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校健身房管理規定
1.教學時間僅供體育教學使用,課外時間安排給師生活動和對外有償開放,所有活動必須遵從場館中心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
2.禁止穿高跟鞋、皮鞋、拖鞋鍛煉,應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入場並自備毛巾,館內禁止赤膊,使用各項器材後,請放回原位並擦拭器材上的汗水,方便下一位使用;
3.活動前請做好熱身運動,運動中注意安全,按照器械使用示意圖進行練習,掌握操作方法,熟悉器材性能,如有不適停止活動;
4.愛護公物,健身器材輕拿輕放,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5.講文明禮貌,禁止在館內就餐、吸煙、隨地吐痰、倒水、亂扔果糖雜物,不得在場內追逐打鬧,保持館內良好的衛生和鍛煉環境;
6.對外開放時間,先繳費後使用,憑票進館,群體活動或比賽需提前向場館中心提出申請;
7.參加健身的人員應互相關心,互相幫忙,相互禮讓,保持館內良好秩序;
8.未經允許,不得懸掛橫幅或張貼宣傳廣告,不得擅自舉辦培訓班或比賽,嚴禁在場館內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
9.請妥善保管好隨身物品,注意安全,遇到特殊情況,請及時與管理員聯系;
10.對違反管理規定者,本場館有權撤銷其活動,對於惡意破壞的行為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㈡ 體育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體育場館資源的利用率,更好地發揮體育場館的健身功能,現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指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是指體育場館一次性及連續使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短期出借使用,及面向校內師生員工和校區內其他單位人員的有償開放服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出借使用,以及體育場館所屬房屋及建築物租賃使用,均不屬於本實施辦法規定的范圍。
1.體育場館主館場地(含看台),以及健美操房、健身房、乒乓室;
2.田徑場(含看台)、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等室外運動場地;
3.室外游泳池。
上述均為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未作明確規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含暫時閑置房),均不屬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二)開放服務管理責任部門
1.體育館、體育場地等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為學校體育部,並負責體育場館的有償開放服務管理工作。
凡在黨辦、校辦確定的使用時間,以及體育教學活動安排的時間,體育館、體育場地不得對外開放服務。
2.後勤服務公司應配合體育館、體育場地的開放服務,做好生活後勤的服務工作,負有後勤保障服務的責任。
3.資產管理處系學校房屋及建築物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體育場館、體育場地監督管理的責任。
4.財務處負責體育場館開放服務結算和財務監督。
5.保衛處系體育場館開放服務安保工作審批和監督的責任單位。
(三)體育場館出借辦法
(一)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團借用辦法
1.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一次性或短期借用本校體育場館舉辦群體性活動,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須具有企事業法人或社團法人資格,自發性的組織和個人不予以接待;
(2)須事先說明用途,不得從事迷信活動或舉辦有拗於四項基本原則和精神文明的活動;
(3)須承諾遵守本校體育場館使用管理規定和校園治安管理規定,承諾承擔舉辦活動的安全責任和物資損壞賠償責任。
2.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借用單位,應至體育部辦理借用手續。體育部根據場館安排情況,同意後即與借用方簽訂出借合約。簽約時應事先說明有關規定及收費標准。
3.借用方使用體育場館時,場館管理中心應有專人在現場服務管理,並通知後勤服務公司安排好安保人員和衛生清潔人員。
4.借用方每次使用結束,場館管理中心應會同借用方共同驗收設備設施,如有損壞應雙方簽證並由借用方負責賠償。
5.按事先約定辦理出借費用的結算手續。
(二)校內各部門或社團借用辦法
1.各部門和校內各社會團體使用會議活動場所,應事先填寫體育場館使用申請單,送體育部場館管理中心統籌安排。
2.申請借用體育場館的單位,使用時申請單位必須要有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直至活動結束。使用單位如無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場館管理中心有權終止或暫停今後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
3.校內各部門及社團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均按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支付場館服務管理費。
其他規定和要求同校外企事業單位借用體育場館的規定。
(三)有償開放服務
在不影響校部安排和教學活動的前提下,場館管理中心應為師生員工提供健身和進行體育鍛煉場所,實行有償開放服務。使用者按標准付費入場。
(四)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體育場館,均以每4小時為1個使用單元時間,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
(2)每使用單元時間收費標准見附件。
2.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
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見附件。
(五)體育場館開放服務費用結算辦法
1.體育場館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費用,一般不予減免或全免。特殊情況,應由校領導或借用單位的協作部門負責人簽證,減免或全免的數額在相應的學校或部門的辦公費中支付。
2.場館管理中心應至財務處辦理繳款手續,全部收入上繳學校財務處,由學校財務處出具票據。場館管理中心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收入應單列科目進行財務管理。
3.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40%,由財務處核定總體安排。
4.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60%由財務處核定劃歸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以支付場館管理中心的服務管理費。
(六)其他
1.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學校相關規定如與之有拗之處,均以此規定為准。
3.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
㈢ 學校體育管理的方法
體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的一個重要方面。
學校體育管理工作包括體育課、早操、課間操、課外鍛煉、代表隊訓練和運動競賽等很多方面,各個方面是有機聯系,相互促進的。其中只有體育教學是按照教學大綱和計劃,在教師直接指導下,全體學生必須參加的。可以說,體育教學是實現學校體育各項任務的基本組織形式。教育部頒發的中學體育教學大綱明確規定中學體育教學的基本任務是:(一)根據青少年的特點,有計劃有組織地鍛煉學生的身體,促進他們身體的正常生長發育和機能的發展,全面地發展身體素質和人體的基本活動能力,提高對自然環境的適應能力,以收到增強體質的實效。(二)使學生學習和掌握體育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技術,教會學生用科學的方法鍛煉身體。(三)結合體育教學特點,教育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不斷地提高他們為革命鍛煉身體的自覺性,養成鍛煉身體的習慣。培養他們服從組織,遵守紀律、熱愛集體,朝氣蓬勃,勇敢頑強,艱苦奮斗的革命精神。要完成好這些任務,絕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我從事中學體育教學工作近十五年,深深地體會到,要完成好黨所給予的光榮而艱巨的任務,做一個稱職的中學體育教師,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
一、體育教師應提高對教育工作的認識
體育教師不僅是體育工作者,更主要的是教育工作者。對這個問題如果缺乏正確的認識,或是處理不好,就不可避免地會給工作造成很多損失和矛盾。在工作中,我曾經遇到過一位體育教師,他熱愛體育工作,業務能力較強。但他只把自己看成是一個體育工作者,因而在工作中只著眼於學生的體育,而對學生的思想教育、組織管理和文化學習等方面,則認為是份外事。例如:在體育課上,學生紀律不好,他認為這是由於學校沒有教育好,班主任工作不力所造成的。即使退一萬步講,最多是與自己課的組織不夠周密有些關系。在他看來,各科教師就是負責傳授本科的業務知識,政治思想教育那是班主任、團委會的事情。在這種思想支配下,他把自己的全部工作都禁錮在「體育」這個圈子裡,孤立於整個學校教育工作之外。因而,他不僅沒有盡到自己教育學生的職責,得到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同時還給學校各方面的工作帶來了很多矛盾。
學校的教育工作是一個整體。不論那科的教師,或學校的那個部門,都要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而共同努力。做為一個教師,首先要為培養全面發展的人而努力工作,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教書教人」的道理。
一個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從大的方面來講,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培養,而學校教育又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青少年正是生長發育,知識積累和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期。各學科的教師都必須關心學生德、智、體的全面發展。當然,教育和培養人的工作,不能靠空洞的說教和單純的政治活動,更廣泛的、深刻的、有效的教育,恰恰是寓於學校日常的各科教學工作之中。
對於學生的思想教育,作為體育教師,具有更加有利的條件和義不容辭的責任。因為,中學時期的青少年正處於發育的旺盛時期,他們大多數都愛好體育運動,體育教師任課的班級多,接觸學生的面廣,體育課絕大多數是在室外進行的,以實際操練為主要手段,學生的行為作風和意志品質等,都易於自然而真實地表現出來,這都是別的學科教師所不具備的。因此,體育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具有更為廣泛和深遠的意義。我們往往看到,一個體育工作開展得好的學校,這個學校學生的組織紀律性和精神面貌都比較好。雖然這和全校教師的共同努力分不開,但體育教師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身教勝於言教」。體育教師要想完成好教育學生的重任,必須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養。只有嚴以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才能談得上教育學生。
二、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體育教學和運動訓練的關系
多年來,人們往往對體育教學和運動訓練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體育行政部門往往是用競賽成績或培養出多少運動員,來衡量一個學校體育工作的優劣和評定一個體育教師工作的好壞。在社會上,也存在著把學校體育和運動競賽或表演等同起來的看法。就是學生本身,大多數人也是把體育當做一種娛樂手段。在各方面的影響下,很大一部分體育教師把體育教學,變成了一種多項運動訓練。因而,在完成教學任務時,就產生了很大矛盾,特別是增強體質與傳授知識技能之間的矛盾。
我們通常講一個人的體質,包括生長發育、身體機能、素質、活動能力和對疾病的抵抗能力等方面。要達到增強體質這個目的,最積極有效的手段是體育鍛煉。體育鍛煉的方法和內容,必須根據學生的不同年齡、性別、健康狀況,以及營養、休息、衛生等客觀條件,從實際出發,作出科學的安排。如果不考慮這些條件,而盲目地進行體育活動,不僅達不到增強體質的目的,反而會帶來很多副作用。學校體育的首要任務是要增強學生體質,而絕不能把著眼點放在培養運動員和提高運動咸績上。當然我們並不是說學校體育工作不包含提高運動成績和為國家輸送運動員後備力量的任務,而是說一定要分清主次。如果這個問題不弄清楚,勢必直接影響體育教學任務的全面完成。
從當前教育部編的中學體育教材來看,以初中一年級為例,全學年要學習的內容共有跑、跳躍、投擲、體育基本知識、隊列和體操基本隊形、基本體操、技巧、支撐跳躍、單杠、雙杠、籃球、武術等共十二大項,這還不包括選用教材。如果把各大項中的小項也統計在內,可達四十七項之多。在這些項目中,需要進行技術教學的運動競技項目也有廿來項。體育課的考核,多數也是競技運動項目的達標或技評。如果體育教師對學校體育的任務認識不清,就容易把自己的教學僅僅局限在技術教學上,而影響增強體質這個根本任務的完成。如果學生體質得不到增強,反過來又會影響知識技能的掌握,體育教學的三大任務也就無法完成。總之,體育教師必須明確,學校體育教學必須以此為出發點,促進各項任務的完成。三、體育教師必須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提高體育教學質量,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諸如學校領導的重視、各科教師的配合、場地器材的條件,以及學生原有的基礎等,但最關鍵的還是體育教師的業務水平體育教師業務能力,很自然地就會聯想到他的運動技術水平。我們經常聽到一般人對體育教師的評論是,某某足球踢得好;某某是短跑健將;某某原來是運動隊的等等。似乎只要在運動技術上有「一技之長」,就必然是一個優秀的體育教師。其實,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誠然,有某種體育專長的人,從事體育教學工作具有很多有利因素,但優秀的運動員和優秀的體育教師之間是不能劃等號的。這不是體育戰線特有的現象,而是各行各業盡皆如此。一個優秀的教師必須通曉本科的業務知識。當然,這里所說的通曉,與專門家的精通有區別。有人說中學教師是「萬金油」,是「雜貨鋪」。這句話如果不是惡意的貶低,卻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對於一個教師來說,在業務知識上不但要有一定的深度,而且還需要有一定的廣度,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要給學生一杯水,教師就要有一桶水」的道理。
當前,很多從事體育教學工作的青年教師,很重視業務進修,但往往只重視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而忽視教育理論、體育基礎理論方面的學習,甚至認為懂不懂這些都無關大局。殊不知,要真的想搞好體育教學工作,不懂教育,不掌握必要的體育基礎理論,是不行的。就以備課來說吧,一般都應該考慮到以下幾個方面:(一)熟悉教材,掌握教材的技術,並做到能正確的講解與示範;(二)了解學生,能安排合理的運動量和密度;(三)最大限度地利用場地、器材;(四)根據教材、學生和場地器材情況,選擇行之有效的組織教法;(五)發掘教材的教育因素,使學生受到一定的思想教育。僅從備課這一環節中就不難看出,一個體育教師所需要的業務能力,是不可能用單一的運動技術所能代替的
㈣ 體育館財務管理制度
你可以一步到位,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從會計准則-指南規定的162個科目中選擇使用。請參見:
1001 現 金
1002 銀行存款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11 存放同業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1021 結算備付金
1031 存出保證金
1051 拆出資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121 應收票據
1122 應收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1131 應收股利
1132 應收利息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1231 其他應收款
1241 壞賬准備
1251 貼現資產
1301 貸款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1401 材料采購
1402 在途物資
1403 原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406 庫存商品
1407 發出商品
1409 商品進銷差價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1431 周轉材料
1441 貴金屬
1442 抵債資產
1451 損余物資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1501 待攤費用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1531 長期應收款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1601 固定資產
1602 累計折舊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1604 在建工程
1605 工程物資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1612 未擔保余值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1631 油氣資產
1632 累計折耗
1701 無形資產
1702 累計攤銷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1711 商譽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2001 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證金
2003 拆入資金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2011 同業存放
2012 吸收存款
2021 貼現負債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2201 應付票據
2202 應付賬款
2205 預收賬款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2221 應交稅費
2231 應付利息
2232 應付股利
2241 其他應付款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2401 預提費用
2411 預計負債
2501 遞延收益
2601 長期借款
2602 應付債券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2711 保戶儲金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2801 長期應付款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2811 專項應付款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3002 外匯買賣
3101 衍生工具
3201 套期工具
3202 被套期項目
4001 實收資本
4002 資本公積
4101 盈餘公積
一般風險准備
4103 本年利潤
4104 利潤分配
4201 庫存股
5001 生產成本
5101 製造費用
5201 勞務成本
5301 研發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5402 工程結算
5403 機械作業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6011 利息收入
6021 手續費收入
6031 保費收入
6032 分保費收入
6041 租賃收入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6061 匯兌損益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111 投資收益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6301 營業外收入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6411 利息支出
6412 手續費支出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6511 賠付支出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6531 退保金
6541 分出保費
6542 分保費用
6601 銷售費用
6602 管理費用
6603 財務費用
6611 勘探費用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6711 營業外支出
6801 所得稅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㈤ 游泳場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游泳場館管理,切實保障游泳者的安全及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游泳場館管理。
本辦法所稱游泳場館,是指對公眾開放的游泳場、池、館及賓館、飯店、招待所、公園、度假村等內設的游泳、戲水場所。
第三條 市和區(市)縣體育行政部門是游泳場館的業務主管部門。市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游泳場館建設和發展的總體規劃,對全市游泳場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監督檢查,並負責審批和主管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企業開辦的游泳場館及大型游泳場館;區(市)縣
體育行政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和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公民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開辦的游泳場館。
衛生、公安、勞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游泳場館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申請開辦游泳場館的單位和個人應先到體育行政部門領取並填寫《成都市游泳場館申辦表》,經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全市游泳場館建設的總體布局初審同意後,持申辦表分別到規劃、衛生和公安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許可證。 設置有水上游樂設施的應到成都市勞動局申辦《安全使
用許可證》。
第五條 申請開辦游泳場館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前條規定取得有關證件後,其游泳場館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市或區(市)縣體育行政部門核發開辦許可證:
(一)深水區、淺水區有明顯標志或隔離帶,有專人負責,淺水區水深不超過140厘米。
(二)泳池設有兩個高度150厘米以上的救護觀望崗,4個以上出入池扶梯,救護器材(即救生圈、救生桿、救生繩、氧氣袋和水上急救設備)擺在明顯位置,取用方便。
(三)設有跳台或跳板的必須持有市體育行政部門的核定批文。
(四)開辦夜場必須配備照明設施,水面照明度不低於80勒克斯,並備有應急照明設施,各種電路、電器、機械設備等能保證隨時啟用。
(五)疏散通道有明顯標志,其寬度不少於200厘米,出入口寬度不少於300厘米;設有雙門的,其單門寬不少於150厘米。
(六)檢驗票證、維持秩序等各項制度均有專人負責。
(七)設有與容量相符的男女更衣室和存放衣物的格櫃。
(八)有廣播宣傳設施、游泳宣傳牌、警告牌和《游泳人員須知》牌。
第六條 開辦許可證由成都市體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實行年審驗證制度。
第七條 開辦游泳場館的單位或個人應按下列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衛生責任制度,各項安全衛生責任制度和確定的責任人名單須報體育行政部門備案:
(一)嚴格控制每場游泳人數,不得超員售票,人均游泳面積不得少於2.5平方米。
(二)建立救護制度。配備的救護人員不得低於游泳人員的1/150;救護人員須持有市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救護人員合格證》,並在游泳開放期間持證上崗、統一著裝。
(三)健全入場驗票、驗證制度。每年度《游泳證》由市體育行政部門統一製作發放,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蓋章後生效。堅持憑《游泳證》購票,憑《游泳證》和游泳票入場游泳。
(四)健全場內衛生管理制度。保持池水水質符合衛生標准,不得出租游泳衣、褲,不得向游泳人員出售含酒精的飲料。
(五)維護游泳活動的正常秩序,及時勸阻和制止影響游泳活動正常進行的各種行為,嚴禁攜帶槍支、彈葯、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人員入場。維護秩序的管理人員應當佩帶證件。
(六)發生治安案件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七)發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必須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市體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八條 單位或個人舉辦各種游泳培訓班,須向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按《成都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手續;教練員須經市體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並持證上崗。教練員所帶學員數量,每班不得超過25人。游泳培訓時間內,教練員須負責救護。
第九條 法規、規章對游泳場館衛生管理、治安管理、勞動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游泳場館的開辦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市或區(市)縣體育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一)未取得開辦許可證而開辦予以場館的,責令限期補辦;超過期限仍未補辦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停止游泳活動。
(二)在崗救護人員未取得《救護人員合格證》的,責令改正,可按其人數處以每人100元罰款。
(三)未按規定配備救護器材或配備的救護器材失去效能的,責令改正,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超員售票的,責令改正,處以100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五)一年內累計發生兩人以上溺水死亡事故的游泳場館,可暫扣或吊銷其開辦許可證。
第十一條 違反衛生管理、治安管理、勞動安全管理等有關規定的,分別由衛生、公安和勞動安全等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罰款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上繳國庫。
第十三條 游泳場館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體育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都差不多吧..哈哈