極接觸不良,為防止偽差,做前不能空腹,不能服睡眠葯,要有充分的睡眠。描記過程中肢體不要亂動,也不要打瞌睡。
Ⅶ 民航招飛對體重的要求
絕對不合格。減到70公斤以下。
Ⅷ 關於飛行員體檢標准問題
民航招飛要求:
目 次
前言
1 范圍……………………………………………………………………………………………1
2 總則……………………………………………………………………………………………1
3 一般條件………………………………………………………………………………………1
4 精神、神經系統………………………………………………………………………………1
5 心理……………………………………………………………………………………………1
6 呼吸系統………………………………………………………………………………………1
7 循環系統………………………………………………………………………………………1
8 消化系統………………………………………………………………………………………2
9 泌尿、生殖系統………………………………………………………………………………2
10 血液系統………………………………………………………………………………………2
11 免疫、內分泌系統及新陳代謝………………………………………………………………2
12 運動系統………………………………………………………………………………………2
13 皮膚及其附屬器………………………………………………………………………………2
14 眼及其附屬器…………………………………………………………………………………3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3
附錄A(規范性附錄)體格檢查項目和方法……………………………………………………4
附錄B(規范性附錄)輔助檢查項目……………………………………………………………13
前 言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准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飛行標准司提出。
本標准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安全技術中心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民用航空醫學中心。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王樹明、吳堅、徐林、李謙、楊秀雲、呂天翔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飛行學生的體格檢查鑒定原則、項目和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招收以培養航線運輸駕駛員、飛機和旋翼機商用駕駛員為目標的民用航空飛行學生。
2 總則
2.1民用航空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結論分為:
a. 合格;
b. 不合格。
2.2民用航空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項目、方法見附錄A,輔助檢查項目見附錄B。
3 一般條件
3.1 身高不應低於1.65 m。
3.2腿長不應短於74cm。
3.3體質指數(BMI)不應大於24或小於18.5。
體質指數小於18.5,骨骼發育良好可視為合格;體質指數大於24,腰圍小於85cm,腰臀比小於0.90,體型勻稱,肌肉發達,胸、腹、腰等部位無脂肪堆積現象可視為合格。
3.4 不應有惡性腫瘤,以及可能惡變或可能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
3.5 不應有傳染性疾病。不應為艾滋病病毒(HIV)攜帶者。
3.6 不應有具有臨床意義的輔助檢查結果異常。
4 精神、神經系統
4.1 不應有精神障礙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2 不應有人格障礙。
4.3 不應有癔症、神經症。
4.4 不應有睡眠障礙。
4.5 不應有物質依賴、物質濫用。
4.6 不應有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
4.7 不應有癲癇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4.8 不應有原因不明的、難以預防的意識障礙及其病史。
4.9 不應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顱腦損傷及其病史。
4.10 不應有反復發作的頭痛。
4.11 不應有周圍神經系統疾病。
4.12 不應有植物神經系統疾病。
4.13 不應有肌肉疾病。
4.14腦電圖不應出現癇樣放電和局灶性異常,且不應有中度或以上異常。
5 心理
心理學評定結果應符合飛行職業要求。
6呼吸系統
6.1 不應有呼吸系統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
6.2 不應有肺結核。
胸部X線檢查時,一側肋膈角稍鈍伴輕度幕狀粘連、肺野有散在的鈣化點或少許條索狀纖維化影,無臨床意義,可視為合格。
6.3 不應有氣胸及其自發性氣胸病史。
6.4 不應有胸腔臟器手術史。
7 循環系統
7.1 不應有心血管系統疾病。
7.2 收縮壓不應持續低於90mmHg或高於等於140mmHg;舒張壓不應持續低於60mmHg或高於等於90mmHg。
7.3 心率每分鍾不應低於50次或高於110次。
7.4 不應有心電圖異常,但下列情況可視為合格:
a)P-R間期小於0.12s,不伴有δ波及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史;
b)P-R間期在小於等於0.30s的 I度房室傳導阻滯;QRS間期小於0.12s的室內傳導阻滯;
c)右束支傳導阻滯;
d)非病理性心電軸左偏大於等於-45度,或心電軸右偏大於等於+110度;
e)非病理性遊走性心律;
f)偶發性早搏。
7.5 不應有周圍血管疾病,但下列情況可視為合格:
a)輕度下肢靜脈曲張;
b)左側輕、中度精索靜脈曲張。
8 消化系統
8.1 不應有消化系統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後遺症。
8.2 肝囊腫直徑不應大於10mm,或其數目不應超過兩個。
8.3不應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
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癒後一年以上未復發的可視為合格。
8.4 不應有膽道系統結石。
8.5 不應有膽囊息肉。
直徑小於等於5mm、不伴有膽囊壁增厚、非膽囊頸部的膽囊息肉可視為合格。
8.6 不應有直腸、肛門疾病及各種疝。
單純的內、外痔,肛裂可視為合格。
9 泌尿、生殖系統
9.1 不應有泌尿系統疾病及其病史。
單發腎囊腫直徑小於10mm可視為合格。
9.2 不應有泌尿系統結石。
9.3 不應有生殖系統疾病。
精索鞘膜積液、精索囊腫、精索或陰囊內小結節,排除結核和絲蟲病可視為合格。
9.4 不應有痛經、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多囊卵巢綜合征、閉經和經前期綜合症。
9.5 不應處於妊娠期。
9.6快速血漿反應素環壯卡片試驗(RPR)不應為陽性。
10血液系統
不應有血液系統疾病及其病史。
非病理性脾臟輕度腫大可視為合格。
11 免疫、內分泌系統及新陳代謝
不應有免疫、內分泌系統及新陳代謝疾病及其病史。
12 運動系統
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骼、關節、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後遺症及功能障礙。
13 皮膚及其附屬器
不應有傳染性、難以治癒或影響功能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
輕度足癬、局限性神經性皮炎、輕度腋臭可視為合格。
14 眼及其附屬器
14.1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應達到0.7或以上,雙眼遠視力應達到1.0或以上。
如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0.7,但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可視為合格:
a)裸眼遠視力不低於0.3;
b)矯正視力不低於1.0;
c) 屈光度不超過±3.00D(球鏡當量)或散光兩軸相差不超過2.00D 。
14.2 屈光參差不應超過2.50D(球鏡當量)。
14.3 任何一眼裸眼近視力不應低於1.0。
14.4周邊視野在任何徑線不應比正常值縮小15°或以上,中心視野不應有非生理性暗點出現。
14.5 不應有色盲、色弱。
14.6 不應有夜盲。
14.7 雙眼視功能不應有異常。
14.8不應有顯斜視。 內隱斜視不應超過10△、外隱斜視不應超過5△、上隱斜視不應超過1.5△。
14.9 不應有難以治癒或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結膜、淚器疾病。
14.10 不應有角膜疾病、角膜屈光手術後或影響視功能的角膜瘢痕。
14.11 不應有鞏膜疾病。
14.12 不應有虹膜睫狀體疾病及其病史。
14.13 不應有瞳孔變形、運動障礙。
14.14 不應有晶狀體疾病。
晶狀體散在的先天性混濁小點不在視軸區可視為合格。
14.14 不應有玻璃體疾病。
細絲狀、點狀玻璃體混濁數量少,活動度小,無自覺症狀可視為合格。
14.15 不應有青光眼、高眼壓症。
14.16 不應有視網膜、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但下列情況可視為合格:
a)黃斑區散在非病理性斑點;
b)黃斑區外不影響視功能的、孤立的、無復發趨勢的視網膜、脈絡膜陳舊性病灶。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
15.1 任何一耳純音聽力圖空氣傳導聽力曲線在500Hz、1000 Hz、2000Hz任一頻率的聽力損失不應超過20dB;250Hz、3000Hz任一頻率的聽力損失不應超過25dB;4000Hz、6000 Hz、8000Hz三個頻率的雙耳聽力損失總值不應超過210 dB。
在250Hz、 500Hz、1000Hz、2000Hz、3000Hz五個頻率上有一或二個頻率超過上述標准5dB可視為合格。
15.2 不應有耳氣壓功能不良。
15.3不應有前庭功能障礙, 旋轉雙重試驗檢查不應出現Ⅱ度以上或延遲反應。
15.4 不應有難以治癒或影響功能的外耳疾病和畸形。
15.5 不應有鼓膜穿孔、粘連、重度內陷、萎縮、增厚、菲薄瘢痕。
15.6 不應有中耳疾病。
15.7 不應有內耳疾病及其病史。
15.8 不應有眩暈史。
15.9 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鼻及鼻竇慢性疾病,但下列情況可視為合格:
a)輕度上頜竇炎鼻腔檢查無明顯異常,上頜竇竇口引流通暢;
b)上頜竇粘膜囊腫位於竇腔側壁或底壁並小於竇腔三分之一,竇腔粘膜無炎性改變,鼻腔檢查無明顯異常,上頜竇竇口引流通暢。
15.10 不應有嗅覺喪失。
15.11 不應有難以治癒或影響功能的咽、喉部疾病。
15.12不應有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
附錄 A
(規范性附錄)
體格檢查項目和方法
本附錄包括各科常規檢查項目和方法。凡與臨床檢查方法要求一致的項目,體檢時應按臨床檢查方法進行,必要時可進行其他項目檢查。
A1 精神、神經科
A1.1常規檢查項目
精神、神經科常規檢查項目應為:
a)病史搜集;
b)精神檢查;
c)腦神經檢查;
d)運動檢查;
e)反射檢查;
f)感覺檢查;
g)植物神經檢查;
h)腦電圖檢查;
i)心理學評定。
A1.2 常規檢查項目及重點內容
A1.2.1病史搜集,包括病史詢問和病史調查,重點內容應為:
a)生長發育史;
b)學習、生活史;
c)既往病史應包括癔症、神經症、睡眠障礙、意識障礙、癲癇、抽搐史、頭痛史、腦外傷史、中樞神經疾病史、肌肉疾病史等;
d)遺傳和遺傳傾向疾病家族史:精神障礙、癲癇等。
A1.2.2精神檢查應包括:
a)一般表現;
b)情感;
c)思維;
d)定向;
e)記憶;
f)計算能力;
g)意志;
h)其他。
A1.2.3腦神經檢查。
A1.2.4運動檢查應包括:
a)不自主運動;
b)隨意運動;
c)共濟運動,包括指鼻試驗、指指試驗、快復輪替試驗、跟膝脛試驗和昂白氏試驗。
A1.2.5感覺檢查包括:
a)淺感覺:痛覺和觸覺,必要時查溫度覺;
b)深感覺:震動覺。
A1.2.6反射檢查,包括:
a)淺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 跖反射;
b)深反射——肱二頭肌反射、肱三頭肌反射、膝反射、跟腱反射;
c)病理反射——巴彬斯基氏征、查多克氏征、奧本海姆氏征、戈登氏征、霍夫曼氏征。
A1.2.7植物神經檢查應包括:
a) 一般檢查——觀察皮膚色澤有無發紅、發白、發紺或大理石紋;手足是否多汗等;
b) 彎腰試驗檢查——受檢者應彎腰低頭,雙手盡量觸地,維持3s~5s後直立。正常人面部可有暫時輕度充血,但無頭昏、眼花和身體傾斜現象;
c)植物神經輔助檢查(必要時)——眼心反射、立卧試驗、卧立試驗。
A1.2.8腦電圖檢查。
A1.2.9心理學評定應包括認知測驗、心理運動能力測驗和心理會談(檢測方法和評定原則另行規定)。
A1.3 神經精神科主要疾病的判定
A1.3.1精神障礙包括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或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礙、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等。
A1.3.2人格障礙指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使病人形成了一貫的反映個人生活風格和人際關系的異常行為模式。這種模式顯著偏離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認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顯影響其社會功能與職業功能,造成對社會環境的適應不良,病人為此感到痛苦,並已具有臨床意義。
A1.3.3 癔症系指一種以解離症狀(部分或完全喪失對自我身份識別和對過去的記憶)和轉換症狀(在遭遇無法解決的問題和沖突時產生的不快心情,以轉化成軀體症狀的方式出現)為主的精神障礙。
A1.3.4神經症是一組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鬱、恐懼,強迫、疑病症狀,或神經衰弱症狀的精神障礙。本障礙有一定人格基礎,起病常受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影響。症狀沒有可證實的器質性病變作基礎,與病人的現實處境不相稱,但病人對存在的症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遷延。
A1.3.5睡眠障礙包括器質性睡眠障礙和非器質性睡眠障礙。非器質性睡眠障礙指各種心理社會因素引起的非器質性睡眠與覺醒障礙,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發作性睡眠異常情況(如睡行症、夜驚、夢魘)等。
A1.3.6言語和語言發育障礙:是指在發育早期就有正常語言獲得方式的紊亂,表現為發音、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發育的延遲和異常,這種異常影響學習、職業和社交功能。這些情況並非因神經或言語機制的異常、感覺缺損、精神發育遲滯或周圍環境因素所致。
A1.3.7物質依賴或濫用的物質包括:酒精、鎮靜劑、抗焦慮劑、可卡因;致幻劑、安非他明及其衍生的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苯環已哌啶或作用類似的芳香環已胺;大麻,吸入劑及影響精神活動的葯物或其他制劑。
A1.3.7.1物質依賴是指對依賴物質使用的一種病態。具有以下表現之一,應診斷為物質依賴:
a)耐受性增強;
c) 出現戒斷症狀;
d) 使用某種物質的控制力減弱;
e) 不顧身體健康或損害社會、個人及職業能力而繼續使用該物質。
A1.3.7.2物質濫用是指對上述物質的使用而導致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a) 以前有過使用某種物質並致身體受到損害,在近兩年內仍使用該物質;
b) 毒品檢測結果呈陽性;
c) 經病史搜集和體檢鑒定確認或懷疑其濫用某種物質。
A1.3.8明顯遺傳傾向疾病家族史系指三級親屬(1級:父母、同胞、子女;2級:姑、叔、姨、舅,(外)祖父母;3級:堂、表兄弟姐妹)中有遺傳性疾病及病史。
A1.3.9 幾種常見腦電圖異常改變的判定:
A1.3.9.1腦電圖的癇樣放電是指腦電圖中出現明確的棘波、尖波、棘-慢波、3c/s棘-慢波、2.5 c/s以下的尖-慢波、多數性棘波、多棘-慢波等。
A1.3.9.2 腦電圖的局灶性異常是指大腦皮層的任何區域出現的局灶性慢波或懶波或癇樣放電等。
A1.3.9.3 腦電圖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輕度異常:
a)α波頻率范圍超過2c/s,兩側頻率不對稱,8c/s波增多。兩側波幅差超過30%。生理反映不明顯或不對稱;
b)β波增多,波幅可達50〜100μv;
c)θ波增多,波幅可達50〜100μv,呈陣發出現;
d)δ波增多,呈散在出現;
e)出現少量散在異常波(癇樣放電波);
A1.3.9.4 腦電圖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中度異常:
a)α波頻率變慢,以8c/s為主或α波消失;
b)α波頻率及波幅明顯不對稱;
c)額顳部有陣發性高波幅α節律,而枕部α節律卻較少(α波前移),或α波泛化;
d)中波幅θ節律占優勢;
e)中波幅δ波成組或持續出現;
f)有較多異常波出現(癇樣放電波)。
A1.3.12.5 腦電圖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重度異常:
a)α波消失或僅有少量頻率很慢的α波,如8c/s的α波散在;
b)廣泛性中、高波幅θ波節律或δ波節律,其間夾以高波幅β波;
c)異常波呈節律性出現或反復爆發性出現;
d)出現爆發性抑制或爆發性抑制呈周期性出現。
A2 外科
A2.1常規檢查項目
外科常規檢查項目應包括:
a) 病史搜集;
b) 人體測量;
c)營養發育;
d)皮膚檢查;
e)淋巴結檢查;
f)頭顱檢查;
g)頸部檢查;
h)胸部檢查;
i)腹部檢查;
j)脊柱檢查;
k)四肢檢查;
l)外生殖器檢查;
m)肛門檢查。
A2.2人體測量
A2.2.1人體測量時男性應在裸體情況下進行測量,女性應著胸罩、短褲進行測量。測量單位:身高為米(m),體重為千克(kg),腿長為厘米(cm)。
A2.2.2身高測量方法為受檢者立正姿勢,枕部、臀部、足跟三點緊靠標尺。頭要正,雙目平視,水平尺貼於頭頂部正中所測得數值為身高。
A2.2.3腿長測量方法為受檢者坐在45cm高的方凳上,使枕部、臀部緊靠標尺,不過度挺胸,不縮腰。使不等邊直角三角板的短邊與受檢者頭頂正中皮膚剛剛接觸為宜,使標有起點為45cm至95cm刻度的長邊與身高標尺平行緊貼。在三角板長邊上對准受檢者身高長度的刻度對應數值,即為腿長。
A2.2.4應按式1計算體質指數。
BMI = W/H2 …………………………(1)
式中:
BMI——體質指數;
W——體重,單位為公斤(kg);
H——身高, 單位為米(m)。
BMI在18.5~24時為正常,小於18.5為體重不足,大於等於24為超重,大於等於28為肥胖。身高、體重、體質指數的對應表見表1。
表1 招收飛行學生身高、體重、體質指數對應表
體質指數(BMI)
BMI=18.5 BMI=24 BMI=28
1.65 m 50.4 kg 65.3 kg 76.2 kg
1.66 m 51.0 kg 66.1 kg 77.1 kg
1.67 m 51.6 kg 66.9 kg 78.1 kg
1.68 m 52.2 kg 67.7 kg 79.0 kg
1.69 m 52.8 kg 68.5 kg 80.0 kg
1.70 m 53.5 kg 69.4 kg 80.9 kg
1.71 m 54.1 kg 70.2 kg 81.9 kg
1.72 m 54.7 kg 71.0 kg 82.8 kg
1.73 m 55.4 kg 71.8 kg 83.8 kg
1.74 m 56.0 kg 72.7 kg 84.8 kg
1.75 m 56.7 kg 73.5 kg 85.8 kg
1.76 m 57.3 kg 74.3 kg 86.7 kg
1.77 m 58.0 kg 75.2 kg 87.7 kg
1.78 m 58.6 kg 76.0 kg 88.7 kg
1.79 m 59.3 kg 76.9 kg 89.7 kg
1.80 m 59.9 kg 77.8 kg 90.7 kg
1.81 m 60.6 kg 78.6 kg 91.7 kg
A2.2.5腰圍(僅在體質指數大於等於24時測量,單位為厘米)的測量方法是:呼氣時,在肋緣下和臍上之間的中點用軟尺測量周長。
A2.2.6臀圍(僅在體質指數大於等於24時測量,單位為厘米)的測量方法是:受檢者面向檢查者自然直立,用皮尺測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徑。
A2.2.7腰臀比(WHR)是腰圍和臀圍的比值,即用腰圍數除以臀圍數所得的值。
A2.3病史搜集
病史搜集應重點詢問有無外傷史,手術史,氣胸史,結石史,腰、腿關節疼痛史,便血、血尿史。女性還應詢問月經史等。
A2.4關節功能檢查
A2.4.1關節功能檢查應由上到下依次對各個關節功能進行檢查。
A2.4.2頸部關節檢查時應做前屈、後仰、側彎及左右旋轉動作,注意有無功能障礙、斜頸、甲狀腺腫大、甲狀腺結節等。
A2.4.3手指各關節檢查時應連續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內收,拇指對掌運動,注意各指功能,有無缺、殘、攣縮。
A2.4.4腕關節檢查時應做掌屈,背伸及內、外旋轉活動。
A2.4.5肘關節檢查時應做伸、屈、內旋、外旋、屈肘並注意左右肘關節是否對稱。
A2.4.6肩關節檢查時應做外展、上舉,以肩關節為中心的前、後旋轉運動,上肢聯合運動用拳叩打同側肩部,兩臂內旋手指觸摸對側肩胛骨下角。
A2.4.7脊柱(腰部)檢查時應兩臂上舉,做腰部軀體前屈、後伸,左右側彎及腰左、右旋轉運動。做兩上肢前平舉、側平舉、上舉及向前彎腰動作,注意脊柱形態有無異常且能否矯正。
A2.4.8髖關節檢查時應兩手平舉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動作、側踢腿動作,外展、內收、外旋動作,注意兩側股骨粗隆是否對稱。
A2.49膝關節檢查時應兩足分開與肩同寬,兩上肢前平舉做連續下蹲運動;注意有無彈響、運動是否協調,人體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體征應作麥氏征試驗及其他功能檢查並觀察有無肌肉萎縮,壓痛。
A2.4.10踝關節檢查時應兩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跖屈、背伸、內旋、外旋及足趾伸屈運動。注意有無趾殘缺、畸形。
A2.4.11聯合運動檢查時應做俯卧撐、仰卧起坐、走鴨步、縱跳使雙足跟盡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動作是否協調,步態是否正常。
A2.4.12關節活動記錄方法應從中位(即「0」度)開始,因為中位是兩個相反方向的運動終點。
A2.5頭、胸、腹檢查
A2.5.1頭部有無畸形、疤痕、顱骨凹陷或缺損、發癬等;
A2.5.2胸廓形態是否正常;胸部有無外傷、疤痕、隆起、肋骨缺損;腋窩部淋巴結大小,有無腋臭等;
A2.5.3腹部有無疤痕、外疝、腹壁靜脈曲張,皮膚病及腹股溝部淋巴結大小;
A2.5.4男性生殖器檢查陰莖和陰囊有無結節、腫塊、畸形、皮膚病,睾丸位置、大小,精索靜脈是否正常;
A2.5.5膝胸位或彎腰位,觀察肛門有無血跡、肛裂、瘺管、痔核。必要時應做肛門指診。
A2.6 外科病症的判定
A2.6.1下肢靜脈曲張程度的判定分為:
a)輕度——下肢靜脈呈局限性、圓柱狀擴張或輕度迂曲或全部靜脈干均勻膨脹,但靜脈壁沒有變薄,皮膚色澤正常,局部無並發症。
b)重度——下肢靜脈呈結節或囊袋狀膨脹,迂曲成團,范圍廣泛,伴有靜脈壁變薄或局部有營養不良性潰瘍、濕疹、水腫、皮膚色素沉著以及有急性炎症等並發症。
A2.6.2 精索靜脈曲張程度的判定分為:
a)輕度——陰囊外觀正常,拉緊陰囊壁可見有少部分靜脈變粗,加腹壓時靜脈無明顯增粗,觸診靜脈壁柔軟;
b)中度——不拉緊陰囊壁即可見靜脈迂曲,加腹壓稍有增粗,觸診靜脈壁柔軟,稍膨脹。彎腰後觸診靜脈迂曲膨脹消退;
c)重度——不拉緊陰囊壁即見陰囊壁內靜脈呈團狀迂曲、怒張,觸診靜脈壁粗硬,肥厚或睾丸萎縮。彎腰後觸診迂曲怒張的靜脈團無變化或變化不大。
A2.6.3 腋臭程度的判定分為:
a)輕度——在裸露狀態下,距受檢者1m內方可聞及臭味;
b)重度——在裸露狀態下,距受檢者1m外可聞及臭味。
A2.6.4下蹲功能不全程度判別分為:
a)Ⅰ度——雙足並攏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強下蹲不穩定,其雙足分開與肩同寬時才能完全下蹲;
b)Ⅱ度——雙足分開超過肩寬10cm才能完全蹲下;
c)Ⅲ度——雙足分開超過肩寬10cm仍不能完全蹲下或需雙足跟離地後才能蹲下。
A3 內科
A3.1常規檢查項目
常規檢查項目應包括:
a)病史搜集;
b)脈搏、血壓檢查;
c)營養狀態檢查;
d)頭頸部檢查;
e)胸腹部檢查。
A3.2血壓測量
A3.2.1血壓測量均應用袖帶寬12 cm汞柱式血壓計測量。
A3.2.2規定測量右臂肱動脈血壓,應以坐位為准。手臂與心臟應處於同一水平位置。
A3.2.3袖帶應綁扎在距肘窩上2 cm~3 cm處,聽診器頭不應壓得過緊,更不應壓在袖帶下面。
A3.2.4收縮壓應取初聽到搏動音的數值,即以第一音為准。舒張壓應取搏動音突然消失時的數值,即以第五音為准。若搏動音持久不消失時,可取搏動音突然由清晰轉為低沉(變調)時的數值,即以第四音為准。
A3.2.5當血壓超過標准值時,應在受檢者充分休息後復查兩次,兩次結果均正常者,方可視為血壓正常。
A3.3 心率計數
當心率超過標准值時,應在受檢者充分休息後復查兩次,兩次結果均正常者,方可視為心率正常。因體溫升高所致心率增快,應在體溫正常後復查。每次計數心率均應記錄,並註明時間。
A3.4 心臟聽診
A3.4.1心臟收縮期雜音按臨床分級法分為六級。
A3.4.2心臟功能性收縮期雜音,一般指心尖區或肺動脈瓣區不超過2級,且柔和、吹風樣、不傳導。如有疑問可通過超聲心動圖檢查判定。
A3.5肝臟觸診
A3.5.1受檢者應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鬆,用腹式呼吸。檢查者應站於受檢者右側,用右手指掌緊貼腹壁,沿腹直肌右側緣,由下向上隨受檢者腹式呼吸接近肋弓。觸診宜輕用力,防止將肝臟推向後方。
A3.5.2肝臟大小應以厘米為計算單位。觸及肝臟時,應囑受檢者吸氣,使腹壁與肋弓相平時的大小為准。測量右葉時,應以右鎖骨中線與肋弓的交叉點為其始點,與肋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緣為止。局限型肝大者應測肋緣下肝臟最大距離。測肝左葉時,應以劍突下緣為測量起點,垂直量至肝下緣。
A3.5.3判定肝臟大小時應注意肝臟邊緣厚薄硬度;觸壓痛,肝臟表面是否光滑及上界位置;需與腹直肌鞘、右腎、膽囊鑒別。同時應考慮到飯前飯後、運動前後、呼吸深淺、體型等。
A3.6脾臟觸診
A3.6.1受檢者應取仰卧位,屈膝,行用腹式呼吸,腹肌放鬆,檢查者應站於受檢者右側,用左手掌置於受檢者第七至第十肋骨處,右手平放腹部與左肋緣下成直角方向,手指末端稍彎曲,逐漸由下向上接近肋緣,輕壓腹壁,受檢者深吸氣時進行觸診。輕度腫大的脾臟仰卧位常不易觸及,可令其右側卧位用雙手觸診法檢查。
A3.6.2脾臟大小應以厘米為計算單位。受檢者應取仰卧位吸氣至腹壁與肋弓相平,此時觸及的脾臟最遠點與肋緣垂直距離為脾臟大小。觸診後應再作叩診。判斷脾臟大小時應注意脾臟邊緣厚薄、硬度、壓痛或叩痛,表面是否光滑,並應與腹部腫塊相鑒別。
A3.6.3 超聲顯像對脾臟腫大程度的確定為:脾臟的厚度超過4cm,或脾臟長度超過12cm,應考慮有脾腫大可能。正常脾臟在肋緣下不能探及,當在肋緣下顯示脾臟聲像圖時,除脾下垂外,應提示脾腫大。脾臟前緣超出腋前線,亦應提示脾腫大。
A3.6.3.1 脾臟輕度腫大——在仰卧位平吸氣時,肋緣下剛可探及脾臟,深吸氣時,脾下緣約在肋下緣2cm~3cm。
A3.6.3.2 脾臟中度腫大——在仰卧位平吸氣或呼氣時肋緣下均可探及脾臟,深吸氣時脾下緣在肋緣下超過3cm,直至平臍。
A3.6.3.3脾臟重度腫大——脾下緣超過臍孔水平,有的甚至可達盆腔。
A3.7腎臟觸診
一般受檢者應採取卧位,必要時可作坐、立位觸診。其大小應以厘米為計算單位。應注意腎臟的大小、形狀、硬度、表面狀態、敏感度及移動度,並應與腹部腫塊相鑒別。
A4 眼科
A4.1常規檢查項目
常規檢查項目應包括:
a)病史搜集;
b)一般檢查;
c)眼瞼、結膜、淚器;
d)角膜、鞏膜;
e)前房、虹膜、瞳孔;
f)晶狀體;
g)玻璃體;
h)眼底;
i)視覺功能檢查;
j)遠視力;
k)近視力;
l)色覺;
m)隱斜視;
n)視野(必要時);
o)暗適應(必要時);
p)屈光檢查;
q)眼
Ⅸ 關於民航招飛體重標準的一個問題
正式體檢按照體重指數算的。體重指數18.5-24之間合格。大概換算一下就是60到79公斤之間,不過體重要求不嚴格。差不太多就行。
Ⅹ 飛行員身體素質要求
1. 身高不應低於168厘米。2. 體質指數(BMI)不應>24或<18.5。註:BMI=體重(kg)/身高(M)2。3. 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C字表)不低於0.5;不應有角膜屈光矯正手術史;不應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視,不應有嚴重的沙眼或倒睫。4. 不應有精神障礙、癲癇及其病史和家族史。5. 不應有惡性腫瘤,以及可能惡變或可能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6. 不應有傳染性疾病,不應為艾滋病病毒(HIV)攜帶者。7. 不應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異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8. 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骼、關節、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後遺症及功能障礙。9. 不應有心血管系統疾病,血壓收縮壓不應持續低於90 mmHg或高於等於140 mmHg;舒張壓不應持續低於60 mmHg或高於等於90 mmHg。10. 不應有消化系統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後遺症。11. 不應有泌尿系統疾病及其病史,不應有泌尿系統結石。12. 不應有呼吸系統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如:肺結核。13. 不應有血液系統疾病及其病史。14. 不應有免疫、內分泌系統及新陳代謝疾病及其病史。15. 不應有傳染性、難以治癒或影響功能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 16. 不應有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應有嗅覺和聽力喪失。
這是粗略的自薦標准,其實不是很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